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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桥梁及通道保护性支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1、BJJT北京市交通标准化技术文件BJJT/XXXXX-2025城市桥梁及通道保护性支顶技术指南TechnicalGuideforProtectiveShoringMeasuresofUrbanBridgesandPassageways(征求意见稿)2025-XX-XX实施2025-XX-XX发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体要求35调查与分析35.1一般规定35.2资料调查35.3现场调查45.4调查成果分析及判定46设计46.1一般规定46.2保护性支顶相关计算46.3保护性支顶结构设计56.4外观要求86. 5同步控制系统设计96.6顶升过程的

2、控制设计97施工97. 1一般规定97. 2施工准备107. 3基础施工107. 4立柱及顶升设备安装101.1 5施工监控设备安装107.6 预顶升117.7 顶升实施117.8 交通组织117. 9顶升施工监测127. 10支顶设施的要求128施工128. 1一般规定129. 2监控设备外观要求1310. 3监控方案1311. 4监控设备安装148. 5监控信息反馈149. 6监控记录及报告149具备顶升条件验收1510. 1一般规定159.2验收内容1510日常巡查及维护1511. 1一般规定1611.2 日常巡查1611.3 日常维护17U拆除与恢复1712. 1一般规定1712.2

3、拆除方案1712.3 保护性支顶设施拆除1712.4 场地恢复18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城市道路管理处提出。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城市道路管理处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矩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宁宁、郭朝辉、许国华、叶凯丰、段文志、金增华、赵雪璞、张连普、杨勇、高鑫崇、宋洪雨、扈莉、姜鹏、李云垠、

4、张小平、蔡保硕、王琛妹、陶硕、鲜芳、田征、宋杨、田立刚、张丙建、张鹤城市桥梁及通道保护性支顶技术指南1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城市桥梁及通道保护性支顶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设计、施工、监控、日常巡查及维护、拆除与恢复、验收等要求。本指南适用于城市桥梁和通道保护性支顶工程。其他使用支顶技术的工程可参考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

5、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67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2893安全色GB/T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2024版)GB/T51256桥梁顶升移位改造技术规范CJJ11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99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166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69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JTG3362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5220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D6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T36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D81公

6、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F80/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Hll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TH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DBl1/T716穿越既有道路设施工程技术要求DBl1/T854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42/T1715桥梁多点同步顶升施工技术标准DB37/T5278桥梁顶升移位改造技术标准DB33T936公路桥梁整体顶升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令B近既有桥梁通道施工constructionofadjacentexistingbridgesandpassageways在桥区及其附近进行的

7、可能对既有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产生影响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3.2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技术protectiveshoringmeasurestechnicaIforurbanbridgesandpassageways桥梁通道的一种保护措施,主要通过设置保护性支顶结构和利用顶升设备来实现对桥梁通道的保护和调整,必要时对桥梁通道施加顶升力及位移,以实现调整桥梁通道结构差异沉降的技术。3. 3保护性支顶设施protectiveshoringfaciIities保护性支顶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体系。通常由保护性支顶结构、顶升设备、监测系统等组成。3.4保护性支顶结构protectiveshoringstru

8、cture保护性支顶设施中用于联系分配梁(或桥梁上部结构、通道顶板)和支顶基础的所有临时施工构件的总称,包括钢立柱、钢支架、横向连接、分配梁、限位结构体系等。3.5顶升设备jack-upequipment保护性支顶设施中提供顶升力的装置总称。由液压千斤顶组、泵站、同步控制系统、位移传感器构成。3.6分酉已梁supportedbeamforforcedistribution借助刚性梁来分摊顶升力,实现对结构施加均匀顶升荷载的构件。3.7限彳立名吉构体系structurerestrictionsystem限制桥梁在顶升施工过程中发生超过允许变位偏移的结构体系。4总体要求4.1 穿越工程施工造成桥梁

