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共12篇)目录篇一、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3篇二、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豆讲课辅导课讲稿6篇三、202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党课:牢记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12篇四、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40篇五、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讲稿宣讲稿50篇六、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65篇七、2024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2、条例专题兄课豆讲提纲73篇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旧对照学习.83篇九、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135篇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提纲(党纪学习教育)138篇十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课件讲稿141篇十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144篇一、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同志们: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这三次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
3、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此次全省“组工讲坛”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深刻认识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切实做到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肯定了这十年来从严治党的成绩,但也明确指出,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这次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卜大精神的具体
4、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二、学深悟透,准确把握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主基调,充实完善党的纪律要求,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一是进一步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明确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旗帜鲜明地向全党全社会传达
5、了坚定不移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标看齐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二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领导做出了具体指导,确保党员及各级党组织能够正确处理好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三是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条例增写了“执纪执法贯通”,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进一步上升为执行原则,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法协同,精准执纪。除此之外,条例还进步促
6、进了党纪政务处分匹配,充实完善了从轻减轻处分、党纪处分影响期计算规则、首犯从重等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机制。条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和不追究责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起来,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五是进一步突出纪律建设的全榻盖。条例对党员行为进一步覆盖到网上网下,要求党员干部网上网下保持一致;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涵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对离职和离退休党员违规违纪的纪律惩处更严密;对受请托人、新任官员的纪律要求更严格。真正做到了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
7、等,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死角和空白。三、学以致用,强化自我使命担当通过这次学习使我们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必须要遵守党的纪律,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要坚持理论学习,真正把条例牢记于心。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原原本本认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在学习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充分学习条例原文、释义读本等,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强化
8、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条例。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用实际行动将党的纪律严起来。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做到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三要树立斗争意识,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定,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敢作敢为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各项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篇二、2024年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党课辅导党课讲稿同志们: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党的卜
9、八大以来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次。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变,具体内容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条例共158条。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三个服务于”体现在条例修订内容的方方面面,贯穿条例始终。一、服务于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法规,对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党员行为亮出标尺、划出底线。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好执行好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
10、要求。条例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在第2条和第3条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及“坚守初心使命”,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作为条例总体要求。条例突出党的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建设中的地位,体现出把政治纪律严起来,带动其他各方面纪律严起来的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思路。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在条例第56条中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新增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
11、规定,充分体现坚持党的全而领导,首先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第54条、第55条中,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规定,新增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或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57条中,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二、服务于党的制度建设党的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是根本,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加强党的制度建设要维护党章权威,完善其他党内法规并不断提高其执行力。条例
