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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docx

1、十五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戈U目录第1章前言11.1 规划背景11.2 规划范围及年限11.3 技术路线21.4 基本原则31.5 编制依据4第2章发展现状72.1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72.1.1 地区总体情况72.1.2 济发展现状102.1.3 道路交通现状112.2 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相关政策112.2.1 国家政策11222省政策152.2.3 政策162.2.4 其他城市相关政策及经验162.3 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现状202.3.1 国内发展现状202.3.2 县现状规模232.4 问题与挑战29第3章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313.1预测思路及方法313.L1总体思路313.L2汽车

2、保有量预测方法323.L3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方法343.2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353.2.1 电动公交车353.2.2 电动物流车363.2.3 电动环卫车37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26年,规划年限为2022年203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1.3技术路线以县现状社会经济、人口、道路交通运行特征为基础,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对交通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对电动汽车保有量及空间分布进行预测;结合国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趋势,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求进行分析预测;同时根据本次充电设施规划目标、布局原则和土地利用,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统筹布局规划;通过布局规划分析对电网影响和需求,提出供电

3、保障措施;测算出本次投资与经济社会效益,进而提出相关建议。技术线路如下图1-1所示。图1-1技术路线图准制定、绿色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5.创新驱动,开放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落实汽车领域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高企业国际化、规范化经营能力,加快融入全球市场。1.5编制依据1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

4、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5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4)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5)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6)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2 .行政区域和人口县土地总面积2044km2,共辖五里铺、十里铺、纪山、拾回桥、后港、毛李、官挡、李市、马良、高阳、沈集、曾集、13个乡镇

5、至2026年底,县总人口为38.21万人。县行政区划示意如图2-2所示。3 .气候特点境内属于北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适中。由于季风强弱,进退时间不同,每年都有程度不同的旱、涝、大风、低温、冻害等灾情发生。一般情况,春季冷暖多变,雨量递增;夏季炎热潮湿,余量不均;冬季日暖夜凉;冬季寒冷干燥,雨少温度低。常年西北易旱,东南易涝。境内年平均气温16.1C,年较差温度为24.8oCo17月气温逐渐上升,8-12月气温逐渐下降。最热月为7月,最冷月为1月。境内年平均降水量为1205.6毫米。雨量多集中在48月,7月居多,1月和12月最少。年平均日照为1953.8小时,日平均为5.4小时

6、4 .资源情况土地资源全县土地面积214637.34公顷(含监狱土地9552.67公顷),其中农用地181176.20公顷,建设用地19530.35公顷,其他土地13930.79公顷。县中心城区规划面积45.8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7.88平方公里。县现有耕地面积183.6万亩,其中水田148.51万亩,水浇地1.61万亩,旱地33.47万亩。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1.55万亩,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8.23万亩(其中城市周边0.09万亩)。矿产资源县已发现矿产资源种类较少,建材非金属、水气、能源等矿产资源10种。其中,非金属矿产有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白云岩)、膨润土、

7、砖瓦用粘土、河砂(位于汉江沿岸)6种;水气矿产有矿泉水、地下水2种;能源矿产有石油1种;盐类矿产有卤水1种。截至2025年,全县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仅4种,仅占全省96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的4.17%,占全市19种的21%o正在开发利用的矿种有1种,为砖瓦用页岩。水资源境内主要包含漳河、汉江、长湖、江汉运河四大水系,有汉江、桥河、田关河、西荆河、广坪河、浏河等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千米以上的河流72条,百亩以上永久性淡水湖泊25个,人工湿地主要有中型水库7座(含潘集水库)、小I型水库28座、小11型水库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加快

8、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电动汽车行业迎来发展的春天;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5)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提纲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447号),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绘制了蓝图;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五部委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5项国家标准,更加有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中明确提出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新能源汽车

9、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在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中也明确指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5684号)中指出,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5-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国务院关

10、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39号)中进一步强调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6)23号)指出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中提出到“十五五”

