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前 言- 1 -1.1项目特点- 2 -1.2评价工作程序- 2 -1.3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1.4报告书主要结论- 3 -2、总 则- 4 -2.1编制依据- 4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8 -2.2.2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9 -2.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4 -2.4项目四周关系和环境保护目标- 16 -2.5地方城市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7 -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4 -3.1建设项目概况- 24 -3.2产品方案、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25 -3.3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2 -3.4污染源强分析- 39 -3.5物料平衡- 52 -3
2、6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55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6 -4.1自然环境- 56 -4.2社会环境- 59 -4.3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60 -4.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68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9 -5.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69 -5.2地下水影响分析- 71 -5.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2 -5.4声环境影响分析- 83 -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5 -6、清洁生产分析与总量控制分析- 87 -6.1清洁生产分析- 87 -6.2总量控制方案- 90 -7、环境风险分析- 92 -7.1风险评价的目的- 92 -7.2风险识别-
3、 92 -7.3评价的工作等级- 96 -7.4事故源项分析- 96 -7.5风险管理- 99 -8、污染防治措施- 108 -8.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08 -8.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11 -8.3噪声防治对策- 113 -8.4固废处置对策- 113 -8.5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114 -9、公众参与- 116 -9.1公众意见调查的目的- 116 -9.2公众意见调查的形式- 116 -9.3公众意见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116 -9.4公众意见调查结果及分析- 119 -9.5环评公示- 122 -9.6结论- 123 -10、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124 -10.1环境管理- 1
4、24 -10.2监测计划- 125 -10.3环境监理及环保竣工验收- 126 -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9 -11.1社会经济效益- 129 -11.2环保投资和效益- 129 -11.3环保投资与工程总投资、总产值的比例分析- 130 -11.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0 -12、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31 -1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31 -12.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32 -12.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36 -13、结论与建议- 138 -13.1结论- 138 -13.2建议- 142 -13.3总结论- 142 -III
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相对位置图附图3:项目厂区布局图及噪声监测点位附图4:项目厂区雨污管线图附图5:项目车间各层平面布局图附图6: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7:项目环境要素监测点布置图附图8:项目公示照片附件9:瑞安市塘下镇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0: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附图11: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2:瑞安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附图13:瑞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附件:附件1:项目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厂房租赁协议附件3:项目土地证及房产证附件4:项目排水纳管证明附件5: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大气、地下水、土壤)附件6:业主
6、生产承诺附件7:公众调查表(个人、团体)附件8:项目第一、二次公示内容附件9:项目第一、二次公示证明附件10 评审会议签到单、专家组名单、评审意见附件11 评审意见修改清单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瑞安市奋钧五金有限公司铝件阳极氧化表面处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 言瑞安市汽摩配产业发达,截止到2014年底,瑞安全市有汽摩配工业企业2854家,工业总产值约116.8亿,拥有“中国汽摩配之都”、“中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浙江省汽摩配区域名牌”等三张金名片。瑞安汽摩配产品种类丰富,如车身附件、发动机附件、制动泵阀、汽车电器、汽车仪表、锻压件、滤清器部件等。近年随着汽摩配行业产业转型
7、升级和对产品品质的高要求,对铝合金结构件的需求日益增多,铝合金密度低,但强度高、塑性好,可加工成各种汽摩配部件,具有优良的导电性、导热性和抗蚀性等优点。目前汽摩配、五金铝件表面处理工艺主要有喷漆喷塑、电泳涂装及阳极氧化等工艺,其中喷漆喷塑主要应用在机架等精度要求不高的表面处理场合,尺寸精度较难保证;阳极氧化使铝件表面产生坚硬的保护层,有金属质感,尺寸精度高,具有很强防护性、装饰性、绝缘性等特点,能够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价值,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喷漆喷塑表面处理工艺。为迎合铝件阳极氧化的市场需求、更好地发展企业,由业主徐顺敏等人出资成立瑞安市奋钧五金有限公司,总投资1000万,选址于具备废水截污
8、纳管条件的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开创路,租用原瑞安市金龙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作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6387m2,设4条铝阳极氧化表面处理自动生产线,铝氧化槽升数135360L,形成年加工50000吨铝件阳极氧化表面处理的生产规模。新成立的企业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及自动化流水线,做好废水、废气等各项处理措施,清洁生产水平高于瑞安市表面处理加工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受企业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14号)承担
9、现场踏勘、污染源现状调查及公众调查等工作,并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6年4月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本单位在专家审查意见基础上,对环评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该报批稿,提请审批。1.1评价工作程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图1.1-1。图1.1-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1.2项目特点1、本项目利用现有工业厂房用于生产及办公,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进场安装,土建规模小、工期短,环境影响不大,故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营运期。2、营运期的污染源为集中、固定式污染源,影响范围较小,且影响随距离的增大逐渐变小。3、重点
