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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建筑结构加固除险技术导则(试行)》.docx

1、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建筑结构加固除险技术导则(试行)2025年7月前言为贯彻落实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攻坚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推进其“加固除险一批”相关工作任务,对城市景观无重大影响、不具备拆除改造条件、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运营条件的老旧工业园区,尽快实施安全隐患消除和建筑加固,制定本加固除险技术导则。本导则编写依据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36号)、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广东省自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标准和规

2、范,内容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排危及检测鉴定、地基及基础加固设计、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钢结构加固设计、检验与验收、维护与管理等。本导则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参与编写,负责具体工作管理和技术内容解释。请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邮箱:fszjjlyy),以供本导则完善、修订时参考。本导则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组织单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佛山市安固之房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智联建设管理有

3、限公司广东方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唐建设、魏厚波、周礼婷、刘介华、卢韬、陈涛、王芳、王攀、李舒雅、张薇、秦剑洋、曾丹云、肖现文、宋昊、龙贤明1总则52术语63基本规定73.1 一般规定73.2 设计原则83.3 施工要求94排危及检测鉴定114.1 排危工作114.2 安全性及抗震鉴定125地基及基础加固145.1 一般规定145.2 加固方法145.3 加固设计155.4 施工要点166混凝土结构加固186.1 一般规定186.2 加固方法196.3 加固设计206.4 施工要点237钢结构加固247.1 一般规定247.2 加固方法247.3

4、 加固设计267.4 施工要点288检验与验收299维护与管理31附录1:相关管理文件33附录2:相关技术标准341.0.1为规范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既有建筑加固除险设计,针对我市景观无重大影响、不具备拆除改造条件但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运营条件的建筑,提供安全隐患消除与结构加固的技术依据,根据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导则。【条文说明】根据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厂房改造升级攻坚行动工作部署,项目组对首批15个改造项目开展系统性现场调研与技术评估。结果显示,既有建筑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钢结构普遍存在构件锈蚀、支撑系统缺失(水平及垂直支撑不完善)、防火涂层失效及后加钢结构连接不规范等问题;混

5、凝土结构主要表现为保护层脱落、钢筋锈蚀及构件开裂等材料劣化现象。这些隐患系统性反映了老旧工业园区建筑的结构安全现状,揭示了其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基于调研结果,本导则针对佛山市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等不同建筑类型制定,旨在为园区改造升级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指导,确保加固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1.0.2加固除险设计是在安全鉴定或检测结论基础上开展,对既有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核,充分论证对既有建筑进行加固除险的必要性;并结合建筑使用功能、施工条件等因素,对加固除险方案的可实施性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1.0.3相关管理部门及实施单位应按照“确保结构安全、完善基本功能、改善生产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原则,根

6、据建筑实际情况推进加固工作。1.0.4本导则适用于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的加固除险设计,不适用于需拆除建筑的除险设计。【条文说明】按照佛山市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攻坚行动方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妨碍河道泄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影响城市规划实施或城市景观的建筑,应实施拆除改造。此类情形不属于本导则适用范围。1.0.5老旧工业园区既有建筑的加固除险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2.0.1既有建筑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条文说明】本导则的既有建筑包括既有工业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既有工业建筑指老旧工业园区内已建成的,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建筑物和构筑

7、物。此定义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的术语“既有工业建筑”。既有民用建筑指老旧工业园区内已投入使用的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一般是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用房,如宿舍、办公楼等。2.0.2既有结构已建成的各类构件及其组合。2.0.3加固除险以消除建筑安全隐患为目标而进行加固的一系列工作活动。2.0.4结构加固对可靠性不足或者业主要求提高可靠度的承重结构、构件及其相关部分采取增强、局部更换或调整其内力等措施,使其符合标准及业主所要求的安全性、耐久性和适用性。2.0.5安全性鉴定对需要鉴定的既有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2.0.6抗震鉴定通

8、过检查既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2.0.7维护对既有建筑进行检查、评定与修缮,以保证建筑安全使用,维持建筑正常设计工作年限的活动。3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既有建筑的加固除险,应遵循先检测、鉴定,后加固设计、施工与验收的原则。3.1.2 既有建筑的检测、鉴定、加固,应根据园区的产业基础、运营条件以及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具体要求,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明确改造、加固的内容、范围和设计标准,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实施。3.1.3 既有建筑的加固改造应综合考虑其技术经济效益,不宜加固适修性很差的结构。对于下列情形的既有结构,不适合进行

