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津县委组织部党建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为了管理、维护好盐津党建网站,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党建工作效率、扩大其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为县委党建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促进全县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盐津县委组织部网站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条 盐津县委组织部网站在互联网上的中文名为“盐津党建”,注册域名为,是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的党政机构类网站,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 第三条 网站的宗旨是:传播党的知识,凝聚党心
2、民心,展现盐津风采,实现电子党务。 网站的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县委党建信息,充分利用好电子网络的优势,立足大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县委组织部形象,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有关党建理论、经验、典型等方面的信息,加快我县组织系统党务工作信息传递网络化的进程。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盐津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党建网站的建设、规划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第五条 网站建设遵循总体规划、统一风格、分工协作的原则。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应经分管领导审查,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信息提供实行审签责任制。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组)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传送工作,年终统一
3、评比、奖惩。第六条 逐步实现公文处理、电子邮件、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发布、交流互动、工作管理等内容的网络化,使各类信息的传递高效迅捷。第三章 内容形式第七条 网站应在其主页的醒目位置放置党徽为网站的标志,集中链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和县直各部门的党建网站。第八条 网页力求图文并茂、美观大方,多视角、多形式、多层次展现盐津党建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栏目设置主要有10个:党建动态(党建新闻、组工信息);机构设置(领导班子、组织部简介):干部之窗(干部公示、干部任免、干部监督、干部教育);组织建设(机关党建、社区党建、乡村党建、非公党建、群团组织);政策法规(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老干工作(
4、老干信息、老年学堂、老年文化):电化教育(电教信息、电教在线、电脑课堂),党建业务(办公表册、办公软件、使用说明);特别专辑(领导专辑、盐津风光、盐津资源、盐津产业、招商引资),其他可根据各个时期的要求随时调整栏目。第四章 运行维护第九条 电教中心负责本县党建信息的全面汇集、编排工作,保证党建工作动态、党务公开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更新,除特殊情况外,确保网站全年每天24小时开通。第十条 网站所设的电子信箱由电教中心负责查看,对其中提出的有关咨询问题,根据其内容所涉及职能范围,及时转送相关股室解答。各有关科(室)应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应的形式(一般不超过两周)予以解答。 第十一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
5、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遵循有关规定,谁发布,谁负责。涉及到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要严格把关,决不能登载与中央要求不一致的稿件。第五章 投稿管理第十二条 投稿内容(一)各级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思路、部署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执行和实践工作中的思想、方法、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二)通报有关党建中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决策,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宣传和引导在党建工作中的典型事件和好做法,推介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思想建设、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新经验和新方法。 (四)剖析党政干部思想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可借鉴的具体案例及有
6、效的解决办法。 (五)与党的建设、组织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第十三条 投稿方式(一)可以直接把要发送的图片或文字资料拷贝送到组织部电教中心。(二)可通过网站上的“在线投稿”栏目把要发送的图片或文字资料发送过来,再由电教中心下载整理。(三)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把要发布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发送直yjxztdj.gov 或zthelei163 。第十四条 投稿任务(一)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组织每月向县委组织部分别报送党建信息不得少于3条、1条,每年在盐津党建网站上被采用的信息各不少于30条和10条。(二)县委组织部各股(室)全年撰写上报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每月提供信息不得少于1条,全年被信息载体采用不
7、得少于3条。 第十五条 报送要求(一)新闻稿件和调研文章及文字、图片、音像等(以下统称为“信息”),必须保证质量,要遵循组织工作原则,积极拓宽渠道,敏锐地捕捉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认真挖掘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素材。 (二)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信息必须在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典型性等方面下工夫。 (三)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报送来的信息,电教中心筛选整理后,经分管的部领导审签后方可制作成网页上网。县委组织部各股(室)撰写的可上网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电教中心上传到盐津党建网站。 (四)转载盐津县委政府网、昭通党建网等媒体的内容,均注明出处,做到资源共享。第十六条 奖惩办法(一)完成
8、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或科(股、室),可评为信息调研和报送工作先进单位或科(股、室),并酌情给予适当奖励,未完成或完成效果较差的单位或科(股、室),给予通报批评。个人信息调研和报送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可评为信息调研和报送工作先进个人,未完成或完成效果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每年度对信息上网率及信息质量进行不定期的通报和总结,及时加以引导。年终评选出年度优秀作品,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发给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三)作者提供的信息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作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撤消其奖励,追回已发的酬(奖)金及证书,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第六章 安全保密第十七条
9、不得在网上散布反动、淫秽、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不得上网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有黑客行为;不得盗用县委组织部名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第十八条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备份、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第二十条 网站设置的邮箱不得传输任何带有密级的文件和有保密内容的资料,因邮箱帐号和密码泄露所造成的损失由邮箱使用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党建网站违反本办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