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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法定公告】xx县2024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docx

1、征地法定公告】XX县2024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沙政征预告(20245号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XX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XX县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XX县滨江新区新湖社区、长林社区、天鹅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XX县2024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实施教育城项目配套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XX县拟征收XX等地共计1

2、2.5057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1。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XX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2.505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1.7967公顷(耕地9.812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7090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涉及地上房屋、林木、青苗等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XX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XX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涉及I类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4320

3、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荆门市被征收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执行,水(旱)地1730元/亩。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324.1477万元、安置补助费486.2216万元、青苗补偿费25.4624万元,合计835.8317万元。2、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我县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标准,据实结算。根据村民意愿,村民住宅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锻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

4、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XX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XX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XX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五、其他事项1 .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滨江新区新湖社区、长林社区、天鹅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XX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

5、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2 .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村(社区)为单位向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XX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3 .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4 .本公告期限为3()天(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公告范围为XX,并已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XX)予以公布。联系电话:特此公告。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pdf2 .现状调查结果(详见村、社区公开栏)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XX县人民政府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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