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XXX投资有限公司乙方:XX集团公司二、合作背景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三、投资开发主体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共同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作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2 .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甲乙双方获得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并通过
2、博震大康公司向双方分配股东收益,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3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时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负责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的组建手续。四、出资比例及支付1.博震大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淇中甲方出资5000万元,占50%;乙方出资5000万元,占50%o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方应于20xx年X月X日前将5000万元支付至公司账户,乙方应于XX年X月X日前将5000万元支付至公司账户。4 .如任何一方未能按时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方自动放弃相应比例的股权,并应向守约方或其他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5 .甲乙双方应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双
3、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自行筹措所需资金。五、公司经营范围博震大康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六、管理机构设置1 .博震大康公司的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担任。双方派往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胜任或违纪的人员,公司有权予以辞退。2.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公司因经营大康集团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将按甲乙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5、凡涉及博震大
4、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
5、动资金(含注册资金);(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第六条合作条件和前提(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
6、收优惠;(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第七条终止协议的约定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
7、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
8、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第八条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第九条其他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甲方乙方年月日投资合同合同编号:本协议由
9、以下各方于201年月日于北京市签订。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丁方:身份证号码住所:戊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以上丙、丁、戊方统称为“原股东方”。鉴于:1 .甲方为于()年()月O日在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至今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年()月()日,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2 .丙方、丁方、戊方为甲方现有股东,其中,丙方出资万元,持有甲方股权,丁方出资万元,持有甲方股权,戊方出资万元,持有甲方股权。3.有鉴于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10、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多次友好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投资事项1、乙方以其募集资金万元人民币,以增资方式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2、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经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万元人民币,乙方以万元人民币投资,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因此,该万元投资中,万元作为增资款项,其余万元记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在乙方增资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日内,转增为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为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为:丙方出资万元,持股;乙方出资万元,持股;丁方出资万元,持股;戊方出资万元,持股。4、乙方投资期限为两年,自本协议
11、约定的投资资金汇入目标公司账户之日起算。如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此投资期限可延长一年,各方应就投资期限延长事宜在原期限届满前签署书面协议。5、本协议涉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由甲方在乙方实际增资之日起O日内办理完毕,其他各方配合。6、预期回报6.1、 甲方年支付给乙方的预期收益不低于投资金额的。6.2、 第一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年月日。6.3、 第二年预期收益分配期限为年月日。7、退出方式乙方以股权交易的方式,溢价出让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权。溢价回购股权,回购方案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二条投资回报与退出1、乙方向S项目投资总计人民币元,共计占总股份的。2、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后每个投资年度结束
12、前五个工作日内,股东会及董事会均应决议进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额度不低于乙方投资总额的(即元的,元人民币)。乙方享有优先分配权,在乙方获得的分配额达到乙方投资总额的(即元的,元人民币)之前,原股东或甲方的其他股东不享有分配权。3、乙方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丙方与乙方签署购买乙方所持甲方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乙方投资总额及投资总额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减去投资期间乙方已通过甲方利润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权转让价格=元+(元%)一乙方已取得的收益。4、在每个投资年度结束时,甲方净利润率超过预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的比率分配给乙方。5、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丙方办
13、理,其他各方配合。第三条投资收益保障1、为保证乙方投资收益,原股东同意将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乙方,该股权质押协议应于乙方投资的正式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一同签署,并在目标公司办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共识:在乙方资金正常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承诺自年起,甲方连续两年的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甲方连续两年净资产年增长率不低于,如若甲方未能全部达成上述财务指标增长率,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6款第7款溢价回购全部股份。3、原股东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后,乙方与原股东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如原股东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其
14、他相关费用(如有),则乙方有权依据股权质押实际债权。4、在未达到预期收益前提下,原股东同意用个人财产承担连带保障责任,并办理相关法律文件。第四条目标公司治理1、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由乙方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监事。3、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以下事项须召开董事会进行表决后,方可实施,且就该等事项的表决,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1)目标公司对外支付超过O万元的款项;(2)目标公司资本变动;(3)目标公司业务计划或财务预决算变动;(4)目标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5)会计政策或会计师调整;(6)管理层及其待遇变动;(7)目标公司对借款或担保;(8)应由董事会
15、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4、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标公司增资后,乙方享有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监督权。乙方有权随时就其指定的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查询并提出质疑,甲方应配合查询并解答疑问。5、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的事项,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即为侵害了乙方知情权且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投资期限,按本协议约定退出投资,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受让股权的义务。6、在办理目标公司增资手续修改公司章程时,以上各方约定的委派董事监事、知情权、一票否决权、财务监督权等事项,应作为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内容。7、乙方对目标公司增资款由甲方和乙方设立专管账户
16、共同进行资金监管保证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开发。第五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目标公司)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增资款项。(2)甲方有权询问乙方在募集资金上的工作进展,乙方须在三日内做出相应答复。(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或配合办理所有关于增资、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4)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实现乙方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权,并就乙方质疑做出合理答复。(5)甲方需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目标公司项目资料与实地情况一致。(6)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配合。(7)除本协议约定
17、外,甲方其他重大变动,如法人代表、地址等变更,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乙方(投资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在投资前查询、核实、评估甲方企业资产、信用、账目的权利。(2)乙方有权对目标公司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指定专业机构进行企业评级或资产评估。(3)乙方有权制订和修改投资方案。(4)乙方有权制定目标公司项目的投资建议与投资实施计划。(5)乙方有权组织重点资金方到项目方实地考察。(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主体登记资料应为真实、合法。(7)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目标公司知情权、公司治理权及财务监督等权利。(8)乙方在向目标公司增资后,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投资回报。(9)乙方在向目
18、标公司增资后,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按本协议约定退出目标公司。3、丙方(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权利义务(1)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或配合办理目标公司增资、丙方股权质押、丙方受让乙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2)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修改目标公司章程。(3)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4)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丙方应履行的义务。投资人:身份证:现住址:电话: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
