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5.94KB ,
资源ID:272610      下载积分:5 金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陕西省关于事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指南(2024年).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发送邮件至doc331@126.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陕西省关于事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指南(2024年).docx

1、陕西省关于事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指南据西安发布2024年3月6日报道:3月5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目前修订后的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已印发。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二、管理办法中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管理等工作。各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此办法,制定本辖区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

2、认定、管理和扶持奖励办法。三、认定条件是什么?1、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幼儿园设置应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并依法登记。3、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幼儿园应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4、幼儿园应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预决算制度,实行园务、财务公开,有独立的对公账户,且账目清楚。对财政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

3、专项资金行为。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的行为。5、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配备教职工,保证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比例合理,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教职工工资待遇参照当地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等。6、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筹措。举办者应当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维修、扩建、设备设施添置等提供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严格落实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不得违规乱收费。7、在市级教育、发改、财政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各县(区)教育

4、主管部门商发改、财政部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办园成本、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不同等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8、坚持儿童为本,实施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教育内容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的要求,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无“小学化”倾向,有幼小衔接的具体措施,并能够有效落实。9、办园规范,无乱收费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家长、社会对幼儿园认可,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四、认定程序1、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4月底前向其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部门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5月底前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初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并将认定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教育主管部门。3、市教育主管部门在收到各县(区)初评结果一个月内,应对各县(区)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4、市级审核通过后,每年7月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发文认定,同时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称号。

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