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咸安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获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保障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耕地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为切实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以及咸安区现实需要,需对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咸安区开展土地利
2、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势在必行。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有效推动土地管理制度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咸安区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衔接,助推咸安区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内在需求。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士资函(2016)1196号)精神,以2014年末土地变更数据经转换后为基数,遵照上级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本次咸安区土
3、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工作。规划是规划期内统筹咸安区土地利用、开发、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生态文明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前言I第1章规划总则61.1 规划指导思想61.2 规划原则61.3 规划依据71.4 规划期限91.5 规划基础数据91.6 规划范围91.7 规划效力9第2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92.1 咸安区发展战略定位92.2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02.3 土地利用战略总目标112.4
4、 规划控制主要指标12第3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14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优化原则143.2 土地利用空间总体布局15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6第4章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84.1 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184.2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184.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194.4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19第5章农用地保护规划225.1 现代农业用地布局225.2 耕地保护规划225.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35.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245.5 其他农业用地利用规划24第6章建设用地规划266.1 建设用地总体目标266.2 城镇用地规划266.3 城镇用地布局优化266.4 农村居民点用地
5、规划286.5 基础设施用地规划29第7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37.1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37.2 积极推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347.3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和激励机制34第8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土地整治368.1 重大基础设施工程368.2 土地整治37第9章“三线”管制、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399.1 三线控制划定399.2 土地用途分区419.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45第10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4910.1 规划控制范围4910.2 主要控制指标4910.3 土地利用结构4910.4 空间管制要求4910.5 中心城区周边组团布局5110.6 “1+4”格局发展方向及策略5
6、310.7 城市扩展边界划定54第11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5511.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目标5511.2 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调控5511.3 标分解原则5611.4 指标分解思路56第12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812.1 建立领导责任目标考核5812.2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812.3 严格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5912.4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机制5912.5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监察制度60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咸宁市咸安区土地利用结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咸宁市咸安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表62附表3咸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分解方案错误!未定
7、义书签。附表4咸安区重点项目表64第1章规划总则1.1 规划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和现实情况出发,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边界,遏制城市发展无形扩张,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咸安区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多规融合,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咸安区提供土地资源保障。1.2 规
8、划原则1.2.1 保护优先,数量与质量齐抓。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和风景旅游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齐抓数量和质量,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划编制时,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出保护的“底线”。通过调整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确保把优质耕地和景观土地整治的耕地优先保护起来,提高耕地保护治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镇规模。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线。1.2.2 总量控制,增量和存量共管。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有限增量撬动存量,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开发利
9、用,减量化供应土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紧凑布局产业用地,统筹建设用地增量和存量,合理安排流量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盘活存量,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1.2.3 统筹兼顾,重点与一般兼顾。根据咸安区地域和资源优势、利用特点以及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对土地规划空间进行统筹安排,平衡区域发展,统筹优化用地空间,逐步有序推进未来用地保障。城市经济,平台先行;线性工程,应保重点;民生事业,宜保尽保,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1.2.4 衔接有序,规划与实施统一。坚持立足现实,放眼未来,近期抓落实,远期抓调控,注
