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61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71县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8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87县发改局财务内控管理制度96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参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XX县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局财政业务及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
2、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构建形成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财政内部管理和依法理财水平。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股室单位”)o第四条内部控制目标:(一)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安排。(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四)规范内部管理,合理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预决算
3、报告和相关报告做到真实完整。第五条内部控制实施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财政局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所有单位和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二)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三)权责对等原则。各股室单位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四)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
4、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第二章内部控制要素和制度体系第六条内部控制主要要素:(一)内部环境。包括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建设、机关文化等。(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分析工作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四)信息沟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处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局内部以及财政局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和应用。(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5、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督促改进。第七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一)指导各股室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即本制度。(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根据本制度以及局股室单位职责范围规定,制定各类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即对法律风险、政策制定风险、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公共关系风险、机关运转风险、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财务风险等分别进行识别、评估、分级(分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两级)、应对、监测和报告全过程管理的办法。(三)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由局各股室单位根据有关规章制度、本制度和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在查找本股室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基础上制定。第三章内部控制
6、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八条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一)财政局设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内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中强、刘磊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内控办)。局内控办设在财政局703办公室,局内控办主任由王中强担任,成员由会计股、监督股、办公室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二)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具体包括办公室、综合股、监督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等牵头负责专项风险防控的单位。(三)局各股室单位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管理联络员。内控管理岗由一位股级领导干部担任,内控管理联络员由各股室单位从事具体业务的人员担任。第九条局内控领
7、导小组负责制定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股室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管理措施。局内控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第十条局内控办承担局内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二)对局机关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三)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四)加强与相关股室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五)办理内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专项风险防
8、控牵头单位分别负责专项风险内部控制的办法拟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监督股牵头负责法律风险防控;综合股、监督股、预算股牵头负责政策制定风险防控;预算股牵头负责预算编制风险防控;预算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牵头负责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共关系、机关运转风险防控、内部财务风险防控、岗位利益冲突风险防控;信息中心牵头负责信息系统管理风险防控。第十二条各股室单位负责本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一)制定和完善本股室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或高风险业务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向内控办报备制定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依据。(二)负责对本股室单位的风险实施持续、有效的防
9、范控制。开展本股室单位风险防控工作的分析评估和自查评价,及时向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和内控办报告本股室单位风险防控及异常情况。配合开展内控检查、审核、考评和风险事件调查等工作。(三)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各股室单位内控管理岗负责本股室单位的具体内控管理工作,包括协助本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其内控职责和股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向本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内控合规自查建议,向本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控管理隐患和风险事件。各股室单位内控管理联络员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配合内控办的有关工作安排。各股室单位其他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内控制度和业
10、务流程建设、修订和执行。第十三条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股室单位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由内控办报内控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处理。第四章内部控制主要内容第一节法律风险控制第十四条法律风险是指各股室单位及个人在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未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引发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第十五条按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上报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涉及财政工作的法律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第十六条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内部公开性、科学性,重大政策制定与调整
11、实行集体决策并由内部法制机构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公开征求意见。第十七条全面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规范执法流程和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财政行政执法机制。第十八条加强财政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建设,严格依法提请设立财政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自由裁量权。第十九条严格规范财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执行程序,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涉及的股室单位应派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应诉。第二十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内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可以聘
12、请法律专家、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处理财政法律事务。第二节政策制定风险控制第二十一条政策制定风险是指制定的政策因目标或导向失误、制定依据不充分、制定程序违规、内容缺失或错误等,导致政策不符合实际、碎片化、不可持续,造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等的可能性。第二十二条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方针政策,明确制定政策的目标。结合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各方面的知识,跟踪研究宏观经济运行和重大政策变化。第二十三条坚持顶层设计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立足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着眼于建机制和可持续发展,增强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第二十四条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全局的差异程度,提高政策的指导
