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版学习心得体会“严守党的纪律”是所有党员入党时立下的铮铮誓言,严守政治规矩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操守。近期,我深度研读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感其对党员行为规范的严谨要求以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以下是我的几点心得体会。一、与时俱进,彭显时代特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最新部署和战略考量。近三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特别是进一步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
2、规定精神成果等。这些在条例中得到了贯彻体现,并转化为纪律要求。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理论学习的敏锐性,紧跟党中央的步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任务,确保党务工作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二、严明纪律,强化规矩意识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的纪律“红线”,细化了各类违纪行为及其处分规定,使纪律的“高压线”更加清晰可见。例如,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深化与扩展,强化了对包括违规接待、过度发放福利、未按规定程序租用或借用办公场所、违反会议活动管理制度在内的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这不仅为全体党员划定了行为边界,也为我们党务工作者提供了更精准的执纪依据。在
3、实际工作中,我将以此为指引,强化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同时积极引导中心党员职工树立底线思维,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三、聚焦重点,深化标本兼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的纪律规矩进一步做了详细规定,并着重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这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引导党员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强化政治纪律教育,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
4、面前立场坚定。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纪行为,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等方式,实现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压实责任,推动高效执行条例强调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责任担当。党组织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条例的新部署新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条例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时,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杜绝任何形式的打折扣、搞变通行为。普通党员也要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参与党内生活,主动接受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彰显党员本色。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5、条例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也是一次严肃的纪律教育。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扎实做好基层党务工作,为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版学习心得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反复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谋私利,决不搞特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修订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都对党员领导干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出明确规定。良好家风是清廉之源。廉洁自律是为政的底线。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自律这个关口,做到
6、干净干事。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这里,从党员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角度谈谈自己的粗浅体会。一、正心明德,解决好“心”的问题。“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身之主宰,是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干部能不能秉公办事、能不能抵挡外在诱惑,首先就在于内心能否坚守廉洁自律。过不了廉洁自律这一关,就很难保证做一名清官、好官。古往今来,概莫如此。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正心明德,怀德自重,从内心筑牢廉政底线,经常扪心自问,做到一日三省,回顾自己的言行,查找疏漏不当,及时更正错误。要长期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对纪律规矩敬重畏惧,自觉收敛言行、
7、规矩作为、慎独慎微,如此才会促成德行厚重、品行端正、刚正不阿,成为一个有德之人。反之,如若缺乏敬畏之心,抛弃了最起码的道德标准,模糊了最基本的纪律红线,而顺从一己私欲,陵波逐流、为所欲为、无所顾忌,那么灾祸和惩罚也将为之不远矣。二、知行合一,处理好“行”的问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最终是要落脚到实际行动上来,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一打纲领,比不过一次行动。思想理念,最终要落脚到实际的做法上来。一要认真履职。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规守矩的老实人。二要严以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依法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公众号第一笔杆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8、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三要循规办事。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真正把制度形杰转化为依法从政的行动自觉,养成以制度指导工作、用制度解决问题的习惯,习惯过有制度、守制度的日子。三、淡泊名利,辩证好“让”的问题。坚持辩证思维,处理好斗争和谦让的关系。在对待原则问题和在大是大非面前,要保持绝对的清醒,有坚定不移的态度,有寸步不让的决心,始终坚守,绝不退让,坚决斗争。同时,更多的时候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对名利平和谦让的心态。古诗有云”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在虚名浮利面前,只有静得下心,让得了步,吃得了亏,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涵养。善于谦让,共享快乐。
9、要真正把谦让作为一种美德,通过谦让使我们的心胸变得开阔,让我们更具包容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廉洁纪律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坚决守住底线,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干净清白。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好用好廉洁纪律,弄清楚“廉洁底线是什么“,更好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弄清楚“廉洁底线怎么守”,把思想防线筑牢,从小事小节守牢。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维护党的章程、贯
10、彻从严治党、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义重大,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通过学习条例,我有以下几点感受。一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加强党性修养。条例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也启示着我,作为基层招商党务工作者,要坚定理想信念,主动在建党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前后,通过观看建党伟业建军大业等红色影片,重温历史,汲取奋进力量;主动参力口”全面从严治党”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等专题党课,在招商工作中思考如何筑牢思想防线,提醒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二要在工作中严于律己,深化自
11、我革命。要对照条例内容,坚守政治底线、严守纪律红线,主动打开“显微镜”,勤惮“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作为党务工作者,要积极为支部党员选树优秀典型、警示反面案例,形成“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良好氛围。例如,招商促进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推动全体招商党员干部在与企业方沟通洽谈过程中,做到清正廉洁、作风严谨,亲而不逾,清而不疏,以实际行动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三要在监督上走深走实,拉紧廉洁之弦。条例指出,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让我想到了X中心制定出台了X办公室“三比
12、一学”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从工作作风、质量、效率和勤政廉政等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力争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招商队伍。学习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治本之举;是对于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要求。作为一名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清醒的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义。通过学习使我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政策水平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总的来说有这
13、样几点体会:一、学习领会,跟紧把握新形态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明制度于前,重惩戒于后J新条例的出台,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学深悟透,更要履行条例赋予职责精准执纪、从严执纪,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当前,基层工作头绪繁杂,这就需要在工作中有意识的运用新法规对违纪行为进行分析,在头脑中培养运用新法规的思维习惯。时刻绷紧纪律红线,脚踏实地,确保铁纪发力、警令得行、规矩生威。二、提高认识,自觉践行条例新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通过逐字逐句的认真学习,我发现,条例侧重从具体上列
14、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条例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要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警钟常鸣;要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拒变。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做到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以条例为利剑,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结合实际,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就必须用“四个坚持”要求自己,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作为一
15、名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用“四个自觉”激励自己,用纪律管好自己。始终牢记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更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走在前,做表率。所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要带头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要增
16、强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I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结构没变,内容修改完善76条,增加16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释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鲜明信号。通过系统学习和研究,我感触颇深,对条例修改背景和充实内容也有了更深地认识