9、通道沉降达到第三方监测预警数值时,应按北京市地标DBl1/T716相关要求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顶升工作。4.2 桥梁通道顶升不应损伤原受力结构,不宜改变原受力体系。4.3 应制定监控方案,建立监控体系,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因素和重点部位、关键指标进行监测管控,施工中加强监控数据分析以指导施工。4.4 根据桥梁支座的使用年限、技术状况以及支座垫石实际情况等因素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必要时可在桥梁保护性支顶设计施工时将桥梁支座同步更换。4.5 对于采取保护性支顶措施的穿越工程,支顶设施拆除时间应根据第三方监测结果、工后评估及专项论证结论确定。4.6 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设计、施工、监控内容在落实本指南时,

10、应同时满足国家及北京地方现行规范、标准。4.7 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信息化管理,提高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项目技术管理水平。4.8 通道保护性支顶多为保护性支护,一般不进行主动顶升。5调查与分析5.1一般规定5.1.1 应对拟顶升桥梁通道进行现状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5.1.2 现状调查包括资料调查和现场调查。5.2 资料调查5.2.1 桥梁通道原设计资料。5.2.2 桥梁通道原施工资料。主要包括竣工图、监理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交(竣)工验收资料、荷载试验资料等。5.2.3 桥梁通道的运营养护资料。主要包括巡查记录、养护记录、维修记录、定期检测报告等。5.2.

11、4 勘察、测量(含管线调查)资料。5.2.5 对于穿越工程中的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项目,还应查阅穿越工程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专项设计、工前评估、工前检测资料等。5.3 现场调查5.3.1 保护性支顶设计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包括桥梁通道现状调查、结构所在区域交通组织情况(包括桥面和桥下)、桥下空间、周边环境调查等。5.3.2 现场调查主要对桥梁通道实际运行状况、病害整体状况、附属设施状况、穿越工程与既有桥梁通道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调查。5.4 调查成果分析及判定5. 4.1分析专项设计中的施工工法及拟采取的桥梁通道保护措施对桥梁通道的影响。5.2.2 分析工前评估的技术控制指标报告,及工前评估的结论及建议

12、5.2.3 分析工前检测中桥梁通道主要病害,初步判定既有桥梁通道病害是否会对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造成制约影响。5.2.4 分析保护性支顶对既有桥梁通道的影响。5.2.5 判定现场是否具备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条件。6设计6. 1一般规定6.2.2 保护性支顶宜由原结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进行专项论证。6.2.3 保护性支顶设计方案应在现况调查和受力验算的基础上,结合原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勘察、测量、检测、穿越工程及现场踏勘等相关资料研究确定。6.2.4 保护性支顶设计应包括保护性支顶相关计算、保护性支顶结构设计、外观设计、同步控制系统设计、顶升过程的控制设计、第三方监测要点等内容。6.2.5

13、保护性支顶设计采用的材料参数取值、作用及其组合,以及验算方法宜参照该桥原设计的相关规定和现行规范要求综合确定。6.2.6 保护性支顶范围应根据结构各构件受影响程度、结构形式等综合判定。6.2.7 保护性支顶增设的临时结构,宜在支顶工程完成后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6.2.8 设计文件中应提供顶升和回落过程中的控制及监控指标,并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和临时性安全措施。6.2 保护性支顶相关计算6.2.1 顶力计算时,应先计算桥梁各轴在恒载作用下的总反力。6.2.2 当桥上交通无法临时中断时,桥梁通道支顶荷载计算应考虑恒载、活载并采用标准组合。6.2.3 根据计算的桥梁各轴总反力值,结合桥梁结构形式、支座