9、加固除险和改造:1既有结构的承载力严重不足,且可能导致加固或改造过程中难以预防的失稳或倒塌。2既有结构由于受损严重而出现随时倒塌的险情,且险情尚未排除。3既有结构由于地基基础变形而出现开裂或倾斜、存在倒塌的危险,且险情尚未排除。4可能在加固或改造过程中发生难以预防的失稳或坍塌的其他情形。3.1.4 加固除险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针对性原则:根据现状评估和结构分析结果,针对不满足要求的既有结构体系和承重构件进行加固处理。2安全性原则:加固设计应确保既有结构在加固后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3耐久性原则:在加固设计后续工作年限内,应满足耐久性要求。4经济性原则:加固设计应考虑

10、经济效益,采用合理的加固方案,降低加固成本。5可行性原则:加固设计应考虑施工条件和工期要求,确保加固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6舒适性原则:加固设计应满足使用者对既有建筑的舒适性要求,如隔声、振动舒适性等。3.1.5 既有建筑在检测、鉴定、设计前,应搜集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技术文件、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等;当资料缺失或与现场实物不符时,应根据鉴定和加固设计的需求进行补勘或实测。3.1.6 既有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可按既有建筑剩余设计使用年限考虑,尚应根据检测鉴定结论和使用需求,由产权人或委托方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结构加固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既有结构加固后的设计使用年限。3.1.7

11、加固后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后续工作年限,由产权人或委托方与设计单位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且不低于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的相关要求。3.1.8 既有结构加固除险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依据、加固改造要求及方法的说明、加固改造内容、加固改造材料性能要求、加固改造的施工要求等,应根据加固改造内容的复杂程度,采用规范的文字、符号、图纸等进行书面表达。3.1.9 既有建筑在加固改造设计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整理各环节的文档资料,相关档案材料应妥善保存。3.1.10 在加固设计工作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擅自改动加固后的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使用功能

12、和使用环境。3.2 设计原则3.2.1 既有建筑经技术鉴定或设计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并结合产权人或委托方提出的要求,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GB51367建筑抗震加固设计标准JGJ158等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满足防倒塌的整体稳固性。3.2.2 既有建筑的加固设计应紧密结合现场条件,通过比选确定加固设计方法和施工工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结合牢固,形成整体共同工作;不应对未加固部分,以及相关的结构、构件和地基

13、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3.2.3 既有建筑结构鉴定和加固设计宜进行整体计算分析,按相关规定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验算。3.2.4 既有建筑结构、构件的加固,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不应存在局部承载能力加强或刚度变化导致产生新的薄弱部位。3.2.5 当采用常规加固方法难以满足有关规范的抗震要求时,可按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求进行抗震性能化设计,选用适宜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并采取满足预期抗震性能目标的措施,其加固改造技术方案应进行专门研究。3.2.6 原结构体系混杂建筑的加固改造宜进行专门研究。3.2.7 既有结构改造时,新设基础应考虑其对原基础及相邻周边既有建筑基础的影响。除应满

14、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外,必要时尚应按变形协调原则进行地基变形验算,同时应评估新设基础施工对既有建筑地基的影响。3.2.8 改造设计文件应明确改造施工的顺序。当改造涉及地基基础加固时,宜先加固地基基础、后改造上部结构。3.2.9 改造设计文件应注明既有建筑加固过程中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周边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意见。3.2.10 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结构,应在加固设计文件中提出相应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3.3 施工要求3.3.1 既有结构加固除险施工前应查勘现场,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编制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及

15、加固除险施工方案;应在申报通过后方可施工。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中所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3.3.2 既有结构的加固除险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周边环境、设施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建设方或实施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并形成技术文件资料。3.3.3 既有结构的加固除险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检测报告、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质量保证检测资料。各类主材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凡涉及工程安全

16、的加固材料应通过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鉴定。3.3.4 既有结构的加固除险施工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3.3.5 既有结构的加固除险施工过程中应对结构的结构安全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期间应进行巡视监测与系统维护;若遇特殊恶劣天气时,应增加监测频次。336既有结构构件加固的施工方法、工艺、材料均需符合现行规范规定要求。4排危及检测鉴定4.1 排危工作4.1.1 老旧工业园区的既有建筑数量多、面积大、结构形式复杂多样,宜先进行结构安全隐患初步排查。4.1.2 安全隐患初步排查可参考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进行,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老旧工业园区房屋安全隐患评估表。4.1.3 安全隐患初步判定结论