11、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为我国电动汽车发展及配套充电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表2-2近期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一览表时间发布部门措施要点2014.7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2015.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明确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

12、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2015.11发改、能源、工信、住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展一2025年)(发改能源120151454号)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5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16.1财政部等四部委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提出详细的各部门建立充电桩的政策补贴条件,建立信息上报和公示制度。各省(区、市)建立车辆推广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上报制度,按月报送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

13、设施数量情况等信息。时间发布部门措施要点2016.3国家能源局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按“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2016年计划建设充电站2000多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专用充电桩86万个,充电设施总投资300亿元。2016.8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四部委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分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加大对现有相关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2016.11国务院“十四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列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明确要

14、求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提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2016.12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委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在具备各条件的城市整合各类停车资源,鼓励引导有实力的停车场管理企业及充电服务企业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项目建设运营,到2025年,居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纳入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明显提升,有效满足电动车充电基础需求。2017.1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国管局

15、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19号)发挥公共机构(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与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为单位和职工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创造有利环境2018.1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为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2019.3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1201913

16、8号)明确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2019.5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交运发2019)70号)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2025.4国家

17、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1部门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12025)684号)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5-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2025.11国务院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5)39号)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

18、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2026.10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6)23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2022.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至十五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时间发布部门措施要点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

19、3号)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2.2省政策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给出了以下的利好政策。1 .补贴政策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24号),对于购置使用省内企业生产的纯电动公共客车,除国家补贴外,省财政每辆一次性补助20万元。2 .充电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省充电价格主要

20、分为三类:一是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5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二是对居民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合表用户电价;三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量收取费用,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由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调整(武汉市充电服务费标准上限标准暂定为0.95元/千瓦时,其他地市均暂未出台充电服务费标准)。3 .通行权省落实国家电动汽车免征车船税有关政策,免收电动汽车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电动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2.2

21、3 政策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提出要绿色低碳,推广新型能源公交发展。加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十五五”期间出租车以三厢低能耗、舒适性中档车为主,三厢宽体次高级车为辅,逐步实现升级换代;2030年次高级车所占比例达到30%,更新新能源出租车800台。2.2.4 其他城市相关政策及经验1 .上海2016年3月,上海市出台了“十四五”时期的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上海专项规划),提出了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标准。上海专项规划与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

22、2016年修订)(沪府办发20167号)、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和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共同构成该市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要求,推进本市未来五年充电设施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一部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行动指南。(1)车辆与设施规模预测上海专项规划预测了各类型纯电动汽车车辆规模和设施规模,到2025年,新能源车辆达到26.3万辆,充电设施累计21.1万个,总体桩车比达1:1.2,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在2025年的桩车比预计约为1:2。(2)发展目标上海专项规划确立了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区域服务目标、分场所要求和公用充电设施(各区县)

23、的配建标准。总体上,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同时提出了各类充电桩的规模要求。在分区域发展目标方面,按照“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分类落实原贝L公共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外环以内S09km,其他地区为1.5km)。对于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等各类不同场所的充电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3)重点任务上海专项规划明确了设施建设、服务体系、产业生态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如下:1)分类推进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建设;2)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3)有序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

24、电设施建设;A公交、环卫:优先在自有停车场站内配建充电设施;A出租、物流、租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空间资源,有效结合公用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充电。4)全力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A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停车换乘、公园景区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A鼓励在加油加气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A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A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5)加快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建设道路停车场:高架桥孔、路边停车位。2 .深圳2019年10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下称“深圳布局规划”),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现状分

25、析、发展规模预测、目标策略及规划方案及政策保障。深圳布局规划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6-2025)共同构成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要求,是指导深圳市过去五年发展和推进未来五年充电设施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行动指南。(1)车辆与设施规模预测深圳布局规划预测了各类型纯电动汽车车辆规模和设施规模,预计到2030年,新能源车辆达到90万辆,其中私家车75万辆。预测各类充电桩累计79万个,其中慢充桩75万个。(2)发展目标深圳布局规划结合“十四五”期间努力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先导城市发展战略和未来充电设施发展方向,划分本次规划主要发展目标为

