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课讲稿: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以期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同志们:主席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了“三个交织”,将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作为新形势下腐败的新特点之一,并指出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将长期存在,这凸显出廉洁型政党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实践中出场的价值逻辑。相较于传统腐败而言,新型腐败之“新”表现在腐败的收益方式、交易行为上呈现迷惑性、智能性和间接性的特征,但是无论腐败披上何种形式的“隐身衣”,都无法掩盖权力寻租的“本面目工党的大会报告明确要求“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这已成为深化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新型腐败的内涵及
2、惩治策略,以期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尚廉洁的党内政治生态。一、形态式表现:传统腐败向新型腐败嬉变的样态化呈现新型腐败是一个动态概念,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形态表达。新型腐败与传统腐败的呈现特点不同,主要体现在腐败的主体、方式、手段、收益、心理、类型和影响方面,但是究其本质都是遮蔽权力寻租行为的腐败新类型。(一)腐败主体:从“单线式结构”转向“网状式结构”。腐败主体是指权力异化过程中产生腐败收益的主要对象,既包括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党政机关人员,又包括与领导干部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社会群体。从概念上看,“单线式结构”来源于监督学的线性结构理论,意在说明腐败利益攫取中行贿与受贿主体的内在关联,这
3、种腐败方式由于腐败主体关系简单,往往易于被“顺藤摸瓜”式的发现。与传统腐败相比,新型腐败的主体往往呈现出腐败圈子化的“网状式结构”,这一特征决定了腐败主体不仅包括官员本人,还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司机秘书等特定关系人,这些腐败利益“共同体”在达成的“契约”下相互勾结,在行贿方式上织密了一个高黏合性的“蜘蛛网”,形成封闭性高、利益交织复杂的“非线性”网状关系,企图通过培养“代理人”的方式来为腐败蒙上“遮羞布”,达到“移花接木”的腐败效果。目前,新型腐败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权力寻租主体,他们将自己伪装成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或“高级智囊”,打着帮助当事人“疏通关系”“职务升迁”的名义实施经济诈骗,这一类“
4、政治骗子”“司法据客”已成为治理新型腐败需要关注的特殊对象。(二)腐败方式:从“直接性受贿”转向“间接性受贿”。“直接性受贿”是指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本人直接参与腐败的发生过程,而新型腐败在利益攫取方式上的显著特征是通过“间接性受贿”来掩盖腐败发生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其一,“权益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主要表现为“数字货币”“基金理财”“公司原始股”等,以金融性强和价值效益持续性高来实现利益分红。其二,“雅好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具有很强的伪装性,表现为行贿者打着鉴赏、收藏的名义,过度“迎合”和高价“追捧”领导干部的书法作品、美术摄影、图书著作等文艺作品,企图以“雅贿”方式实现利益输送。其三,“
5、投资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属于公权力主体以借款收息、幕后合作开办公司等实现“投资回报,其四,“依附型”贿赂。一些企业主为了P急藏腐败行为,围猎领导干部的“身边人”,通过提供工作岗位、变相支付薪资报酬等方式实现腐败利益输送,这是典型的利用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现象。其五,“非实体型”贿赂。这一腐败方式表现为由原来看得见的“实体性价值”转为项目审批、政治攀附、职务晋升等,这属于“权权交易”的腐败类型。实际上,这些腐败方式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容易使少数领导干部淡化廉洁意识,产生对腐败行为认同的错误心理。(三)腐败手段:从“传统性工具”转向“新媒介工具”。腐败手段指的是行贿客体与受贿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
6、媒介渠道。与传统腐败的“面对面”交易相比,新型腐败的媒介工具更趋向于智能化和数字化。具体表现为:其一,“电子红包”式腐败。为了减少见面送礼存有的潜在风险,新型腐败将实体性价值摇身一变为数字货币的电子转账红包,这一打着“好处费”“辛苦费”旗号的“微腐败”往往容易让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廉洁意识,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使“小腐败”逐渐演变为“大腐败其二,你选我付”式腐败。目前在线网购平台开通了“你选物品”由“我来支付”的第三方交易功能,为善于“钻空子”的贪腐者提供了新的腐败空间,将暗藏行贿性质的高额商品以优惠折扣”和“帮你支付”等方式渗透到交易环节,使腐败官员无形中实现了职务影响力与商品价值性的“兑换”,
7、这种“不花钱”的购物体验僭越了廉以用权的纪律红线。其三,“快递寄送”式腐败。相较于传统的“面对面”商品交易,“网购+快递”的行贿方式更容易隐匿收件人的真实身份,加上邮递隐私性密保功能日益加强,客观上为腐败行为加固了“保险相较于传统腐败,新型腐败通常会利用互联网渠道的便捷性、隐匿性来降低腐败被发现的概率,掩盖权钱交易的腐败事实,客观上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四)腐败收益:从“不正当获利”转向“合法性获利”。“合法性获利”指的是腐败分子利用廉政法规存有的制度漏洞,试图在腐败的量刑空间和裁定标准上寻求最小的代价和成本,以达到“从轻处罚”甚至“不构成犯罪”的目的,掩盖腐败“不正当获利”的行为。常见的方式