17、分为三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未发现安全隐患(注:初步判定结论不能替代既有建筑的安全鉴定)。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筑地基基础不稳定,出现明显不均匀沉降,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或结构已损坏,存在倒塌风险。2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建筑地基基础无明显不均匀沉降,个别承重构件出现损伤、裂缝或变形,不能完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3未发现安全隐患:建筑地基基础稳定,无不均匀沉降,梁、板、柱、墙等主要承重结构构件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连接可靠,承重结构安全,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4.1.4 不同安全隐患等级的建筑应分类处置。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应立即停

18、用并疏散房屋建筑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如需继续使用,应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除文物、历史、艺术及纪念性建筑外,对于建筑物已严重残损、修后功能差或无利用价值,或所需总费用接近甚至超过新建造价的,应当拆除处置。2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建筑:应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未发现安全隐患的建筑,可继续正常使用,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4.2 安全性及抗震鉴定4.2.1 在加固或改造设计前,应对既有建筑进行安全性及抗震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为加固或改造设计提供依据。4.2.2 既有建筑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应根据既有建筑类

19、型按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等进行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检测等。4.2.3 初步调查宜包含下列工作内容:1收集和查阅原设计施工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及施工洽商记录、竣工资料等。2调查建筑的历史情况,包括历次检查观测记录、历次维修加固或改造资料,用途变更、施工条件改变、事故处理及遭受灾害等情况。3考察现场,应调查建筑的现状、使用条件、内外环境、存在的问题。4.2.4 详细调查和检测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1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工作环境中的不利因素。2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

20、统、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3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几何参数。4调查或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查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5检测上部承重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存在的缺陷和损伤、裂缝、变形或偏差、腐蚀、老化等。6检查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7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有明显振动时,应检测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4.2.5 现场检测时应考虑结构现状,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确定检测方法和样本数量,尽量减少对既有结构的损伤,并及时修复损伤部位。4.2.6 当既有建筑的工程图纸和资料不全或已失真时,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对结构布置、构件

21、尺寸和材料力学性能指标等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确定相关数据,必要时可进行图纸复原,其深度满足加固或改造设计的需求。4.2.7 当既有建筑图纸资料完善、图纸显示的结构状况与结构现状一致且对原图纸资料没有怀疑时,可仅进行验证性的现场检测,验证性检测的检测范围和检测数量可比详细检测时适当减少。如果验证结果不符合原设计要求,应补充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确定相关数据。4.2.8 根据调查和检测结果,应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分析和校核。4.2.9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符合结构的实际受力、构造状况和边界条件。4.2.10 安全性和抗震鉴定报告的内容应完整、

22、准确,满足加固或改造设计的需求,并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地基及基础加固5.1 一般规定5.1.1 地基基础需进行加固设计时,应具备下述资料:1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当无法搜集或资料不完整不能满足加固设计要求时,应进行重新勘察或补充勘察。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类型及分布情况。3既有建筑设计图纸。4建筑结构检测、鉴定资料。5.1.2 地基基础的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验算地基承载力。2应验算地基变形。3应验算基础承载力。4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地基基础加固,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5建筑新增基础应考虑对原基础及相邻周边既有建筑物基础的影响。5.1.3 地

23、基基础加固施工,在基槽开挖后应进行地基验槽。当发现与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5.1.4 地基基础加固工程,应在建筑物施工期间设置现场监测系统,制定应急预案,施工过程应进行信息化管理,施工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5.2 加固方法5.2.1 地基基础加固设计应根据加固的目的,结合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现状,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共同作用,选择并制定加固地基、加固基础或加强上部结构刚度和加固地基基础相结合的方案。5.2.2 当天然地基的竖向承载力或基础底面积尺寸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当基础底面压力值超过地基承载

