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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秋季学期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纸质考试简答题题库[珍藏版].docx

1、2025秋季学期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纸质考试题库第四大题.简答题题库说明:资料整理于2025年7月15日,更新至2025年7月试题;资料涵盖2015年1月至2025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2026年1月秋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法律事务专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首字音序C从立法目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有哪些显著特点?答:从立法目的角度而言,工作时间有显著特点:第一,既有标准工作日的规定,又有标准工作周的规定,同时也有其他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二,无论是标准工作日,或是标准工作周的法律规定,都仅仅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不得突破的上

2、限标准,用人单位可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确立低于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制度。第三,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制度,是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法律允许实行的其他工时制度,都必须依据上述两项标准测定相关的定额和因素。首字音序J简述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答: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按规定同时提出安全卫生设施的方案,所需经费应纳入总投资计划,审批部门应一并审批。(2)设计单位在设计主体工程项目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篇,并严格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3)施工单位对安全卫生设施应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质量。(4

3、)工程项目竣工后,当地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对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试运行和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简述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原则。答: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救助的原则有:(1)自愿原则。救助应当遵循自愿原则。(2)无偿救助原则。救助属于无偿,不得收取费用。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3)临时救助原则。救助属于临时救助。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简述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简述工会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简述工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工会享有以下权利:组织权。(2)代表权。参与权。(4)监督权

4、5)协商谈判权。劳动争议处理权。工会负有以下义务:(I)维护义务。(2)监督义务。(3)支持义务。简述工会在劳动法监督检查方面的权利有哪些?简述工会在劳动法监督检查方面的权利有哪些。答: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时的主要权利有:(1)知情权。(2)独立调查权。要求、建议权。要求、建议有权的行政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4)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5)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6)支持举报控告权。(7)舆论监督权。简述工伤保险的特点。答:工伤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

5、)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简述工伤保险的特征。答:工伤保险的特点是:(1)工伤保险对象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4)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差别。简述工资的特征。答:工

6、资具有以下特征:(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2)工资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义务。简述工资分配的原则。答:工资分配基本原则,是由法律确认的贯穿于工资法律制度的基本准则。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工资分配原则有以下三项;(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3)宏观调控原则。简述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范的特别作用。答: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

7、特别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用工作时间制度J办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2)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3)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4)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简述国家和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答:国家和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3)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4)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简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当

8、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或其团体;(2)目的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系设定具体标准;(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以单个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集体合厨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4)效力不同;(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简述集体协商的意义。答: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在于:(1)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2)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的必要手段。(3)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答:劳动保障监察具有以下基本属性:(1)法

9、定性。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察活动,被监察主体不得以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监察。(2)行政性。(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针对劳动法的遵守所实施的专门监督。唯一性。简述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答: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即劳动法的效力范围。它包括:(1)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2)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即时间上的效力;(3)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即法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简述劳动法规定的我国工作时间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简述劳动法规定的我国工作时间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简述劳动法规定的我国工作时间法律体系的内容。答:我国工作时间法律体系包括标准工作时间和非标准工作时间

10、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非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简述劳动法社会监督的主要的特点和方式。简述劳动法社会监督的主要的特点和分类。答:在劳动法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是对行政监督和工会监督的必要补充,其主要特点是:(1)监督主体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监督方式兼具特定性,即社会监督的方式一般限于举报和投诉。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社会监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普通群众的监督。(2)群众组织的监督。

11、3)报刊等传媒监督。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2)两者的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简述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答: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区别是: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都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

12、和社会安定有关,但这两个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的;杜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优抚、住房福利等社会关系。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与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是两个法律部门的交叉部分。简述劳动法渊源主要内容。答: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文件和国际惯例。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答:劳动法中所指的劳动,有以下特征:(1)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

13、动带有劳雇关系。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劳动关系的特征是:(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答: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3)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简述劳动合同的作用。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4、条件下,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有:(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也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进而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目的。(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简述劳动就业的法律特征。简述劳动就业的特征。答: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有以下主要法律特征:(1)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就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2)劳动就业必须是出自公民的自愿。公民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求

