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版)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本市机关和餐饮服务单位之间签订餐饮服务合同使用。二、当事人可使用本示范文本电子版进行签约。三、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在方框内打“J”,以示双方确认),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凡双方约定认为无须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不。四、对于合同有关条款,双方需约定更多内容的,可另行附页。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市机关餐饮服务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任何一
2、方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五、本合同相关条款遇法律法规、服务标准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服务标准等执行。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自2024年2月1日起使用。合同编号:上海市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合同(2024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餐饮服务接受方)乙方(餐饮服务提供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餐饮服务基本情况餐饮服务项目名称:餐饮服务地址:餐饮服务
3、区域面积:餐饮服务对象: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O餐饮服务用房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乙方不得自行改变其用途。第2条餐饮服务内容第3条餐饮服务质量标准餐饮服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合同期限内,如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质量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执行最严格、要求最高的标准。第4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第5条合同价款(餐饮服务费)合同价款(餐饮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o该合同价款(餐饮服务费)为合同期限内总价款,包括人工费、
4、低值易耗品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卫生清运费、有害生物防制费、综合管理费等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除根据合同约定,在餐饮服务实施过程中经甲方确认需进行增减款项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市场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或人工费上涨等因素再做调整,甲方按照财政管理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6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页为合同签字盖章页,无正文)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住所: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住所: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5、开户银行:一账号:邮政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址: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 标准、规范本合同执行有关餐饮服务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或企
6、业标准规范。合同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执行的标准规范。1.3 法律法规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餐饮服务单位需要取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证件、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1.3.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1.4 保密事项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1.5 廉洁责任甲乙双方在餐饮服务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廉洁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1.6 交接甲乙双方应当在
7、本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方式、时间、内容、程序、查验要求、责任等,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1.7 业户(业户代表)、大楼管理委员会及其会议3.1 对于机关非集中办公点,具有物业使用权的机关单位即为业户。该业户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3.2 对于机关集中办公点,入驻机关集中办公点的机关单位即为业户。该业户应成立大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楼管委会”),成员由入驻机关单位组成。大楼管委会委托一家机关单位作为业户代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可由各机关单位作为业户与餐饮服务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大
8、楼管委会应定期召开大楼管委会会议,加强与餐饮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餐饮服务质量提高。第4条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乙方为甲方机关食堂提供下列餐饮服务内容(具体标准要求详见专用条款)。4.1 综合管理。根据甲方要求,制定餐饮服务工作规程和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接受委托管理甲方提供的餐饮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以及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图纸、档案资料等文件。4.2 就餐服务。根据甲方要求,为机关工作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提供就餐服务。4.3 食品安全管理。遵照国家、地区、行业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度措施要求,对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管理。4.4 就餐环境管理
9、切实维护本食堂餐饮服务区域的就餐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整洁有序。4.5 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电、水、燃气等节能工作以及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4.6 伙食费管理。乙方应做好伙食费管理,定期向甲方提供伙食费报表和财务开支情况说明。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给他人,乙方选择的服务分包对象,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第5条延伸服务除前条的餐饮服务内容外,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其他餐饮服务,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即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服务费用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6条甲方的权利义务6.1审定乙方编制的
10、餐饮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相关费用预算和需报批的餐饮价格调整等工作方案,对乙方的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服务提出修改意见。6.2审核乙方上报的食堂固定资产配置、食堂装修改造、大中修及专项维修等工作方案。6.3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餐饮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6.4甲方有权核查餐饮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并对餐饮伙食成本进行审核。6.5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办理与餐饮服务相关的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为乙方的餐饮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6
11、 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年度餐饮服务区域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开展节能管理,提高用能设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6.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与餐饮服务区域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6.8 定期与乙方沟通协调餐饮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质量评估,配合乙方提升餐饮服务质量。6.9 乙方的权利义务7.1 在餐饮服务交接时,有权对所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所需固定资产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7.2 2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餐饮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投标文件承诺委派具备符合餐饮服务岗位资格和健康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如需调整管理
12、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7.3 按照要求开展各项餐饮服务,并编制餐饮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并报送甲方审定。7.4 乙方遵照餐饮服务成本价格管理要求向机关工作人员按照餐饮服务成本价出售坂菜,建立调价机制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7.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本项目内房屋、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使用功能;需在本项目范围内实施食堂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的,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由甲方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施工不得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7.6 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
13、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7.7 乙方对所管理的食堂设施设备及相关固定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合理控制损耗,降低运营成本。7.8 8乙方在确保餐饮环境舒适、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管理。7.9做好本餐饮服务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餐饮服务安全;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7.10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甲方通报涉及餐饮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7.11投保公众责任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7.12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餐饮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
14、向甲方提交餐饮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时,应向甲方移交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餐饮服务移交确认书。第8条餐饮服务安全管理按照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有关要求开展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8.1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体系。甲乙双方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8.2 食堂就餐安全。乙方遵守涉及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8.3 安全检查和评估。乙方接受甲方、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餐饮服务质量