24、力特征值在10%以内,且上部结构整体牢固性较好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2当基础底面压力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0%及以上时或建筑已出现不容许的沉降和裂缝时,可采取扩大基础底面积、加固地基或减少荷载等措施。3当基础底面压力值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较多,天然地基不再适用时,可采用新增桩基础或其他有效方法进行加固。5.2.3 当地基或桩基的水平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基础顶面、侧面无刚性地坪时,可增设刚性地坪。2沿基础顶部增设或加强基础梁,将水平荷载分散到相邻的基础上。5.2.4 当抗浮设计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调整上部结构布置,增加结构配重或设置锚杆静压桩

25、等抗浮措施。5.2.5 当地基沉降变形超过规范允许值,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可采用注浆法、锚杆静压桩法、旋喷桩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密桩法、水泥土搅拌桩等方法。5.2.6 对已发生明显不均匀沉降变形的基础,不适合进行地基处理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提高房屋的整体性或合理调整荷载。2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等加固砌筑墙体。3采用新型轻质墙体减轻重量。5.2.7当基础结构受损需要加固时,可进行下列处理:1当仅为基础表面疏松、剥落露筋等表面裂损,可采用凿去表面疏松混凝土再新浇混疑土保护层以保护钢筋不再锈蚀或进行基础补强注浆加固。2当基础已发生结构性损坏,应根据损坏原因和具体情况采用加钢筋混凝土围套法、预应力加固法

26、等钢筋混凝土常规的加固方法。3当基础已发生结构性损坏,对原基础直接加固确有困难时,可采用桩基托换等方法,通过改变荷载的传力路线,改善原基础的受力状况。5.3 加固设计5.3.1 采用加大基础底面积法进行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基础承受偏心受压荷载时,可采用不对称加宽基础;当承受中心受压荷载时,宜采用对称加宽基础。2当基础主要承受压力,采用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每边加宽后的外形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有关无筋扩展基础或刚性基础台阶宽高比允许值的规定,沿基础高度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锚固钢筋。3当基础同时承受弯矩,采用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加宽部分的主筋应满足现

27、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有关扩展基础最小配筋率要求,且应与原基础内主筋焊接连接。当原基础内主筋配筋不足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无筋扩展基础的要求改造为刚性基础。4当不宜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套加大基础底面积时,可将原独立基础改成条形基础,将原条形基础改成十字交叉条形基础或筏形基础。5.3.2 采用锚杆静压桩进行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锚杆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人工填土等地基加固。用于加固设计的锚杆静压桩宜穿过软弱下卧层进入较好的持力层。2锚杆静压桩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可通过单桩载荷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地区经验确

28、定,也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有关规定估算。3压桩孔应布置在墙体的内外两侧或柱子四周。设计桩数应由上部结构荷载及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确定。4当既有建筑基础承载力和刚度不满足压桩要求时,应对基础进行加固补强,或采用新浇筑钢筋混凝土挑梁或抬梁作为压桩承台。5.3.3 采用注浆法、石灰桩法、旋喷桩法、灰土挤密桩法、水泥土搅拌桩等方法进行地基加固设计,应符合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的有关规定。5.4 施工要点5.4.1 基础加固施工前,应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地下管线等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

29、安全。5.4.2 既有建筑采用加大基础底面积法时,在浇筑加大部分混凝土前应将原基础凿毛(凹凸深度5mm左右),并刷洗干净,涂一层混凝土界面剂,以增强新旧混凝土基础的粘结力。5.4.3 对较大的柱基采用基础加深法加固时,应将柱基面积划分为几个单元进行加固,一次加固不宜超过基础总面积的20%,施工顺序应先从角部处开始。5.4.4 地基加固施工属于隐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予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6混凝土结构加固6.1 一般规定6.1.1 混凝土结构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和层数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及广东省标准既有建筑混凝土结构改造设计规范DBJ/T15-182的有关规定。6.1.

30、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加固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选择加固方案,分别采用主要提高结构构件承载力、主要增强结构变形能力或改变框架结构体系的方案。2加固后的框架应避免形成短柱、短梁或强梁弱柱。3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验算时,加固后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屋加固后的状态计算和取值。6.1.3钢筋混凝土房屋加固后,对于A类和B类建筑中规则的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当采用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表达的简化方法进行抗震验算时,应采用国家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规定的计算公式;构件加固后的抗震承载力应根据其加固方法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