14、分布、桥下空间等,明确每个轴线处支顶点位置、支顶方法及支顶设施。支顶点位明确后,应采用有限元模型计算方法,进行各支顶点顶力计算。6.2.4 应对支顶状态下原上下部结构及基础、新增基础的承载能力进行复核,同时对上部结构进行包括稳定性在内的承载能力复核。6.2.5 2.5千斤顶与梁底直接接触时应对支顶位置处主梁或墩台的局部受力状况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时,应根据主梁或墩台局部受力计算分配钢垫板的厚度和面积。6.2.6 应对保护性支顶结构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进行验算。6.3 保护性支顶结构设计6.3.1 保护性支顶方式6. 3.1.1桥梁保护性支顶常用的方式有临时支柱式(钢结构架,钢立柱)、直接式、间

15、接式。支顶位置需尽量在横梁或腹板且靠近支座的位置。支顶示意图见图1。图1立柱支顶示意图7. 3.1.2临时支柱式支顶为桥下设置临时立柱,立柱上放置千斤顶。临时支柱式支顶适用于主梁底面与墩顶高差小或者墩台、盖梁顶面沿高度方向空间小,无法按直接式放置千斤顶的情况。6.3.1.3直接式支顶为将千斤顶直接放置在盖梁顶面或桥台顶面上。直接式支顶适用于主梁与下部结构顶面之间空间大,可放置千斤顶及主梁加垫钢板的情况。6.3.1.4间接式支顶为在桥台、盖梁上增设钢结构牛腿,千斤顶通过钢结构牛腿完成桥梁支顶。6.3.2千斤顶布置6.3.2.1千斤顶结合原桥梁结构、荷载分布情况,宜按桥梁支撑线、横断面中心线对称布

16、置。6.3.2.2平面曲线梁桥应考虑曲线桥梁内外侧反力差合理布设千斤顶。6.3.3千斤顶设备配置6.3.3.1千斤顶宜选用带机械自锁式双作用液压千斤顶。6.3.3.2应充分考虑千斤顶的布置空间和千斤顶本体尺寸之间的关系,在设备选型中尽可能选择行程合适、本体高度大的千斤顶,避免采用多台小行程千斤顶的组合形式,宜采用标准化的垫块进行高程调-H-T。6.3.3.3千斤顶数量可按以下公式估算:vgkn=kN式中:11千斤顶数量;k安全系数,取1.251.5;Gk支顶时桥梁总荷载标准组合;N单个千斤顶额定承载能力。6.3.3.4对于装配式主梁,宜在每片梁下布设千斤顶,当条件受限时,可设置分配梁,分配梁下

17、设千斤顶。6.3.4顶升力6.3.4.1顶升荷载计算应考虑恒载、活载并采用标准组合。6.3.4.2顶升力宜控制在千斤顶额定顶升力的60%80%之间。6.3.5 顶升高度6. 3.5.1顶升高度应考虑补齐桥梁通道结构既有沉降、加垫施工操作空间、构件弹性压缩、预计沉降等因素综合确定。7. 3.5.2顶升位移量宜控制在千斤顶的最大行程60%以内,大于60%时应进行专项论证,严禁超过千斤顶最大行程的90%o8. 3.5.3当桥梁不是整联全部轴同步顶升时,顶升高度应考虑各轴线不均匀位移工况下上部结构主梁和其他构件的承载能力计算允许值。9. 3.5.4桥梁同步顶升过程中,顶升高度在桥梁横纵方向出现的不同步

18、差值需依照上部结构主梁和其他构件的承载能力计算允许值进行控制。6.3.6 保护性支顶支架6.3.6.1支架体系应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采用混凝土结构的应符合GB50010规范要求,采用钢结构的应符合GB50017规范要求。保护性支顶钢立柱支架高度一般不宜超过8m。6.3.6.2保护性支顶支架的外观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立柱及调高垫块应尽量采用标准化、装配化设计。6.3.6.3立柱材质推荐采用45号结构用无缝钢管(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2015中平均碳含量0.45%的优质碳素结构钢,屈服强度为355MPa)或桥梁常用Q355钢材的钢管(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中屈服点为355M

