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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1、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1 1编制目的为应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县

2、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县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程序。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即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县南河底水源地和各乡镇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水源地基础信息见附件5)。1.4 预案衔接本预案属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保持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衔接,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方式协调一致。1.5 工作原则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应对措施采取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1.1.2 1应急组织指挥机

3、构1.1.3 应急指挥部县政府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队、国网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组成。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实际需要,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1.1.4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

4、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4-6622301。1.1.5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和协作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县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o2. 2现场应急指挥部当判断水源地水质可能受到影响时,县指挥部转换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针对性的选择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3. 3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包

5、括综合协调组、污染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监测组、治安维护组、事件调查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各组组长,各组成员单位配合工作。工作组设置、组成和任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4. 3.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公安局主要职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工作;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处理现场指挥部日常事务。2.3.2污染处置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

6、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2.3.3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县卫健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队、县人民医院主要职责:负责救治伤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和监督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等情况。2.3.4应急物资保障组牵头部门: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农村农业和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国网供电公司、武警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7、2.3.5应急供水保障组牵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负责指导启动水质应急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2.3.6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负责在污染带上游、下游分别设置监测点进行应急监测;负责应急期间的水源地、水厂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2.3.7治安维护组牵头部门: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队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

8、警戒,保证事故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2.3.8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调查事件原因,做出调查结论,评估事件影响,提出防范意见;负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2. 3.9宣传报道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 3.10应急专家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召集或聘请涉及应急管理、环境监

9、测、水体修复、生态环境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3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事态研判、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线路详见附件Io3. 1信息收集与研判3. 1.1信息收集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收集和传递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3.1.2信息研判和会商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核实和研判工作,当获取到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

10、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县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指挥部应立即转换为现场应急指挥部。2. 2预警3. 2.1预警分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为橙色和红色两级。发布橙色预警时,仅采取预警行动;发布红色预警时,采取预警行动,并启动应急措施。4. 2.2预警启动I.橙色预警启动(1)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水源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2公里的区域;(2)通过监测发现,保护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水质中有毒有害物质变化或生物综

11、合毒性异常,且浓度持续升高。II.红色预警启动(1)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 一级保护区周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500米的区域;(3) 一级保护区周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已扩散至距保护区边界直线距离不足1000米的区域,经水质监测和信息研判,判断污染物迁移至取水井口位置时,相应指标浓度仍会超标的;(4)通过监测发现,水源保护区水质理化指标异常:在保护区内,监测到水质监测指标超标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并经监(复)测确认的;在一级保护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监测到水质有毒有害物质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且污染物浓度持续升高的。(5)通过监测发现水源保

12、护区水体感官性状异常,即水体出现异常颜色或气味的。3.2.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件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和研判,并向县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县指挥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后,可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3.2.4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采取预警行动。当发布红色预警时,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指挥成员应当到达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预警行动包含以下内容:(1)下达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2)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3)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13、做好停止取水、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4)核实污染来源、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扩散范围等信息;(5)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6)做好事件信息上报;(7)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8)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9)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3. 2.5预警解除当判断危险已经解除时,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采取的有关行动和措施。3.3 信息报告3. 3.1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应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以及水源地管理有关部门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紧急

14、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水源地管理有关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接报后立即出发赶赴事发现场。4. 3.2报告方式和内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是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是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演变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是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1)初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结果、人员伤亡情况、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2)续报应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3)处理结果报

15、告应是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过程和结果等详细情况。信息报告应采用传真、网络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但应当在30分钟内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说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资料。3.4 事态研判发布预警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各个工作组,并使各工作组进入紧急工作状态,适时跟踪开展事态研判。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造成取水中断和未造成取水中断两种。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时,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应对并同时上报市生

16、态环境局及有关部门。当突发环境事件未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由县指挥部组织实施应对。3.4.1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应急响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城市水源地取水中断后,县指挥部立即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步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4.2未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应急响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尚未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县指挥部接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1)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

17、的危害等情况,并立即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相关成员单位立即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2)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事态最新进展;(3)县指挥部派出各工作组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实施增援;(4)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向公众通报事件处理情况。3.5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应急监测工作。3.5.1应急监测程序事件处置初期,应急监测组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开展监测,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

18、结果和变化态势。事件处置中期,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事件处置末期,结合处置及实际进展,经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停止应急监测,并提交应急监测报告。3.5.2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案应包括依据的技术规范、实施人员、布点原贝k采样频次和注意事项等。应急监测重点是抓住污染带前锋、峰值位置和浓度变化,对污染带移动过程形成动态监控。当污染来源不明时,应先通过应急监测确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进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处置。3.6污染源排查与处置3.6.1明确排查对象污染处置组负责开展溯源分析。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

19、排查。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1)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2)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畜禽养殖场(户)、农村居民点,调查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医疗场所、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3)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3.6.2切断污染源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包括以下内容:(1)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发生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

20、2)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在路面紧急设置围堰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3)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3.7应急处置3.7.1.1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接到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并将事发时间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发生污染事故或违法排污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迅速开展以下先期处置工作:(1)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过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标