8、有以下几种:其一,基于“利益性”转换,由“违法利益”转为“合法利益:这一做法最具代表性的是“洗钱”,企图利用股票期货、保险等来掩盖赃款动向,再以退保方式实现利益资金链的“合法”回流;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以签订个人资产的保密措施来隐藏真实来源,甚至通过直播打赏方式洗钱;通过给领导干部”专家咨询费”“培训费“润笔费”等来为腐败获益披上“合法化”外衣。其二,基于“主体性”转换,由“直接参与”转为“幕后股东”。这一做法主要表现为“影子公司”,通过在企业经营环节安排亲朋好友充当“台前木偶”,以领导干部“退居幕后”的方式实现权力价值的变现与增值,实现“亦官亦商”的双重角色互换。其三,基于
9、方式性”转换,由“当期受贿”转为“延期受贿一些腐败分子为了能够“安全着陆”,在为企业主提供便利过程中为自己“提前筑巢”,退休后通过“人才引进”“专家顾问”方式参与企业管理,以双方不成文的“约定”来兑现腐败的“酬劳回报”,出现所谓的政商“旋转门”,这种台前维护清廉形象、背后巧用腐败的“受贿艺术”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五)腐败心理:从“防范被围猎”转向“甘愿被围猎”。腐败心理作为一种主观的思想意识,是指公权力主体在腐败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变化。甘愿被围猎”作为一种不拒绝、不反抗甚至积极主动寻求行贿者腐蚀的心理现象,生成原因除了外界对象的主动诱惑之外,究其本质是自身理想信念缺失、自控力不足,从而在各种腐
10、败“新招法”的诱惑中一步步放松廉洁思想防线并主动“上钩”,甚至出现逢年过节收受礼品不是腐败的错误认识,产生“心安理得”接受他人贿赂的腐败心理。从本质上看,“人情往来”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在基因,如果将其延伸到政治领域,便会让“礼尚往来”变为“利尚往来”。对于公权力主体而言,“甘愿被围猎”的腐败心理会减少贪腐者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内疚感”,甚至因“未被发现”而产生侥幸逃脱心理,弱化腐败发生的“自我中止”和“自我纠偏”机制;对于执政党而言,“甘愿被围猎”的腐败心理会在同一空间场域中产生“蝴蝶效应”,造成“倒下一个牵出一片”的“塌方式腐败例如,“辽宁贿选案中石油窝案”都是典型案例。“甘愿被围猎”还
11、体现在“精心挑选”和“主动培养”行贿对象,由以往的“来者不拒”转变为只和相对固定的“自己人”打交道,以确保腐败交易的安全性。实际上,“甘愿被围猎”的腐败心理危害性很大,容易弱化党员干部廉洁齐家的意识,破坏所在地区的清廉政治生态。(六)腐败类型:从“硬权力腐败”转向“软权力腐败”。腐败本身就是一种公权力异化的社会现象。与某些掌握公共权力所滋生的“硬权力腐败”方式不同,“软权力腐败”是指一些公职人员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职业地位的特殊性而对外界行贿主体产生的价值吸引力,这一腐败类型往往涉及政治权威、学术影响力、社会资本等因素。具体表现为:其一,“信息权力”腐败。这主要是指掌握信息传播权力的公权力主体
12、利用发布信息、广告等优势产生的腐败行为。与备受舆论关注的“公款挪用”“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相比,“信息权力”腐败更具有隐蔽性和独特性,是一种难以发现和察觉的腐败新情况。其二,“学术权力”腐败。“学术腐败”往往是指掌握一定专业技能知识并在该研究领域拥有核心话语权的主体产生的腐败行为,大多出现在文化和教育领域,表现形式有“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等从危害性上看,“学术腐败”会造成学术造假和科研诚信行为失范,严重破坏学术风气和社会诚信价值观。据统计,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各类媒体新披露和报道有较为详细信息的学术不端案例30起,其中确认案例17起,涉嫌案例13起。相比于“硬权力”的腐败
13、方式,这些“软权力腐败”大多与文化和教育领域相关,行为更趋柔性与隐蔽性,是新型腐败滋生的一种新方式。(七)腐败影响:从“权钱性交易”转向“政治性危害”。主席总书记强调:”对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才能看得更明白。”腐败从表面上看是“经济问题”,但是实质上是作风纪律和党性修养的欠缺。从根本上看,“政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那些大搞权钱交易和作风腐化之人,首先是在政治上“变了质”,在对党忠诚上出了问题,导致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例如,有的贪官为攫取更大的政治资本,往往会想方设法拉帮结派、寻求政治庇护,形成“共腐关系圈”,甚至出现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将党的政治纪律和作风廉洁抛之脑后。
14、近年来查处的“权钱交易”案件,大多腐败分子都是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和作风腐化”于一身,如“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胀,大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政治阴谋活动”。有些领导干部为了寻求“护身符”,企图通过四处结交“风水大师”来达到“消灾避祸”的目的,这种迷信风水、不信组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弱化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可以说,如果任由“权钱交易”延伸到“政治领域”,必然会影响党的初心使命的坚守与践行,因此,必须深挖细查隐藏在腐败背后的政治风险和潜在性危害。二、问题域透视:新型腐败由滋生到蔓延的发生源任何事物的
15、发生都是基于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新型腐败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结果,需要基于腐败的主体维度、客体维度、制度维度、文化维度和载体维度加以审思,探索新时代推进廉洁型政党形象塑造的有效路径。(一)主体之维:部分公权力主体廉洁信念不坚定造成权力观缺位。传统腐败向新型腐败的媲变大致经历了腐败行为的“蛰伏期”一“内化期”一“蔓延期”的过程,出现了腐败方式上的“替代”、腐败行为上的“转换”、腐败心理上的“认同”和腐败手段上的“混合”,并衍生出多链条的利益输送渠遒和腐败空间。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的廉洁信念缺失和侥幸心理作祟,导致廉洁价值观发生扭曲,造成奢靡之风占据思想“上风从根本上看,
