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篇)2024年新编纪律处分条例的研讨发言材料包含三篇专题党课讲稿研讨交流材料及学习心得第一篇,共七篇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好、自觉贯彻好,坚持以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以“心明、眼亮、神醒”走好从严治党“赶考路”,永葆生机活力,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锤炼党性强党心,“心明才能笃志好学不减速。学习贯彻条例是党性锤炼的有效途径,不少党员思想滑坡、堕落沉沦,就在于对纪律条款不熟知,没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及时
2、跟进学、逐字逐句学才能在新的赶考路上越走越快。广大党员干部要常修常炼、常悟常进,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全面系统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掌握核心要义上下功夫,提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干,三个方面,紧跟主题教育的时代步伐,原原本本深学细悟,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根基,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切切实实的工作业绩,跑出知行合一“加速度二明辨是非练慧眼,眼亮才能泾渭分明不偏航程近年来,腐败年轻化”和低职化”现象露出苗头,究其缘由,还是在遇到诱惑时没能看清本质
3、与真相。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学会用好条例这款“眼药水日帮助自己践行公私分明、明辨是非对错。更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事事出于公心,才能脚踏实地解决群众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唯一方向。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对权力怀有敬畏之心,坚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谨慎用权,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阳光用权”,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允许范围内充分运作,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恪守廉洁常回神,神醒才能修身正己不打晃程纪律严明是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党
4、的独特优势。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刻刻以条例为戒尺警醒自己,常态化开展作风整顿、自查剖析“回头看”活动,敲响清廉警钟。坚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敏锐、方向上的清醒。要保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不利于官德修养的则弃之,否则必将滑进腐败之渊、踏上不归之路。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炼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盖世武功。清正廉洁离不开家风建设,要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既管住自己,努力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也管好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交流发言材料第二篇按照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要有高度正确的党性意识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新修订的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要强化学习意识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做什么”,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7、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要强化敬畏意识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敬”有“彬彬有礼”、“恭恭敬敬”、严肃、认真的意思,指做事严肃,免犯错误;“畏”指“担心、忧虑”,指做事谨慎,不懈怠。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首先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8、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其次要讲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具体到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而言,规矩就是对法律法规、政策原则、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遵循、履行和坚守。第三要讲纪律。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逛淘宝等,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总之,我们要学习贯彻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党员特别是纪检干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努力用好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
9、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这一武器,使纪检监督执法问责得到有效落实,使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坚强的纪律保障。我们要掌握其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导实践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第三篇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这次修订充分运用了党的二十大后的最新理论思想、理论成果,进一步将
10、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统筹结合,表明了党中央在构筑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与时俱进,增强了党内法规的有效衔接,增强了制度合力。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和理解,有以下体会:一是要深入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新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政治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11、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廉洁。二是要严于律己,牢记宗旨使命。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在学习中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中要自觉摒弃贪图享受的思想,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
12、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研讨交流材料第四篇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一重要党内法规的修订,是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党的纪律在全党得到严格执行。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一、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进
13、一步完善和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其次,条例的修订适应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定了更为清晰的行为底线,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纪律遵循。最后,条例的修订有助于增强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的纪律在全党得到严格执行,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新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新修订的条例在内容上更加全面、更加具体,特点鲜明。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的纪律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
14、规定,增强纪律处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与时俱进,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党的纪律建设实践,及时吸纳新的经验和做法,丰富纪律处分的内涵和形式。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四是体现严管厚爱,既严明纪律要求,又注重教育挽救,体现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三、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实践要求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学习,本人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提升纪律意识的必修课,自觉用条例
15、规范言行,确保党的纪律在全党得到严格执行。(二)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原文,逐条逐款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做到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如何将条例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了解条例内容,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四)严格监督执纪,确保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
16、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党的纪律在全党得到严格执行。同时,我们要以条例为镜,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研讨材料第五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但“打老虎”“拍苍蝇”,而且十分注重制度建设,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
17、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大以来,二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说明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完善。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运用好条例。守纪要拘于小节。新修订的条例一共142条,在原条例的基础上有新增、融合、修改,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更加细致,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地列了出来,因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学习新条例,是对所有党员的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使我们党员的一言一行有章可循有纪可依,也时刻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让
18、家庭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预防要时刻重视。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执纪要内含厚爱。“好干部是管出来的”,我们纪检干部在执纪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惩前虑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
19、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学习要用于实处。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
20、担当尽责。学习心得汇编第六篇新条例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原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得出的,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务必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并自觉贯彻,坚持以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贯彻条例的推动者、落实条例的执行者、维护条例的捍卫者。秉先行之心,深学深思。新条例的出台,为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纪律要求。秉推动之心,立说立行。新“条例”不仅要学,更要将其思想精髓贯穿到日常,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秉执行之心,严遵严守。
21、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党员干部应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主动学、认真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充分运用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学习问答,准确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只有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才能远离“红线”、筑牢“防线”、树立“高线”。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时刻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当前
22、优化营商环境是头等大事,正有序推进,我们既要咬定目标、坚定意志,以昂扬向上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战无不胜的信念推动各项工作,更要以条例为指引、为准绳,切实保障XX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研讨交流材料第七篇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变,具体内容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条例共158条。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三个服务于”体现在条例修订内容的方方面面,贯穿条例始终
23、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对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党员行为亮出标尺、划出底线。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好执行好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条例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在第2条和第3条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及“坚守初心使命”,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作为条例总体要求。条例突出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建设
24、中的地位,体现出把政治纪律严起来,带动其他各方面纪律严起来的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思路。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在条例第56条中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新增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第54条、第55条中,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新增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或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57条中,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服务于党的制度建
25、设党的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是根本,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要维护党章权威,完善其他党内法规并不断提高其执行力。条例第1条就明确“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条例把党章新增要求具体化,更好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如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条例第94条相应新增对相关问题的处分规定。党的二十大把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写入党章,条例相应新增第57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