10、分析项目铝氧化表面处理过程清洗废水(脱脂、化抛、氧化、着色及封闭后清洗工序)、酸雾废气等产生排放情况、治理措施可行性及对周边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3环评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运行期:大气环境重点关注运行期车间酸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1.4报告书主要结论瑞安市奋钧五金有限公司铝件阳极氧化表面处理新建项目选址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开创路,租用原瑞安市金龙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作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6387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11、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规定;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公众参与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项目在将来的建设及营运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实施可行。- 94 -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电话:0577-889807272、总 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
12、令第九号,2014.0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1997.03);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31号,2015.08.29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令第74号,2002.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09.9.1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改);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令第77号,2003.0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5月24日修订);1
1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7号,2008.06);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12.04修订);12、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320号,2013.2.7);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8号,2006.03);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1号令,2008.08);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015.6.1);17、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14、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2009.09);1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2010.02);19、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第122号,2010.10);20、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02月16日; 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2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3、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环办2
15、01373号;2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2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6、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09);27、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04);2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号施行)。2.1.2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2003.09);2、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2005.10
16、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5、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2006.08);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02);7、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2007.12);8、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2014.05.19);9、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
17、0);11、浙江省政府印发实施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08);12、关于印发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5)256号、2015.07.13);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修正);14、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浙环发201210号,2012.02);1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2013年12月31日);16、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280
18、号,2012.07);17、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18、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1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10);20、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2.1.3地方相关法律法规1、
19、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等单位关于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年版)的通知(温环发201362号,2013.4);2、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1088号,2010.08);3、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第123号令),2011年3月1日;4、温州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温政发201221号);5、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温政发201441号,2014.04.18);6、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温发改价20132
20、25号);7、温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办201383号,2013.07);8、关于印发温州市铝氧化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温环发2013105号,2013.09)。2.1.4技术导则、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21、7、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2005);9、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T14-1996);10、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2006.04)。2.1.5相关规划和技术文件1、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02);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6);3、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浙江省人民政府;4、温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5、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6、瑞安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7、浙江省瑞安市生态环
22、境功能区规划;8、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2012.08)。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评价因子根据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因子初步分析,确定主要影响要素为地面水、环境空气和噪声,对照国家的有关环境标准,结合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的特征,确定评价因子如下:1、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如下:飞云江: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总铅、总汞温瑞塘河及支流:pH、溶解氧、CODCr、BOD5、氨氮、SS、石油类、总磷影响评价因子:COD、氨氮、Al、Ni、总磷、氟化物。2、地下水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pH、总硬度、氨氮、高猛酸盐指