16、腐败念头归属于个人心理范畴,尽管很难被人们察觉,但是在发生之前,总会从心理层面表露出一些端倪。例如,有的党员漠视党纪党规,形成“吃喝不算贪”“收烟拿酒不算腐”等错误认识,善于为腐败现象“辩护”,这实际上都是腐败行为发生的“前奏曲”,最终会走向“信念崩塌、人生崩盘”。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个个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首先是廉洁信念发生了动摇,导致廉洁定力“站不稳”和思想防线“守不住”,造成权力观错位,弱化了“不想腐”的廉洁理想信念,阻碍了党的廉洁形象建设。(二)客体之维:对行贿者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围猎”风气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力不强之外,对行贿者的
17、打击力度不够也是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原因。从概念上看,“围猎”一词是指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各种方式借机拉拢和腐蚀部分领导干部。相比于受贿,“围猎者”为了拉有权者“下水”,往往各显神通、花样百出。从行贿的类型上看,可以将“围猎”的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温水煮青蛙”型。行贿者往往从一杯茶、一包烟、一瓶酒开始,一步步动摇领导干部的廉洁意志,使之“坦然接受第二种,“感情投资”型。为了接近领导干部,有些精明的行贿者通过大打感情牌、友谊牌来实现套近乎、拉关系,甚至提供一条龙”管家式”服务,埋起双方的“感情引线”。第三种,“曲线进攻”型。有的“围猎者”由于无法直接接触到领导干部本人,往往通过“夫人路线”
18、秘书路线”达到“围猎”目的。当然,索贿与行贿往往是相对的,但是在现实中查处的受贿罪犯人数远多于行贿犯罪人数。例如,“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国法院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821件,生效判决56388人”“依法审结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件8621件,生效判决9810人”。行贿晕与受贿罪查处力度的不对等性,影响了腐败监督和预防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围猎”的不正之风。(三)制度之维:廉政法规体系不健全使反腐败监管存有“盲区”。腐败现象的丛生纵然离不开心理和文化因素的影响,但是廉政法规制度的内容供给滞后、反腐败监管机制的“硬约束”不足也
19、是其产生的重要原因。一般情况下,反腐败法规的健全与完善往往滞后于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演变速度。当前廉政法规制度条例仍存在适应性不高、内容性不足和约束性不够等问题,使新型腐败在监管和惩治环节仍存有“盲区”。具体表现为:在监督主体层面,有的纪检干部由于“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不愿监督、怕得罪人等畏难心理;在监督客体层面,有的领导干部对权力监督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监督就是组织不信任、检举揭发就是公报私仇,造成提到监督就对抗、听到批评就反对:在监督手段层面,有的纪检干部对大数据反腐运用能力不足,难以完全应对新型腐败的新花招;在社会监督方面,对举报人的保护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巡视巡察这把反腐“利剑”的作用,
20、导致不按规则出牌、“暗箱操作”现象仍然存在。此外,当前还存在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公开质量不高的问题,如“部分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公开上级制度不及时不全面”“有的制度已经废止,或者被新的制度取代,但网站并未及时清理“,影响了反腐败舆情监管的效果。(四)文化之维:“腐败亚文化”侵蚀着部分党员干部的廉洁价值观。人是现实存在的个体,社会文化和客观环境往往影响人们价值观的形成。“腐败亚文化”这一概念“是由社会学中亚文化概念衍生而来,是政府机关部门中所产生的一种反主流文化”。在这种病态文化的影响下,人们上学、求医、找工作都需要“找关系”,办企业、搞审批都必须“托熟人”,甚至把权力私用看作是有“人情味”
21、而把公私分明视为“不近人情对此,主席总书记指出,“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我们党和国家还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吗”?若任由“腐败亚文化”蔓延,必然会扩大全社会对腐败的容忍程度,降低腐败行为的羞耻感,影响健康的、积极的党内政治生态形成。其实,“腐败亚文化”是以文化之名、行腐败之实,成为掩盖腐败行为的“代名词”。那么,为何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的震慑下,腐败现象仍然尚未彻底根除呢?这其中就有“腐败亚文化”的影响。据统计,“14.3%的干部、12.8%的专业技术人员、19.0%的企业管理人员、11.4%的城乡居民认为只要给群众办
22、了实事好事,腐败一点可以容忍这说明全社会对“腐败亚文化”带来的危害性还缺乏完全清醒的认识,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腐败群体的扩大化,阻碍党员干部廉洁价值观的培育效果。(五)载体之维:新技术手段的演化升级为新型腐败创造空间。“无人不网”“无时不网”“无处不网”是新时代社会民众的真实写照。截至2023年6月,中国网民总量达到了10.51亿人。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媒介技术为新型腐败的发生提供了新的空间,造成一些传统腐败方式“改头换面”。实际上,权钱交易的腐败方式在与网络媒介相融合中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被动性特征。在互联网的影响下,“网络+快递”模式已演化为新型腐败的主要方式。只要行贿者通过“旁敲侧击”
23、的方式打听到领导干部的单位、家庭以及电话号码,就可以实现“悄然无息”的利益输送。这种隐匿性强的方式,导致少数领导干部逐渐放松了廉政意识,开始由“主动担心”转向“被动接受”,殊不知这既是“飞来诱惑”,更是“飞来横祸二是隐蔽性特征。网络平台由于购物方式的便捷性和账号名称的隐匿性,为利益输送和政治攀附提供了便捷渠道;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更为受贿主体规避法律监管提供了逃逸空间。有的贪腐主体借助“二手交易平台”,将一些非法所得的物品进行转手套现,使网络空间俨然成为权力与资本相勾连的纽带,使反腐败监管难度加大。三、方法性逻辑:推进“三不腐”嵌入新型腐败治理的实践机制主席总书记强调:“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
