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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隐患排查制度.doc

1、三级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天安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吴王山煤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进一步明确矿、部室、施工队在排查治理隐患上的各级责任,特制定此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三级隐患排查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其他矿级领导成员:安全部、机电部、通风部、调度部、人事计财部、综合办公室、施工队等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主任:王敬领工作人员:刘永军李乙向世华二、工作目标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2、各级管理人员、每个岗位和职工都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和岗位,隐患排查要涵盖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所有人员、所有环节、所有设备设施,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多层次和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职工的作用,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不间断、多层次的排查治理,实现排查治理责任的分解和压力传递,形成“人人都是隐患排查员”的良好局面。三、具体责任划分1、矿级(1)矿长对矿井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消除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负责组织人员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

3、施;(2)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对“一通三防”方面隐患负全面责任;(3)生产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4)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5)通风副矿长负责对“一通三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6)机电副矿长负责对机电方面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2、部室各部室每周组织专人进行一次本职能范围

4、内的隐患自查活动,并将自查情况汇总整理、存档,对职能范围内存在的隐患要做到发现及时、整改按时、治理达标。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机电部负责主副井提升、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矿井压风设备、机电设备、井下皮带运输、矿区供、用电管理,防避雷装置、供暖设施、充灯房、其他特殊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2)生产调度部负责矿井顶板管理、采掘布置、运输轨道铺设、巷道支护、辅助运输设施及辅助运输配套电气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3)通风部负责矿井通风、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防灭火、供水施救、压风自救及所有相关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4)技术部负责矿各类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灾害、采

5、区设计、技术标准制定,矿井“三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计量以及环保项目和安全“三同时”等技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5)安全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给责任部门下达“三定表”,对安全隐患整改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对整改不按时、不达标进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6)综合办公室负责矿区治安、人员聚集场所等安保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7)人事财务部负责全矿职工岗位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五个百分百及三个百分百达标等安全教育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3、施工队施工队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如下:(1)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2

6、在生产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3)到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问题解决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处理出现的事故隐患;(4)现场遇有危及人身的隐患,要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5)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有关领导处理。(6)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生产系统负责人汇报。四、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1、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定期组织本部室或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并逐级

7、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每周组织一次全矿性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专业部室每周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矿、部、队建立完善三级隐患排查登记记录,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五、检查验收:隐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患整改完成登记且恢复生产。不合格要求继续整改。、一般隐患、轻微隐

8、患由部室、施工队安全责任人监督检查验收。、重大、较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较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领导组织验收。六、隐患报告:、隐患必须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各级人员发现隐患要及时向班长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协调解决。、业务部室对查出的隐患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分管矿领导汇报。、分管系统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分管矿领导要及时向矿长汇报。、矿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矿长要及时向天安公司汇报,请求解决。七、其他相关规定:1、所查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限期整改,否则扣相关负责人50元。2、对所查隐患相关部门拒绝签字或拒不整改的。扣责任人200元,并株连

9、主要负责人100元。3、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于500元罚款。4、对查处重大隐患的单位未采取措施处理,并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扣责任单位1000元,并株连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第二篇:煤矿隐患排查三级责任落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三级责任落实相关规定公司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进一步明确矿、科队、班组在排查治理隐患上的各级责任,特制定以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一、工作目标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10、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各级管理人员、每个岗位和职工都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和岗位,隐患排查要涵盖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所有人员、所有环节、所有设备设施,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多层次和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职工的作用,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不间断、多层次的排查治理,实现排查治理责任的分解和压力传递,形成“人人都是隐患排查员”的良好局面。二、具体责任划分1、矿级公司董事长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全面安排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对消除重大

11、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安排,负责组织人员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对“一通三防”方面重大隐患负全面责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安排落实,负责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的调节;公司安全副总负责对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进行监督、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及整改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公司通风副总负责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公司机电副总负责对机电方面重大安全隐

12、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机电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主要责任。2、科队各职能科队每10天组织专人进行一次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自查活动,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安全科进行验收、存档,积极配合旬专项排查活动,对职能范围内存在的隐患要做到发现及时、整改按时、治理达标。具体责任划分如下:综采队负责回采工作面巷道支护、采煤机组、液压支架、乳化泵站、回柱绞车、防尘网、架间喷雾、供水、压风管路以及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综掘队负责掘进工作面巷道支护、掘进机、钻探水设施、火工品管理、防尘网、除尘风机、供水、压风管路以及工作面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机电科负责主副井提升、

13、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矿井压风设备、机电设备、井下皮带运输、矿区供、用电管理,防避雷装置、供暖设施、充灯房、其他特殊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生产科负责矿井顶板管理、采掘布置、运输轨道铺设、巷道支护、辅助运输设施及辅助运输配套电气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通风科负责矿井通风、瓦斯治理、综合防尘、防灭火、供水施救、压风自救及所有相关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调度室负责地面澡堂、井口安全、煤运队作业、“三超”防治、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审核及实施、响应等调度运行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培训科负责全矿职工岗位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五个百分百及三个百分百达标等安全

14、教育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总工办负责矿各类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灾害、采区设计、技术标准制定,矿井“三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计量以及环保项目和安全“三同时”等技术管理反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地测科负责矿井地质构造、水害、自然灾害防治、探放水制度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材料科负责地面炸药库、民爆品运输、生产所需材料达标及劳动保护用品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保卫科负责矿区治安、人员聚集场所等安保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安全科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登记、销案、存档,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给责任科队下达“三定表”(重大安全