12、第I条就明确“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条例把党章新增要求具体化,更好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如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条例第94条相应新增对相关问题的处分规定。党的二十大把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写入党章,条例相应新增第57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作出处分规定。条例对其他党内法规落实不利作出处分规定。如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领导干部是骨干力量、关键少数,必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就要求更好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进
13、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战斗力。但其执行中会遇到种种困难。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在新增第85条中,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卜.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以及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等情况,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作出处分规定。此外,条例把一些“不成文的规矩”具体化为成文纪律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新时代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要求,条例新增第133条对餐饮浪费作出处分规定,在第15()条中新增对铺张浪费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服务于党的事业发展党的建设全部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条例修订和执行都必须落实“为以中国式
14、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女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要求。条例第30条相应新增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处分规定。条例及时回应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或修改完善、或新增多个条款。其中,第56条新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处分规定;第126条完善对慢作为、假作为等处分规定;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擦痼疾,第132条新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U1.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第130条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对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15、消极回避、推卸责任的处分规定;新增第135条和第139条,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统计造假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条例坚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处同时,新增第131条,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第19条中新增对轻微违纪给予相应处理,不予处分,并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充分体现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从而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纵观新修订后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出
16、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把严的要求一以贯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管党治党提出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条例在第4条中增写相关要求,并把“严”的要求在条例中贯彻到底。如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在条例第30条新增对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的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是实现全覆盖。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时间上,对党员干部言行全周期管理。不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如条例第91条充实对因私出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17、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组织观念;也不论在职时,还是离职或退(离)休后,如第105条、第106条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警示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不在职,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对象上,所有党员全覆盖。条例将第105条、第141条、第142条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是“管全党”“治全党”。空间上,线上线下全段盖。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四风”潜滋暗长
18、隐形变异问题,条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延伸到教育培训科研等领域。在第86条、第98条中新增对于在荣誉表彰和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方面的处分规定,宣示我们党反对四风的决心坚如磐石。在网络空间,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基于对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规律的深刻认识,在第153条中新增对网络空间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提醒党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三是细化、具体化、精准化。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条例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细化、具体化,这有利于推动党的各个组织严格、精准执纪,不断提高执纪的效率与公平。条例将原来一些适用相关纪律兜底条款处理的违纪
19、行为逐一列举出来,使之成为具体的纪律条款,从而使划定的纪律边界更加明确、清晰。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列举完全的处分条款,新增10个兜底条款(在条例第三、第七、第八、第九章中),把与其上列举情形类似的已经出现但尚未发现或未来可能出现而现在无法预料的其他情形全覆盖,从而有效堵住制度漏洞。篇三、202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党课:牢记党规党纪,争做合格党员各位党员同志:大家好!今天跟大家-起学习一部和我们全体党员关系最密切的法规,就是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或条例)。大家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处分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
20、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这就是第三次修订了,为什么10年不到,三次修订?这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我觉得,这里最根本的其实是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大家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方而反映了我们党反腐的力度和效果,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党内权力腐败的普遍性与严重性。而旦,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代收代
21、持股份收益谋利的“影子公司”“影子股东”,搞在位施恩、退休回报的“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各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翻新,呈现出权钱交易隐蔽化、权力变现期权化、腐败行为市场化、利益兑现延时化等特点,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玷污了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与执政能力。所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反腐没有休止符,无论是“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制定向纵深发展”,还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都彰显了我们党管党治党如既往的态度和决心。那么全面从严治党靠什么?还是要靠法规建设,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加强党内法