19、程相关条例执行;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
20、会议或董事会决定;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1、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2、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3、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4、组织重点投资人到福建会馆实地考察;5、协助与投资人的谈判;6、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协议书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7、协助安排签约仪式。8、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十三、本协议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的要求,若在福建会馆项目进行过程中,投资人或投资人提出了与本协议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自作主张,应征求投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投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答复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十四、本协议
21、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投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十五、本协议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十六、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撤消或终止本协议,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协议自行终止;十七、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并缴款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与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各一份在签订正式公司章程时作为附件,该附件与正式投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投资有风险,入股需慎重
22、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投资人商议解决。投资人签字:年月日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等规章;甲方为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为了甲方公募增发后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甲乙双方的协作。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义务1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情况下,甲方应将乙方确定为甲方年增发a股的战略投资者;2 .甲方应按公告的配售价格向乙方配售股份。3
23、 .甲方承诺,此次向乙方配售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配售的情况或事实;二、乙方义务1.继续与甲方进行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订购甲方的产品或对于甲方交运的原材料和产品提供优惠运价;4 .协助甲方取得相关港口机械的生产订单。三、丙方义务1 .丙方已经同意确定乙方为甲方年增发a股的战略投资者;2 .鉴于丙方为甲方年增发a股的主承销商,丙方同意,在甲乙双方达成投资配售意向的同时,并不免除丙方的承销责任。3 .如乙方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之配售义务,则其所放弃认购或不能履行认购的股份应由丙方承销。证券合同: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四、认购股份的限制1.甲方
24、确定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两家;2.乙方获得配售股份后持股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3甲、乙、丙三方承诺本次配售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XX年8月21日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五、保密乙方、丙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六、争议解决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七、文本及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上述各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丙方
25、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X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投资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XX项目在XX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二、项目内容:乙方项目投资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含土地
26、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万元,年纳税总额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天。三、用地规模: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XX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亩,其中代征地亩,净用地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四、土地价格: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五、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
27、土地款总额的,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六、甲方义务: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
28、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离征收;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七、乙方义务: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XX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29、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O(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四条合伙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日止,共一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一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
30、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1、一)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
32、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
33、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o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34、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
35、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36、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
37、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
38、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签章)(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合伙人:甲(姓名),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XXX(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o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第四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
39、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X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40、生效。合伙人:(签字)合伙人:(签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发起人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四章股权结构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1、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
42、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代表人:(签字)年月
43、日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经营范围为一,总投资一万元,分期投入,首期投资不低于一万元,年产值约一元人民币。二、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向乙方出让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一亩,出让价格一万元/亩,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土地出让合同书。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一年一月日前支付土地款的一%,即一万元人民币;余额一万元人民币分一期支付,第一期于投产后半年内支付一%,即一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土地款,即一万元人民币于投产后一年内付清。四、按照甲
44、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乙方项目推进的可能性,本项目应于一年一月一日前竣工投产。五、甲方保证建设用地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并保证周边没有土地纠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一切便利条件。六、甲方将本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看待,项目报批及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指派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费用。七、甲方承诺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和西部大开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政策。八、甲方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厂区红线图边。九、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为本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卜一、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作。十二、甲方在
45、本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拿到红线图须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建设日后甲方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十三、乙方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十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各种税费。十六、乙方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间,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及后续发展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工业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十七、乙方同意通过XXXX投资区职业介绍所优先招收当地非技术工种合同工人。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46、律效力。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二十、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根据甲方年月日的董事会决议和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公司注册地址为O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
47、务承担责任。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期限为一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元(具体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年月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O六、新公司组织结构Io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2o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3o公司监事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