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IO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质量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城市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推动质量强市、 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县域作为基本单 元,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为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城 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以县域为抓手,推进质量强县(区、镇) 培育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2、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 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各 县、区、镇等县级城市,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 施质量发展战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 动,导入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 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区域质量发展 新优势,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到2027年,培育建设Ioo个以上积极性高、质量工作基础好,质 量效益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先进质量
3、文化蔚然成风的质量强县(区、镇)。二 重点任务(一)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深入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 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 质量为追求,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政产 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聚焦提升质量保障和竞争能力 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把增强质量发展创 新动能作为城市发展重要驱动力。加强质量政策引导,加快转变 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 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二)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培育发 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和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培育
4、 壮大新兴产业,探索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强化链式思维,紧贴产 业链供应链需求,推动建设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 型质量管理体系,更好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 培育形成若干质量技术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质量卓越产 业集群。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不断 增强品牌竞争力、知名度。(三)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推动消费 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大力发展优质制造, 推进重要工业品、重点消费品、重大技术装备质量迈向中高端。 实施全过程工程质量责任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增
5、加优质服 务供给,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提 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四)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加大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 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基础 设施建设。运用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推进数据、仪器、设 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管理, 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 鼓励跨区域要素融通互补、协同发展,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 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五)提升绿色发展质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发挥质量要素对绿色发展的支撑赋能作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和生态环
6、境高水平保护。遵循质量发展绿色导向,推动高耗 能行业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减污。加强大气污染、黑臭水体等综合治 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 色建造,落实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六)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持续深化药品安 全巩固提升,抓好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监管。强化工 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加强市场秩 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 护,守牢质量安全底线。(七)推进全民
7、质量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 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 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畅通群众诉求通道, 推动群众身边质量问题省心办、快速办。以全国“质量月”等活 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积极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 佳实践,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 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三、组织实施(一)做好统筹实施。健全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机 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统筹协调,明 确任务要求,制定参考指标体系,建立质量强县(区、镇)培育 库,整体有序推进培育建设工作。
8、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领域内积 极开展宣传,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培育引导、分类施策、梯次推 进。鼓励县级城市自主自愿开展培育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 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建立培育建 设城市动态调整机制,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及时进行调 整。(二)强化政策保障。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 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工具,促进质量问题诊断提升,推动特色 品牌建设,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完善质量激励措施,深化培育支 持。市场监管总局建立质量强县(区、镇)数据库,鼓励培育建 设城市利用数据库对城市质量状况实施监测,加强自
9、身纵向比对 分析和同类型城市横向比对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锻长板、补 短板、强弱项。鼓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保障,支持 培育建设城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突出特色优势,因地制宜细化 培育措施,优化补充特色指标,打造质量比较优势。(三)推动试点创新。鼓励培育建设城市结合城市定位和发展实 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活动,每年一季度前总结培育建设 进展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结合不同类型城市发展特点,针对性布 局创新试点,探索不同条件下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培育建设质量 强县(区、镇)的特色模式和路径。探索开展县域城市质量状况 客观分析,发布年度县域城市质量状况报告。(四)抓好宣传推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
10、掘和总结一批成功经 验和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召开质量强县(区、镇)经验交流现场 推进会、发布优秀案例、开展培训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先进经 验交流推广。依托全国“质量月”、中国质量大会等重要活动平 台,利用各类媒体渠道,积极宣传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 工作政策措施、试点经验、成效亮点,推动开展质量促进城市可 持续发展合作交流,助力地方增强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五)严格纪律要求。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不是评 比达标、创建示范或考核事项,不得异化为创建、评比、评选、 考评等活动,不搞命名授牌、结果排名。严禁以培育建设之名牟 取利益,不得向参与培育建设城市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要严格落实
11、为基层减负措施,不得层层转发文件、分解下达指标、 要求报送台账,不增加基层负担。一图读懂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质量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 标志,体现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更好发 挥质量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市场监 管总局日前印发质强县(区、镇)培育建设 工作方案(国市监质发(2024) 97号)。 ,方案概览 一、总体要求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工作,鼓励各 县、区、镇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下,立足自身定位 和资源要素优势,制定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健全 质量促进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服务发展新质生产 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 坚实基础。二、重点任务O
12、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Q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0提升绿色发展质量0强化高水平质量安全保障推进全民质量共治注意事项回一.培育对象全国范围内各县、区、镇等县级城市。13二、工作导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参考 指标体系,建立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库和数据 库。结合不同类型城市发展特点,针对性布局 创新试点,探索不同条件下培育建设质量强县 (区、镇)的特色模式和路径。及时发掘和总结一批成功经验和典型案 例,通过全国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质量强国 专家论坛、中国质量大会等平台,联合主流媒 体,发布优秀案例,策划专题宣传,加强交流 推广,推
13、动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探索开展县域城市质量状况客观分析,发布年度县域城市质量状况报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宣传,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培育 引导、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加强政策支持保障,综合运用各类质量工 具,促进质量问题诊断提升,推动特色品牌建 设,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完善质量激励措施, 深化培育支持。统筹推动本地区培育建设工作,及时发现 问题、总结经验、凝炼亮点,调动好各方积极 性,形成工作合力。培育建设城市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参与培育建设工作,围 绕工作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取得实效。鼓励利用数据库监测城市质量状况,加强 自身纵向比对分析和同类型城市横向比对分 析,采取针对性措施,锻长板、补短板、强弱 项。结合城市定位和发展实际,开展各具特色 的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城市管理理念、方法、 模式创新,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 发展。目三、纪律要求培育建设不是评比达标、创建示范或考核 事项,不得异化为创建、评比、评选、考评等 活动,不搞命名授牌、结果排名。严禁以培育建设之名牟利,不得向培育建 设城市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不增加基层负 担。指导单位: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制作单位: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