21、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2)立即启动应急收集系统,保障对污染物或泄漏物的集中收集,采取停产、在边界设立拦截设施等措施,防止污染或泄漏进一步扩散;(3)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4)服从县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3.7.1.2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制订现场处置方案,可根据不同事件情景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非点源事故污染方案包括减少种植、畜禽养殖场污染水源的应急措施、实施人员、污染趋势等内容,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配合工作。(2)流动源事故污染方案包括截断或疏导道路运输事故污染源头

22、的应急措施、污染趋势、污染治理技术等内容,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配合工作。(3)固定源事故污染方案包括减少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水源的应急措施、实施人员、污染趋势等内容,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配合工作。3.7.1.3现场处置(1)治安维护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2)污染处置组根据应急处置方案,迅速消除、控制或者安全转移污染源,控制危害程度和范围,对供水管网进行消毒处理;(3)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救治受害人员;(4)应急专家组负责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建议;(5)宣传报道组

23、负责做好相关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6)应急保障组负责供水安全与物资调集工作。同时保证应急物资和经费及时到位;(7)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污染处置组及时进行污染现场清理和洗消,避免产生次生污染。3. 7.1.4供水安全保障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通报应急监测信息,并在启动预警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深度处理、低压供水等应急措施,并加强污染物监测,待水质满足取水要求时恢复取水和供水;若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动紧急状态下利用车辆送水和净水应急供应措施取水。3.8

24、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县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别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县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建设。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方案调集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并启用相应的应急设施。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包括以下内容。(1)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中和剂、灭火剂、吸附剂等;(2)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如吊车、临时围堰等;(3)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装备和设施,如格栅、清运车、临时设置的导流槽等;(4)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导流、分流的应急工程设施,如拦截坝等。3.9 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组应在指挥部的安排下,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对事件中涉及国家秘

25、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发布或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和传言。3.10 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标准限值以内时,可按程序终止响应:(1)经县指挥部同意,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向受影响的区域或群众发布应急响应终止;(2)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命令,解除应急状态;(3)应急终止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县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估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1)进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下游

26、扩散时;(2)水源地取水口和监测点的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3)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4后期工作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等工作内容。4. 1后期防控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应急监测组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处置组应及时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进行回收,避免产生次生污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场地及漫延区域的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对其他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等。4.8 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负责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

27、理建议。4.9 损害评估县指挥部应及时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4.10 善后处置县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污染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5应急保障应急保障部分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及其他保障等内容。5. 1通讯与信息保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及时更新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

28、人、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负责协调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通信网络通畅,确保县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5.8 应急队伍保障进一步加强队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同时依托环保专业处置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建立社会化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迅速完成应急监测、污染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5.9 应急资源保障县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职责和处置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5.10 经费保障县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应急能力、装备建设和应急培训、演练

29、预案修订完善等项目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批后执行。县财政局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确保遇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拨付到位。5.11 其他保障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县卫健局负责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对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组织医疗急救。6监督管理6. 1预案演练各应急响应主体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编制对应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6. 2宣传和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加强水源地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水源地污染事件预防常识,以及应

30、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对水源地污染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6. 3奖励和责任对在处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有力抢险,出色完成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测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件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献计献策,措施得当,成效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玩忽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

31、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挪用、盗用、贪污抢险救灾款项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附则7. 1名词术语7. 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且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O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概括了提供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7.1.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障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

32、地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水源保护区外划定准保护区。7. 2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7.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修订并负责解释。8附件附件1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附件2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附件3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附件4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条件及应急措施表附件5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表附件6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1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程序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33、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县应急指挥部I级iTIIi级11w紧急情况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向县指挥部提请启动床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参与上级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终止启动应急响应后期处置超出应急处置求级邻县支请上或近市提请应急结束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后期防控调查评估善后处置附件2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指挥部组成指挥机构职责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指挥部职责:(1)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研究确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和指导意见。(2)指导和协助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急队伍和专家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

34、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织、协长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批准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的重要事宜。(5)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6)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应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7)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副l挥长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

35、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3)组织调查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4)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5)组织水源地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及时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7)组织建立环境应急机构,落实队伍、装备和经费。(8)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成员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县应

36、急局负责做好可能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置。成贝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水源地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负责建立和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协调全县储备物资的组织调运,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电

37、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灾民的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并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抚慰因环境事件遇难的人员家属。管理、储运救灾物资。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公安消防部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抢险与处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根据事件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域,临时封锁道路,疏散群众。县财政局负责保障

38、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以及应急人员工作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资金的保障工作。成员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应急管理,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设。负责组织通往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并协调实施,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订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当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时,

39、立即关闭水源地,并启动饮用水备用预案,保障饮用水的基本供应和用水安全。负责水厂取水口和出厂水的水质监测。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农业损失处理提出救助意见并组织实施。县卫健局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护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应急状态下负责自来水管网水安全监测等工作。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协助污染处置组成员单位对事故现场进行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县融媒体中心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饮用水源地有关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

40、发事件应急安全教育;配合做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应急电力保障工作。附件3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遭受化学性、生物性严重污染,导致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件;或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件。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件;或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市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

41、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污染事件。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污染事件,或使主要乡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附件4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造成水源地供水中断的响应未造成水源地供水中断的响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水源地取水中断后,县指挥部立即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同步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理工作。(1)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并立即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相关成员单位立即按照本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2)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事态最新进展。(3)县指挥部派出各工作组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实施增援。(4)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向公众通报事件处理情况。-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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