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指南(试行)2025年2月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指南(试行)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跟踪评价时跟踪监测计划的编制。省内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园区除外。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HJ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1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442.1-HJ442.1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
3、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73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9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1209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DB37/T4471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技术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环境保护目标指园区内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及需要特殊保护的对象。3.2 基本因子GB3095表1、GB3097表1、GB3838表1、GB15618表1、GB36600表1中规定的基本项目,GB/T14848表1中的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3 特征因子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入区
4、企业行业类别、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排污许可等确定的可能导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等受到污染的特征污染物,一般应为有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或相关标准要求的因子。4一般要求4.1 基本原则4.1.1 代表性原则能够准确反映园区环境质量水平,客观评价园区环境质量现状。4.1.2 可比性原则能够准确反映园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历史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4.2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监测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图1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工作程序5跟踪监测计划主要内容5.1 基本要求园区跟踪监测计划应体现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综合考虑园区规划产
5、业及现有污染源等因素选取特征因子。5.2 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5.2.1 环境功能区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为准确掌握园区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调查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等环境功能区类别;调查园区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及其保护要求。5.2.2 污染源现状调查调查园区入区重点企业类型、分布并附图;调查园区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执行情况,梳理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等环境要素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5.2.3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调查调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地表水国控断面、省控断面、市控断面、近岸海域例行
6、监测点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企业自备井、地下水监控井、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等环境要素例行监测点位的基本情况。5.3 跟踪监测计划编制要求5.3.1 环境空气调查园区及周边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等内容。环境空气基本因子为GB3095表1中六项基本污染物,可引用现有监测点数据,监测数据的引用须符合HJ2.2的要求。特征因子根据园区入区企业及规划产业定位进行筛选。监测点位的布设应依据园区区块分布、产业布局、园区面积、排放强度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每个区块布点原则上应包括对照点和监控点。对照点原则上应设置在园区主导风向上风向,监控点设置在主导风向下风向的园
7、区边界,兼顾排放强度最大的污染源及大气预测主要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处。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控点无法反映园区环境质量的,可酌情增加点位。监测频次一年不少于1次,应在污染较重的季节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采样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每三年应有一期7天有效数据。5.3.2 地表水调查园区及周边地表水系分布、水体功能、水力联系、水工设施等,调查园区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设置等内容。地表水监测基本因子为GB3838表1规定的24项监测因子,特征因子根据园区水污染物特点以及园区纳污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工业企业排放的特征因子进行筛选o底泥监测因子按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价技术指南(DB37/T4471)确定。园区纳
8、污河流设置有例行监测断面的,优先引用例行监测断面监测数据,例行监测断面不能满足评价要求的应补充监测;点位设置原则上应包括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消减断面。河流底泥可在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地表水监测频次原则上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对于不达标因子应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和河流水质改善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加密监测工作。底泥监测频次每三年1次。5.3.3 地下水调查园区水文地质情况、水文地质单元分布情况、地下水类型、流向、补径排条件等。基本因子为GB/T14848表1规定的20项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特征因子根据调查范围内地下水水体功能、分散式水源地调查结果、评价区域地下水超标因子、重点
9、行业和企业特点自GB/T14848表1中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以及表2中非常规指标进行筛选。根据园区产业布局、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流向,至少布设3个监测点位,地下水流向上游布设1个对照点,下游布设2个监测点,对于面积较大、企业分布较多的园区,下游2个监测点不能反映园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的,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园区内企业自行监测点满足要求的,其监测数据可引用。对于不达标因子应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开展有针对性的加密监测工作。周围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可适当增加监测点位。监测频次原则上至少每年枯水期监测1次。对于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的园区,监测工作可适当从简。5.3.4 土壤调查园区及周边用地类型。土壤监测布
10、点综合考虑评价范围内园区产业定位、功能区分布、土壤重点管控企业位置和土壤类型以及评价范围内固定污染源大气沉降、主要风险源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等情况。基本因子根据土地利用现状选取GB15618、GB36600表1规定的基本项目,特征因子根据评价范围内重点行业和企业特点进行筛选。园区内企业自行监测点位满足要求的,监测数据可引用。原则上在园区内每个土壤类型及功能分区分别设置1个柱状样监测点,监测频次每三年监测1次。对于不达标因子应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开展有针对性的加密监测工作。5.3.5 近岸海域调查园区周边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等情况。基本因子为GB3097表1规定的监测因子,特征因子根据园区
11、水污染物特点进行筛选。近岸海域以收集例行监测数据为主,对于有直接排海口的园区,例行监测点位不能满足要求时,按照海洋功能区类别及影响情况补充监测。对于不达标因子应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和海洋环境改善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加密监测工作。5.3.6 声环境调查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等情况。重点考虑园区内及周边20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频次至少每年监测1次,每次监测2天,每天昼夜间各1次。5.3.7 生态环境调查园区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园区内及周边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分析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以及总体变化趋势,分析其生态现状、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涉及污水排海的产业
12、园区定期收集海洋生物调查相关资料;生态调查原则上5年开展1次。6监测管理园区管理机构对跟踪监测计划、年度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数据以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工作应满足相应规范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园区管理机构应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于园区跟踪监测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质量等问题应开展隐患排查和环境治理工作。园区跟踪监测数据应优先引用本年度现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不满足要求时,应补充监测。入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将有效期内的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直接引用。本指南发布后,与现有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跟踪评价中监测计划不一致的,可根据指南进行修订。
