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一、参加奖学金评比条件(一)专业奖学金1 .评定对象为学院在籍在校学生;2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3 .本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4 .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的课程(含学生手册和选修课考试);5 .特等、一等、二等专业奖学金获得者(不含英语专业)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含第一学年的奖学金评比),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不含第一学年的奖学金评比)。所有专业特等专业奖学金获得
2、者综合测评积分必须位于班级前三名。(二)单项奖学金凡在本学年内未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专业奖学金、本学年不及格的课程不超过两门,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单项奖学金评比。1 .创造发明奖:撰写的科研论文、调查报告在校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受到奖励;小发明、小创造受到校级以上奖励。2 .社会实践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3 .社会活动奖: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有典型事迹。4 .学习进步奖: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较上一学年提高八个名次以上。5 .学习优异奖:学习刻苦努力,智育积分居班级前三名。6 .
3、特殊贡献奖:为社会、学校及他人做出贡献,事迹突出者。如见义勇为、救人救火、拾金不昧等或在校级以上各类比赛中,成绩特别优异。二、奖学金的级别及金额等级金额(元/人)特等奖2000一等奖1500一结吆dU人1000二结吆4、J人500单项奖200注:评选比例每年评选时根据实际情况定。三、评比办法和程序(一)由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在进行综合评分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列出全班学生的名次,按照奖学金评比条件、评奖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经过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校领导审批。(二)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
4、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四、表彰奖励学校根据获奖类别和级别,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学生个人要填写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五、评比要求(一)奖学金评比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比,达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相互鼓励、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每位学生都要以认真、积极的态度对待奖学金评比工作,评出团结,评出风格。(三)单项奖获得者必须有典型事迹。(四)评比表彰工作结束后,若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得奖金。六、附则L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供参考大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
5、织意识,根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请示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主要内容请示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 .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或批示精神情况。2 .党的建设、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需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3 .涉及学校发展建设方面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包括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决议决定的推进落实情况;拟出台的重大部署、重要制度、“三重一大”问题;拟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情况。4 .突发性重大事
6、件或事故情况,包括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涉及民族*的问题;涉及意识形态的动向;涉及医疗卫生与食品安全的重要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严重疾病、重大伤情等);重大异常情况(包括师生个人或团体赴国(境)外培训、访问、交流中出现异常情况或滞留不归等)。5 .干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不团结;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干部、教职员工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等6 .中层正职干部、高层次人才辞职、调离、退休等情况。7 .重要外事活动,包括外请专家、外事活动、因公(私)出国(境)及接待来访,以重要来宾、重要时期或敏
7、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8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告。9 .重要舆情,包括网络、各类媒体涉及学校有关工作、涉及校级领导班子、师生员工的重要情况。10 .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学校提出的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及处罚等情况。11.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规定需要请示报告其它的事项.三、程序原则1 .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职责分工、业务归口管理的要求进行请示报告,一般不得越级。各部门(单位)副职向正职报告,正职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报告,分管校领导根据情况向学校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报告的同时,应即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2 .请示报告的事
8、项要尽可能全面,包括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情况、后果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来不及掌握全面情况的,可先以电话、短信或口头等形式报告概况,然后根据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及时详细续报。3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的活动动态安排,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提前收集整治,并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以便协调校领导班子工作。四、工作要求1 .请示报告必须责权一致、及时准确,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前能报告的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向有关领导准确全面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并交学校党政办备案。严格执行通讯畅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24
9、小时联络畅通。2 .请示报告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先做后报、边做边报、甚至做而不报;坚持一事一报制度,不得一事多头请示,不得把一件需要请示的大事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请示的小事,不得擅自改变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指示决定和答复。请示报告后,要按领导意见办理,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结果。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虚报和迟报。学校党委和纪委将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不定期对请示报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该报告不报告,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将按违纪对待,严肃进行处理。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