23、数、六价铬、铜、锌、镍、氰化物3、大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硫酸雾;影响评价因子:硫酸雾、氮氧化物;4、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A);5、土壤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因子:pH值、总铬、总锌、总镍2.2.2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水环境(1)地表水飞云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温瑞塘河及其支流水质执行类水体水质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2-1。表2.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项目pHDOCODMn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类695641.00.050.005类6933061.50.50.01项目
24、总磷氰化物砷六价铬总铅总汞氟化物(以F计)类0.20.20.050.050.050.00011.0类0.30.20.10.050.050.0011.5(2)地下水项目附近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2-2。表2.2-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值除外水质参数评价标准水质参数评价标准pH值6.58.5镍0.05总硬度450锌1.0氨氮0.2氰化物0.05六价铬0.05高锰酸盐指数3.0铜1.0/2、大气环境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特征污染因子硫酸雾执行
2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与项目有关的污染物参数标准见表2.2-3。表2.2-3 环境空气常规及特征污染因子评价标准项目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单位参考标准SO26015050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O24080200PM1070150/PM2.53575/TSP200300/NOX50100250硫酸/0.100.30mg/m3TJ36-79氨气/0.20氟化物/0.020.0073、声环境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农田,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
26、能区标准。表2.2-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3类65554、土壤标准项目所在地块土壤环境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相关标准见表2.2-5。表2.2-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干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pH镉汞砷铜水田旱地农田等果园6.511.53040400400铅铬锌镍六六六滴滴涕水田旱地5004003005002001102.2.3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污水管网收集后纳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
27、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中金属类污染物(总镍、总铝)及氟化物纳管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2排放限值,总磷、氨氮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色度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色度70倍,其他污染物及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8、的三级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化粪池处理纳入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地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至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有关标准值见表2.2-6表2.2-11。表2.2-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pH色度SSBOD5COD石油类氨氮总磷三级标准6-970*4003005002035*8*注:色度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9、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表2.2-7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L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总镍0.5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2总铝3.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3氟化物10企业废水总排放口表2.2-8 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B标准mg/L1化学需氧量(COD)602生化需氧量(BOD5)203悬浮物(SS)204动植物油35石油类47氨氮(以N计)8(15)*8总磷(以P计)19色度(稀释倍数)3010pH6-9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表2.2-9 城镇污水处理厂选择控制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序号选
30、择控制项目标准值mg/L1总镍0.052总锌1.02、废气工艺废气铝件阳极氧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项目有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2.2-10。表2.2-10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3)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硫酸雾3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氮氧化物2003氟化物74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m3/m2(镀件镀层)18.6因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规定无组织厂界浓度限值,因此项目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相关规
31、定执行,见表2.2-11。哑光工序产生的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及表2规定,见表2.3-12。表2.2-11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硫酸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mg/m3氮氧化物0.12mg/m3氟化物20g/m3表2.3-1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气筒高度排放量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氨气15m4.9kg/h1.5mg/m320m8.7kg/h25m14kg/h燃料废气项目采用以生物质压缩颗粒为燃料的蒸汽锅炉,锅炉房装机总容量为1.6t/h。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32、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2.2-13。表2.2-13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除烟气黑度外,均为mg/m3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燃煤锅炉颗粒物50烟囱或烟道25m二氧化硫300氮氧化物300汞及其化合物0.05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食堂油烟废气员工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3271-2001)小型规模的排放标准,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见表2.2-14。表2.2-14 油烟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规 模小 型基准灶头数1,3对应灶头总
33、功率(108J/H)1.67,5.0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为2000m3/h。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详见表2.2-15。表2.2-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 (dB)夜间(dB)执行区域3类6555工业区4、固废储存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等属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内容;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34、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内容。2.3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2.3.1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1、水环境:经预测分析本项目铝氧化生产废水产生量约45853.5t/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858t/a。污染物类型主要是持久性污染物(重金属)、非持久性污染物(COD、氨氮等)与酸碱,污染物复杂程度为复杂。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厂内设施处理后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部分因子达纳管标准后进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规定,