24、能腐、不想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J面对花样百出的新型腐败方式,需要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以全周期管理方式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监督、管理和引导的完整链条机制,通过综合施策提升腐败治理的效能。(一)运行机制:创新“不敢腐”的监督方式,强化新型腐败的权力制约。惩治新型腐败现象,既要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又要延伸与拓展建设的“力量矩阵其一,加强党内监督。踪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挥党委(党组)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的专责监督、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合力作用,完善领导干部的定期述职述廉制度,严格实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管。其二,强化巡
25、视巡察监督。紧盯重要岗位、关键节点和重点人群,开展拉网式监督和点穴式检查,既要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又要重视任用后的监督管理;既要重视工作时间段”的监督,又要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从巡察准备、巡察进驻、巡察反馈等维度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监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其三,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严格的监督举报人保密制度,充分借助“三微一端”等互联网媒介,打造便捷畅通的监督举报平台,增强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其四,强化媒体监督。搭建“四风”问题的网络在线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建立腐败案例数据库,实时监控和动态采集腐败官
26、员的生活轨迹和资金流向,实现反腐败监管部门的信息协同共享,发挥智能化反腐的优势。(二)管理机制:健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完善新型腐败的廉洁法规。基于新型腐败的发生特点和隐性方式,要把握统筹“立”规、及时“改”规、适时“废”规的基本原则,健全反腐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其一,统筹“立”规。把清廉勤政、为民担当作为反腐倡廉法规完善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民生工程、项目审批等隐性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法律监管,建立领导干部人事的“廉政档案”,提高对行贿者的违法犯罪成本并搭建“黑名单”制度,明确新型腐败受贿主体和行贿客体的定罪量刑标准,丰富廉政法规制度的“存量其二,及时“改”规。对不适宜新型腐败治理的法规
27、条例要及时修订,坚持纪法分开,及时将反腐败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新要求。其三,适时“废”规。对与新型腐败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法规进行及时清理,搭建廉洁法规制度内容的退出机制。此外,还要加大对“微腐败”现象的治理,完善基层干部的约谈函询、廉政短信提醒等制度,鼓励基层开展廉洁法规试点工作,对于一些暂不适宜全面施行的制度设计,可授权基层单位进行制定与实施,以点带面,着力铲除新型腐败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三)保障机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铲除新型腐败的滋生土壤。主席总书记强调,“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围绕新型腐
28、败的潜在风险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现严厉惩治、规范权力和教育引导协调联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其一,健全分层分类的教育机制,提升廉洁“自制力”。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以及理想信念教育内容,定期举行廉政法规测评竞赛,强化公职人员“入职前”的廉政培训I,打好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预防针”。其二,探索实施节日前、任职前的廉洁教育制度,增强廉洁“免疫力重大节日往往是人与人“拜访走动”的高频期,要以“随手拍”、监督举报直通车等形式,加大对重大节日和重点群体的常态化监督,敲响清廉过节的思想警钟。其三,建立岗位廉洁教育自律机制,强化廉洁”自定力”。结合本单位实际
29、工作内容及情况,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的自查工作,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岗位廉政提醒和诫勉纠错机制,系好廉洁从政的“安全带”。同志们,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而没有“完成时”,要持续加大对新型腐败的惩治力度,通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优化廉洁制度监管渠道,发挥廉洁文化的价值引领力,实现新型腐败在治理对象上的全覆盖、监管责任上的全链条和廉政制度上的全贯通,提升廉洁型政党形象的塑造效果。党课讲稿:清风养志廉石固本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之道各位同志: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之道,这既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一次深刻检视,也是对我们工作作风的一次全面提升。很高兴
