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学校(幼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学校(幼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学校(幼儿园)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此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划定应急管理的基本框架和操作规范。第二章目标1 .保障安全: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教育活动的影响。2 .规范流程: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3 .提高响应能力:增强学校(幼儿园)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师生的防护意识。4 .信息共享:建立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第三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及在校(园)学生。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环境卫生事件等。第四章管理规范第一节组织机构1 .应急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园)长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医务室负责人等,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2 .应急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卫生防疫、心理疏导、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专项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措施。第二节职责分工1 .应急领导小组:- 制定和完善应急
3、预案;-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统筹协调各部门应急工作。2 .卫生防疫小组:负责疫情监测、信息收集和报告;-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宣传和培训。3 .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管理和分发;-确保防疫物资的库存和使用。4 .心理疏导小组:-负责对受影响师生的心理疏导和支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第五章操作流程第一节预警与报告1 .预警机制: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关注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建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现疫情苗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 .信息报告:教职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园)医务室报告,医务室负责信息的初步判断和上报。第二节应急响应1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
4、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时,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说明应急措施和健康防护要求。2 .开展卫生防疫措施:-对校园进行全面消毒,尤其是重点区域。-停止大型集会活动,减少人员聚集。3 .信息发布: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事件进展和防控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准确。第三节评估与恢复1 .事件评估:-事件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2 .恢复正常秩序: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适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做好后续跟踪和心理疏导工作。第六章监督机制1 .定期检查: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对应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2 .信息
5、记录: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结果、经验教训等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今后改进和修订制度的重要依据。3 .举报机制: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师生对不遵守应急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第七章附则1 .解释权:本制度由学校(幼儿园)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3 .修订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建议可由教职工提出,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通过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与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希望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共同遵守和支持本制度的实施,为创建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