13、附录A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要求A.1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应包括的主要内容A.1.1园区概况。包括地理位置、规划面积、规划主导产业、主要入区企业类型等。A.1.2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园区内及周边涉及的环境保护目标等基本情况。A.1.3例行监测情况。调查园区及周边各环境要素例行监测点位设置情况,分析是否符合引用的要求。A.L4执行标准。调查各环境要素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A.1.4监测内容。包括各环境要素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时间、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控等内容。A.2主要图件一般应包括园区企业分布图、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监测布点图等图件。(资料性附录)表1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跟
14、踪监测计划示例环境要素编号点位名称及坐标布点意义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执行标准环境空气Gl*村庄(坐标)说明点位布设的意义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列出监测频次列出所用的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列出各污染物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G2*村庄(坐标)G3*村庄(坐标)地表水Wl*河上游(坐标)W2*河下游(坐标)W3*水库(坐标)W4*污水处理厂下游控制断面(坐标)W5*河入*河上游500米对照断面(坐标)W6*河入*河下游100o米控制断面(坐标)地下水GWl园区地下水上游对照点(坐标)GW2园区内*企业地下水监控井(坐标)GW3园区内/园区边界/园区外地下水下游分散式地下水水源地(坐标)GW4园区边
15、界地下水下游监控点1#(坐标)GW5园区边界地下水下游监控点2#(坐标)近岸海域Ol入海河流(坐标)02陆域直排海污染源(坐标)03深海排放的陆域直排海污染源(坐标)04自然岸线(坐标)05潮间带(坐标)06海上养殖区(坐标)表2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示例编号点位名称及点位坐标布点意义取样深度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执行标准Sl园区主导风向上风向对照点(坐标)说明点位布设的意义00.2m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列出监测频次列出所用的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列出各污染物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S2园区内*企业监测点位(坐标)O0.5m0.51.5m1.53.0mS3园区内居住用地点位(坐标)00.2m
16、S4园区外主导风向下风向建设用地点位(坐标)00.5m0.51.5m1.53.0mS5园区外主导风向下风向农用地点位(坐标)00.2mS6园区外居住用地点位(坐标)00.2m表3声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示例编号点位名称及点位坐标功能区类型记录参数监测频次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执行标准Nl*疗养院(坐标)0类功能区Leq、LI0、L50,L90、Lmin、Lmax风速、风向等列出监测频次列出所用的监测采样与分析方法列出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N2*小学(坐标)1类功能区N3*医院(坐标)1类功能区N4园区内*村庄(坐标)2类功能区N5*居民社区(坐标)2类功能区N6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坐标)3类功能区N7园
17、区边界*村庄(坐标)2类功能区政策解读I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指南试行)一、起草背景2022年1月1日,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条例结合地方生态环境需求,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同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提出,督促产业园区落实跟踪监测要求,每年定期发布园区监测数据报告,供入园建设项目环评直接引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产业园区跟踪监测的技术规范,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监测点位布设
18、及监测频次不合理,监测报告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指南,历经调研座谈、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于近日正式印发。二、决策依据2022年1月1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跟踪监测计划”“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2022年7月1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的意见(鲁环字12022100号),督促产业园区落实跟踪监测要求,每年定期发布园区监测数据报告,供入园
19、建设项目环评直接引用。三、主要内容本指南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跟踪监测计划主要内容、监测管理共6章。此外,还编制了资料性附录。指南明确了适用的产业园区类别、跟踪监测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针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近岸海域、声环境、生态环境7个环境要素,从现状调查、确定基本因子和特征因子、布设监测点位、确定监测频次及采样时间等方面规定了各要素跟踪监测计划编制的主要要求。对园区主管部门的跟踪监测工作提出要求,明确跟踪监测数据的使用要求及指南发布后修订跟踪监测计划的建议。四、特色亮点(一)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全国产业园区跟踪监测工作启动时间不长
20、监测报告内容如何编制尚未统一要求,缺少规范性指导文件。全国尚无园区跟踪监测计划技术指南发布。我省研究编制的指南有效填补了国内空白,对全国园区跟踪监测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目前指南初稿已经得到部评估中心的高度认可。(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在现有国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各要素评价导则的基础上,对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要求进行细化,明确了园区应布设的点位数量、监测频次,园区管理部门及环评单位在编制跟踪监测计划时有据可依。(三)便于掌握园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指南要求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历史监测数据应具有可比性,应体现园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对于数据异常的,在科学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生态环境
21、质量持续改善。(四)有利于推进园区及企业间的数据共享。园区开展跟踪监测后,编制的年度监测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共享监测数据。在让更多企业享受环评“放管服”红利的同时,进一步为企业节省监测费用,缩短环评报告编制时间,有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做到数据早监测、环评早提交、项目早落地,实现环评办理总体时限再缩短,项目实质建设再加快。专家解读I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指南(试行)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省环境评审中心正高级工程师李小彩对指南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产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吸引外资
22、的主阵地。近年来,我省各类产业园区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引领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而言,产业园区作为工业集聚地,是环境污染集中区和环境风险凸显区,同样也是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源头预防、减轻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山东省率先出台了首部省级层面的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省内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
23、要求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因此通过制定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编制指南(试行)来规范产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十分有必要的。一、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产业园区通过落实跟踪监测计划,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入园企业在进驻园区时可直接引用跟踪监测数据,让更多企业享受环评”放管服”红利,释放企业活力,有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缩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时间,为企业节省监测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到数据早监测、环评早提交、项目早施工,实现环评办理总体时限再缩短,项目实质落地再加快。二、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助推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园区管理机构通过科学编制跟踪监测计划,开展跟踪监测,能够掌握园区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质量实际变化情况,为下一步规划调整和实施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历史记录数据分析研判辖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为有效掌握辖区内环境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实时掌握园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确保产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指南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产业园区跟踪监测工作,推动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强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山东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