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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中级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管理办法试行.doc

1、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勤奋学习,钻研技术,注重实效,积极进取,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促进质监事业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省局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

2、组,组长由省局主管人事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具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省局直属事业单位部分负责人、专家及省局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系统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省局直属单位成立相应机构,组织领导本单位职称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省局直属单位相应机构报省局职改办备案。第五条 在专业技术职称的诸多系列中,工程类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是我省质监系统的主体系列,其它相关系列为非主体系列。主体系列技术职务的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为初级职称,工程师为

3、中级职称,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为高级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由省局直属单位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受省职改办委托,由省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推荐第六条 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具备国家教委承认的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符合省制定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业绩成果、专业技术理论学术水平条件。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受司法、

4、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病休一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具备法律专业、文史专业等非理、工类专业学历及取得党校学历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八条 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建立组织:单位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

5、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依据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2003年印发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规定,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如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并提交相应材料。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材料要详细、真实,能够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公开述职:考核小组组织申报晋升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简述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答辩:考核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答辩,通过考核答辩,全面了解专

6、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科研能力、文化知识、业务水平并做出准确的评价。量化赋分: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述职、答辩情况和提交的有效材料,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附件一)的内容进行公平公正、严肃认真的评议。综合排序: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人选:单位领导依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考核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公示:各基层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1、公示内容: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著作

7、工作总结;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申报推荐人员名单。2、公示要求:公示时间为五至十天,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公示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如实填写公示结果,对单位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者的责任。3、公示结果的使用: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九条 各市局负责对基层申报单位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8、进行督导检查,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示前需向省局职改办汇报,省局职改办届时进行检查。没有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第十条 各单位确定申报推荐人员后,组织申报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组卷要求(附件二)进行组卷。申报材料上报省局职改办初审后,报送省职改办审核,对符合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相应评委会评审。第十一条 申报人员要事实求是地总结本人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 申报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三)上签字盖章,同

9、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第十二条 推荐单位通过上网查询、专家鉴定、核对原件、查验证明、单位核实等方法对申报材料进行甄别。经审核确定材料真实的,逐人逐项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表(附件四),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第三章 评委库的组建与调整第十三条 根据有关规定,省局向省职改办推荐“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评委库”(简称评委库)入库人选60人左右。选拔范围一般控制在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入库人选由省局直属单位推荐,省局审核同意,经省职改办批准进入评委库。入库人员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一般不少于入库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第十四条 入库人选基本条件: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10、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或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二、三等奖以上自然科学奖励,或授予省以上专家称号。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评审纪律,热心资格评定工作。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行政领导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一般不列入评委

11、库。第四章 评委会的组成第十六条 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省职改办批准组建,负责全省高、中级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第十七条 评委会开评前一周内,由省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同省职改办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本年度评委会成员人选。评委会人选中,省本级技术机构委员占60%,市级技术机构委员占30%,外系统委员占1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员不少于7人。名单不得对外公布。第十八条 评委会由13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评委会下设3个专业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专业评议组组长由省职改办确定。第五章 评 审第十九

12、条 省局职改办组织召开评审工作预备会议。主要内容为宣布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汇报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学习评审条件、评审标准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评委会主任委员对全体委员提出注意事项和要求。第二十条 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按照审阅材料、组织答辩、量化记分、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的步骤组织实施。1、专业评议组评议,由组长负责按以下方法实施:认真审阅材料。组织答辩。提问内容由评议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专业知识、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量化记分。由专业评议组主审人依据评审材料和答辩情况,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附件五)分项内容确定的分值,进行量化记分,作为本评议组

13、和评委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的主要参考依据。小组综合评议。各评议组在审阅申报材料、进行答辩和量化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确定向评委会推荐评审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形成书面材料由专业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2、专业评议组向评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解决有争议的问题,平衡各组对标准的掌握,研究答复疑难问题。3、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评委会主任委员适时组织召开评议组长会议,把握各组评议进度和评议情况,在各评议组评议意见成熟的基础上,按以下程序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大会听取各评议组初审意见的汇报。各评议组对本组每个参评人员的综合评价向大会作简明扼要的汇报。大会对

14、各组的评议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形成相对统一的评议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应在大会评议意见相对集中统一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必须遵循的原则:出席评委会的评委必须达到规定的人数(评委在投票表决时不准投“弃权”票),投票结果方为有效;凡同意票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者,视为评审通过;对未通过人员不得进行复议表决;投票表决前,主任委员必须明确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必须健全验票、唱票、记票、监票工作机制。从出席评委会的委员中,推举四名委员负责评审表决票的清点、检验和统计工作。公布表决结果。评审表决票清点、检验和统计工作结束后,主任委员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全体委员对统计工作无异