15、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甲方委派的第三方开展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等级评估,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8.4 餐厨垃圾处理。依照餐厨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8.5 应急预案。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应对食物中毒、正常餐饮服务受到影响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第9条餐饮食材原料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机关食堂食材原料采购,依照国家和本市关于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食材原料的采购、验收和储存,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9.1 乙方负责采购的,应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餐饮食材原料,负责运抵加工现场,并对其数量、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9.2 供应商的选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供应商遴选制度选择供应商,选择的供应
16、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并经甲方同意。9.3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乙方创造条件推进餐饮食材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食堂食材原料生产来源的安全可靠,食材原料的质优价廉。9.4 食材原料检验。乙方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义务,对采购的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乙方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检验单位对餐饮食材原料进行日常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9.5 食材原料存储。乙方对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9.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保管。乙方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如实登记相关信息,记录资料保存期不少于2年。9.7 条餐饮服务质量评估
17、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9.8 条餐饮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保养11.1 甲方为食堂餐饮服务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对食堂固定资产管理配置按有关要求实施,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11.2 乙方对涉及餐饮服务的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保管、养护和维修,对公共部位固定资产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相关设备或资产损失,由乙方负责。11.3 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餐饮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餐饮设施设备管理水平。11.4餐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约定详
18、见专用条款。第12条节能管理12.1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等工作。12.2 乙方应重视节能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工作,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2.3 餐饮服务费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13.1除延伸服务外,机关食堂坂菜按成本价格销售。餐饮服务费采取总价包干制或酬金包干制的方式,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3.2餐饮服务费用主要由以下项目构成:13.2.1餐饮服务人员费用;13.2.2低值易耗品费;13.2.3餐饮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13.2.4卫生清运费;13.2.5有害生物防制费;13.2.6办公费用;13
19、2.7公众责任保险费用;13.2.8餐饮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13.2.9税费;13.2.10其他。相关能耗费用的收费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13.3 采用总价包干制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13.4 采用酬金包干制的,乙方应向甲方公布餐饮服务年度计划和餐饮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向业户公布餐饮服务资金收支情况。13.5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等因素导致餐饮服务成本显著上升,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对餐饮服务费作相应调整。13.6甲方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第14条履约保证
20、金14.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正式签约并收到甲方首次付款后,按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金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4.2 按合同约定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还乙方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4.3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第15条违约责任1.1 1乙方违约的,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扣除方式详见专用条款)。1.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21、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餐饮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1.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义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按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 因乙方原因导致食物中毒、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1.
22、6 其他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7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8 附则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从补充协议。17.2 文件送达。甲乙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文件往来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原联系人、联系方式依然有效,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均由未通知方承担。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餐饮服务的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 1保密事项:签订,作为本合
23、同附件。1.2廉洁责任: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1. 3安全服务: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第2条交接第3条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3. 1综合管理:3.2 就餐服务:3.3 .1用餐对象及人数:3.2.2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2)坂菜种类:(3)供餐方式:3.4 食品安全管理:3.5 就餐环境管理:3.6 节能管理:3.7 伙食费管理:3.8 其他:第4条延伸服务4.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延伸服务项目:4. 2延伸服务标准:4.3延伸服务费用:第5条餐饮服务安全管理第6条餐饮食材原料第7条餐饮服务质量评估第8条餐饮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保养8.1 甲方提供餐饮设施设备如下:8.2 餐
24、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第9条节能管理第10条餐饮服务费用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口总价包干制口酬金包干制方式计费收费,O10.2餐饮服务费用构成和收费标准:10.3支付方式:第11条履约保证金11.1 合同正式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首笔餐饮服务费起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10%),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进行交付,该银行保函应以甲方为收益人。11.2 若乙方违约或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在年终考核成绩未达到,甲方可根据约定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除,并要求乙方承担
25、相应违约责任。11.3 违约责任12.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餐饮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未付费用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2.2其他违约责任:第13条不可抗力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暴风沙、洪水、战争等。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损失,方可免除违约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任何一方均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其义务,否则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14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
26、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在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前述争议的,合同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条附则15. 1文件送达地址甲方的地址和邮政编码:乙方的地址和邮政编码:15.2合同延续期15.2.1若于本合同到期之日甲方仍未就本合同约定服务与乙方或第三方签订新一年度服务合同的,本合同将于合同到期日起自动延续,至甲方就本合同约定服务与乙方或第三方签订新年度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以下简称“延续期”)。乙方在延续期内继续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甲方则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年度金额平均到月的金额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费用,并于延续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费用。合同延续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延续到6个月的最后一日本合同自动终止。15.2.2甲方就本合同约定服务与第三方签订新年度服务合同的,甲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自乙方收到通知时(如通知中未指定到期日)或通知中指定的到期日,本合同延续期终止,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15.2.3如甲乙双方达成下一年度合作意向并签订相应新的年度服务合同的,甲方则依据新年度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15.3如甲方在本合同到期日前已签订新年度服务合同的,则不适用专用条款第15.2项下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