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篇汇编)2024年度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言材料包含3篇专题党课讲稿和两篇宣传贯彻活动方案(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第一篇,共十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党员和党的组织在违反党的纪律时应受到的处分种类、程序和相关原则,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这一法规对于规范党员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我认识到了严格遵守党纪的必要性,同时也为我在工作中的言行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警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主旨在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通过明确纪律处分的种类、程序和原则
2、确保党组织和党员能够遵守党的章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不仅是党内法规的要求,也是实现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通过对条例认真学习,感悟如下:一是严明党纪的重要性。条例强调了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章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是纪律处分的原则。包括党必须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来处理违纪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三是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条例规定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不同级别的处分。四是处分的程序和保障。条例明确了
3、纪律审查的程序,包括对涉嫌违纪党员的调查、审理和作出处分决定的过程,同时保障了党员的申诉权和辩护权。五是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条例不仅强调对违纪行为的惩处,也强调通过教育和帮助使党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六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条例的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坚定决心。七是法治精神的体现。通过条例的学习和实施,可以感受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体现了法治精神和依法治国的原则。八是持续更新的必要性。条例随着实践的发展和需要会不断修订和完善,这体现了党内法规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以及党的建设不断进步的动态性。联系到我的工作实际,我从条
4、例中获得了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增强纪律意识。在工作中,我必须时刻警醒自己,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党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二是公正廉洁从业。作为公职人员,我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三是依规办事。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时,我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来操作,保证决(研讨交流发言提纲第二篇)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这一党内重要法规,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我党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亮明了“红线”,划
5、出了“底线”。学好、守好、用好条例,是我们纪检干部的职责和使命。现就近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谈谈自己的体会: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条例内容。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此时修订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第一时间学习吃透新修订的条例,作为纪检干部责无旁贷。首先是在支部会议上集中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初步掌握新修订的主要内容,但还远未达到吃透的要求。会后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自学,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不但知道修订了哪些内容,还要了解为什么这样修订,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二是从我做起,守牢纪律底线。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
6、解和把握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作为纪检干部,更要身体力行,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做遵守纪律的模范。通过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政治建设放到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用好条例,精准执纪问责。新修订的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的总结提炼,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和尺度。比如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增加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
7、友、显失公平,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的处分规定,为监督执纪工作提供更规范的依据。学习好、运用好条例能更加准确的推进监督执纪工作。(交流发言材料第三篇)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坚强决心。我们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
8、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学习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各个环节中,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一,要坚决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修订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规矩和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当好
9、坚定的执行者、坚决的捍卫者,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让执行纪律成为一种风气、一种习惯、一种文化,使纪律真正发挥作用、产生威力。要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第二,要自觉严肃政治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
10、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特别是要以坚强的党性和担当精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解决党内矛盾、清除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推动问题的解决和错误的纠正。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抓手,发现苗头就提醒,看到问题就纠正,体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和锋芒。第三,要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
11、必然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而作风建设恰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外在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我们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倡导“五个好作风”,争做“三个好把式”,落实“五细”要求,着力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让好作风引领新常态,以良好状态推动振兴发展。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反“四风”,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
12、风”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公权私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从小事抓起,从八小时以外抓起,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条例的再次修订吹响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的号角!也是向我们全体党员发出了“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的基础上,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研讨发言材料第四篇)新条例
13、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原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得出的,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务必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并自觉贯彻,坚持以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贯彻条例的推动者、落实条例的执行者、维护条例的捍卫者。秉先行之心,深学深思。新条例的出台,为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纪律要求。秉推动之心,立说立行。新“条例”不仅要学,更要将其思想精髓贯穿到日常,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秉执行之心,严遵严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遵守纪律是
14、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党员干部应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主动学、认真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充分运用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学习问答,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只有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才能远离“红线”、筑牢“防线”、树立“高线”。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时刻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是头等大事,正有序推
15、进,我们既要咬定目标、坚定意志,以昂扬向上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战无不胜的信念推动各项工作,更要以条例为指引、为准绳,切实保障XX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研讨交流发言提纲、心得体会第五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我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条例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工委书记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下面是我学习后的几点切身体会:一是以习近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明确。比如,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的要求,在第2条指导思想中写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第3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自觉
16、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出条例修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更加坚定。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强化监督执纪只有进行时,从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党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这足以表明党中央治国先治党,治党必从严的坚定决心。这是党中央新形势下加强党的
17、建设做出的新的又一重大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党中央治党治国的恒心和韧劲。作为基层干部,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学习贯彻践行好。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等能力,力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统筹兼顾,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三是对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要求更高。全面从严治党的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严治党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实际上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要讲规矩、守纪律,要树强四种意识,率先垂范,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此次全会提出要从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抓起严起,更加说明我党对
18、广大党员干部在讲规矩、守纪律方面的要求更高了。习总书记曾经说过“讲规矩、守纪律就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检验”,关键是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其实就是中央领导在从自身上做守规守矩的表率,是在给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做榜样,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决心的体现。作为街道“一把手”,更应该对照中央的要求,牢固树立打铁自身硬的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守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始终坚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带头组织参加好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要求,真正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在今后工作中要坚
19、守职责定位,吃透精神实质,对条例学深悟透,开展好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要求融入到实践“四种形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第六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受很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一、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我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上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不能放松自我改造,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
20、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各项规定,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遭“罪”,大脑中要时时绷紧这根弦,时刻警醒自我,筑牢防线。一个人如果平时不注意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我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从而可能向犯罪的道路上迈进,所以我们要讲政治,加强政治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第一道防线。二、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从严自律。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此刻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持续清醒的头脑,越要持续艰苦奋
21、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我,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慎小慎微,每一名觉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必须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注意,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头脑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脚踏实地干事,堂堂正正做人。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单位发展上,而只见利就图,有乐就享,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我。所以必须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上要淡泊名利,在工作上要向上对得起单位,向下对得起员工,尽心尽力为单位发展干好本职工作。三、在加强作风建设上,