19、Pa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6.3.6,4立柱的规格推荐为406mmxl4mm和61OnlmXl6mm,立柱长度标准规格为2m或1.5m。同一轴线的各排立柱应采用相同的排列方式。6.3.6,5钢立柱附着钢构件不应有尖锐棱角,对尖锐棱角要做倒圆角处理。6.3.6.6立柱墩间应设置可靠的连接件,连接件采用水平撑、剪刀斜撑。条件允许情况下,宜与现况桥梁墩柱、桥台采取有效连接。6.3.6.7连接件推荐采用等边角钢或槽钢,连接角钢的规格推荐为LlOOnlmXloomnIXlomn1,槽钢推荐使用10号槽钢,使用槽钢时应保证背面朝外。同一桥孔下的连接件应采用相同规格。6.3.6.8 连接件与钢立柱墩间应采

20、用螺栓连接,连接法兰盘的表面平整度误差应不大于0.5mm,连接螺栓等级应不小于8.8级,连接螺栓直径一般不小于16mmo6.3.6.9 接高垫块可采用长度非标准规格的立柱代替,桥梁通道同一支顶轴应采用相同规格的接高垫块。6.3.6.10 单排立柱支顶时,应通过钢抱箍与桥梁墩柱绑定,钢抱箍间距应根据计算确定,一般不宜大于3m。6.3.7保护性支顶基础6 .3.7.1保护性支顶基础宜尽量利用原结构,包括利用原盖梁、墩柱、承台或扩大基础等。当因客观原因无法利用原结构时,可将原基础进行拓宽,新增部分与现况桥梁基础形成整体,保证新增基础强度、刚度和承载能力。7 .3.7.2利用原盖梁或墩柱作为保护性支顶

21、基础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a)当盖梁或墩顶距梁底净空满足千斤顶布置空间时,可直接将其作为保护性支顶基础。b)当盖梁或墩顶距梁底净空不满足千斤顶布置空间时,可考虑在盖梁或墩顶侧面增设牛腿作为保护性支顶基础,增设牛腿应满足承载力及桥下通行要求。增设牛腿时,应注意避开既有结构的预应力钢束和钢筋。c)保护性支顶位置尽量靠近原支座位置,确保盖梁墩柱受力安全。6.3.7.3利用原承台或扩大基础作为保护性支顶基础,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计:a)原承台或扩大基础平面尺寸及受力满足保护性支顶要求时,可直接作为保护性支顶基础。b)原承台或扩大基础平面尺寸或受力不满足保护性支顶要求时,可加宽承台或扩大基础的尺寸。新

22、建基础及新旧混凝土连接面要满足现行规范的承载力要求。6.3.7.4无法利用原结构作为保护性支顶基础时,可新建保护性支顶基础,新建基础可根据地质条件并结合现场情况、实施条件等,选择采用桩基、扩大基础等形式,基础承载力应满足现行规范的受力要求。6.3.8分配梁6.3.8.1当保护性支顶基础与被支顶结构之间受条件限制布置千斤顶困难,或为了保证被支顶结构顶升时的整体协调性,可在两者之间设置分配梁。连续箱梁腹板下方直接布置千斤顶困难时,或对空心板、小箱梁、T梁等预制梁支顶时宜设置分配梁。6.3.8.2 分配梁宜采用钢结构形式,分配梁与千斤顶对应位置应设置加劲肋,增强支顶位置的局部稳定性。6.3.8.3

23、分配梁与被支顶结构之间的支顶部位应设置橡胶垫板,且应避开箱型梁箱室等空心部位。6.3.8.4 分配梁设计时综合考虑支顶荷载、安装条件、成本及通用性等因素。6.3.8.5 分配梁长度应匹配被支顶结构宽度,并符合吊装要求。6.3.9限位结构6.3.9.1顶升施工期间桥梁应保持稳定,对于纵坡4%曲线半径S50011及全桥整体顶升的桥梁,宜考虑相应方向的限位措施。6.3.9.2新增限位措施的结构强度、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6.4外观要求6.4.1所有构件材质、规格型号、外观颜色应统一,有需要进行特殊设计或调整的,应保持单处或单轴标准规格统一。6.4.2所有的保护性支顶构件宜采用钢结构进行预制拼装,钢构件

