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讲稿202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条例为何再次修订?此次修订有哪些突出特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
2、衔接的生动体现。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首先体现在总则的几处增写中:在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在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与此同时,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中,处处体现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贯彻落实一一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
3、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的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在组
4、织纪律中增加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再次修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条例进一步
5、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处分规定的针对性。在群众纪律中,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多处修改,彰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态度。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以统计造假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
6、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条例还规定,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又以滥用问责为例,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与此同时,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工作纪律中增写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情节较重或严
7、重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2023年11月16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中,一处细节引人注目: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针对执纪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类似问题,条例也作出了相应修改。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还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条例第一百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
8、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理念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在廉洁纪律中,条例在规范领导干部本人不廉洁行为的同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
9、规制。以第一百零六条为例,条例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与此同时,条例还完善了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以及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的处分规定,释放出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经过新时代以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大幅减少,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也要清楚看到,一些不正之风仍然
10、顽固复杂,或披上“马甲”,或转入“地下”,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在坚持与时俱进上还体现在多个方面一一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处分相匹配,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
11、增写对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增写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行为处分规定,促进党员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此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条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将切实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同志们:新修订的条例总则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观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一是丰富了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条例坚持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三个务必”等要求,条
13、例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明确纪律建设的功能定位和宗旨目标,引导全党始终牢记为什么出发,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精神,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推进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建设的责任和遵规守纪的自觉,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
14、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条例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对“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作出总体规定,又在违纪与纪律处分等总则各章中进行具体细化。比如,第十条在规定警告、严重警告影响期内不得提拔职务的基础上,增写不得“进一步使用”,第十一条增写“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使错责相当、过罚一致,违纪党员受到应有的严肃处理。再比如,第十四条增写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可以合并使用方面的规定,推动形成惩戒合力。这些从严规定,进一步严密制度规
15、范,奠定整部法规严的基调,对各种违纪行为形成持续震慑。三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范,主要体现在第三十条的三款规定中。针对执纪实践中明确应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违法行为范围的需求,第一款细化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处分。落实党中央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突出重点事项,第二款具体列举了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法行为类型。进一步严格执纪,增加第三款规定,重申和强调“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
16、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执纪执法贯通,是发挥党纪和国法协同作用的重要内容。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做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细化规定对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以及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将第四条中增写的“执纪执法贯通”原则落实落细。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衔接,第十七条第五项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中增写“主动退赔违纪所得”;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相贯通,第
17、二十一条增加规定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影响期计算规则;参考刑事法律规则,将第二十六条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处分,修改为“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第四十二条进一步完善经济损失计算标准,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主动上交的经济损失赔偿可以接收处理,以解决执纪审查难题,促进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双向融合。五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了完善,在第一种形态中增写了“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条例贯彻党的
18、二十大精神,在第五条中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第十九条中增写对“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以及对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不追究党纪责任的具体情形。两条内容前后呼应,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总则是党内法规的基础部分,具有统领性。我们要深入领会党
19、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带动分则各项纪律的学习理解,不折不扣贯彻条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讲稿同志们,根据院党委的统一安排,由院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今天,我和大家共同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近日印发,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院纪委已订购新版条例及学习材料并下发到各支部和党员中进行学习贯彻。由于时间关系,我今天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历次修订情况和最新的精神和变化向大家传达并共同学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中国共
20、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次修订情况;二是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三是新条例中不可触碰的纪律高压线;四是新条例中的八大亮点。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次修订情况1、1997年版: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早在1997年2月,中央就曾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试行条例共172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七大类: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遒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等。2、2003年版: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类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摘掉了“试行”的帽子。这一版的条例共178条,将违纪种类分为九大
21、类: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3、2015年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并且,对于什么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过去我们没有清楚具体的界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所以出现失之于宽的现象。2015年版条例实现纪法分开,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
22、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是管总的、打头的,是最重要的纪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
23、底线。4、2018年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需要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所以根据新形势修订条例势在必行。二、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总则共3编、11章、142条、19000余字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具体如下:一是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二是在总体要求上增加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规定。三是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到条例中。四是将
24、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五是充实完善了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六是体现从严要求,完善了从重加重处分的情形。七是与监督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衔接,完善技法衔接条款。政治纪律共26条,新增5条,修改12条一是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为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五是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对组
25、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的首要分子从严处理。六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对信仰宗教党员的处理规定。七是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诬告陷害由其他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共15条,修改5条一是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对拉票贿赂选等非组织活动做出细化的规定。三是对干部选任工作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跑官要官、突击提高或调整干部等行为作出补充规定。廉洁纪律共27条,新增2条,修改12条一是针对“四风”隐形变异,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逅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编先作出处分规定。二是强