31、21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相关规定计算。1.1.4 钢筋混凝土房屋加固设计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安全性要求,加固后结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现行规范(如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GB50367的相关要求,重点加强薄弱部位。2适用性要求,根据结构损伤类型(裂缝、锈蚀、承载力不足等)及使用需求,选择合理加固方法。3经济性要求,优选加固方案,减少对原结构的破坏,降低施工成本。4协同性要求,新增加固材料与原结构应可靠连接,符合设计计算假定,确保新旧结构传力可靠,避免应力集中。5耐久性要求,根据使用环境选用耐腐蚀、耐老化的材料,确保加固后长期使用性能。1.1.5 钢筋混凝土房屋加固设计前

32、应充分评估,评估前需开展如下工作:1对原结构进行检测,包括材料性能、损伤诊断、变形监测。材料性能检测混凝土强度(回弹法、取芯法)、钢筋锈蚀率、保护层厚度;损伤诊断分析裂缝宽度、分布(荷载裂缝、收缩裂缝等),评估钢筋与混凝土粘结性能;变形监测测量结构挠度、倾斜及局部变形,判断是否影响整体稳定性。2对钢筋混凝土房屋进行荷载分析,明确既有荷载(恒载、活载)及未来新增荷载(如设备增重、功能改造);考虑地震、风荷载等偶然作用的影响。3对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计算复核,按相关规范校核原结构承载力、变形及抗震性能。6.2 加固方法1 .2.1既有建筑的结构体系不合理时,可采用新增剪力墙或侧向支撑等方法,改善与完

33、善原结构体系或形成较合理的新结构体系,以提高结构总体承载力、刚度和延续等。6 .2.2既有建筑的高度或层数超过规定限制时,对框架结构可增设剪力墙或柱间支撑,改变其结构型式;或采用降低高度、减少层数等方式进行加固。7 .2.3结构刚度较弱、明显不均匀或有明显的扭转效应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或翼墙加固,也可设置支撑加固。8 .2.4不符合要求的单跨框架,可将对应轴线的单跨框架改为多跨框架或增设支撑;也可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抗震加固。6.3 .5既有建筑的结构构件需进行加固时,可采用如下方法:1当框架梁柱实际受弯承载力不符合鉴定标准要求时,可采用增大截面法、外包型钢法或粘贴钢板法、粘贴纤维

34、复合材法等方法加固框架梁柱;也可采用抗震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抗震加固。2框架柱轴压比、框架梁柱配筋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增大截面法、外包型钢法或粘贴钢板法、粘贴纤维复合材法等方法加固。3钢筋混凝土抗震墙配筋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加厚原有墙体或增设端柱、墙体等方法加固。4局部钢筋混凝土承重构件受压区混凝土强度偏低或有严重缺陷时,可采用置换混凝土加固法。5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中裂缝修补技术要求进行处理。6.2.6当钢筋混凝土梁柱节点核心区箍筋不满足要求时,可在节点区采用外包钢及等代螺杆的方法进行加固,也可采用增设柱帽的方法进行加固。6.3

35、加固设计6. 3.1采用增设剪力墙或侧向支撑加固既有建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传力路径清晰,新增剪力墙或支撑应形成明确传力路径,与原结构可靠连接,避免应力集中。2布置原则合理,优先沿结构薄弱方向(如刚度不足方向)布置,对称分布以减少扭转效应。3采取必要的构造措施,剪力墙厚度三16OmIIb配置边缘构件(暗柱、端柱)及水平分布筋(间距W200mm);支撑杆件长细比控制(如钢支撑入W120),节点采用高强螺栓或焊接连接。6.3.2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梁柱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受弯和受压构件时,被加固构件的界面处理及其粘结质量应满足按整体截面计算的要求。2新增混凝土层

36、的最小厚度,梁、柱不应小于60mm;加固用的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新增受力钢筋与原受力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25mm,并应采用短筋或箍筋与原钢筋焊接;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原设计要求。3新增纵向钢筋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柱套的纵向钢筋遇到楼板时,应凿洞穿过并上下连接,其根部应伸入基础并满足锚固要求,其顶部应在屋面板处封顶锚固;梁套的纵向钢筋应与柱可靠连接。4新增纵筋与原钢筋错开布置,箍筋加密区长度NL5倍截面高度。6. 3.3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增大截面可采用原墙双面、单面或局部增设钢筋混凝土后浇层的方法进行加固。2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高于原构件混凝土强度