15、隐患下达“五定表”),对安全隐患整改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对整改不按时、不达标进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3、班组班组长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如下: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在生产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到作业场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问题解决后方才可作业,在作业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处理出现的事故隐患;现场遇有危及人身的隐患,要撤出作业人员,处理后再作业。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告有关领导处理。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向生产系统负责人汇报。班组成员责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三

16、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形成事故隐患;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状态;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排除后再作业。第三篇: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为全面掌握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风险隐患,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贡市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

17、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隐患共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18、事件等。(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等。三、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含新城区管委会,下同)和区级各单位是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责任范围内的隐患信息,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督促和监管。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

19、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一)自然灾害类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二)事故灾难类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农牧林业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三)公共卫生类隐患。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牧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局等相

20、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社会安全类隐患。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群工局、区民宗办、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工作方法(一)排查登记。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实行定期排查、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内的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各类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隐患名称、类型、成因、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治

21、措施和进度等情况,并形成动态台账,随时更新。档案台账要落实专人管理,随时备查。(二)分析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对普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险,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治理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情况,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拿出评估意见。(三)分类处置。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整改方案主要包括化解处置的

22、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物质保障、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等;对问题较多、隐患较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四)落实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整改治理工作贯穿于风险排查全过程。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仔细分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制订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督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五)统计上报。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对隐患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健全各级

23、隐患动态数据库,并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和有关信息统计报表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经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核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邀请专家共同参与)确定后,由各牵头部门将信息情况进行梳理,统一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初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并分类报送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排查信息汇总后于每年_月_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隐患排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明确任

24、务,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应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工作任务,研究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抓好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区政府将对可能引发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和不积极治理消除隐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消除的风险隐患转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

25、法处理。第四篇:隐患排查制度篇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_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_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

26、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二条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三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所在车间部室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第五条公司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工作制度1、公司建立隐患自查制度,全公司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

27、1次,生产车间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班检查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2、公司建立专家定期排查隐患制度,由工艺、设备、电气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外聘安全技术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组_应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专家排查应采用表格式(检查表式另行印发),对照企业现状逐项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并及时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3、重点部位“十必查”制度,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十必查”:一是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供电、供水、供气、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二是工

28、艺技术管理、仪表联锁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三是设备维护保养、主体设备、特种设备等设备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四是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必查;五是设备检修作业、厂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环节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串)料制度执行情况必查;六是公司防雷、防汛、防火、防构建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必查;七是岗位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劳动保护、自觉执行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技能情况必查;八是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储备、与当地政府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清洁下水”防

29、止环境污染措施情况必查;九是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批准、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审查程序执行情况必查;十是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必查。4、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车间、公司以及安环部门逐级报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制度,公司每月_日前要向上级部门报送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表,公司当月排查和整改的较大隐患,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发现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通报当地政府。公司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排查依据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30、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第六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七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后_日内和下一年_月_日前向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

31、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第八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三定四不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公司里能整改的不推到集团公司。)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

32、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九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车间部室发出预警通

33、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上级部门报告。篇二: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为全面掌握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风险隐患,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贡市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

34、害。(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隐患共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

35、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等。三、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含新城区管委会,下同)和区级各单位是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责任范围内的隐患信息,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督促和监管。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

36、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一)自然灾害类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二)事故灾难类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农牧林业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三)公共卫生类隐患。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牧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社会安全类隐患。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

37、改局、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群工局、区民宗办、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工作方法(一)排查登记。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实行定期排查、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内的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各类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隐患名称、类型、成因、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治措施和进度等情况,并形成动态台账,随时更新。档案台账要落实专人管理,随时备查

38、二)分析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对普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险,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治理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情况,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拿出评估意见。(三)分类处置。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整改方案主要包括化解处置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物质保障、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

39、应急预案等;对问题较多、隐患较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四)落实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整改治理工作贯穿于风险排查全过程。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仔细分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制订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督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五)统计上报。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对隐患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健全各级隐患动态数据库,并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和有关信息统计报表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

40、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经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核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邀请专家共同参与)确定后,由各牵头部门将信息情况进行梳理,统一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初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并分类报送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排查信息汇总后于每年_月_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隐患排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应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隐患排查工

41、作要求,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工作任务,研究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抓好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区政府将对可能引发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和不积极治理消除隐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消除的风险隐患转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篇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

42、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第一条、职责权限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

43、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1、厂内在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

44、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组织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2、事故隐患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第七条、

45、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第五篇: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狠抓现场管理,搞好隐患的排查整改,对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做如下规定:成立组织机构1、成立组织机构组长:厂长副组长:各分管副厂长领导职责1、分管副厂长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落实到各班组。分管副厂长对所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班组长研究隐患问题,采取得力措施。2、对于难

46、度大,难于解决的隐患,每周由分管厂长提交厂部共同研究解决。3、每周碰头会,通报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隐患标准1、事故隐患。指生产现场、技术,装备设施中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隐患收集1、日常工作中,各岗位操作工查出的隐患。2、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3、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4、领导下现场查出的隐患。上述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汇总解决。隐患复查与处罚1、隐患的复查由厂长牵头,有关负责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隐患处理后及时注销。2、对于使用的设备、设施发生的隐患,不按时整改的隐患,处罚班组负责人200元。3、凡不按时处理的隐患,对负责人加一倍处罚。第 25 页 共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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