24、之间连接可采用栓接。进行栓接时,要求螺栓与连接板密贴,螺栓排列整齐。6.4.3保护性支顶立柱和连接角钢应进行防腐涂装处理,当桥下无车辆通行时,外观颜色统一采用国标安全色(GB2893)中的黄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具体色号参照漆膜颜色标准样卡(GSB05-1426)中的中黄(Y07);当桥下有车辆通行时,地面以上2.5m范围内的立柱构件应设置警示标记,采用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均为15cm,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6.4.4钢立柱警示标记宜采用IV类、V类反光材料制作;当设计速度大于等于60kmh时,可采用V类;当设计速度小于60kmh时,可采用IV类,反光材

25、料直接粘贴于构造物表面。6.4.5保护性支顶设计应对构件焊缝外观、防腐涂层外观、钢构件安装外观提出要求。6.5同步控制系统设计6.5.1 保护性支顶工程控制系统宜采用由液压系统(含检测传感器)、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组成的PLC控制液压同步系统,上升和下降均可控,各千斤顶同步误差不大于05mm。6.5.2同步顶升系统的液压回路宜采用基于并联结构的分布式泵站设计。6.5.3 顶升系统应采用顶力、位移双控的原则。6.5.4 大跨度或多跨连续梁桥的同步顶升,宜采用分泵组多点位移同步顶升系统,避免因油压管路过长引起管路泄漏、管路压降及反应滞后等风险。6.6顶升过程的控制设计6. 6.1地下穿越工程的桥梁通

26、道保护性支顶项目,在顶升设备就绪后且穿越工程施工前,应进行预顶升,预顶升量不宜超过2111107. 6.2顶升步序包括顶升设备部署、顶升设备调试、预顶升、分步同步顶升、分步同步回落。8. 6.3主梁顶升的目标形态为不计主梁均匀沉降和刚体转动后的主梁位置,加垫钢板的厚度为各墩差异沉降量及均匀沉降量,同时可考虑一定的预测沉降量。9. 6.4顶升应根据监测结果做到随沉随顶,各级顶升量的设置应以不对主梁造成新的损伤为目标,并考虑千斤顶控制系统的精度。10. 6.5顶升时宜少量多次、分步分级对主梁进行顶升。每步顶升量一般为InIn1,且不宜超过2m11,直至达到设计顶升量。11. 6.6千斤顶锁死后,完

27、成加垫钢板或安装临时支座等步骤。12. 6.7顶升落梁时,应按设计分次逐级缓慢回落,每步回落量一般为InIm,且不宜超过2mm,直至达到设计回落量。13. 6.8顶升过程位移同步精度应高于设计允许值,为便于控制桥梁的顶升位移及顶升过程的同步性,顶升同步位移差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0.5mmo7施工13.1 一般规定13.1.1 工前应进行施工现场调查,结合现场情况核对设计图纸;应根据保护性支顶专项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3.1.2 工选取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进场材料要按规定进行检验。13.1.3 护性支顶基础施工须牢固,保护性支顶基础应能够均匀地传递荷载,避免出现不均匀沉降。

28、13.1.4 斤顶宜选用双作用液压千斤顶,顶升设备应有备用。13.1.5 顶升设备就绪后且穿越工程施工前,应制定预顶升施工方案并实施预顶升,以检验顶升系统的有效性和可实施性。13.1.6 梁顶升期间应暂时中断桥上交通,并采取措施保证桥下交通的安全。13.1.7 护性支顶基础施工、支顶设施安装、预顶升等应在穿越施工进入影响区之前完成。13.2 工准备7.2 .1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勘察,明确施工场地处理措施;现场勘察应检查施工场地地质条件,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勘察周边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分布,规划施工场地各区域用途及功能;勘察桥梁通道的实际运营情况,确保顶升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7.3

