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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docx

1、会计实操私车公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私车公用的业务模式不同,税务处理方式不同。常见的私车公用模式包括租金+费用实报实销、根据里程及目的地定额补贴、按月发放固定补贴三种模型,以下分别解析税务处理。模式一:个人与单位签订租车协议,按次结算,通行费、油费等费用凭票报销业务实质:单位向员工租赁车辆,与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实报实销。1 .增值税涉税处理:1租车协议的增值税处理:按有形动产出租缴纳增值税,个人可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2单位取得通行费和油费发票,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注:增值税个人起征点优惠按次结算5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按月结算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2、但个人需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如何办理,在各地税务局网站查询如未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需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2 .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回复):1支付租金: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2其他费用: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 .个人所得税1取得租车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其他费用:若合同约定,汽油费、停车费、维修费属于车辆租金

3、收入的一部分,该部分收入应并入租金收入,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该部分不属于租金收入,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员工先垫付,再报销的费用,则不作为个人应税所得。模式二:定额补贴模式签订协议,员工为单位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按公路里程数/目的地进行定额结算。业务实质:单位向员工既租车又租人,相当于单位购买员工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1 .增值税涉税处理:【1】按照协议结算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个人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优惠政策与模式一类似2过路费、加油费已经包含在定额结算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 .企业所得税涉税处理:员工为单位提供运输服务,员工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时,作为小额

4、零星业务(无需发票)进行税前扣除;员工缴纳增值税时,以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据。3 .个人所得税涉税处理(此处仅代表个人观点):员工取得为单位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属于员工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果协议约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员工个人承担,属于员工个人经营所得;如果协议约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单位承担,属于员工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模式三:随工资发放定额交通补贴业务实质:单位给予员工人人有份的补贴,与实际是否用车无关,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1.增值税:不涉及。2,企业所得税: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据实扣除或按照职工福利费限额内扣除。3.个人所得税:扣除一定公务费用后,按月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注: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扣除标准确定,扣除标准上限为: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690元;企业各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0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50元。私车公用税务合规建议:1.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健立私车公用相关内控制度。2.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结算方式、结算内容及风险划分,同时根据协议证明相关费用与生产经营相关。3.企业应当建立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台账,避免重复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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