10、重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努力探索生态补偿机制;注重与其他规划之间的协调,实现咸安区土地利用规划与咸安区城市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的无缝对接,实现多规融合。1.3 规划依据1.3.1 规划依据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1996);(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
11、010);(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2 .政策性文件、技术规程(1)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37号文);(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文);(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文);(5)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
12、方案的含(鄂土资函(2016)1196号文)。3 .相关规划(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3)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4)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5)咸安区土地利用问题前期研究成果及咸安区城镇、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1.4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1.5 规划基础数据本规划基础数据由已验收合格的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后形成。1.6 规划范围区规划与原规划一致,即整个咸
13、安区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为150308.32公顷,包括温泉办事处、浮山办事处、永安办事处、汀四桥镇、向阳湖镇、官埠桥镇、横沟桥镇、贺胜桥镇、双溪桥镇、马桥镇、桂花镇、高桥镇、大幕乡、奶牛场等14个乡镇。1.7 规划效力本规划是咸安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利用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应遵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2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2.1 咸安区发展战略定位咸安区作为咸宁市的市域中心,服务于咸宁。咸宁市发展战略
14、定位为“实施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咸安区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理念,提出了“推进绿色崛起,打造首善之区”的战略定位,以“五个咸安”建设为目标,奋力在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具体实践中打造鄂南强市排头兵。咸安区紧紧依托“市区一体”的优势,坚持走“让森林走向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绿色发展道路,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上始终突出了一个“绿”字,通过借力发展、借势发展,咸安本就拥有的“山青、水秀、桂香、竹翠、洞奇、泉温”的良好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使广大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了“开窗见绿、出门进园”,“城在绿之海、人在林中行
15、的绿色城市生活。2.2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咸安区围绕“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体目标,坚持“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导向,力争在多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效,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环保全面达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2.2.1 地区生产总值到2020年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到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7000元左右,年均增长9%左右;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8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一二三产业构成为11:49:40;2.2.2 人口到2020年末,咸安区总人口达到66.8
1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38.2万人。2.2.3 城镇化率到2020年末,咸安区城镇化率70.8%。2.3 土地利用战略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围绕“美丽咸安、绿色咸安”的建设目标,按照“新型化城市”发展要求,确定全区土地利用战略总目标“建立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土地利用新模式:构建保障重点,兼顾均衡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创建内涵挖潜,持续利用的空间拓展方式,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合理优化国土空间,科学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确保生态安全和粮食供给能力;通过合理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控
17、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间结构,切实实现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2.3.1 实施生态优先,优化生态格局规划期间依托现有的自然山水格局,保持山体、水系等自然地形地貌特征,坚持从源头上构建生态预防体系,以功能区规划为导向,优化市域生态资源空间布局,强化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大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源涵养区、生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建设。2.3.2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
18、都市农业和生态农业。2.3.3 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采取城镇点轴发展模式,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以及其他城镇发展用地、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中心集镇一中心村一自然村三级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及生态建设项目,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适度安排文化旅游用地。2.3.4 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根本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形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优化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严格控制
19、外延扩张。探索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开展村庄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中心村镇集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2.3.5 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实现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2.4 规划控制主要指标2.4.1 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849.0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20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5038.8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983.54公顷以内。新增
