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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公司采购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docx

1、实业公司采购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目的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提高公司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供方建立起“互信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为构建长期稳定的“供方资源链”奠定基础。范围1、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上述内容的“合同”、“协议”、“承诺函”、“确认函”、“解除合同通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但劳动合同除外。2、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所有经济合同的管理,包括与各类供方签署的采购合同、承包合同、委托合同及其它合同。解释1、本办法所称承办部门,是

2、指按公司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规定具体负责合同的缔约谈判及合同签订后具体执行(或者监督执行)合同的部门。2、本办法所称承办人,是指合同承办部门中具体负责合同的缔约谈判及合同签署后具体执行(或者监督执行)的人。3、本办法所称法律顾问,是指集团公司律师或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派出代表。4、本办法所称内部标准合同,是指由法律顾问起草并经公司认可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标准合同。5、本办法所称垄断性合同,是指公司与具有垄断地位的组织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等。6、本办法所称合同审批人,是指依公司规定行使合同审批权的人。工作程序1、合同分类和订立(1)公司对

3、外签署的经济合同分为A、B、C、D、E、F、G七大类,其评审采取不同的方式,应按照使用的部门和时间先后为序编号存档。内容审批与订立要求A类合同(1)批量使用的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2)批量使用的经济适用房预售、现售合同;(3)批量使用的各类房屋租赁合同;(4)其它公司认为必须审杳的上述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审批流程:(1)销售部拟订主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2)开发部意见(3)集团公司营销中心意见;(4)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包括法律顾问)进行专题研讨;(5)总经理审定;(6)销售部使用该范本与客户订立合同。更改审批流程:(1)销售部代表客户提出主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的修改意见或拟订附件协议;

4、2)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如果涉及物业管理内容);(3)法律顾问意见;(4)主管领导提出意见;(5)总经理批准;(6)销售部使用该范本订立合同。B类合同(1)在建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不限于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2)名下的土地出让合同;(3)较大量的建设工程拆迁合同;(4)房屋、车辆等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合同;(5)涉及公司的较重要的知识产权合同;(6)银行贷款合同;(7)其它公司认为可能对公司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审批流程:(1)开发部经理组织拟订合同或修改合同另一方拟订、提交的合同文本;(4)法律顾问意见;(3)财务部意见;(4)主管领导意见;(6)总经理意见。ClCI类合同是标的额在50

5、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批流程:(1)公开或邀请招标;(2)项目经理意见;(3)项目管理部意见;C类合同(4)预算成本部意见;(5)财务部意见;(6)主管副总经理意见;(7)总经理意见;(8)签订合同。(9)Cl类合同必须采用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合同,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由承办部门负责拟订。C2C2类合同是标的额在105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批流程:(1)邀请招标或议标;(2)项目经理意见;(4)项目菅理部意见;(5)预算成本部意见;(6)财务部意见;(7)主菅副总经理意见;(8)签订合同。(9)C2类合同应尽量采用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合同,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由承办部门负责

6、拟订(禁止使用合同另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OC3C3类合同是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批流程:(1)议标;(2)项目经理意见;(3)项目管理部意见;(4)预算成本部意见;(5)主管副总经理意见;(6)签订合同。(7)C3类合同应尽量采用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合同,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由承办部门负责拟订(禁止使用合同另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C4C4类合同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审批流程:(1)选择合格供方;(2)开发部经理意见;(3)总工办主任意见;(4)预算成本部意见;(5)财务部经理意见;(6)主管副总经理意见;(7)总经理意见;(8)签订合同。D类合同(1)商品房销

7、售代理合同;(2)广告策划服务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或项目部租赁办公地点);(4)广告(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路牌等)代理合同;(5)律师、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合同;(6)其它委托代理和中介服务类合同。审批流程:(1)选择合格供方;(2)承办部门空!意见;(3)法律顾问意见;(4)财务部经理意见;(5)主管副总经理意见;(6)总经理意见;(7)签订合同。(8)1)类合同应尽量使用公司的合同文本(由承办部门拟订,法律顾问审核),尽量避免使用合同另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E类4口同ElEl类合同是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1)邀请招标或议标;(

8、2)项目经理意见;(3)采供部意见;(4)预算成本部意见;(5)法律顾问意见;(6)财务部经理意见;(7)主管副总经理意见;(8)总经理意见;(9)签订合同。(10)El类合同应采用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合同,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由采扫部负责拟订,其中技术条款应征询技术部意见。E2E2类合同是标的额在520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1)邀请招标或议标;(2)项目经理意见;(3)采供部意见;(4)预算成本部意见;(5)法律顾问意见;(6)财务部经理意见;(7)主管副总经理意见;(8)签订合同。(9)El类合同应尽量采用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合同,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由采招部负责拟订,其中技

9、术条款应征询技术部意见。E3E3类合同是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1)议标;(2)项目经理意见;(3)采招部意见;(4)预算成本部意见;(5)主管副总经理意见;(6)签订合同。(7)E3类合同可以采用合同另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但规划技术部承办人和法律顾问应先进行修改,其中技术条款应征询规划技术部意见。F类合同(1)金额L5万元以上的和解、赔偿、布尝、维修等客户服务业务订立合同;(2) 1万元以上的办公系统维护合同;(3) 1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批量采购合同;(4) 3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合同;(5) 1万元以上的其它有名或无名合同。(1)承办部门经理意见;(2)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10、3)总经理意见。(4)承办部门认为有必要的(特别是客户服务业务订立合同),可以送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查。G类合同G类合同是未涉及金额的合同和与有关产权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如管线施工破路合同、伐帧M尝合同、扰用M尝合同等)。(1)承办部门经理意见;(2)主管副总经理意见;(3)总经理意见。(2)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完成规定的审批手续之后方可进入订立过程。(3)承办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审批表中,应就合同价款是否合理、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公平等问题发表意见;对有关专业内容不是非常熟悉的,可提请相关专业部门发表意见,接到请求的相关专业部门有义务就此发表书面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签约后转入下

