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固本强基、改革创新”为主线,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
2、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非法违法建设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底前,事故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消除,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力争实现非法违法建设动态清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建设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1 .全
3、面遏制非法违法建设增量。全面落实网格化巡查,摸清监管底数,健全监管台账,依法将应当纳入监管的建筑活动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将初始即严、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贯穿始终。坚持“零容忍”,严肃杳处无法定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无照驾驶”和违规违章作业等“有照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措施费、无图施工、设计方案违反强制性条文或不符合现场实际等影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问题。出台非法违法建设销号标准,推进非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和动态清零,加大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从源头上保障施工安全基础条件。完善违法建设举报机制,定期比对安责险、工改平台数据,推进
4、无人机巡查、“卫片”比对等信息化监管,及时查处违法问题线索,对查处落实不力地区予以约谈、通报。2 .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结合季度督查、专项检杳和日常监督,”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加大对企业安全执法随机抽查力度,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责任不落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的企业纳入差异化执法检查企业名录库。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5、3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并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将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推动建立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闭环管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4 .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逐步建立全省危大工程清单,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
6、核、论证交底和危大工程公告、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管控,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推进关键环节可视化。进一步完善安全专家管理系统,优化安全专家审核、抽选、评价等制度,建立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强化方案交底、技术交底以及验收管理,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推动建立危大工程全量覆盖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库。(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5 .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推动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
7、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6 .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进一步推动智慧工地”建设,优化大数据分析平台功能,用数字赋能安全监管。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8、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7 .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动“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联动,定期公布建筑市场不良信息,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8 .强化企业动态核查监管。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不合格、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动态核查,复核
9、不合格的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不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对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督促限期整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依规处理。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9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大数据分析、建筑市场监管等平台,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
10、为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等“有照违章”行为。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依法对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其他人员认定上报不良信息。(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10 .坚持生产安全事故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认定上报不良信息、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并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认定项目考评不合格、将企业或项目纳入差别化管
11、理、实施“一案双罚”(处罚企业和处理相关监督人员)等查处措施。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严肃杳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生事故后未依法实施处罚及落实惩戒措施地区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推动安全事故处理“一案双罚”“一案多查”“行刑衔接”,定期通报曝光事故典型案例。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全链条、各环节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核11 .提升安全监督能力水平。加强层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项目清单”“隐患清单”。严格落实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
12、监管,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进一步深化监督规范化考核评价,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将一线监督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整改情况不组织现场复查”“改不到位不采取执法措施”等问题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施差别化管理、脱岗学习或调离岗位;对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推广监督执法记录仪,推动监督执法透明化、规范化。12 .强化项目全链条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
13、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部分地区将项目许可监管权限随意下放至未经监督资格认定的各类园区,以及园区因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力量不足导致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等事项。13 .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明、监管底数不清、边界交叉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理顺住建与执法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开展市州监管执法评价排名,提高违法行为处罚率。进一步完善与教育、民政、文旅、自然资源、
14、卫健、体育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工程建设信息共享。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各类园区厂区校区矿区项目,以及二次装饰装修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高处作业、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持续开展防高坠、防坍塌等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发布安全事故防范系列硬措施,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五)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14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保险机构、行业协会、企业项目等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作用,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制定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办
15、法,突出抓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制定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动态记分考核办法,依法依规对到岗履职问题严重的暂扣或吊销证书。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推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机构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15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信息化建设,规范培
16、训考核发证流程,推动全省统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信息化考试,提升考核质量,提升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采取现场观摩演示、专家授课、案例分析、网络学院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轮训,开展事故现场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养。16 .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制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和使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
17、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建立住建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标准和承保机构评价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17 .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智能建造建设,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进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以旧换新”,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六)加强安全生产
18、文化建设18 .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举报奖励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激励机制,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人民防线。落实全面动员发动、全面梳理职责、全面摸清底数、全面压实责任、全面严格执法、全面考核考评“六全”要求,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19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立足岗位职责、聚焦短板弱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
19、进监督人员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通过项目现场模拟监督、安全监督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途径,提升监督机构和人员实战能力。定期发布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警示片,定期曝光“负面典型”,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全面落实“一会三卡制度,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企业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I,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20 .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干部职工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企业全员技能培训,学安全、守安
20、全。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大讲堂系列活动,积极宣贯安全生产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积极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做好系统谋划、动员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1、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2024年X月X日前将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报我厅建筑管理处。(二)加强督导检查。我厅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季度督查、安全生产联点督导定期对各市州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存在突出问题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区将全省通报。各市州要加强层级监管,定期对所辖县市区和各类园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定期总结治本攻坚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智慧监管等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
22、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四)做好支撑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效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自媒体、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J暴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夯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
23、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办XX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X安(2024)X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XX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X建安办(2024)X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削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
2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系列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X东X条和X州X条具体措施要求,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监管责
25、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削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健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在落实XX市党政部门及驻惠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基础上,重点行业领域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明显减少。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提升住房