26、近期目标及远期目标。其中近期发展目标为:基本建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充电设施网络,指导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有序建设,支撑新能源汽车可持续发展。远期发展目标为:建成车桩相随、智慧高效、充电无忧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能源绿色供给和低碳交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3)重点任务深圳布局规划明确了发展规模预测、规划目标策略、规划布局方案、政策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的重点工作任务。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总体思路是遵循“区-街道-街区”空间科学布点有序开展充电设施建设,通过搭建充电主干网络及在街道中心布点,使充电设施快速覆盖街道行政区核心区域及各个街区,从而建成布局合理的充电网络体系

27、具体措施包括:1)公交、物流、环卫等专用网络领域:A构建以“立体综合车场为主体、公交首末站为补充、临时场站为过渡”的充电设施供应体系;A结合纯电动物流车的运营模式及停车特征,重点在物流园、产业园、分拨中心、大型商圈、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站:A结合全市环卫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重点针对环境园、大型垃圾处理厂以及大型垃圾转运站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实现环卫场站车辆停放与充电一体化;2)出租、公务、租赁等公用网络领域:A充分利用既有各类公共设施资源,注重用地集约;A充分利用城市更新配建公共充电站资源,实现便捷充电;A适当规划新建公共充电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基础网络领域:以各

28、类配建停车场为依托,按照深标和相关政策充电桩配建要求进行落实,为各类新能源车辆提供基础充电保障。2.3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现状2.3.1 国内发展现状1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背景汽车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污染了环境。汽车排放的污染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其尾气排放引起了城市的热岛效应,也引发了酸雨、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近年来我国的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已成为第一大汽车消费国。于此同时,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也居全球第一、减排二氧化碳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的呼声与日俱增,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的变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普遍

29、认可纯电动汽车是环保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零排放、节约能源、使用成本低等优点,车载电池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在严格做好生产和回收环节管控的基础上也容易得到集中治理。因此,电动汽车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十二五”以来,我国电动汽车发展环境逐步改善,自主创新取得重要突破,自主开发产品开始批量化进入市场,产业发展具备了较好基础,具备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国内充电桩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无论是针对广大消费者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针对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展开,近几年的政策都涵盖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接入、充电设施运营等方面,对调动全社会相关资源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来看,2015年

30、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充电桩行业的政策方向。随后几年,颁布的政策主要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的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商务部2022年1月21日发布数据,202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占新车销售比例跃升至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0%,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一半左右,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640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63%。2026年全国大量停车

31、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在城市公共领域,核心地区土地资源紧张,用地难以保障;在城际快充领域,一些高速服务区不愿或无法提供充电站用地,需要重新征地。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需要的电力容量大、改造工程大,增加了建设难度。现状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为了减小协调难度,除了景区和高速服务区之外,全部建设在供电公司内部或乡镇供电所内。4 .充电服务的可持续商业模式暂不成熟县充电设施处于起步阶段,商业模式还有待探索,相关企业通过实行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拓展电子商务和广告等措施,在商业模式探索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行业整体仍处于微利甚至亏损水平

32、尚未形成可大规模应用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5 .政策体系和标准规范不够完善电动汽车产业蓬勃兴起,配套充电基础设施迅速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相关政策仍不够健全。如新建小区预留条件及消防验收细则尚未出台,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影响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第3章充电设施发展需求预测3.1 预测思路及方法3.1.1 总体思路通过对县现状社会经济、人口、交通、车辆的调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对电动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结合国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趋势,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求进行分析预测。图3-1总体预测思路充电设施的规模与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和出行特征具密切相关。通过现状汽车保