26、展要求作出处分规定。条例对其他党内法规落实不利作出处分规定。如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领导干部是骨干力量、关键少数,必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就要求更好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战斗力。但其执行中会遇到种种困难。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在新增第85条中,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以及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等情况,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作出处分规定。此外,条例把一些“不成文的规矩”具体化为成文纪律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
27、党的优良传统,是新时代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要求,条例新增第133条对餐饮浪费作出处分规定,在第150条中新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党的建设全部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条例修订和执行都必须落实“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要求。条例第30条相应新增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处分规定。条例及时回应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或修改完善、或新增多个条款。其中,第56条新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处分规定;第126条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处分规定;针对形式主
28、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第132条新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第130条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己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的处分规定;新增第135条和第139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统计造假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条例坚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同时,新增第131条,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第19条中新增对轻微违纪给予相应处理,不予处分,并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
29、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充分体现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从而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纵观新修订后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出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把严的要求一以贯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条例在第4条中增写相关要求,并把“严”的要求在条例中贯彻到底。如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在条例第30条新增对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即
30、使不构成犯罪也“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是实现全覆盖。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时间上,对党员干部言行全周期管理。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如条例第91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也不论在职时,还是离职或退(离)休后,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条例将第105条、第141条
31、第142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空间上,线上线下全覆盖。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86条、第98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反对四风的决心坚如磐石。在网络空间,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153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
32、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三是细化、具体化、精准化。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条例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细化、具体化,这有利于推动党的各个组织严格、精准执纪,不断提高执纪的效率与公平。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行为逐一列举出来,使之成为具体的纪律条款,从而使划定的纪律边界更加明确、清晰。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列举完全的处分条款,新增10个兜底条款(在条例第三、第七、第八、第九章中),把与其上列举情形类似的已经出现但尚未发现或未来可能出现而现在无法预料的其他情形全覆盖,从而有效堵住制度漏洞。及辅导党课党课讲稿篇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宣讲提纲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
3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背景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还面临不少问题:一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乏应有的敬畏和戒惧,甚至错误地认为突破法纪底线是有魄力、有才干的表现;有的组织观念缺失,妄自尊大、独断专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二是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作风建设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不过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
34、决,“四风”变通变异问题花样百出。有的到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农家乐等隐蔽地点吃喝;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以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三是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依然存在。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的中管干部中,不收敛不收手的比例超过90%。从山东看,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行为,全省受处分人员中,党的十八大后仍然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占九成以上,十九大后仍不知止、顶风作案的占一半还多。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不仅要有高超的执政能力,而且要有人民信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
35、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鲜亮底色。新时代新征程,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必须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目标一致、步调一致。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就是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条例的修订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学
36、习贯彻条例,必须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一)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时代十年,党中央不断加强纪律建设,这方面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但从执纪监督情况看,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问题。此次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充实政治纪律,以推动广大党员不断坚定政治立场。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为此,条例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
37、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固守错误的政绩观,将高质量发展要求抛诸脑后,贪大求洋、盲目蛮干,甚至把个人利益掺杂其中,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三是促进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政治纪律的根本是对党忠诚。从执纪监督中可以看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说到底是为了提拔重用而投机钻营、搞旁门左道,本质上
38、是缺乏政治定力和政治自律。条例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坚决打击此类具有严重政治危害的非组织行为。四是规范政治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条例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二)关于组织纪律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严密的组织体系
39、和强大的组织能力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这有利于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是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促进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条例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或者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通过充实惩戒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推动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促进不断强化党员意
40、识。条例着眼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强化党员意识,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规定,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达到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程度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通过完善上述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三)关于廉洁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
41、戒、行有所止。一是细化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治四风。条例针对执纪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一十四条增加滥发福利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改为“违反接待管理规定”,以涵盖公务、商务、外事等各种接待。二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从执纪监督情况看,有的党员退而不休搞贪腐,或者利用在职时形成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利。此次修订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
42、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增强离岗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三是落实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条例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
43、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关于群众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此次修订条例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一是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的违纪行为。条例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
44、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促进党员、干部在服务“三农”工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的违纪行为。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一项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条例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切实兜住民生底线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改革发展成果。三是针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条例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衔接问责条例规定,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45、推动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五)关于工作纪律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艰巨使命和繁重任务,有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缺乏担当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等等,对此必须得下大气力解决。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障。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以永远在
46、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从制度上解决“四风”老问题,促进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条例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增写了“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督促领导干部做矛盾问题的“解铃人”。三是推动精准问责。有效问责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则会使问责的警示作用打折扣,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增强问责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提
47、升问责的综合效应。条例与问责条例相衔接,增写了滥用问责、问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处分规定,有利于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四是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有关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为此,条例增写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处分依据,使得对违规干预的治理链条更为完整,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六)关于生活纪律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
48、社会交往中。严明生活纪律,就是明确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此次修订条例,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但实践中仍有一些党员认为勤俭节约属于个人生活中的细微问题,在小事小节上“放放松”无伤大雅。这种认知显然是错误的。从近年来查处的贪腐典型案例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正是由于放纵奢靡享乐之欲,给“围猎者”留下突破空间,引发连锁反应、引起质变,最终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在互联网时代,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本身也是坚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