37、一个等级,且不低于C30o3新增钢筋网应与原墙可靠连接,一般可采用拉结筋对拉或植筋连接;纵横钢筋端部应有可靠锚固,可采用植筋的方式锚固于基础、框架柱、剪力墙及楼板等邻接构件。6. 3.4采用置换混凝土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置换法局部加固受压区混凝土强度偏低或有严重缺陷的混凝土构件,当加固梁式构件时,应对原构件进行支顶;当加固柱、墙等构件时,应对原结构、构件在施工全过程中的承载状态进行验算、监测和控制;应采取措施保证置换混凝土的协同工作;混凝土结构构件置换部分的界面处理及粘结质量,应满足按整体截面计算的要求。2混凝土的置换范围应按混凝土强度和缺陷的检测及验算结果确定;剔除

38、劣化混凝土深度N20mm,边界延伸至完好混凝50mm以外;锈蚀钢筋除锈后,截面损失率5%时需补焊或替换。7. 3.5采用外包型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外包型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实腹柱或梁时,干式外包钢加固后的钢架与原柱所承担的外力,应按各自截面刚度比例进行分配;湿式外包钢加固后的承载力和截面刚度应按整截面共同工作确定。2选择型钢时,角钢厚度N5mm,缀板间距W500mm且W20倍角钢单肢厚度;节点部位须做处理,型钢端部应延伸至基础或相邻楼层,并通过钢板箍或化学锚栓锚固。8. 3.6采用粘贴钢板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粘贴钢板法加固受弯、大偏心受压

39、和受拉构件时,应将钢板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轴向应力作用。2加固采用的钢板厚度,一般26mm,宽度不宜超过梁高的2/3;端部锚固长度2200mm,或通过螺栓、钢板压条辅助固定。3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加固后,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提高幅度,不应超过40%,并应验算其受剪承载力,避免受弯承载力提高而导致构件受剪破坏先于受弯破坏。6.3.7采用粘贴碳纤维法(CFRP)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采用粘贴纤维复合材料加固钢筋混凝土受弯、轴心受压或大偏心受压构件时,应将纤维受力方式设计成仅承受拉应力作用;不得将纤维复合材直接暴露在阳光或有害介质中,其表面应进行防护处理。表面防护材料应对纤维及胶粘

40、剂无害,且应与胶粘剂有可靠的粘结及相互协调的变形性能。2对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正弯矩区进行正截面加固时,其受拉面沿轴向粘贴的纤维复合材应延伸至支座边缘,且应在纤维复合材的端部(包括截断处)及集中荷载作用点的两侧,设置纤维复合材的U形箍(对梁)或横向压条(对板);当纤维复合材延伸至支座边缘仍不满足延伸长度的规定时,应采取机械措施进行锚固;当采用纤维复合材对受弯构件负弯矩区进行正截面承载力加固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可靠传力和有效锚固。3纤维布层数,一般不超过3层;多层粘贴时需错缝搭接(搭接长度N100mm)。4端部锚固要求,U型箍间距W200mm,转角处采用弧形垫片避免应力集中。5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加固

41、后,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提高幅度,不应超过40%,并应验算其受剪承载力,避免受弯承载力提高而导致构件受剪破坏先于受弯破坏。6. 3.8采用局部损伤修复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裂缝修补时,裂缝宽度三0.3mm时采用环氧树脂注浆,裂缝宽度0.3三时采用表面封闭;注浆压力为0.20.4MPa,避免压力过高导致裂缝扩展。2钢筋阻锈时,喷涂迁移型阻锈剂(如亚硝酸钙),覆盖锈蚀钢筋及周边混凝土;修复范围为锈蚀区域向外扩展100mm,凿除疏松混凝土后修复。6.3.9上述各种加固方式适用场景对比如下表:加固方法适用场景增设剪力墙/支撑整体刚度不足、扭转效应明显、抗震性能不达标增大截面法梁、柱承载力

42、不足,轴压比超限外包型钢法柱、梁需快速加固且不宜增大截面尺寸粘钢/碳纤维法梁、板抗弯/抗剪不足,裂缝控制置换混凝土法混凝土严重碳化、剥落或强度不足局部损伤修复裂缝、钢筋锈蚀等局部缺陷6.4施工要点6.4.1采用增设剪力墙/支撑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墙体与梁柱连接处需植筋或化学锚栓锚固,植筋深度N15d(d为钢筋直径);钢支撑需进行防火、防腐处理(喷涂防火涂料或外包混凝土)。6.4.2采用增大截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原混凝土表面凿毛(凹凸差三4mm),并涂刷界面剂(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植筋深度三15d,间距三5d,抗拔力需通过现场拉拔试验验证;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分段浇筑并振捣密实,养护时间

