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5.67KB ,
资源ID:151335      下载积分:5 金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XX区林业局开展“2023清风行动”的工作情况汇报.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发送邮件至doc331@126.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XX区林业局开展“2023清风行动”的工作情况汇报.docx

1、XX区林业局开展2023清风行动的工作情况汇报一、背景情况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林业局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活动,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更好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区林业局牵头组织多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在全区范围开展代号为“2023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主动与XX公安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依照各自部门职责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责主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清风行动”的实施方案,

2、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多部门参与、联动的工作格局。二、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制定检查范围,明确工作目标1、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取食地、停歇地开展巡查管护,清缴猎夹、猎套、电网、围网、粘网、地笼等非法猎捕工具,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及其他危害野生动物生息繁衍行为,严惩违法犯罪人员,切实有效维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安全。2、对本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饲养单位、农贸市场、餐饮等重点单位。严厉打击非法出售、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3、野生动植物运输、携带、寄递、交易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储藏、运输、寄递行为。(二)联合开展执法,强化监管源头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根据职

3、责分工,由区林业局牵头,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活动安排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快递物流企业等56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三)加大宣传力度,保护野生动植物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5月8日至10日,区林业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X公安分局等部门,在XX农贸市场、XX农贸市场、快递物流企业、域内自然保护区等场所集中

4、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重点排查非法猎捕(采集)、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和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及野生杜鹃、野生兰花等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活动开展期间,接市民求助电话10起,共救护野生动物10只,其中9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四)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战果显著本次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通过走村入户,与企业、经营单位面对面政策讲解、宣传,农户主动上缴捕猎夹6副,并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禁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开承诺书25份。有效地制止了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更好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局与区委宣传部网信办、XX公安分局对接,认真核查我区从事野生动植物各类网络非法交易案件情况,经核查,我区未发现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行为。三、经验启示下一阶段,XX区林业局将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的优势,常态化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