22、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C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这是修订条例的大背景。修订肯定是因为形势变了,所以党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习。那如何学,我觉得首先是要掌握这次修订的重要内容,理解禁区,不要踩雷区,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更不要明知故犯,撞在枪口上。下面,我们分六大纪律来了解2023版修订的主要亮点:政治纪律修改亮点:六个禁区组织纪律修改亮点:五个禁区廉洁纪律修改亮点:九个禁区群众纪律修改亮点:三个禁区工作纪律修改
23、亮点:十一个禁区生活纪律修改亮点:两个禁区这些禁区是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明确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从这些禁区中总结出这样六个关键词,政治纪律强调的是忠诚,组织纪律强调的是守规,廉洁纪律强调的是公私问题,群众纪律强调的是为民,工作纪律强调的是尽责,生活纪律强调的是守德。禁区既明确了党员不能踩的雷区,也明确了党员要达到的标准。因为内容较多,在这六部分内容中,我们每部分着重讲其中一个禁区。一、政治纪律内涵: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则,是党最重要的纪律。关键就是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一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
24、级;全党服从中央(核心)。这一部分强调:忠诚。政治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六个禁区。禁区一:私自阅看、浏览、收听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以及网络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增写至第52条)禁区二:在党内搞“政治攀附”等非组织活动,给予严事: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4条)禁区三: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5、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55条)禁区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5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增写至第57条
26、禁区六:“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70条)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三:关于结交政治骗子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B记强调,“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地方随后也有了动作。江西省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将打击“政治骗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连F1.来,以印发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清“政治骗子”的本质和危害。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政治骗子”最初是口语
27、化的概念,后来成为专有名词,是指通过虚构或伪造真假参半的政治背景和身份,以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权力主体的信任,以达到谋求特定利益的政治欺诈行为的实施者。事实上,“政治骗子”由来已久。1955年,被称为“新中国政治诈骗第一案”的当事人李万铭行骗多年,靠造假混成中央处级干部后被捕入狱。老舍还按照此案创作出话剧西望长安。近年来,在落马官员的相关通报中,“结交”政治骗子的措辞更是频繁出现。专家指出,近期高层将打击“政治骗子”提上了新高度并写进党纪处分条例,原因有二,一是“政治骗子”已从局部问题变为普遍性问题;二是随着形势变化,反腐工作的重点和策略正经历相应的调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
28、台联合摄制的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披露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与两位“政治骗子”长期交往的故事。北京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石晓春和傅政华相识几十年,很早就看准傅政华是个官迷,生出了利用他的念头。2018年,石晓春向傅政华吹嘘自己有特殊门路,能帮他“搭天线”谋升迁。另一个只有中专学历的“政治骗子”李全更是和傅政华交往20年。他把自己包装成专家学者,告诉俾政华自己是领导同志身边的高级智瓠。这些年里,两人打得火热,成为莫逆之交。据专题片,交往的过程中,石晓春、李全都利用傅政华的职权为自己和关系人办事、站台,谋取了大量利益,但二人带给傅政华的只有一个接一个的谎言。这是典型的“政治骗子”。多个案例
29、显示,“政治骗子”在形象包装、行骗手段方面具备一些共性,他们一般承诺可以做两类事,一是运作升官,二是逃避组织审查调查。傅政华和两位“政治骗子”的交往,就是因其承诺可以运作升官。同样因升官心切被骗的还有原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单增德的情妇去泰山烧香拜佛时“巧遇”一位“大师”,“大师”说只有单增德当上了市长,情妇惦记的一块地才能到手。而要当上市长,需到北京找一个叫“张新政”的人。情妇照办,果然在京找到“张新政对方索要运作费,单增德拿出180万,最后官没买成,“大师”和“张新政”也都没了影。“政治骗子”常用的另一个诱饵是帮助官员“逃避组织审杳调查”。为了帮己脱罪,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将希望寄托在
30、一个叫欧阳荣华的商人身上。他相信对方有“游说中央领导”的能力,甚至在2014年6月落马前夕,还频繁到北京与欧阳荣华商量“对策”,并奉上3000万元礼金求打点关系,结果事未办成,钱打水漂。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被查前特意找到当地一名自称在中央纪委工作过的人,叫上妻子一起去“培训”,模拟演练如何对抗调查。后来真相大白,这个“政治骗子”其实是拦州市公安局的退休干部。“从这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政治骗子已成为导致很多中高级官员落马的重要因素,成了腐败的催化剂,到了不得不治的节点。”除了问题本身的严峻性外,高层对“政治骗子”的关注,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即反腐重心和策略正在调整。清华大学马克思
31、主义学院教授王传利指出,过去反腐工作的重心在官员身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反腐的认识进入新阶段,反腐打开了新局面,现行反腐策略得到调整,“反腐”不仅要针对官员,还要对腐败长期存在的土壤进行治理,倒逼相应的制度建设这就是为什么本次条例修订要新增一条,把结交政治骗子的处理放进去。二、组织纪律内涵: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维护组织上的团结统一的行为规则。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个人之间关系的纪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的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守规。组织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
32、下五个禁区。禁区一: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瞥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F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增写至第80条)禁区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引号部分增写至第81条,注意第63条强调的是对抗组织审查的处分方式,属于政治纪律方面的要求)禁区三: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卜.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3、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一)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新增写至第85条)(主要出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2015年6月26U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7月19U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2022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2022年9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14条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亚。)禁区四: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
34、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增写进第86条)禁区五: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了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增写进第91条)(主要出自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2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第9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对本单位已申领出入境证