15、议后,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签字。4、填写评议、评审意见评议组组长负责将本组评议意见和对答辩人员的评价意见填入申报人员的评审表内,并由组长签字。评委会将评审表决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由主任委员签字或用印,并加盖评委会印章。第二十一条 省局职改办负责组织做好评审后续工作。1、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评审会议结束后,省局职改办及时整理评审会议纪要和撰写评审工作总结报告,七日内将评审会议纪要、总结报告、表决结果、通过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省职改办审批。2、按照权限审批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职改办审批并印发任职资格通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省职改办审核备案批复后,由省局职改办审批并印发任职资

16、格通知。 3、评审材料退档与归档:审核报批工作结束后,省局职改办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清点、退档工作。省局直属单位职改办对通过评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进行归档。4、发放证书更新信息库:省局直属单位职改办在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与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更新工作。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5 -附件一: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副高级)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项目满分评分标准实际得分学历资历(满分20分)110全日制毕业学历学位:大学本科(有学位6分,无学位4分),硕士研究生(有学位8分,无学位6分),博士研

17、究生(有学位10分,无学位8分);非全日制毕业学历学位:大学本科(有学位3分,无学位2分)、跨类别双专科(2分)、硕士学位6分、博士学位8分。本项不累计加分。25任职期限内年度考核合格,每年0.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1分。35任期内获人事部门授予的记三等功以上奖励(一等功3分/次、二等功2分/次、三等功1分/次)、荣誉称号(国家级3分/次、省部级2分/次、市厅级1分/次),省级以上技能比赛前3名(2分/次)。可累加计算。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满分30分)115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本行业的科研课题,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和鉴定材料。(省部级课题主持

18、15分,主研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行业课题每项主持7.5分,主研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阶段性成果按课题进度酌情给分。)215主持或参加过某项或某类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资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工作,负责编写综合性研究报告;(主持15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主持或参加过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研项目;(主持15分,参加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主持或参加过新技术开发推广、新产品型式评价或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每项主持7.5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315主持或参加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制、

19、修订工作(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1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项第一起草人7.5分,企业标准每项第一起草人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过标准化技术规范、标准化规划的制定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每项主持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过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国家级第一起草人1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部门、地方级每项第一起草人7.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过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研究或计量管理规划方案的制定,并负责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每项主持7.5分,参加

20、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过新的检验方法和新的检验设备的研究(主持15分,参加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415主持或参加过企业标准体系的设计、建立并组织实施(主持15分,参加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主持或参加过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省级以上项目主持15分,参加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市厅级项目主持7.5分,参加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过筹建计量检定和测试新项目,并编写技术报告对检测系统以及测量结果作出“不确定度”分析(国家局考核授权项目每项主持15分,参加人员10分;省局考核授权项目每项主持7.5分,参加人员5分),或能解决企业和科研等部门计量检定测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21、5分)。或主持或参加过筹建新检验项目,负责制定检验方案、解决其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每项主持7.5分,参加人员5分)。或主持或参加过质量仲裁检验或司法鉴定,并编写质量分析技术报告。(每项主持7.5分,参加人员5分)或作为主导实验室主持或负责省级以上能力验证、量值比对工作,组织编写验证或比对方案和结果分析报告。(国家级主持15分,参加人员10分;省级主持7.5分,参加人员5分)515主持或参加过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独立编写过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作业指导书)(每份5分);或提出并编写过新的重大的有效管理方案,并付诸实施(5分)。或主持对企业或实验室

22、进行质量方面的咨询,负责制定或指导制定质量计划、质量攻关计划和质量改进计划,并编写质量体系文件( 5分)。业绩成果(满分25分)112.5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第一完成人12.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每项第一完成人8.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每项第一完成人6.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获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每项第一完成人4.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212.5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技术引进、产品开发、技术成果

23、推广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第一完成人12.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主持或参加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并经相关部门认定。(每项第一完成人4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完成的企业标准体系达到国家AAA级以上(第一完成人12.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主持或参加完成的标准化研究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每项第一完成人6.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完成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并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第一完成人12.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

24、排名次序递减2分)312.5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付诸实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12.5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项第一起草人6.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企业标准每项第一起草人2分,其他起草人1分,累计不超过6分)。或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国家、部门、地方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并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付诸实施;(国家级每项第一起草人12.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部门、地方级每项第一起草人6.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412.5主持或参加完成本部门或本单位最高