15、职的愿望。(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简述劳动者休息时间的种类。答:关于我国休息时间的种类,是依据生产经营特点、民族传统习惯、劳动者的基本活动的需要等因素,由立法加以规定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作日内的间歇休息时间;(2)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3)公休假日;(4)法定节日休假时间;探亲假;年休假。简述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答: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这些法定条件主要有:(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2)必须是因不服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向法院起诉,未经仲

16、裁的案件不得直接起诉。(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5)起诉不得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简述劳动争议的特点。答:劳动争议具有如下特点:(1)劳动争议的产生是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即劳动争议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劳动关系。(2)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3)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简述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答: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3)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

17、金。(4)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5)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简述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意义。答:对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其重要意义在于:(1)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进步与发展,以社会公平、人的权利充分得以实现为重要标志。(2)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劳动者是一国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具有一般劳动者的就业需求,还有自身的特殊需要。(3)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无论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还是对残疾劳动者的特殊保护,都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和劳动者素质,而人口质量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又为提高劳动生产

18、率创造了条件。(4)有利于促进民族的兴旺发达。一个民族的兴旺发达,首先取决于该民族人口的兴旺发达。简述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区别。简述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哪些区别。答: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如下区别:(1)监督主体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主体除了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外,还包括公安、卫生、工商、财税、审计、防疫等专项行政管理部门,而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督主体则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监督范围不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只是在自己特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某一方面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3)监督过程中行

19、使的职权不同。与其监督检查的范围相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职权相对比较宽泛。简述社会保险的特征。答:社会保险具有下述基本特征:(1)基本保障性;(2)国家强制性;(3)互助互济性;(4)主体特定性;(5)待遇的差别性;补偿性;社会福利性。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答: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2)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的原则。(3)保障功能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简述社会保障法的价值取向的主要内容。答:社会保障法的价值取向的主要内容有: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社会保障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对人类的价值是巨大的

20、因此,是世界各国无不十分重视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以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而这恰恰也是社会保障法与生俱来的价值追求。(1)保持社会稳定。(2)维护社会公平。(3)增进社会福利。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特征。答:社会保障法的特征有:(1)广泛的社会性。社会保障法是典型的社会法,社会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2)严格的强制性。社会保障法是国家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涉及社会公益,必须强制推行。(3)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4)特定的技术性。简述社会福利的性质和特征。答:社会福利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作为社会保障的子系统,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社会福利的范围具有普遍性。社会福利在性

21、质上表现为全民的普遍性福利,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其保障范围具有全民性和普遍性。(2)社会福利的目的具有公平性。社会福利与每个人的经济地位、职业背景等基本上无联系,在待遇标准上具有较大的机会均等的特征,具有明显的目的性。(3)社会福利具有政府主导性。社会福利是政府主导的一项社会性的公共事业,需要公共财政的支撑并由政府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简述社会救助的原则。答:社会救助的原则有:(1)反贫困原则。社会救助的目的,就是在较短的时期内消灭绝对贫困现象,并且最大限度减少相对贫困。(2)生存权原则。生存权是基本的人权。(3)积极救助原则。简述社会优抚的特征。答:社会优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社

22、会优抚的身份具有限定性。(2)社会优抚的内容具有综合性。(3)社会优抚的待遇优厚。(4)社会优抚的实施相对规范。简述社会优抚的性质。答:社会优抚具有社会保障和褒奖的双重属性。一方面,社会优抚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高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具有物质保障的性质。另方面,社会优抚通过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对革命军人进行褒扬,使对全体国民的一种宣传教育,具有明显的政治褒扬性。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优抚虽然其对象具有特殊性,但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因此,社会优抚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答: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23、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即特殊群体保护制度只适用于特定劳动者,而非所有劳动者。(2)制度内容的特殊性。表现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与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等密切相关,是对特殊群体特殊需要的特别保护。简述我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歧视主要有哪些类型。答:劳动法规定的就业歧视类型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种。就业促进法在重述了以上四种就业歧视类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健康歧视和户籍(农民工)歧视两种类型。(1)性别歧视。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就业领域,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2)民族歧视和对少数民族人员就业的保障。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