30、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的一些思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日益严峻复杂的今天,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清风兼志,廉石固本,这不仅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更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今天我想和大家深入探讨这个主题。一、清风养志,重在自律,贵在持久清风养志,这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石。古语云:“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自古以来,诗人便喜欢用清风来比喻高洁的品质和廉洁的操守。清风,不仅是大自然中的一股清新之气,更是人们精神世界中那份高洁无暇、清新脱俗的品质的象征。它犹如一面明镜,能够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品行与操
31、守,同时也如一股清流,能够洗涤心灵,滋养志气。(一)自律是清风养志的关键。对于我们党员干部而言,清风养志,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不为名利所动,不为诱惑所扰。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清醒的头脑是我们党员干部在复杂环境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前提。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各种诱惑和考验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判断力。要时刻警醒自己,认清形势,明辨是非,做到心中有数,行动有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定力,不为所动,坚守初心和使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观念。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我们要清醒认识
32、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谋取个人私利的。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决不能任性妄为、以权谋私。同时,我们也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认识到党员干部的地位不是靠权力大小、职位高低来衡量的,而是看我们是否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在利益面前,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利益是党员干部面临的永恒课题,但我们必须明确,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不能被一时的私欲所蒙蔽,更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操守,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公私分明
33、清正廉洁。同时,我们还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人格魅力,不为名利所动,不为诱惑所扰。(二)持久是清风养志的保障。廉洁自律不是一时的冲动,也不是短暂的坚持,它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清风养志,廉洁自律,并非一蹴而就的易事,而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锤炼、深化。我们应该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方式。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应当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道德底线,不为外界所动,不为诱惑所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清风养志,廉洁自律。要持续加强党性修养。
34、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清风养志的基石。我们要不断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廉洁自律的深刻内涵,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践行这一理念。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廉洁自律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规范,更是一种能力素质。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通过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二、廉石固本,功在行动,成在细节“廉者,政之本也。”“廉石”二字,离意着廉洁如石,坚固不移。古往今来,无数廉洁自律的楷模用
35、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这一精神内涵。对于我们党员干部而言,廉石固本,就是要以廉洁自律为基石,夯实党性修养,确保党的执政根基坚如磐石。这既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底线和原则。(一)行动是廉石固本的体现。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行动,一种在实践中不断磨砺和升华的过程。首先,我们要从日常工作中做起。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廉洁自律为准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在处理事务时,要坚持原则,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谋取私利。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以实际行动践行廉洁自律的理念。其次,我们要积极参
36、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我们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责任,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人民的利益。最后,我们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阵地。我们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观,共同营造廉洁自律的家庭氛围。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影响谋取私利,确保自己的廉洁自律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二)细节是廉石固本的关键。廉洁自律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关乎党和人民的形