25、计量标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通过计量标准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国家局考核授权项目每项主持6.5分,参加人员5分;省局考核授权项目每项5分,参加人员3分)。或主持或参加完成的技术法规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每项主持6.5分,参加人员4分)。512.5主持或参加完成非常规测试方法研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每项主持6.5分,其他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主持或参加完成新检验项目,通过有关部门考核授权(每项主持5分,参加人员3分)。或作为主导实验室主持或负责省级以上能力验证、量值比对工作,验证或比对结果分析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或认可。(国家级主持12.5分,参加人员10分;省级主持6.5分,参加人员5分)61

26、2.5主持或参加完成本单位的质量体系、质量攻关(质量振兴)项目,对本单位保证质量、提高效益成效显著,并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可(主持12.5分,参加人员5分)。论文专著(满分15分)115出版本专业著作(第一作者15分,其他作者按顺序依次递减2分)。可累加计算。215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每篇第一作者7.5分,其余作者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可累加计算。315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国际会议每篇第一作者7.5分,全国会议每篇第一作者5分,其他作者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可累加计算。415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

27、证)报告(每篇第一作者7.5分,其余作者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可累加计算。515主持编写出版本专业书籍或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每本主编7.5分,副主编5分,其他人员3分)。述职答辩10语言表达流畅、思路清晰、业务精通、科研能力强(810分);语言表达比较流畅、思路清楚、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较强(57分);语言表达、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一般(5分以下)总分100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中级)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项目满分评分标准实际得分学历资历(满分20分)110全日制毕业学历学位:大学本科(有学位10分,无学位8分),专科(6分);非全日制毕业学历学位:大学本

28、科(有学位6分,无学位4分),专科3分。本项不累计加分。25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合格每年1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1.5分。35任期内获人事部门授予的记三等功以上奖励(一等功3分/次、二等功2分/次、三等功1分/次),荣誉称号(国家级3分/次、省部级2分/次、市厅级1分/次),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前3名(2分/次)。可累加计算。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满分40分)120参加过地厅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项目,并承担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省部级以上课题每项主持20分,主研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地厅级课题每项主持10分,主研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阶段性成果按课题进度酌情给分。)220参加过某个

29、行业或某类产品标准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研究报告。(主持或负责人20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参加过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科级成果推广应用科研项目;(主持或负责人20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参加过新技术开发推广、新产品型式评价或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其中部分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每项主持10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320参加过标准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国家或行业级第一起草人20分,其他主要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省级每项第一起草人10分,企业标准每项8分,其他主要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或参加过标准化技术规范的编写;(每项7分,参

30、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420参加过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省级以上项目主持或负责人20分,参加人员15分;市厅级项目主持或负责人15分,参加人员10分)或参加过企业标准体系的设计和建立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主持或负责人15分,参加人员10分)或参加过筹建计量检定/校准新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国家局考核授权项目20分,参加人员15分;省局考核授权项目15分,参加人员10分)或能够解决企事业单位以及生产中的非常规测试问题。(主持10分,参加人员5分)或参加过筹建新的产品质量检验项目(主持或负责人20分,参加人员10分)

31、或参加质量仲裁检验或司法鉴定;(每项主持或负责人10分,参加人员5分)或参加过国家或省组织的监督抽查检验、能力验证、比对等工作,能提供正确数据并取得满意结果。(国家级主持20分,参加人员15分;省级主持15分,参加人员10分)520独立完成标准化信息处理的全过程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编写技术总结报告;(20分)或参加过标准化信息处理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并写出相应的技术报告;(主持或负责人20分,参加人员15分)或参加过本单位实验室或机构考核准备工作,独立编写质量体系文件,并被单位采纳。(每份10分)或承担本单位部分质量体系文件编写任务;(主持或负责人20分,参加人员15分)业绩成果(满分

32、30分)115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成果奖的前7个完成人、省部级成果奖的前5个完成人和地厅级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1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完成的课题(项目)通过技术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第一完成人15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215参加完成的技术引进、产品开发、技术成果推广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效益,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主持或负责人15分,其他完成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或参加完成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项目经相关部门确认或验收通过。(主持或负责人15分,参加人员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315参加完成