24、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3)健康歧视。对劳动者的健康歧视是我国现实社会中表现比较明显的就业歧视类型之一。健康歧视可以分为两种:残疾歧视和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歧视。(4)户籍(农民工)歧视。按照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和平等的就业权的内在要求,农业户籍人员与城市劳动者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简述我国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表现在哪几方面?答:我国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主要有:(1)服役优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2)随军及就业

25、安置优待。(3)子女人学优待。(4)医疗优待和住房优待。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和住房的优先、优惠待遇。简述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答: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了我国劳动争议的范围:(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简述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答:我国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26、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框架,并明确了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具体为:(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3)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法律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简述我国社会保障法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有:(1)普遍性原则;(2)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3)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4)社会化原则。简述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的构成。答: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社会保障发展的目标

27、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体系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Q)社会保障实体法。社会保障实体法是具体规定社会保障项目的法律规范,是社会保障法的核心内容。为使众多的社会保障项目都有法可依,社会保障实体法应该涵盖所有的社会保障项目。我国社会保障实体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和社会优抚法。(2)社会保障组织法。社会保障组织法是规定被授权或被委托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组织的设立及其职责、权限等内容的法律规范。各类社会保障组织分别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决策、管理、经办、基金运营、监督等项工作。(3)社会保障基金法。社会保障基金法是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支付、运营、管理、监督等内容的法律制度。社会

28、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保障法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4)社会保障程序法。社会保障程序法规定社会保障工作程序以及社会保障争议的调解、复议、仲裁等内容。简述医疔保险的特点。答:医疗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这种保险形式与其他保险形式之间的交叉性较大。其他保险形式中,也都包含着对发生疾病的医疗费补偿和疾病津贴的内容。(2)医疗保险具有一种补充保险的特点。其他保险形式所不能涵盖的风险,只能通过医疗保险实现保障。(3)医疗保险的范围是整个社会公民,不限于单位职工,不限于城市居民。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有:(1)

29、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哪些?答: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3)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4)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简述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答:职工福利与公共福利共同构成社会福利体系,二者都是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维持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为基

30、本任务,以实现社会公平为主要价值目标的物质帮助形式。但二者也存在区别,主要有:(1)经费来源不同。职工福利的经费由行业或单位负担;公共福利的经费则由国家或社会负担或筹集。(2)享受主体不同。职工福利的享受主体只限于特定的职工及其家属;而公共福利的享受主体则是全体社会成员。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答:职工民主管理的主要作用如下:(1)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与共、休戚相关的共同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有了保障。(2)职工对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而不再盲目追求企业的短期效益或利润,企业资产配置更趋优化、合理。(3)职工参与管理,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使劳资双方彼此互通信息,形成

31、一种信息交流机制,有利于消除劳资隔阂,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有哪些?答: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待遇包括以下两项:Q)工资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2)探亲路费的承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简述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特征。答: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征:(1)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实施具有强制性。(2)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3)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

32、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的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简述最低工资的含义。答: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后得到的工资。(2)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得到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法定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下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首字音序Q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哪些因素?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

33、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首字音序W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答: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原因有:(1)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首字音序Z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执行中引入支付令制度的原因是什么?答:在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执行中引人支付令制度,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1)尽快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项,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甚至对维持劳动者生活非常急迫。迅速解决这些争议,是对劳动者最有力的保护措施。而且,这类争议一般也比较简单,标准明确,在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情况下,一般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支付令的条件的要求,适于通过支付令的方式解决。(2)解决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强化调解的作用。虽然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果,但有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司法解释的肯定性规定之后,劳动者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如果提不出抗辩事由,人民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这就部分地解决了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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