20、建设用地规模: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35.3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623.7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950.85公顷。建设占用农地规模:到2020年末,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控制在3617.26公顷。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到2020年末,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97.33公顷。补充耕地面积:2015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1383.75公顷以上。园地总规模:到2020年末,园地总规模保持在在1078.36顷以上。林地总规模:到2020年末,林地总规模保持在7551
21、1.65公顷以上。第3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优化原则3.1.1 优先保护生态用地,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切实保护全区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河流、湿地、公园和城镇绿地,重点是幕阜山区、双龙山、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金桂湖低碳示范区,河背河、龙潭河、向阳湖湿地等湿地公园,以及“四湖五河六库”(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泾河、汀泗河、高桥河、横沟河、龙潭河;南川水库、双石水库、赛丰水库、鸣水泉水库、四门楼水库、五一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体现生态优先理念。3.1.2 合理布局农业用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协调规划永久基本
22、农田、生态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做到基础设施布局有利于生态环境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协调规划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布局,鼓励建设用地与园地、水面穿插布局,形成城市绿色空间,鼓励建设用地与耕地穿插布局形成城市绿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3.1.3 统筹规划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空间。引导城镇集中化发展,提高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引导分散工矿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引导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加大零散村落、空心村整治力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3.2 土地利用空间总体布局空间布局划分为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在三类空间布局的框架下划分生态保护、永久基本
23、农田和城市增长边界三条红线,形成具体的空间管制分区。通过三类空间和细化的管制分区,形成综合与专项相结合的空间管控体系。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一圈三带”:即主城区经济圈,涵盖永安、温泉、浮山及马桥部分区域的重点开发区域;国(省)道沿线城镇带,指以贺胜、官埠、向阳湖、汀泗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区域;垂江经济带,指通江大道两侧区域,涵盖咸安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绿色经济带,指幕阜山区域,涵盖双溪、高桥、大幕、桂花及马桥、汀泗部分区域。3.2.1 生态空间生态空间包括全区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河流、湿地、公园和城镇绿地,重点是幕阜山区、双龙山、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金桂湖低碳
24、示范区,河背河、龙潭河、向阳湖湿地等湿地公园,以及“四湖五河六库”(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泾河、汀泗河、高桥河、横沟河、龙潭河;南川水库、双石水库、赛丰水库、鸣水泉水库、四门楼水库、五一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3.2.2 农业空间农业空间是指区内工业发展基础一般、农业资源禀赋优越的地区,是未来生态、休闲农业最适宜发展区。除生态空间外,农业乡镇全域及重点镇规划区外的非建成区为农业空间。城镇空间指全区发展基础厚实、区位条件优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是区内未来工业化、城镇化最适宜扩展区和人口集聚区。包括主城区、梓山湖(贺胜)新城以及汀泗、向阳湖、官埠、双溪、马桥、桂花、高
25、桥、大幕等重点镇建成区。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3.1 农用地调整总量调整:2014年全区农用地总面积125325.77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为12206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1.21%。(1)耕地调整耕地规划结构:2014年全区耕地总面积32573.46公顷;到2020年,耕地总面积为32847.06公顷。占全区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21.67%调整到2020年的21.85%(2)园地调整2014年全区园地面积1178.18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1078.38公顷,园地占全区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0.78%减少到2020年的0.72%。(3)林地调整2014年全
26、区林地面积78554.44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75511.65公顷,林地占全区总面积比重由2014年的52.26%下降到2020年的50.24%。(4)其它农用地调整2014年全区其它农用地面积13019.69公顷;到2020年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2631.98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全区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66%下降到2020年的8.40%O3.3.2 建设用地调整总量调整: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17707.40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0983.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1.78%提高到13.96%o(1)城乡建设用地调整2014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
27、积15549.95公顷;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8623.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35%提高到12.39%o(2)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全区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104.88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40%;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307.19公顷,比重上升至1.53%。(3)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2.5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3%;到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2.57公顷,比重不发生变化。3.3.3 其他土地调整总量调整: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7275.15公顷;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725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28、4.83%。第4章生态保护用地规划4.1 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1、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0年农业用水有效率达到0.52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坚持“集约使用,有效保护,持续利用”的原则,按照岸线功能区划,对“四湖五河六库”区域的土地、岸线、滩涂地、林地、防泄洪区等用地进行规划,明确划定生态红线,提出管制原则,划分适度开发区、保留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不低于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5%。o2、推行