33、标准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批付诸实施;(国家级第一起草人15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部门或地方级每项第一起草人7.5分,企业标准每项第一起草人3分,其他起草人依据排名次序递减1分)415参加完成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通过考核并投入使用。(主持或负责人15分,参加人员8分)或参加筹建的检定、检验、测试项目经考核合格;(每项主持或负责人7.5分,参加人员5分)515参加完成的咨询服务项目,被用户采用并有明显的效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每项主持或负责人7.5分,参加人员5分)或参加完成的质量体系、质量攻关项目被采用。(主持或负责人15分,参加

34、人员7.5分)615参加完成的质量仲裁检验、仲裁检定或司法鉴定工作,解决了影响质量判断的技术问题,并经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确认。(每项主持或负责人7.5分,参加人员5分)论文专著(满分10分)110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10分,其余作者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可累加计算。)210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每篇第一作者5分,其余作者依据排名次序递减2分。可累加计算。)310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每篇第一作者5分,参加人员3分。可累加计算。)410参加

35、编写出版本专业书籍或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培训教材(光盘)。(副主编以上10分,编委6分)。总分100附件二:省质监系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组卷要求一、申报人员需准备申报材料两卷,一卷为原件,一卷为评审材料。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结实耐用的档案袋包装,将附2-1、附2-2分别贴到相应的档案袋上,并按标注内容准备材料。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职一式三份,中职一式两份。表中内容的填写必须准确、真实、完善,填写的内容要规范、清楚,不得涂改,有关栏目负责人的签字及加盖公章要符合要求。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表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贴在评审表第8页考试成绩栏内

36、三、附2-3为评审材料封面、目录,评审材料除散材料外均需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材料内容要齐全真实,要在其右下角按材料顺序编写页码,并在目录中标注材料所在页码。荣誉证书类、业绩成果类、论文、著作类、其他有关材料需在目录中注明标题。论文、著作只需装订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与本人有关内容需标注;质量手册、检定规程等材料只需装订封面及标注有本人姓名的内容。属于合作完成的业绩成果,必须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序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四、申报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一律要有审核人签名和单位人事部门印章。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五、申报人员需提供下列判定

3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装入原件袋中。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提供带有防伪标识的纸质文本原件;地方标准需提供标准审批发布签署表、标准纸质文本原件;企业标准需提供带有企业标准备案章的纸质标准文本原件。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需提供带有防伪标识的纸质文本原件;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需提供规程/规范报批表、规程/规范纸质文本原件。3、科研课题、综合性研究项目需提供鉴定证书原件。4、签署姓名的技术报告需提供报告原件;未签署姓名的技术报告需提供技术报告和主管部门或单位证明的原件。5、属于合著的论文著作应提供由第一作者或主编签字确认、证明申报人完成字数或工作量的材料原件。六、各单位在报卷时要同

38、时上报职称软件,提交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附2-1:原 件 材 料 袋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评审资格: 申报专业: 是否首次参评: 是否破格: 内 装 材 料 目 录1、毕业证 (份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份数)3、任现职以来的各种成果证书、荣誉证书 (份数)4、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有代表性论文、著作等 (份数)5、其他有关材料 (份数)附2-2:评 审 材 料 袋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评审资格: 申报专业: 是否首次参评: 是否破格: 内 装 材 料 目 录一、散 材 料1、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39、审表原件 2、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原件3、破格人员审批表原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原件 5、量化测评排名表原件 二、装 订 材 料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2、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5、荣誉证书复印件6、任现职以来的各种成果证书及技术报告复印件7、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复印件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9、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附2-3:评 审 材 料(装订材料封面、目录)姓 名: 工作单位: 申报评审资格: 申报专业: 目 录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0、评审表 份 第 页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份 第 页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份 第 页 4、学历证书 份 第 页 5、荣誉证书 份 第 页 荣誉证书标题 份 第 页荣誉证书标题 份 第 页 份 第 页6、业绩成果 份 第 页 成果证书标题 份 第 页标准标题 份 第 页技术报告标题 份 第 页 份 第 页7、论文、著作 份 第 页论文标题 份 第 页著作标题 份 第 页 份 第 页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份 第 页9、其它有关材料 份 第 页 材料标题 份 第 页材料标题 份 第 页 份 第 页附件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申报资格个人

41、承诺本人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特此承诺。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基层推荐单位承诺经审核、公示,申报人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说明1、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参评。2、必须由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3、如在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附件四: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表申报人签名: 工作单位: 审核单位(公章):材料名称(按组卷目录填写)证书编号或证明材料名称及提供单位审核方式审核结果审核人签字审核时间审核单位主管领导签字:附件五: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表(副高级)姓名: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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