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技术大学关于XX同学申请转学的公示学生XX,男,20XX年X月X日生。于202X年X月在X省以XX分被X大学电子信息大类录取,后分流至通信工程专业学习。该生入学后严重过敏被确诊为特应性皮炎,经休学一年治疗后仍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故申请转入我校通信工程专业学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X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X号)、XX工程技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学工作实施细则(X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同意XX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若对以上决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联系地址:教务处教务科(X教学楼X7室)电话:XXX工程技术大学2023年9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