26、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素质。1 .提升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I”等方式,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法规,有关事故警示案例为重点,在2026年底前,对城破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城镇污水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2 .提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27、人员安全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及继续教育,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判定标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3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管理。从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在2025年底前,按照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将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或省级系统统一管理,推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相关企业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4
28、 .提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5 .提升从业人员应急救援能力。推动物业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城镇污水、预拌混凝土等行业领域企业
29、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城很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二)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6 .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全面宣贯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以及自建房严重隐患判定标准。在2024年底前,按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配套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及指南指引,制作有关视
30、频,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开展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城镇燃气、房屋建筑、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规范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有效提高排查整治质量。(三)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7 .健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物业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城镇污水、预拌混凝土等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
31、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格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8 .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市、县两级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行政督查督办和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在2024年底前,按照省、市安委办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9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依托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2024年底前
32、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全量汇总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制度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落实整改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四)深化关键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10 .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被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经营“问题气”、“
33、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质量。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燃气软管更换工作,切实用好惠州市智慧燃气踪合管理平台,推动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11 .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一是自建房方面。结合上级推动出台的既有建筑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和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聚焦年代久远、建筑层数较高、砖混或土石结构的非经营性
34、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在2025年如期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线上动态巡检、线下抽查核实,推动整治工作提质升效;健全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对鉴定存有严重隐患、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坚决落实停用、封闭、警戒等措施,采取修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解危,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二是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方面。压实产权人安全使用、维护主体责任,督促产权人健全完善日常使用、维护、检修等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不定期开展线上核查、现场检查,
35、及时消除隐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推动出台工作指引,合理设定从业机构范围、划分玻璃幕墙类别、区分风险高低程度,指导各地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开展安全检查及鉴定,消除安全风险。推动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房屋建筑用途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将初步判定存有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分类形成清单,移交至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闭环整治。三是城市危旧房方面。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指导各地在摸清本地区城市危旧房底数,建立摸底调查数据库(依托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城市危旧房改
36、造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暂时可以居住使用的危旧房,采取房屋动态健康监测等方式,实时掌控房屋安全状况;对存有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危旧房,果断采取停用措施;对于居住在C、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可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四是大跨度公共建筑方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体检的统一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重点将全市自然灾害普查承灾体调查系统中“屋盖跨度大于18米的学校、体育、文化、医疗、商业、办公建筑及其他大跨度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初筛结果,推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进行排查摸底,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
37、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开展隐患整治。五是物业管理区域方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依职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等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六是农房危房方面。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12 .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是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发承包
38、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推动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二是深入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动出台有关施工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及工作指引,按“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聚焦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等高风险环节,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进“三宝、四口、五临边”工程建设,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典型事故预防。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安
39、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规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发生事故、检查发现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其承建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推广应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等平台,进一步提升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已更新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快推广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13 .稳步推进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各地切实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
40、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限额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尤其是外立面改造翻新、室内装饰装修等小散零星工程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及非法改扩建行为。14 .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一是城市生命线工程方面。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惠州市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聚焦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等领域,充分运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城市体检成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风险源,摸清风险点,分析风险成因及潜在后果,形成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重点监测区域和环节、监测对象、责任单位,运用信息技术,高标准
41、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市政基础设施运维方面。加强城市供气、城市供水、排水、城镇污水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排水防涝方面。全面排查排涝通道、泵站、排水管网等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存在的过流能力“卡脖子”问题,以城镇易涝点治理和强化防涝设施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全面提升内涝防治能力;摸清排水防涝应急抢险能力、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排查重点及薄弱区域防汛安全隐患及应急抢险装备物资布设情况;会同有
42、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市级统筹的应急排涝工作机制,确保安全度汛。15 .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一是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在2024年底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对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进行细化。推进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程序,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二是分类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
43、排查整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技术服务管理。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相关政策措施。16 .持续强化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加强对生产企
44、业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抓好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管理闭合的管理机制。二是常态化排查企业运输车辆使用情况,及时更新不在企业名下使用车辆(含租赁),落实车辆信息定期报送市级部门机制。三是督促企业做好场站安全人员和驾驶人员岗前警示教育、100%清理名下车辆逾期未检验及逾期未报废和驾驶人资质、审验、违法未处理等隐患情况,建立未年审、违法车辆隐患清单工作台帐。四是引导督促侦拌砂浆企业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出厂称重检测数据全部接入交通运输部门TOCC信息系统,运输车辆全面落实“出厂必称、逢超禁出”,防止运输车辆超载上路。17 .强化危险作业安全治理。
45、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有关企业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一是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二是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按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四是
46、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五是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六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七是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18 .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全
47、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整顿,对无证人员,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持证人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程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割)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19 .严格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包、出租等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燃气、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
48、其他单位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常驻本单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统一管理。(五)推进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 .鼓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2024年积极参与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根据国际、国内通用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引导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
49、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激励约束政策。在2025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六)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21 .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企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企业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人员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企业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2 .持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