【合同范文】建设工程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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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建设工程合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 特征码 iYKhbTtJkuzGUEWwFvVM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身份证号码:_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_(以下简称乙方) ; 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身份证号码:_ 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 国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 2 页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

2、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 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 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 东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 律保护。 第四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让金并领有土地使用证后, 在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可以 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均 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当地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税费。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位于_,土地总

3、面积为 _平方米(大写:_平方米) ,集体土地所有证 号为_,其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 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现状为: 1、_; 2、_; 3、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规划用途为 第 3 页 _用地。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年,土 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年_月_日起, 至_年_月_日止。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或 增加总建筑面积,应当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部门同意,并经 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合

4、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目前尚未要求缴纳的税款,如合同生效后 需补交的,双方同意按规定予以补交。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价为_元平 方米,总额为_元人民币(大写:_) 。 第十三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甲方: 1、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 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_,共计_元人民币(大写:_) 。 第 4 页 (2)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

5、让金总额的 _,共计_元人民币(大写:_) 。 (3)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_,共计_元人民币(大写:_) 。 第十四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的时 间为_年_月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 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 按本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大写:百分之 _)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延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 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让金并承担 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 (含两个月) ,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 (大写:百分之

6、_)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 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出让 第 5 页 金,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应 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申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 的手续;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七条 出让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项下土 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征地补偿(不含地上附着物补 偿)属甲方,甲方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 地块,须最迟在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

7、根据社 会或集体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外,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 让金及其他条件后,双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 权登记手续。 乙方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未获批准的,甲方届时无偿收回 该地块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 _。乙方应于期满后三十日依照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 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 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

8、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 6 页 第二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后 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市 _县(市、区)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由 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 乙方(

9、盖章):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 电话(手机):_ 电话(手机): _ _年_月_日 _年_ 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 第 7 页 _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 一、界桩定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 签订后,甲乙双方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 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画押)认定。 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 时,应及时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埋设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土地利用要求 乙方在用地红线图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城市或村镇规划要 求。 三、设计、施工、竣工 31 红线范围内的

10、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 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 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有关 部门(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2 地块的动工时限建设时限从取得集体建设土 地使用证起计。 33 地块的动工时限为 180 日,乙方必须在动工时 限内开始建设。 34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 第 8 页 35 如非乙方责任造成动工时限或建设时限的延误, 乙方在时限满前 120 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 四、建筑维修活动 41 乙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 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对所属建筑

11、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 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 堆放、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 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 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 市政设施或村镇公共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 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 用。 42 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43 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必须摸清地段或 第 9 页 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 、电缆、电线以及 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在 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 均由乙方负责。 五、监督检查 在土地使用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集体土地所有者有 权对用地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 拒绝和阻挠。 一、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土地使用 条件及附图。 二、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 单位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出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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