37、象,关乎党员干部的操守和形象。在细节中彰显廉洁自律。在工作中,我们要注重细节,从点滴小事做起,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比如,在处理公务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浪费一分钱;在接待群众时,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在参加会议或活动时,要遵守纪律规定,不迟到早退、不随意离席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都是廉洁自律的重要体现。在细节中提升党性修养。党性修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断磨砺和提升。在细节中,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性观念和党性觉悟。比如,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党的经典著作、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
38、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水平。在细节中践行廉洁自律。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行动和实践。在细节中,我们可以更加具体地践行廉洁自律的要求,将廉洁自律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比如,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在工作中注重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做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这些实际行动不仅能够体现我们的廉洁自律精神,还能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总之,贵在持久,廉石固本,功在行动,成在细节。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职责,以廉洁自律为基石,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在细节中践行
39、廉洁自律的要求,将廉洁自律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党课:以“排头兵姿态,推动纪律转化为日常遵循大家好:青年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主席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高度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供了良好的契机。青年党员干部要主动争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的“最前排”
40、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今天的党课重点围绕四个方面,与各位青年党员干部进行交流。一、学纪是前提,要在思想上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就是要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青年党员干部事关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和长远
41、发展,如果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这些党纪党规,就会成为“纪盲”甚至一不小心违反纪律。因此,要把学习党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见言见行。对于如何学习党纪党规,具体来说有三点要求:第一,紧紧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进行学习。近年以来,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以及不断丰富完善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过程。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党纪,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理论,这样才能在党内法规学习中找到中心轴,才能刻骨铭心、融入脑海。要把新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
42、过参加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加深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和掌握,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青年党员干部要在实践中锤炼品德修为和意志品质,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既要敢于坚持原则立场,不妥协退让,又要善于灵活变通,解决问题,避免因循守旧或机械行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负面影响。主动加强纪法学习,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规章制度、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于行,时刻自重自省,始终慎独慎初慎微。第二,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进行学
43、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全面掌握党章精赣和要义,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经常对照党章找差距、明方向,如此才能坚守党性原则,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