22、党员干部应做好四个方面的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增强拒腐防变的潜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于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研讨发言材料及心得第七篇)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3、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新条例的颁布对于党员干部的指导性更强、理论性更深,这对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更具有约束力。作为一名乡镇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将学习条例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相结合。新的条例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质内涵,明确了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和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理论保障。深入学习条例就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才能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才能凝聚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团
24、结一心、众志成城,在平时的工作中有新的建树、新的作为。二是要将贯彻条例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结合。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身处基层群众的前沿阵地,更应该按照条例的要求,将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入基层和群众找问题、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在感情上时刻念着群众,在行动上永远为了群众,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将条例精神贯彻到位。三是要将践行条例与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新条例将反对“四风”、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就是要时时刻刻做到自检自查,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
25、风问题”,解决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冷横硬等不良作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持廉洁从政,筑牢反腐思想防线。经过本次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本人的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有了极大的转变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开创“富民强镇”的崭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研讨发言材料第八篇)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
26、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立规,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此次修订条例坚持科学立规,既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又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听取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以及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了解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查找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保持条例总体稳定基础上,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保持制度连续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比如,落实“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
27、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新增第2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35条明确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第30条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二、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根据党中央部署和形势发展要求作必要修改,着力实现纪
28、律建设的与时俱进。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条例第122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第124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纪律保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一点在此次修订中也得到充分体现。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第132条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
29、的处分规定。三、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修订条例的效果既体现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上,也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做出一些细化规定。比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第153条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
30、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针对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在第130条中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积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研讨交流材料及心得体会第九篇)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结合
31、近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一些学习收获和体会。一是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纪律作为党的生命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本规范,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别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对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旨在持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坚守严格的基调。与2018年版本相比,此次修订的条例在保持框架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充实,共计76条修改和新增的16条,总计158条。本次条例的修订,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理论、实践成果
32、和制度创新转化为党规党纪,进一步彰显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格、执纪越往后越严厉的强烈信号。二是深入主动学习,严格遵守纪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工具,也是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的准则。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思路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做遵规守纪的标杆。三是全面覆盖推动,强化纪律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将他律转化为内在追求。要深入分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思想根源,全面加强纪律教育。要将
33、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性纪律教育等活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是严格精准执纪,维护纪律权威。修订的条例为党员干部划定了更明确的行为边界。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做到忠诚、可靠、纯洁,以条例为基本标尺,强化日常监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衔接。同时,要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凝聚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34、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持续深化“四责协同”,健全监督体系,加大对落实政治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个人心得体会第十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见实效。”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
35、准则和条例,研究审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五个把”的要求: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起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坚持“把党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把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作为我们的行动”,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学习贯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一、深刻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一)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全、
36、要害在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鲜明提出廉洁自律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强化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实现监督制约对象和范围的“全覆盖”“无例外”,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7、提供了根本保障。(二)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利器。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则和条例顺应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的新期盼,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纪律戒尺。准则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细化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准则和条例扎紧了管党治
38、党的制度“笼子”,提高了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体现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抓手。(三)准则和条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面对“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反恐维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党的建设等各项任务艰巨繁重。做好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准则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尊崇党章,细化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群众、生活等“六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39、只要一起抓、一体执行,自觉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每一名党员就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一个党的组织就能始终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凝聚起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磅礴力量。二、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原则。准则和条例修订过程中,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修订准则要化繁为简、突出问题、针对时弊”“修订党纪处分条例,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突出党纪特色”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了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要求具体化,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
40、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严明党纪戒尺、开具“负面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二)准则的主要内容。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
41、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如何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原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余字,分为“总则”“分
42、则”和“附则”3个部分。“总则”部分,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纪律处分种类及影响、党纪与国法如何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分则”部分把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附则”部分明确规定了制定补充规定等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一)组织好学习宣传。各级党委(党
43、组)要统筹安排,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突出学习重点对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尊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对照学、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各类媒体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
44、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转发中央权威解读和宣传文章,及时推出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及时采集学习贯彻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准则和条例的知晓率,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二)树立纪律思维。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纪律要求贯穿于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坚持“纪严于法”理念,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握好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用党的纪律去处分、违反法律的行为用国家法律去处理,决不能退到法律的底线。坚持“管住大多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零容
45、忍的态度抓好纪律执行,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决不能只盯着少数腐败分子。坚持“标本兼治”理念,统筹做好纪律教育、纪律执行、纪律审查、纪律监督等工作,以严明的纪律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用“不敢腐”倒逼“不能腐”,最终实现“不想腐”。(三)创新执纪方式。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化“治未病”,教育督促全体党员既勇于自我批评、加强自我监督,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远离纪律“底线”,
46、防范于未然;强化“正歪树”,对自律不严的党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强化“治病树”,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强化“拔烂树”,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的党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四)严格纪律审查。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规则和权限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冲着纪律去,既要“盯违法”,更要“盯违纪”,做到严字当头。认真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后、
47、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过程中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突出问题,震慑极少数、警醒大多数。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案件通报的关注点,都要用纪律语言体现、描述违反党纪的问题,让纪律发力、让禁令生威。(五)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跟中央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和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不
48、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条例第114条和第125条之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准则和条例落实到位。令专致党薛褂稿辅导党课篇1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