29、全域生态旅游。以幕阜山区旅游规划为核心,打造幕阜山区绿色生态带;以咸宁旅游新城、梓山湖(贺胜)新城、金桂湖低碳示范区为重点,配套建设太乙国际温泉、碧桂园、叠水湾等旅游度假区,发展低碳生态游和温泉养生游。打造汀泗桥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加快推进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刘家桥等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发展历史人文游和民俗文化游。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打造百公里油菜观光、城郊设施农业采摘园、茶叶果蔬专业村、10万亩水生蔬菜观光、幕阜山10万亩原生态野樱花采摘观光五大特色生态旅游景点。4.2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根据咸安区发展重点和偏向,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利用,优化生态环境用地布局,对咸安区生态环
30、境用地进行合理布局。城乡环境保护区:咸安区快速发展的电力、纺织印染、水泥等高能耗、高物耗产业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压力较大,城市环境亟需改善。该区主要包括三咸安区辖区内各个乡镇的建制镇及工业园区。风景旅游保护区:咸安区依托得天独厚的人文历史优势好优良的生态旅游资源,倾力打造湖北省旅游胜地。以幕阜山区旅游规划为核心,打造幕阜山区绿色生态带,以大幕山、桂花源、鸣水泉、嫦娥湖、鄂南大竹海为重点打造桂竹生态旅游区;以咸宁旅游新城、梓山湖(贺胜)新城、金桂湖低碳示范区为重点,配套建设太乙国际温泉、碧桂园、叠水湾等旅游度假区,发展低碳生态游和温泉养生游。打造汀泗桥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加快推进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
31、沈鸿宾故居、孙郭胡城址、何功伟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刘家桥等古民居的保护与开发,发展历史人文游和民俗文化游。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打造百公里油菜观光、城郊设施农业采摘园、茶叶果蔬专业村、10万亩水生蔬菜观光、幕阜山10万亩原生态野樱花采摘观光五大特色生态旅游景点4.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咸安区实际情况划定的具有维持区域生态安全、物种多样性等的保护区域。划定的重点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林地保护等级为一级的林地。与环境功能区划衔接,将对乡(镇)生态保护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纳入限制建设区
32、4.4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4.4.1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20年农业用水有效率达到0.52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坚持“集约使用,有效保护,持续利用”的原则,按照岸线功能区划,对“四湖五河六库”区域的土地、岸线、滩涂地、林地、防泄洪区等用地进行规划,明确划定生态红线,提出管制原则,划分适度开发区、保留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不低于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5%。图4-1生态红线分布
33、图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咸安区的实情划定的具有维持区域生态安全、物种多样性等的严格保护区域。(2)划定的核心是在相关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定与衔接基础上,按照其生态重要性遴选划入。(3)包括重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等。4.4.2 各乡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标准各乡镇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应遵循以下几点要求:(1)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必须纳入生态保护红线;(2)林地保护等级为一级的林地须纳入生态保护红线;(3)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须纳入生态保护红线;(4)各乡镇可以根据本乡镇资源特点和情况做适当增补。4.4.3
34、 生态保护红线管制措施(1)生态保护红线划入禁止建设区,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和改变。(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工业与城镇建设,允许与保护区主导功能相一致的基础设施建设。(3)严格保护自然的生态环境、风貌特征和人文景观,适度规划农业和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4)严格保护各类生态用地中的文化遗产用地。依法确定文化遗产用地保护范围,严格限制各类建设侵占文化遗产用地。第5章农用地保护规划5.1 现代农业用地布局现代农业构建以向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四大农产品生产主产地为主体的“一区四地”战略格局。“四地”包括汀泗、贺胜、双溪、高桥、大幕等5个乡镇粮食生产主产地;汀泗、向阳湖、
35、贺胜、双溪、马桥、高桥、大幕等7个乡镇“双低”油菜生产主产地;汀泅、向阳湖、官埠、贺胜、双溪、马桥、桂花、高桥、大幕等9个乡镇蔬菜生产主产地;汀泗、官埠、贺胜、双溪、桂花、大幕等6个乡镇有机茶生产主产地。依托河、湖资源优势,向阳湖、官埠适度发展水产养殖业;严控污染、优质集约,汀泗、贺胜、双溪适量发展畜禽养殖业。图4-1现代农业布局图5.2 耕地保护规划5.2.1 耕地总量保护规划通过严控耕地减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表土剥离地力提升与土壤增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规划期内通过合理调整耕地结构和布局,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847.05公顷。5.2.2 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划
36、实施过程中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确保对优质耕地的保护,尽量减少优质耕地占用。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控制在3617.2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应控制在1097.32公顷以内。5.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按照基本农田永久保护、以布局调整促进质量提升原则,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提高优质耕地占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有效落实。5.3.1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结合全区现状耕地分布情况,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5038
37、8公顷以上。5.3.2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优先将全区坡度等级较高、质量等级较低的耕地划出,将以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已建成的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在调整后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高。2014年咸安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6847.49公顷,主要划定在咸安区大幕、高桥、桂花、马桥、双溪桥、贺胜桥、横沟桥、官埠桥、汀泗桥、向阳湖等乡镇。规划至2020年全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5038.8公顷。5.3.3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到规划期末,全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5038.8公顷,
38、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5.4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在保持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保障粮食供需安全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划期内,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5038.8公顷,主要分布在咸安区大幕、高桥、桂花、马桥、双溪桥、贺胜桥、横沟桥、官埠桥、汀泗桥、向阳湖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要求:(1)优先将已建成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咸安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分为1-6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优先选择质量1-5等的耕地。(3)优先选择水田。(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保护红线内限制城、镇、村
