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 ,大小:14.11KB ,
资源ID:231870      下载积分:5 金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docx)为本站会员(飞猪)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发送邮件至doc331@126.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docx

1、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二、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在其它民用建筑内存在

2、上述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四、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五、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2月26日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