17、一是修订体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容。首先,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几处完善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次,在总体要求中,条例第三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次,在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条例第四条中,落实了总书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二是修订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落实党的二
18、十大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条例新增一条第五十七条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此款政治纪律中。其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了第八十五条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再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
19、作为,在工作纪律中新增第一百三十条增加“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三是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针对性处分规定。增写了“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慢作为、假作为,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次,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
20、在工作纪律中增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再次,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增写了处分规定。第四,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分则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四是修订坚持与时俱进,与从严管党治党新制度呼应。首先,维护了党纪新规定的严肃性,与相关规定同步
21、更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在条例廉洁纪律修订中就有多处体现。如,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其次,条例从执
22、纪工作发现的问题出发,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写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条款中,增写了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费的处分规定。再次,条例从服务中心和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对违法但未犯罪的党员明确规定了党纪处分要求,并设定兜底条款。条例第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虽不构成犯罪但
23、须追究党纪责任,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四,条例落实严管和厚爱并重的要求,区分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如对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从严重处分。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一款,“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着惩前总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违纪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专门新增两项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24、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为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提供纪律保障,也体现了党纪的严管和厚爱并举。五是修订织密了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执纪精准和质效。首先,对党员干部言行全时空管理。时间上,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在职还是退休(离职),条例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都有了组织纪律要求,时刻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时刻都要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不论党员在国内还是在境外,都要严守党纪。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又如,在完善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廉洁奉公要求中,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十一条、
25、第一百零四十二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其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网络空间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
26、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将党的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化,织密纪律制度,在执纪中有规可循。在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的施行
27、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想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结构没变,内容修改完善76条,增加16条。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吸收管党治党的最新成果,释放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的鲜明信号。通过系统学习和研究,笔者感触颇深,对条例修改背景和充实内容也有了更深地认识。一是修订体
28、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内容。首先,体现在指导思想的几处完善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受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次,在总体要求中,条例第三条增写“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再次,在纪律处分工作遵循原则条例第四条中,落实了总书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等内容。二是修订体现了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神。首先,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
29、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条例新增一条第五十七条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此款政治纪律中。其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要求,在组织纪律中增加了第八十五条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形成良好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再次,体现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立足引导党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
30、工作纪律中新增第一百三十条增加“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处分规定。三是修订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首先,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针对性处分规定。增写了“脱离实际,不做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慢作为、假作为,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次,聚焦党员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
31、写了多条处分规定,充实完善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滥用问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再次,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的处理,增写了处分规定。第四,条例还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在分则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四是修订坚持与时俱进,与从严管党治党新制度呼应。首先,维护了党纪新规定的严肃性,与相关规定同步更新。2022
3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在条例廉洁纪律修订中就有多处体现。如,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其次,条例从执纪工作发现的
33、问题出发,充实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增写了,对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处分规定;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在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条款中,增写了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创建示范活动收费的处分规定。再次,条例从服务中心和大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纪法衔接。对违法但未犯罪的党员明确规定了党纪处分要求,并设定兜底条款。条例第三十条增写一款明确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
34、任,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笫四,条例落实严管和厚爱并重的要求,区分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纪律责任等不同情形。如对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从严重处分。在条例第三十条新增一款,“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着惩前感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刻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违纪行为,条例第十九条专门新增两项规定:“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
35、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为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提供纪律保障,也体现了党纪的严管和厚爱并举。五是修订织密了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执纪精准和质效。首先,对党员干部言行全时空管理。时间上,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在职还是退休(离职),条例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都有了组织纪律要求,时刻警示党员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时刻都要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不论党员在国内还是在境外,都要严守党纪。如,条例第九十一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又如,在完善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廉洁奉公要求中,条例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十一条、第一百零四十二条中关
36、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其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在网络空间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一百五十三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
37、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再次,将党的规矩、党的优良传统制度化,织密纪律制度,在执纪中有规可循。在工作纪律中,条例增加一条第一百三十三条,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规定“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导致餐饮浪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从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新条例的施行,释放出越往后执
38、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也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理解到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当下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39、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我认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就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
40、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总之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遵规守章,杜绝执纪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