13、性和可操作性。第二十五条健全政策制定层层把关制度,明确政策制定各环节的权责,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完善政策制定集体协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统筹协调,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第二十六条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充分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全面、客观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第三节预算编制风险控制第二十七条预算编制风险是指因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和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等,导致预算不科学、不准确、不细化等的可能性。第二十八条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第二十
14、九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第三十条健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项目库管理,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完善重大项目事前评审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严控新增项目,根据财力状况和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第三十一条完善预算编制规程,加强局内预算管理相关股室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各
15、支出股室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情况的审核把关。第三十二条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各项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厘清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明确收支范围,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第三十三条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国库管理之间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规范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第三十四条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第四节预算执行风险控制第三十五
16、条预算执行风险是指因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流程不规范、分工不合理等,导致预算约束不严、部分支出进度较慢、资金安全性和效益不高等的可能性。第三十六条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第三十七条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按规定提前下达下一年转移支付预计数,按规定及时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第三十八条健全资金支付规章制度,完善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各岗位间协调制约机制。建立贯穿资金支付全流程的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
17、资金支付中的疑点问题。第三十九条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管理相衔接的约束机制。第四十条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第四十一条建立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科学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五节公共关系风险控制第四十二条公共关系风险是指在新闻宣传、对外沟通交流等活动中,由于言行不当、沟通不力等,导致损害单位声誉、形象的可能性。第四十三条严格执行事前有预案、事中有应对、事后有跟踪的规范程序,密切
18、关注社会舆情热点,加强舆论引导。第四十四条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未经授权不得参加各种研讨会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发表与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以及局党组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第四十五条严格遵守新闻稿件报批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财政信息。第四十六条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协调制度和会商机制,对没有明确规定的复杂、敏感、疑难申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公共关系应急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或补救方案,预防或减少对单位声誉、形象等的负面影响。第六节机关运转风险控制第四十七条机关运转风险是指日常工作中,在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安
19、全保卫等方面存在隐患,导致影响机关正常运转的可能性。第四十八条完善收文批分制度,提高收文批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严格按照批分意见承办公文,严禁推诿扯皮。严格执行局内有关规定,督促按时办结公文。第四十九条公文办理中,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文起草应符合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所提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对会签、征求意见公文回复意见或表态要统筹考虑,充分说明理由。公文审核、签发、印制、分发、存档要严格执行现行的相关规定。第五十条参加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前,加强局内统筹协调,认真、全面准备意见材料。参加县直部门的会
20、议,全面了解情况和有关业务,表态要有理有据。参加会议后,及时报告会议情况,涉及其他股室单位的事项向相关股室单位书面通报,重大事项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书面报告。第五十一条强化档案分类管理,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制度和流程,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规范化,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确保业务和管理活动有案可查。第五十二条完善保密规章制度,构建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三位一体”的保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各类保密设备的使用管理。加强保密要害单位、部位管理。第五十三条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健全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防控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和落实责任。健全群访事件处置协调
21、机制,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与局外相关单位的辞豕T作0第七节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控制第五十四条信息系统管理风险是指在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运维管理中,因相关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导致系统分散建设、信息不共享、数据泄露或丢失等,影响财政业务正常开展的可能性。第五十五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全面参与的原则开展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财政信息系统建设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解决。第五十六条坚持问题导向、技术驱动,加强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第五十七条强化流程控制,将业务流程固化在业务生产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健全信息系
22、统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揭示和自动控制。第五十八条建立财政数据应用与管理机制,促进信息对称和数据公开,实现各股室单位间信息共享;加强信息搜集,有效利用办公系统,实现数据贯通。第五十九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强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安全和灾备管理,加强信息系统权限和身份管理,实现信息及系统操作留痕、存取可控、存储有效和数据完整。第八节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控制第六十条岗位利益冲突风险是指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因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抵触或矛盾,导致权力滥用、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行为从而影响公共利益的可能性。第六十一条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岗位设置,健全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回避、管理监督等制度,落实带薪休假
23、制度,不断健全防止岗位利益冲突的制度体系。第六十二条明确各股室单位主要职责,厘清工作职责和分工。各股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岗位,准确界定关键岗位和高风险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规范和约束岗位权力,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第六十三条严格执行任职回避有关制度,切实防范因亲属关系等个人因素导致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和廉政风险。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应由干部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股室或办公室提出回避意见,报局党组研究。第六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区分职务职级层次,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第六十五条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强化对配偶
24、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任职岗位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防止干部“带病上冈O第九节内部财务风险控制第六十六条内部财务风险是指因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未能得到严格正确的落实,造成国家和单位资金、资产、权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能性。第六十七条强化内部财务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财务授权审批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第六十八条加强内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加强预算评审,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技术性、规范性、合规性审核,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部门预决算公开。第六十九条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报告
25、编审管理。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安排各项收支,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按规定编制、审核单位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公开O笫七十条健全支出审批和货币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在审批范围内开展经济业务活动,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第七十一条加强内部采购与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流程和行为,实行采购与购买服务事项审批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第七十二条加强内部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第五章内部控制监督管理第七十三条内控办和专项风险防控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内控检查,及