33、有量、各部门政策规定,结合产业趋势、市场因素,使用不同的预测方法,对各类电动保有量进行预测。同时根据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的供需情况,结合国内各个城市的先进经验,确定充电设施和电动汽车需求比例,进行充电设施需求预测。在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中,指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换电模式与充电模式相比有很多优势,但在推广过程中也存在限制和不足。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换电模式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针对换电模式,远景年可在县与企业合作进行试点推广,应用于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领域,换电模式技术成熟后进行进一步推广,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图3-2充电设施

34、需求预测思路3.1.2 汽车保有量预测方法从社会经济角度来看,电动汽车在价值功能上与传统小汽车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城市小汽车保有量的增长规律将直接决定电动小汽车的潜在市场。从已有城市的经验来看,近期内技术不会成为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而相关的国家、地方政策将成为主导因素。根据县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家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及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及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市、县电动汽车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诉求,分类型对汽车保有量、电动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1 .私人汽车政府惠民政策、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因素会影响私人电动汽车发展,采用年均增长率法、回归模型法、

35、人均汽车保有量法进行预测,最终加权后得出私人电动汽车保有量。思路及方法如下图所示。图3-3私人汽车保有量预测思路及方法2 .其他汽车以地区人口为导向,通过分析其他城市的电动汽车保有量占比,结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目标,确定本地区的各种公共类型车辆的电动汽车保有量数据,预测方法及思路如下图所示。图3-4公共汽车预测思路及方法3.1.3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方法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是还仍然处于产业的发展初期,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受政策和土地规划影响较大,为了便于后期规划方案能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本次规划采用分类预测法对充电设施需求进行预测。分类预测法是根据充电设施服务对象的不同

36、将充电设施分专用充电设施、公共充电设施和私家车充电设施三大类分别进行预测。其中专用充电设施服务对象主要是以公交、物流、环卫等具有固定场站的电动车辆为主,公共充电设施主要服务对象是以出租车及其他车辆充电为主,私家车充电设施主要是服务于在居民区充电的电动私家车。分类预测法的最大优点是方便于与用地规划相结合,利于落实充电站用地。图35充电设施需求预测方法3.2 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3.2.1 电动公交车电动公交车的规模预测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采取“万人保有量”的方法计算出中间年及远期的公交车车辆规模;二是根据相关政策对公交车电动化率的要求得出电动公交车占有比例;三是考虑传统燃油汽车的报废、更新为纯

37、电动公交车。截至2026年底,全县共计有91辆公交车,其中电动公交车84辆,占全县公交车总量的92.31%。2026年底县常驻人口38.21万人,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7.77%,人口呈现负增长,且近年全国出生人口屡创新低,老年化问题逐渐显现,人口负增长已是一种趋势,综合考虑作为县级城市城,存在出生人口比例高于大城市、人口外流因素相互影响,因此本次规划对十五五期间及远景年公交车规模预测时,人口规模按不增长,均采用现状年2026年人口。2026年县万人公交车标台数为3台。根据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规划(市交通运输局2026版)提出的“万人的公交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的要求,结合县实际情况

38、和人口预测数结果,同时考虑到公交车基本在城区运营,适当降低万人公交车保有量,预测2030年、2035年城市公交车分别按照为每万人3.5辆、5辆较为合理,2035年实现100%电动公交车,按十五五期间新增部分均为电动公交车为前提进行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表34电动公交车车辆规模预测表单位:辆车辆类型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30年2035年十五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人口(万)38.2138.2138.2138.2138.2138.210公交车(辆)911001071151321929.74其中电动公交车(辆)849310010812519210.45电动公交占比(%)92.319

39、393.4693.9194.7100-3.2.2电动物流车至2026年底,县有物流车573辆,其中电动物流车24辆,占全县物流车总量的4.19%o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指出:自2026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按照适当超前的思路,规划期间内,县电动物流车新增或更新的比例按10。考虑。本次规划考虑县的后发优势,十五五期间县未规划物流产业园,物流行业发展缓慢,因此选取年均增长率2%的低方案进行考虑,新增部分均为电动物流车辆。按适度超前的思路对电动物流车进行了初步预测,预测至2