29、2编制方案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顶升设备选择、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监测方案、应急预案、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内容。施工方案应在通过相关专项论证后执行。13.3 础施工14. 3.1新增基础开挖和施工应注意对既有桥梁基础和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的保护,避免因施工对地下管线、既有桥梁基础造成破坏。7.3.2基础验收应包括几何尺寸、钢筋隐蔽、混凝土强度、新旧界面处理、植筋间距、植筋胶、植筋拉拔力试验、钢筋搭接及外观质量等项目,验收标准应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0、CJJ2)及城市桥梁结构加固技术规程(CJJ/T239)O7.4立柱及顶升设备安装7.4.1立柱应在具备生产条件的预制厂完成预制,其尺寸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运输时应采取防碰撞措施,吊装前应核查起重机性能及吊具安全性。7.4.2立柱吊装应缓慢就位,底部应与基础定位线对齐,并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对立柱安装要求。7.4.3立柱与基础固定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可靠连接。7.4.4顶升设备应依据顶升荷载、行程及桥梁结构特征的需要进行选择,分配梁与千斤顶间应设置钢垫板,并宜加设橡胶缓冲垫层。应按设计要求的支顶位置安装千斤顶,千斤顶位置原则上与立柱同心布置。7.5 施工监控设备安装7

31、5.1 应设置位移、应力、顶升力三参数监测体系。位移监测点宜布置于结构关键截面,应力监测点应覆盖主要受力构件。传感器安装应避免干扰结构受力,全站仪等测量设备应设置独立观测基准点。7.5.2 应选用在标定有效期内的监测设备,校准记录应纳入施工技术档案。7.6 预顶升7.6.1 在顶升设备就绪后且穿越工程施工前,应进行预顶升。7.6.2 预顶升前应完成设备联调试验,液压系统应进行空载循环测试,并对监测系统进行零点校准与数据链路验证。7.6.3 初始顶升力宜按设计值的5Q10%分级施加,单级增量不宜超过5%。顶升速度应SO.5mm11in,加载时应同步监测结构脱离间隙闭合状态。7.6.4 预顶升过

32、程中各支顶点行程差应S2m11,相邻点压力差应二5九每级加载后应静置30分钟,观测结构应力重分布情况,测试结果异常波动超过10%时应中止作业。7. 6.5预顶升高度应不少于2mmo7.7 顶升实施7. 7.1顶升作业前应解除结构永久约束及附属设施的约束,临时加固措施应通过专项验收,并应在顶升前24小时完成。8. 7.2顶升速度应WLOnInImin,应做到实时监测位移顶力,顶力超过设计值10%时应立即暂停作业查找原因。结构裂缝宽度增量超过021111时应启动应急程序。位移偏差超过控制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找原因。9. 7.3加垫钢板厚度应考虑垫板正负公差、支架压缩、支座压缩等因素综合确定,材质

33、应满足设计要求,防腐处理应符合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722)规定。10. 7.4落梁应分级回落,最终落梁后支座反力偏差应35%,梁体纵坡变化应至设计值的0.5%。7.8 交通组织7.8.1 对桥下有被车辆撞击风险的跨线桥,应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要求(DB11/T854)编制专项交通组织方案,采取防撞及保通措施,保障支顶期间桥下车辆通行安全。当涉及占道施工时,施工措施及施工时段应按批复的占道施工导行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支顶施工应选择交通量较小的时段进行,同时应设置支柱防撞设施和夜间灯光位置及轮廓示警设施。7.8.2 顶升施工应选择桥面交通量较小的时段进

