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2.59KB ,
资源ID:110553      下载积分:5 金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医院DIP按病种分值付费专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peixunshi0)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发送邮件至doc331@126.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医院DIP按病种分值付费专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docx

1、医院DlP按病种分值付费专项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一、目的:为更好地适应Dl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保证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合理控制病种成本,进一步促进规范诊疗,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清单质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二、考核范围:纳入DlP支付的所有病例。三、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医保管理部、医务部、运营管理部、财务部、医务部病案科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方案的拟定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保管理部,牵头负责考核结果的测算,定期组织分析讨论,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四、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普通科室整体结付情况(CMl值以DIP系统为准)超支金额按8%的比例予以惩罚。CMI值

2、小于1的按8%的比例全额从绩效中扣除;CMI值叁1的按以下标准扣除:1T99之间下调12.5%,2-2.99之间下调25%,3-3.99之间下调37.5%,大于4下调50%。结余金额均按10%的比例予以奖励。CMI区间惩罚比例奖励比例小于18.00%10.00%1-1.997.00%10.00%2-2.996.00%10.00%3-3.995.00%10.00%大于44.00%10.00%考核责任科室:医保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二)1CU、康复医学科病例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ICU、神经外科ICU.儿科ICU、急诊EICU、康复科收治的病例实行均次费用考核。均次费用仅指开单科室为该科室的费用,不含普

3、通病房费用。将2021、2022年的例均费用按5:5的比例测算出平均费用,在此基础下调5%制定出考核标准,结余、超支金额分别按10%奖惩到科室。考核责任科室:医保管理部(三)麻醉科按麻醉方式实行均次费用控制。责任科室:医保管理部(四)院内转科病例1 .普通科室与相关ICU、康复医学科相互转科的病例,剔除ICU、康复医学科发生的费用,按病种的一个支付标准对普通科室进行考核,超支扣款,结余不奖。2 .普通科室转普通科室的病例,转出科室费用达到病种支付标准的50%,患者所有费用只考核转出科室,不考核接收科室;低于50%的,转出科室按费用占支付标准的比例进行考核,接收科室按一个病种支付标准进行考核。3

4、 .不允许正常转科的病例分解成多次住院,如发生分解住院,在第二个科室发生的医保费用将全额从科室绩效中扣除。考核责任科室:医保管理部医务部(五)未入组病例对于未入组病例,经发现是由于科室诊断或操作填写主观原因导致的,按500元/例的标准处罚到人。考核责任科室:医务部病案科(六)低码高编病例主要诊断应与本次就诊相符,不得通过调整主诊断、调整主手术、虚增诊断、虚增操作的方式提高病种分值,由此出现的医保基金拒付,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考核责任科室:医务部(七)编码员考核年末结合编码员各自负责科室的结付率,以及病例数较多的病种是否单独成组情况对其进行考核,奖惩标准另行制订。考核责任科室:领导小组五、申诉及考核流程医务部针对每月未入组病例进行原因分析,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医保管理部汇总。医保管理部每月10日前将奖惩金额测算结果发各临床科室。临床科室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诉,再由考核小组讨论认定是否减免或减少扣款。六、方案执行超支结余的奖惩金额医护按8:2的比例进行分摊。本考核工作方案从2023年10月的DIP病种付费结果开始试行,惩罚额度按当月超支总金额的20%开始执行,以后每月递增10%,直至100虬试行期一年,方案如无内容修改,则不另行文。本考核工作方案解释权归医保管理部。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