26、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股室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执行、风险事件应对及处理等情况。第七十四条各股室单位发生风险事件后,应及时向专项风险防控牵头股室单位和内控办报告。接到报告后,牵头单位应立即启动风险事件调查,向内控办报告有关情况。涉及多个牵头股室单位的,由内控办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开展风险事件调查。第七十五条内控检查与内部审计以及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抄报驻局纪检监察组。财政监督股应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结合日常监督与对外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各股室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整改建议。第七十六条建立健
27、全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对内控工作做得好的股室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内控工作不力的股室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强化结果运用,将股室单位和个人执行内控制度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第六章附则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局内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为确保本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规合法,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
28、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
29、立卷、建档工作。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知识。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1、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2)开支范围:一是职工工资、津贴;二是个人劳务报酬;三是根
30、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四是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是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六是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七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
31、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3、印章管理制度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三)预借款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
32、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四)报销票据管理制度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
33、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
34、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五)会议费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2、会议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3、会议费开支标准。报销标准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宿财行2014)299号)执行。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宿州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
35、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5、会议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六)差旅费管理制度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
36、通知(宿财行(2015)3号)执行。3、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5、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37、度。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3、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一科室负责人审核一局办公室审核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一财务报销。(八)财务分析制度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财务
38、部门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局属独立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由各单位负责。2、固定资产的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局办公室,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3、固定资产的处置: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39、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4、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5、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二、收费的管理制度1、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2、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3、已开具的收
40、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4、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三、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单位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4、定期分析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采
41、取改进措施。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7、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8、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二)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
42、三)出纳岗位职责制度1、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
43、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9、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账务处理程序制度1、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
44、五、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县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
45、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形成有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完善管理体制1、教育局是县财政一级预算会计单位,是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管单位;各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园)、乡镇初级中学、局属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会计学校;中心学校是所属中小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管学校,中心学校所属并在中心学校报账的基层学校为三级预算报账学校。上一级预算单位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有财务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下一级预算单位对上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并报告财务会计工作,接受上一级预算单位的领导。2、教育局成立学校公用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46、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财股,全面负责各校预算、用款计划的审核批复;公用经费的分配和划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检查审计;财务人员聘用、培训和考核;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和核销等工作。3、各校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学校校级领导、财务人员、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组成。中层干部代表、教师代表每学期轮换一次,组长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各期预算、用款计划的审核;公用经费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监督;具体支出项目必要性的讨论决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原始会计凭证上签字证明;财务公开的实施监督等工作。4、各校成立财务室。二级预算会计学校的财务室由会计、出纳、保管三人组成;三级预算报账学校
47、的财务室由报账员、保管员组成。财务室可由校长直接领导或由总务处领导,出纳、报账员、保管员为兼职岗位,会计为专职岗位,会计负责指导出纳、报账员、保管的记账工作。5、各二级财务预算会计学校的会计由校长提名,报教育局批准;出纳、报账员、保管由校长任免并报上一级财务预算单位备案。二、强化预算管理1、学校预算分为年度预算、学期预算、分次拨款计划、政府采购预算、工程项目预算等。2、年度预算是全年的综合预算,预算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二级财务预算会计学校必须在财政局和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育局汇总;3、学期预算是本学期公用经费、事业收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计划,春季学期预算期为当年的2月
48、1日至7月31日,于1月25日之前报教育局审批;秋季学期预算期为当年的8月1日至次年的1月31日,于7月25日之前报教育局审批;4、分次拨款计划是专门针对县教育局、财政局每次拨款的用款计划。各二级财务预算会计学校必须于每次拨款数额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教育局审核批复后,教育局、财政局才能将该笔拨款划入各校银行账户。5、学校财务管理小组应在客观真实、全面细致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对资金基本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主动的编制各期预算和用款计划,并要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学校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各校发展的资本性支出应达到年公用经费的35%以上。7、各校应科学预算、量入为出,不留硬缺口。每学期末应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防止支出大于收入,形成新的债务,确保实现学校零负债。确因学校发展而形成新债务的,必须经学校财务管理小组讨论通过。三级预算报账学校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