43、已14天。6.4.3采用外包型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原混凝土表面打磨平整,型钢内表面除锈至Sa2.5级;灌注结构胶前需封边,注胶压力O.20.4MPa,确保胶体充盈无空洞。6.4.4采用粘钢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混凝土表面打磨至骨料外露,钢板喷砂除锈至Sa2.5级;胶层厚度3mm,均匀涂抹并排除气泡,加压固化(压力O.050.IMPa);钢板外露部分涂刷防锈漆,或抹水泥砂浆保护层(厚度N25三)。6.4.5采用粘碳纤维法(CFRP)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混凝土表面平整度W2mmm,裂缝需先封闭;纤维布需预浸胶,滚压排除气泡,环境温度535;外露碳纤维需涂刷防火涂料或抹灰保护(厚度三15m

44、m)。6.4.6采用置换混凝土法加固钢筋混凝土构件时,置换承重构件时,需设置临时支撑卸荷(如千斤顶+钢支架);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提高一级;新旧混凝土界面凿毛并涂刷界面剂,养护时间三7天。7钢结构加固7.1 一般规定7.1.1 钢结构加固设计应注重提高结构整体性、提升结构体系合理性、结构及构件稳定性、结构耐久性和连接可靠性等,结合结构实际现状和使用条件选择适宜的加固方法,制定可行的加固方案。7.1.2 钢结构加固的连接方法宜采用焊缝连接、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亦可采用焊缝与摩擦型高强螺栓的混合连接等。7.1.3 钢结构加固用的钢材、连接材料及混凝土和水泥基灌浆料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45、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GB51367的有关规定。7.1.4 钢结构加固后的结构或构件,其抗火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的要求;其防腐蚀设计应满足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及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要求。7.2 加固方法7.2.1 钢结构加固可采用下列加固方法: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增大截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钢管构件内填混凝土加固法、预应力加固法等。722采用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时,可采用改变荷载分布方式、传力途径、连接节点性质、边界条件、增设杆件、施加预应力等措

46、施对结构进行加固。7.2.3 增大截面加固法可用于钢结构受弯、受拉、受剪的实腹式构件的加固以及受压构件的加固,可采用焊接连接、螺栓连接、钾钉连接和粘贴钢板等连接方式;增大截面法用于轴心受拉或轴心受压构件时,宜采用对称或不改变截面形心位置的增大截面形式。7.2.4 外包钢筋混凝土加固法和钢管构件内填混凝土加固法可用于钢结构受压构件(如实腹柱、格构柱的分肢柱)的加固。7.2.5 预应力加固法可用于结构体系、结构单元及结构构件的加固。预应力加固法用于构件加固时,可对正截面受弯承载力不足的梁、板构件,受压承载力不足的轴心受压柱、偏心受压柱,以及桁架中承载力不足的轴心受拉构件和偏心受拉构件等进行加固。7

47、2.6 钢结构及其构件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下列加固方法:1柱间支撑或屋盖支撑(水平支撑、垂直支撑等)布置不符合要求时,应增设支撑。2结构的抗侧刚度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增设柱间支撑、增大钢柱截面等加固方法。对有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厂房结构进行加固时,尚应注重在吊车水平荷载作用下厂房横向及纵向抗侧刚度的加固;有多台吊车时,应考虑多台吊车的不利影响。3柱间隔墙、工作平台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剔缝脱开、改为柔性连接、拆除或根据计算加固框排架柱及连接节点的措施。4局部增设钢平台或开设平台洞口时,应结合加固方案综合考虑,避免改变原结构的传力途径。5当构件的承载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增大截面、粘贴钢板、施加预应力、更换构件等方法。6当构件的长细比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小构件计算长度、增大截面、更换构件等方法。7当构件的宽厚比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增大截面、粘贴钢板、增设加劲肋等方法。7.2.7 设备振动影响结构正常使用需进行加固时,可采用调整配重或结构刚度等改变结构固有频率的方法,也可采用脱开、隔振等方法。7.2.8 钢结构构件的连接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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