39、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年度计划指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难以在城乡开发边界内选址的旅游、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等经相关部门审批可选址建设。5.5 其他农业用地利用规划5.5.1 园地利用规划到规划期末,全区园地面积1078.36公顷,主要集中在茶叶生产、苦麻生产等。其中,茶叶生产以汀泗、官埠、贺胜、双溪、桂花、大幕等乡镇为重点,大力推广扩大茶叶种植面,以“咸安砖茶”国家地理标识为标志,组建生胜川茶业集团,大力发展砖茶、红茶、绿茶精深加工。5.5.2 林地利用规划发展楠竹等经济林生产基地,切实发展竹类、桂花、木材加工、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
40、林业产业,同时,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注重调整和优化林种结构,严格控制采伐量,力争到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为75511.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50.24%。5.5.3 其他农用地利用规划加快调整水产业结构,以发展名特优稀品种养殖、水产加工业和流通服务为重点,连片养殖实现规模生产,努力提高水产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2631.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8.40%o第6章建设用地规划6.1 建设用地总体目标加强多规融合,统筹城乡发展,从规划源头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划定城乡开发边界,以边界约束与计划数量管控双管齐下,推动新增空间优化配置与存量空间盘活使用
41、同步进行,提升空间利用效率,优化空间利用结构,达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0983.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623.78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07.19公顷以内,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2.57公顷。2015-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3635.39公顷。6.2 城镇用地规划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优化空间布局,深度挖潜存量建设用地,科学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增强建设用地空间集聚和管控能力。1、严格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规划期间全区城镇用地控制在13675.44公顷以内。2、有效控制建设
42、增量。2015-2020年,全区新增城镇用地控制在3422.93公顷内。6.3 城镇用地布局优化城镇布局形成“一城六镇”布局,统筹推进主城区(中心)与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官埠桥镇、贺胜桥镇(梓山湖)、马桥镇、双溪桥镇等城镇融合发展,共同构建主城区的卫星镇。主要城镇居民点呈“一心六轴”布局,即沿107国道、S209、S208、G351等交通干线,以主城区为中心,构建主城区汀泗、主城区向阳湖、主城区官埠桥、主城区贺胜(梓山湖)、主城区双溪、主城区马桥等六条城镇发展轴。发展高桥、大幕、桂花3个特色镇和13个中心村。1 .主城区。包括永安、浮山、温泉三个街道办事处和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安商贸物流区,推进
43、新型工业化,促进现代商贸物流和生态旅游与休闲度假养生产业发展,提升商业、金融和综合服务等城市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城市、和谐宜居城市。2 .梓山湖(贺胜)新城:发展商务办公、会展、旅游度假、娱乐休闲、高新技术产业、非动力核产业、环保产业等。3 .六个卫星镇。汀泗桥镇、向阳湖镇、官埠桥镇、贺胜桥镇、双溪桥镇、马桥镇。4 .三个特色乡镇。高桥镇:发展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大幕乡:培育特色农产品加工和生态旅游休闲产业。桂花镇:建设低碳经济示范镇,发展城郊农业和茶叶、桂花等特色产业,发展健康生态旅游业。5 .十三个中心村。古塘、黄荆塘、斩关、窑咀、张公庙、黎首、万秀、澄水洞、井头、高赛、樊塘、鳌山、太乙是空
44、间网络体系中的基层单元。6 .六条城镇发展轴。主城区一汀泗桥、主城区-向阳湖、主城区-官埠桥、主城区-贺胜桥、主城区-双溪桥、主城区-马桥。-gy g.z,赞胜桥镇桂山湖发展轴区埠桥俱发展轴马桥情发展轴一心六轴城镇布局图6-1咸安区城镇布局6.4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641总体发展思路以“环境优美、经济发展、服务共享、生活幸福”为目标,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通过加强“多规合一:加快村庄集聚,将咸安区村庄打造成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社区服务健全、乡土文化繁荣、农民生活幸福的美好家园。6.4.2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实行分区控制,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划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活必需用地,支持新
45、农村建设。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现状保留区,允许改建、扩建和翻新建设;划定开发复垦区,规划期内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予以拆旧复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新建住房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不符合村镇规划的不予审批。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统建、联建公寓。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在发展中心村的同时,整理“空心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新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模
46、式,提高集体建设土地流转中的经济效益,明确收益分配方式。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鼓励农民向城镇集聚。6.5 基础设施用地规划6.5.1 交通用地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巩固提升交通枢纽功能,构建发展新优势。对接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和武咸城际铁路三条铁路大动脉,形成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三横六纵一环骨干公路交通网。即黄咸高速、G351双溪至潘家湾、S360常收至向阳湖构成“三横”,以京港澳高速、咸通高速、武咸快速通道、G107国道、S208横路线、S319咸崇线形成“六纵”,以107国道绕城、东外环、南外环、西外环高速形成
47、的绕城环形通道,即“一环工完善主城区“四纵五横两环”城市道路干线,构筑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主城区道路网密度为67公里/平方公里。注重公共交通建设,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线路网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服务半径300米的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50%,服务半径为500米的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90%,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设金桂路与长安大道十字路口、青龙路与长安大道十字路口、南山十字路口、银泰百货十字路口、渔水路与107国道十字路口等人流、车流密集区的过街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破解城市交通瓶颈。图6-2交通布局图6.5.2 水利用地规划强化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深化水治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强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水利事业建设,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高城市和农村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山洪沟整治,实施洽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城区防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