34、行,桥面应禁止特载、重载车辆通行。顶升期间宜暂时中断桥面交通,并做好交通组织设计,当桥上交通无法中断时,应进行专项评估。7.8.3 交通组织方案应对交通警示标识的范围、布设位置、标识大小做出具体规定,并进行专项评估。7.8.4 结合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支顶前后交通影响分析。7.9 顶升施工监测7.9.1 顶升施工单位应建立位移、变形、应力三位一体监测系统,覆盖关键受力部位(跨中、支座、节点等),设置预警阈值并联动调整方案。7.9.2 监测设备应满足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精度要求,传感器安装应避免结构应力集中区域。7.9.3 顶升期间监测应实时生成位移-时间、应力-时间曲线。7.10

35、支顶设施的要求7.10.1 保护性支顶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就位后,不得影响桥梁通道日常养护、维修、检测。7.10.2 保护性支顶设施应安装牢固,整洁,在面对正常交通秩序侧宜设置防护设施,确保区域安全。7.10.3 保护性支顶设施周边应无积水;通风、照明、消防、防汛设备齐全有效;项目标牌、限高、限载及交通导行指示标志、标识齐全、清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7.10.4 在无车辆通行且不影响行车视线的桥下空间及地下通道设置保护性支顶设施时,可考虑采用封闭式施工围挡。施工围挡应设明确标识和项目标牌,外观色调应与桥梁通道设施保持协调。7.10.5 项目标牌设置于工程所在区域的交通流起点位置。标牌内容须完整包含

36、以下信息要素:路政审批号、交管审批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含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含联系电话)、进场与离场时间、开工与竣工日期、监督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8施工8. 1一般规定1.1.1 顶升施工期间除施工单位的施工监控外,还应有第三方监控。顶升期间的第三方监控应按照设计及桥梁通道监测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实施前应制定详细的顶升监测实施方案,并通过专项论证。1.1.2 顶升过程中的各项控制指标(如位移、应力等)须严格控制在设计允许值范围内,并制定分级预警,以防止桥梁、通道结构受损。1.1.3 顶升启动前应取连续3次稳定观测数据的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1.1.4 监控所用测量设备

37、须经过检定合格或校准确认,确保其精度符合设计要求。仅用于桥梁通道结构顶升过程中的监测设备应在顶升完成后拆除,用于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长期监测的设备应做好巡查与维护。1.1.5 在顶升监控过程中,应对桥梁通道主要裂缝的变化开展情况进行监测。1.1.6 顶升过程中,应实时提供监测数据;顶升完成后,应提供相应的监测成果。8.2 监控设备外观要求8.2.1 监控设备的外壳宜采用高强度、耐腐蚀的材料制作,内部电路进行特殊防护处理,外壳颜色宜与桥梁、通道的外观颜色接近。8.2.2 在通信信号良好的环境下,监控设备宜采用无线传输;若需要采用有线连接,宜利用桥梁、通道隐蔽位置走线,外露的走线应横平竖直,宜采用与

38、桥梁、通道外观颜色接近的线槽或盖板。8.3 监控方案8.3.1 桥梁、通道保护性支顶前应编制支顶监控方案,方案应包括监控依据、监控内容、监测频率、监测方法与测点布设、监测参数控制值、监测信息反馈、监控测点保护及损坏修复预案、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监测仪器设备、安全保证制度、应急预案等。8.3.2 支顶监控内容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一般包括结构主体的变形和位移以及支顶设施各构件的变形的监控。8.3.3 监控测点的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1.1.1 3.3.1应力测点应根据桥梁、通道的结构形式,合理布置在关键断面上,测点的数量应能够满足支顶监控安全的实际需求。1.1.1.2 桥梁、通道结构的竖向位移监控断