40、03。年电动物流车保有量为73辆,至2035年为21。辆。县电动物流车规模预测如下表所示。表32H古动物流车斗A辆规模预测表1Mt:辆车辆类型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30年2035年十五五期间年均增长率(%)物流车5735855976096227592其中电动物流车243648607321032.06电动物流车占比4.196.158.049.8511.7427.6729.383.2.3电动环卫车至2026年底,县共计有54辆环卫车,所有环卫车均为机动车辆。电动环卫车的规模预测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近期考虑县城管委针对环卫车的购买计划;二是中远期利用“万人保有量”的方法计算出

41、环卫车发展规模;三是结合县实际发展的情况,考虑一定比例的新能源环卫车,新增或更新环卫车辆中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80%o根据2018年11月城乡建设部发布修订后的城市环境卫生实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车辆需达2.5-5辆/万人的标准。2026年县环卫车约每万人1.41辆。根据以上约束性条件结合县实际情况,规划2030年达到2.0辆/万人的指标,2035年达到2.5辆/万人的指标进行预测较为合理。2026年县城市电动环卫车54辆,本次新增和更新环卫车按电动车比例按1。考虑,预测至2030年达到77辆,其中电动环卫车23辆,2035年达到96辆,全部为电动环卫车。表

42、33电动环卫车车辆规模预测表单位:辆车辆类型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30年2035年十五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人口38.2138.2138.2138.2138.2138.210环卫车54586269779616.44其中电动环卫车048152396/电动环卫车占比()06.9012.9021.7429.87100.00/3.2.4电动出租车至2026年底,县共计有120辆出租车,其中电动出租车2辆,占全县出租车总量的1.67%。从县的出租车发展情况来看,本次十五五期间出租车不增长。至203。县年纯电动出租车数量将达到48辆,占比为40%,至2035年县电动出租车数量将达到12。辆

43、占比为100%。县电动出租车规模预测如下表所示。表34电动出租车4F辆规模预测表单位:辆车辆类型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30年2035年十五五期间年均增长率(%)人口38.2138.2138.2138.2138.2138.210出租车1201201201201201200其中电动出租车210192948120121.34电动出租车占比()1.678.3315.8324.1740100.00-千人保有量0.310.310.310.310.310.70-3.2.5电动公务车至2026年底,县共有98辆公务车,其中电动公务车5辆,占比5.10%o根据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

44、汽车实施方案中“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预计“十五五”期间私人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为5%-15%,2030-2035年私人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为3%-7%o根据汽车保有量历史数据,利用年均增长率法对规划年县私人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详见下表所示。表3-6家车车辆规模预测表单位:辆车辆类型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30年2035年十五五增长率()高方案447695148559208680907830415403615中方案447694924654171595896554810677110低方案4476947008493595182754

45、419731355(2)回归模型法回归模型法是根据汽车保有量历史年数据,建立可以进行数学分析的数学模型,对未来的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的一种方法。从数学上看,就是用数理统计中的回归分析方法,即通过对变量的观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实现预测的目的。通过采用多种回归曲线模型对县汽车保有量的历史数据曲线进行拟合,回归曲线图下图所示。90000100000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年年年年年年图36回归曲线图根据模型参数,通过回归曲线模型预测县规划年的汽车保有量,案。然后再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国办发202539号)中指出“到203。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因此,十五五期间新增电动私家车按新增私家车总量的5%-20%比例逐年增加,远景年按新增汽车电动车占比40%预测。县私人汽车总量预测结果见下表所示。表39电动私家车车1蹲规模预测表单彳位:辆车辆类型2026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30年2035年十五五期增长率()私家车447695490560758670417115310006112.28其中电动私家车2423363574183501055238572156.97电动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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