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院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协议书甲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科(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对进修生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针对当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乙方报到后,需告知乙方我院的相关管理规定。2 .甲方需按照乙方及其单位的意愿安排相应专业的进修学习。甲方仅负责日常教学工作。3 .甲方需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本科室制定的进修生培养方案。4 .甲方需依照协议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学习方面的合理要求。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进修期间,必须遵守我院进修生管理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纠纷,由乙方
2、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2 .甲方不负责乙方在进修期间的住宿,乙方在外住宿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个人负责。3 .乙方在进修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个人负责,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4 .乙方在进修期间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各类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甲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处理。5 .不享受进修费减免政策的乙方须一次性交纳进修费,乙方因违反甲方相关规定被甲方终止进修或乙方申请终止进修者,甲方概不退费。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根据需要可另附文。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结束协议终止。五、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上级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如协议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劝阻无效时有权终止协议,即解除进修合作关系。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科乙方:代表(签字):(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