44、守得住本色。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行为标尺,多照一照自我、多量一量自身,认认真真查找差距、检视问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章重点查摆是否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按照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提高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分级分类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知敬
45、畏、存戒慎、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第三,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为目标进行学习。从查处的青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青年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对纪法防线“弃守”开始的。有的纪法意识不强,容易在恭维奉承下放松警惕,在觥筹交错中迷失自我,错把“围猎”当“真情”;有的抱有侥幸心理,觉得纪律规矩”约束不到自己“,被杳的都是“不够聪明”,于是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监督“探头”;还有的选择性执行纪律规矩,认为“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私底下松一松没关系”这些错误思想和做法,归其根本都是没有将纪法观念真正树立起来,长此以往,就容易步步滑坡、越滑越远,最终步
46、入歧途,坠入违法犯罪深渊。学习党规党纪,就是要坚持多读、多思、多想,并通过强背强记将之融入思想融入灵魂,要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明是非、懂戒惧,提高纪律规矩意识。要自觉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高纪律来要求自己,今后遇到什么问题、要做什么决策、办什么事情,都要先从政治上纪律上对照反思、举一反三,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坚决不触红线、不逾底线、不碰高压线。把纪律教育富于日常监督管理,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抓早抓小,促使青年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紧盯入职、入党、提拔等关键节点,加强纪法教育培训、座谈交流、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拧紧“廉洁弦”,促进青年党员干部持续擦亮清廉底色。把正
47、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编印警示录等方式,促进青年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沉浸式教育、互动式教育、帮带式教育等,帮助其了解纪法要求,严格遵守纪法规定,让青年党员干部既提神又解渴、既入耳又入心,推动纪法教育实效不断提升。二、知纪是基础,要在意识上知晓纪律边界,在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知纪是学纪的更深一个层次。深刻知晓、熟悉党的纪律,就是要全面把握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才能做到不逾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工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党章,时刻对照党的政治纪律
48、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知晓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对标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始终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争做纪律的坚定追随者。第一,思想上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年轻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成长的“必经路”,当作思想的“必修课”,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踏踏实实记,要将条例当成学习的范本、思想的坐标、行动的“灯塔”,要在不断深学细悟党纪党规中,强化思想观念、纪律修养和做事原则。要坚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定是什么
49、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学习党纪党规中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深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年轻干部谆谆告诫,强化自我的纪律自觉、纪律意识和纪律约束,确保党内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和青春动力,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能让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第二,自律上经常对照反省。年轻干部要强化纪律引领,严守纪法底线,经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从中知晓行为要求和行为界限,坚决不触碰党纪高压线、不踩法律红线;要多关注通报案件,时刻反躬自省,决不重蹈覆辙。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引导和监督,系好第一粒扣子,要放开心胸主动接受领导同事、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对于合理的批评做到当下看、当下改、当下行,对不合理的意见也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监督倒逼自己提升党性修养,以主动接受监督为自己正确履职把关。对照条例要求,检视自我行为、意识、思想是否符合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