35、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实行因私事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要求出国(境)人员在境外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1条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以撤职或者开除。)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五:关于违规因私出国(境)违纪行为的处理。以往这块更多的关注因公出国(境)违规的问题,这次条例将因私出国(境)违规行为也一并纳入处理。【案例故事】我们一起来看2020年11月19日温
36、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的6起党员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等典型问题。1 .鹿城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叶志异违反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叶志异违反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5次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2019年4月,在鹿城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排查时,叶志异不如实填报自身情况。2020年5月,叶志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 .瓯海区供销联社办公室主任陈晓慧瞒报本人出入境信息、违规因私出境问题。2013年1月,陈晓慧指示下属瞒报本人出入境登记报备信息。2015年12月,陈晓慧在申办出入境证件函上两次伪造他人签字并私
37、自加盖单位公章。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陈晓慧未经审批私自出境前往澳门总计20次。2020年7月,陈晓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 .乐清市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马海波对下属人员违规出国失管失察问题。2017年8月,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借用人员邵某某未经请假,因私前往美国并长期未归。马海波作为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对邵某某违规出国并长期未归问题失管失察,且未向组织报告邵某某有关情况。2019年4月,马海波受到警告处分。4 .瑞安市汀田街道二级主任科员邱献林擅自变更日程、违规因私出国问题。2016年3月,邱献林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前往国外探亲日程,且回国后未及时上交护照。201
38、7年9月至2019年4月,邱献林3次未经审批因私前往日本、马来西亚等地。2019年12月,邱献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 .文成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设施维护科副科长徐卫违规因私出境等问题。2019年7月,时任文成县原公路管理局路政一中队副中队长徐卫在办理港澳台通行证后,未按规定上交单位集中保管。2019年7月25日至8月3日,徐卫未经审批因私出境前往香港、澳门、台湾三地旅游。2019年12月,徐卫受到警告处分。6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友强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名公职人员累计22人次违规因私出国(境)。吴友强
39、作为该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履行职责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吴友强受到诫勉处理。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严抓严管的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执行因私出国(境)纪律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种行为必须要予以严肃处理。为此条例在修订时将这些违纪行为增写进去,这样处理时也更有政策依据。其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擅自违规因私出国(境)不是小事私事,而是事关纪律规矩的大事公事,不是般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部门陆续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
40、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可“任性”不得,要自觉遵守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不能“说走就走”!一旦跨越“红线”,就可能受到法律、纪律的惩处。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
41、促卜属组织部门从严抓实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等基础性工作,把纪律规矩进一步严起来,坚决遏制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力度。对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乂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廉洁纪律内涵:党的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要严肃查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行为,超标
42、准、超范围接待以及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这一部分强调的是:公私。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四风”隐形变异出现新情况。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增加了相应规定。这一部分内容也是最多,一共27条,一方面,因为实际生活中和它相关的违纪行为多;另一方面,因为这里把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都罗列到这个地方来了,所以这部分条文最多,也是最值得我们去花功夫学习的。廉洁纪律这一章节在修订过程中在第94条增加“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要求,同时主要强调了以下九个禁区。
43、禁区一: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苴的,给r警告或者严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增写至第98条)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瞥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增写进第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
44、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45、情节较重:的,给瞥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禁区五: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中“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增写进第107条)禁区六:“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增写进第109条、I1.1.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为这些群体谋
46、求特殊待遇。禁区七: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福利”增写进)禁区八:“其他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8条第三款,将擅自“创建示范活动”或借“创建示范活动”收取费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处分,增写至第118条。禁区九:“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行为”增写至第119条第三、第五款。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四、五:关于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
47、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离)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要知道,
48、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在任时的影响,还包括离职以后的影响。此外,刑法第388条之一第二款对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即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第一款行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论是从党纪还是从法律来看,老李如果真的为同学老朱拉生意,向原单位打招呼,事后收取好处费,看似并没有动用自己的职权,实际上却是在利用其原职务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朱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典型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个忙老李千万不能帮。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2014年5月,先后担任过深圳市发改委城市发展处原处长、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原副主任和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的李某辞去公职。2016年8月,深圳市一市政工程项目对外招标。某公司董事长林某为顺利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