11、一道审批程序,否则退回。(4)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批表中,应就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完备、公平、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等问题发表意见,同意合同条款后转入下一道审ftt环节,否则予以退回。(5)财务部经理在合同审批表中,主要就合同付款条件是否合理,合同价款是否准确、税收条款是否合法、票据是否及时等问题发表意见,同意签约后转入下一道审批程序,否则予以退回。(6)主管副总经理主要就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同价款是否合理、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公平等问题发表意见,同意签约后转总经理审批,否则予以退回。(7)总经理为合同批准人,其同意签约后,合同审批程序即完成。2、合同签订(1)公司对外签署的经济合同文本,

12、本办法规定应由公司承办部门起草的,承办部门经理应起草或指导、监督承办人起草。除了允许使用合同另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的,严禁照抄照搬另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2)下列合同可以使用标准合同范本: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使用合同范本的,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规定要求使用合同范本。公司在范本之外采用补充协议的,由承办部门起草补充协议,并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使用合同范本而公司有内部成熟的样本合同的,应采用内部样本合同。涉及公司重大权益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股权转让或受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等,可

13、由承办部门提请总经理同意后交法律顾问起草。无论合同条款由谁起草及是否使用合同范本或内部样本合同,确定合同条款的基本要求是内容合法、完备、公平、执行主动、不存在法律风险。(3)缔约谈判承办部门应先行征询主管领导的指导意见,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与谈判。谈判必须由部门主管级和专业主管等二个以上的人员参加;重大合同应由分管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专业主管等参加。涉及技术指标的,承办部门必须邀请公司总工或承办部门参与;重要合同或者主管领导有指示的应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参与。(4)公司实行合同条款先行审查制度:承办人在确定合同条款、对方加盖公章前,应将拟采用的合同条款连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并移交本部门

14、经理审查(重要合同提请法律顾问审查)。在进一步修改合同条款后再履行其它合同评审手续。(5)承办人不便(如在项目现场上班、出差等)分别提交审批的,可将合同及合同审批表交付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合同评审的内部流转,并将评审情况通知承办人。合同已经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过(会议)评审的,合同可不再进行逐级内部评审,但须总经理审批。涉及工程造价的,在预算成本部、采供部经理评审前先交由造价工程师评审。(6)签字原则上公司所有对外签署的经济合同均应先由合同另一方盖章、签字。合同批准人同意签约后,即在合同文本上签字。如由其他人签署合同的,其必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发、并由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人无

15、权签约。法人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面委托的,可电话委托,但事后应补办授权委托手续。(7)合同盖章禁止出现只有公司盖章而无合同签字人签字的合同。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盖章前的合同复核:在盖章前应要求承办人提交已经合同审批人批准签约的合同审批表,并注意察看合同上本公司签字人是否与上述规定相符。如发现不符,不得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3、合同保管(1)公司持有的合同原件份数至少应为三份,其中T分由承办部门留存,交财务部门、行政人事部各一份。如合同涉及应报批准、登记后生效及合同涉及担保人等第三人的,还应相应增加用于报批、登记、提交担保人等第三人的合同原件份数。承办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抄录合同部分条款或保留

16、合同复印件。(2)合同编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合同分A、B、C、D、E、F、G七类编号。编号规则为:合同分类号+8位数年月日+4位数JlI页序号。(3)合同终止前,承办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补充协议、往来函件、通知、合同审批表等所有合同资料),不得遗失、损毁、隐匿、转移、对外泄露。合同终止后,承办人应及时整理合同资料并移送公司行政人事部归档。4、合同的履行(1)合同生效后,在对方当事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应严格按合同履行,并监督合同另一方履行合同(2)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合同台帐(包括付款记录)。(3)对于合同约定应当由公司先履行债务的,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如发现对方

17、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将此事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将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后决定是否中止履行合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5、合同的变更、解除(1)已签约的合同,如有任可变更,承办人应按本制度规定在变更协议报批前,将变更协议条款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应在合同条款确定后,依本办法规定填写合同审批表报公司审批。(2)合同的单方解除,如由本公司提出,承办部门应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前,报公司领导批准。(3)合同的单方解除,如由对方提出,承办部门应在收到相关解除通知后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公司领导将在听取承办部门、

18、法律顾问意见后做出决定。(4)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争议处理。6、合同纠纷的处理(1)经济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仲裁的,均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由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处理。承办部门在公司法律顾问的指导下负责相关的具体工作。(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承办人应填写合同争议报告表,及时向公司报告。承办人应根据审批意见与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协商。(3)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公司决定以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的,承办人应及时整理合同资料,并将整理后的合同资料原件移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配合法律顾问起诉、应诉。(4)仲裁、诉讼结果应经总经理确认。7、违规责任以下情形公司有权追究承办人的法律责任,并可解除劳动合同:(I)未经审批,擅自对外签署合同或擅自承诺客户,与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2)收受对方贿赂的;3)没有授权书又没有口头授权而签批合同的;(4)其它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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