35、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重点对建设项目排水的纳管可行性及达标可行性进行分析。2、环境空气:按工程的初步分析,本项目营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硫酸雾、氮氧化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可确定空气环境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表2.3-1 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污染物名称CiC0iPi(%)D10%评价等级点源氮氧化物0.0017640.250.70560三级硫酸雾0.0010860.30.3620三级面源氮氧化物0.017540.257.0160三级硫酸雾0.010770.33.590三级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为3
36、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要求,可确定噪声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三级。4、环境风险:根据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且处于环境非敏感区,可确定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5、地下水:本工程所处场地为地下水不敏感区域,且项目不涉及地下水供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I金属制品51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项目,最终确定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3.2评价范围的确定根据评价
37、等级,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价实践经验以及拟建工程周围的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如下:1、地表水:由于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设施处理后纳管至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放至环境中,因此不设定评价范围。环评主要对废水产生量、处理措施、达标情况以及废水纳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2、大气:以厂区废气排放源为中心,半径为2.5km圆形区域。3、噪声:项目地区周边延伸200m范围内。4、环境风险: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5、地下水评价范围:以项目选址向周边沿伸6km2。2.4项目四周关系和环境保护目标2.4.1项目四周关系项目选址于瑞安市塘下镇汽摩配产业基
38、地,租用原瑞安市金龙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四周均为工业企业,项目厂界东侧为农地(规划工业用地)和沈海高速G15塘下段;南侧为里北垟南河(宽约12m),过河为农田(规划工业用地);西侧为瑞安富亿康床垫有限公司和瑞安市合兴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瑞安市济东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侧360m处的里北垟村,详见图1项目相对位置及平面布置图。2.4.2环境保护目标根据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确定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为:1、纳污水体飞云江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温州塘河及支流符合类标准;2、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符合环
39、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3、保护项目周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主要现状和规划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2.4-1所示。表2.4-1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名称方位保护内容与项目距离备 注里北垟南河南侧水环境5m塘河支流,宽约12m水质目标为类飞云江南侧9.4km纳污水体水质目标为类里北垟村东侧大气声环境360m常住人口约3000人新居村南侧900m约338户常住人口1515人沙渎村西侧1.2km常住人口约2200人沙河村北侧1.0km常住人口约2000人远期商业用地西侧110m现状农田2.5地方城市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5.1
40、瑞安市域总体规划根据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瑞安的城市性质确定为温州市区南翼核心区、山水特色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重要的工贸基地。根据人口与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瑞安市城镇人口达到134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至78.8%,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规模达80公顷。根据瑞安市各级城镇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将瑞安城镇体系空间规划为“一心一网两点三轴”。“一心”指瑞安中心城市,“一网”指中部城镇网络,“两点”指西部南北两个中心城镇,“三轴”指以56省道、瑞枫公路构成的两条由中心城市发射的横向城镇发展轴线以及以陶马公路联系温州市的纵向发展轴线。市域总体空间发展战略为:东部提升拓展、中部新兴崛起、西部
41、生态保留和海域制度开发。根据市域空间总体布局将瑞安市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海岛”四大分区:东部分区将发展为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工贸、港口城市;中部分区为承接瑞安市域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重要区域,也是接轨温州市区的重要空间,是市域重要的眼镜、针织、胶鞋等特色工业聚集区,以及市域重要的高等教育、休闲度假和生态居住区;西部分区发展为瑞安市重要生态保育空间,水源涵养地、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海岛分区为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基地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未来瑞安中心城区工业用地逐步向四个工业区集中,打造经济开发区、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北工业区)、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东工业区
42、和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四大产业集聚平台,提升和拓展仙降箱包和制鞋产业基地。 项目与瑞安市域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瑞安市塘下镇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北区)开创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瑞安市域总体规划中工业用地相关要求。2.5.2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1、园区概况瑞安(国际)汽摩配产业基地位于塘下镇,东至滨海大道,南临汀田镇,西接北部城市建设区,北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接界。规划总面积11.44平方公里,其中一期开发182.93公顷,二期开发336.78公顷,第三期开发623.95公顷。基地距瑞安中心城区9公里,距温州市区25公里,机场18公里、温州火车
43、站28公里、温州港区35公里,基地位于温州沿海产业带核心地段,沿海产业带发展轴滨海大道贯穿基地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基地内通讯、排污、道路等配套设施齐全。目前,已落户瑞安市汽摩配产业基地企业300多家,项目400个。入驻以温州云顶汽车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整车生产企业,以及瑞明集团等为代表的一批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形成整车生产和核心零部件为主导的发展格局。2、规划修改主要内容由于瑞安市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规划由产业园区一期、产业园区二期及生产用地三期、产业园区三期等多个控规组成,为便于分析和研究,本次规划将根据产业园区原控规覆盖范围分为3大部分:产业园区一期、产业园区二期及生产用地三期、产业园区三期。 产业园区一期控规1号:一期东片区8-12及周边区块,将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8-12-1的住宅用地和8-12-2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0348m2和1259m2。2号: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