26、化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增加对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增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处分条款。群众纪律共9条,新增1条,修改5条一是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二足完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增加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工作纪律共13条,新增1条,修改4条主要是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
27、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生活纪律共5条,新增1条,修改1条主要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以更好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三、新条例中新增或修订了诸多纪律“高压线”,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党籍,这些“高压线”千万不能碰!1.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 .诋毁污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根据条例,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
28、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 .拉帮结派导致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4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
29、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5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6 .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7 .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8.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30、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封官许愿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9 .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0 .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I1.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
31、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12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见诸行动条例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3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其中就包括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等。14 .收受
32、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有价证券、股权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5 .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房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16 .利用审批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条例明确,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商办企业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等等。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
33、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17 .利用职权帮亲属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谋利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18 .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领导制度,也是
34、党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龈、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19 .干扰巡视巡察或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整改要求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
35、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新条例中的八大亮点修订后的新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1、“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3、“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4、“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
36、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5、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6、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7、“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
37、问题的处分规定。8、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踪上所述,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我们每个党员都要把责任和担当扛在肩上,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进一步从严从实,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合格党员!202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
38、党课:牢记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各位党员同志:大家好!今天跟大家一起学习一部和我们全体党员关系最密切的法规,就是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或条例)。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这就是第三次修订了,为什么10年不到,三次修订?这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我觉得,这里最根本的其实是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大家可以看
39、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党反腐的力度和效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内权力腐败的普遍性与严重性。而且,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代收代持股份收益谋利的“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搞在位施恩、退休回报的“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各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呈现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变现期权化、腐败行为市场化、利益兑现延时化等特点,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玷污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能力。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
40、有休止符,无论是“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制定向纵深发展”,还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都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一如既往的态度和决心。那么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还是要靠法规建设,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是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修订肯定是因为形势变了,所以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那如何学,我觉得首先是
41、要掌握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理解禁区,不要踩雷区,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更不要明知故犯,撞在枪口上。下面,我们分六大纪律来了解2023版修订的主要亮点:政治纪律修改亮点:六个禁区组织纪律修改亮点:五个禁区廉洁纪律修改亮点:九个禁区群众纪律修改亮点:三个禁区工作纪律修改亮点:十一个禁区生活纪律修改亮点:两个禁区这些禁区是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这些禁区中总结出这样六个关键词,政治纪律强调的是忠诚,组织纪律强调的是守规,廉洁纪律强调的是公私问题,群众纪律强调的是为民,工作纪律强调的是尽责,生活纪律强调的是守德。禁区既明确了党员不能踩的雷区,也明确了党员要达到的标准。
42、因为内容较多,在这六部分内容中,我们每部分着重讲其中一个禁区。一、政治纪律内涵: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关键就是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一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核心)。这一部分强调:忠诚。政治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六个禁区。禁区一: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增写至第52条)禁区二:在党内搞“政治攀附”等非组织
43、活动,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4条)禁区三: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55条)禁区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
44、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增写至第57条)禁区六:“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70条)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三:关于结交政治骗子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地方
45、随后也有了动作。江西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将打击“政治骗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连日来,以印发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清“政治骗子”的本质和危害。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政治骗子”最初是口语化的概念,后来成为专有名词,是指通过虚构或伪造真假参半的政治背景和身份,以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权力主体的信任,以达到谋求特定利益的政治欺诈行为的实施者。事实上,“政治骗子”由来已久。1955年,被称为“新中国政治诈骗第一案”的当事人李万铭行骗多年,靠造假混成中央处级干部后被捕入狱。老舍还按照此案创作出话剧西望长安。近年来,在落马官员的相
46、关通报中,“结交”政治骗子的措辞更是频繁出现。专家指出,近期高层将打击“政治骗子”提上了新高度并写进党纪处分条例,原因有二,一是“政治骗子”已从局部问题变为普遍性问题;二是随着形势变化,反腐工作的重点和策略正经历相应的调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披露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与两位“政治骗子”长期交往的故事。北京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石晓春和傅政华相识几十年,很早就看准傅政华是个官迷,生出了利用他的念头。2018年,石晓春向傅政华吹嘘自己有特殊门路,能帮他“搭天线”谋升迁。另一个只有中专学历的“政治骗子”李全更是和傅政华交往20年。他把自己
47、包装成专家学者,告诉俾政华自己是领导同志身边的高级智囊。这些年里,两人打得火热,成为莫逆之交。据专题片,交往的过程中,石晓春、李全都利用傅政华的职权为自己和关系人办事、站台,谋取了大量利益,但二人带给傅政华的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谎言。这是典型的“政治骗子”。多个案例显示,“政治骗子”在形象包装、行骗手段方面具备一些共性,他们一般承诺可以做两类事,一是运作升官,二是逃避组织审查调查。傅政华和两位“政治骗子”的交往,就是因其承诺可以运作升官。同样因升官心切被骗的还有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单增德的情妇去泰山烧香拜佛时“巧遇”一位“大师”,“大师”说只有单增德当上了市长,情妇惦记的一块地才能到手。而
48、要当上市长,需到北京找一个叫“张新政”的人。情妇照办,果然在京找到“张新政对方索要运作费,单增德拿出180万,最后官没买成,“大师”和“张新政”也都没了影。“政治骗子”常用的另一个诱饵是帮助官员“逃避组织审查调查”。为了帮己脱罪,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将希望寄托在一个叫欧阳荣华的商人身上。他相信对方有“游说中央领导”的能力,甚至在2014年6月落马前夕,还频繁到北京与欧阳荣华商量“对策”,并奉上3000万元礼金求打点关系,结果事未办成,钱打水漂。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被查前特意找到当地一名自称在中央纪委工作过的人,叫上妻子一起去“培训”,模拟演练如何对抗调查。后来真相大白,这个“政治骗子”其实是拦州市公安局的退休干部。“从这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政治骗子已成为导致很多中高级官员落马的重要因素,成了腐败的催化剂,到了不得不治的节点。”除了问题本身的严峻性外,高层对“政治骗子”的关注,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