39、面应与支顶断面保持一致,每个墩台处不宜少于2个竖向位移测点,且测点的布置应能够准确测量墩台与梁底之间的相对位移或梁底的绝对位移。1.1.1.3 桥梁上部结构的横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主梁侧面,且应采用双侧对称布设的方式。1.1.1.4 桥梁主梁线形的监控断面应设置在支点、1/4跨、跨中、3/4跨等关键截面,每个截面可根据实际状况布置测点数量,一般不宜少于3个。1.1.1.5 除上述要求外,监控测点的布设位置还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DB11/T716、GB51256等相关规范的规定。8.3.4 顶升过程中,需对结构性裂缝的长度和宽度进行实时动态监测;顶升施工完成之后,应对结构再次实施全面检查,以便及时

40、发现并处理因支顶施工可能引发的裂缝问题。8.3.5 监测频率应依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步序确定,梁体位移、应力或应变等关键监测项目,顶升过程监测应采用实时监测。顶升结束后由穿越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正常监测。8.3.6顶升监控频率和精度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顶升监控频率和精度要求监控项目监测频率精度主梁竖向及横向位移实时监测0.1mm主梁应力监控0.1主梁线形监控在顶升前、过程中和顶升完成后每顶升(或降落)一级时应监测一次水准仪:0.3mmkm全站仪:测距U=2+2Dmm,测角U=Y支顶结构位移裂缝监测及巡视宽度:0.1mm深度:1.0mm桥梁墩台监测水准仪:0.3mmkm全站仪:测距U=2+2D

41、mm,测角U=1注:1、顶升完成和落梁完成后持续监测3天,根据数据变化情况可降低监测频率;2、如有异常情况,需加密监测频率,并及时反馈给管理养护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1.4 监控设备安装1.4.1 监控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监控方案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在安装前,应对安装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安装条件符合要求。1.4.2 监控设备的安装不应影响顶升设备的正常工作,且在顶升过程中外部环境不会对监控设备造成任何扰动。1.4.3 在监控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设备,避免设备受到损坏。安装完成后,对设备进行调试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协同工作,并

42、对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式等信息进行编号记录,并标注在测点布置图上。1.5 监控信息反馈8. 5.1监测数据须保证真实可靠、准确有效。8.1.1 监测信息反馈分为正常情况下的信息反馈和预警状态下的信息反馈。正常情况下的信息反馈,包括阶段性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8.1.2 监控阶段性报告,在每次顶升作业完成之后,及时递交相关的监测报告及相关分析内容,使各方能够及时了解该阶段顶升工作对桥梁、通道结构的影响情况。8.1.3 顶升工程监测结束后,递交监测总结报告。8.1.4 当数据超过预警值或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应立即进行预警状态下的信息反馈,反馈情形为预警快报。8.6.1 在顶升作业正式开始之前,应提

43、前详细记录各监测仪器设备的初始状态参数,为后续数据对比分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8.6.2 施工过程中,应依据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分析监测数据,评定桥梁通道结构的实时状态,并形成监测记录。8.6.3 所有监测记录须清晰注明人员信息、设备详情、监测依据、工序步骤、日期时间、环境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此确保监测数据具备高度的追溯性和准确性。8.6.4 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过程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并整理形成监测总结报告。8.6.5 位移和裂缝监测结果包括各施工阶段各测点实时位移、裂缝宽度与时间的关系图以及各测点阶段位移累计值与设计限值的比较。8.6.6 应力、应变监测结果应包括各施工阶段测点实时应力与时

44、间关系图以及各测点阶段应力累计值与设计限值的比较。9具备顶升条件验收9. 1一般规定9.6.1 城市桥梁及通道保护性支顶项目的验收除符合本指南要求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及桥梁顶升移位改造技术规范(GB/T51256)相关规定。9.6.2 本节内容指顶升前验收工作。9.2验收内容9.2.1 收集、整理所有施工资料,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9.2.2 检查保护性支顶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9.2.3 对顶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

45、调试,包括千斤顶、液压系统、控制设备等,并通过预顶升检验顶升设备的性能。9.2.4 监控设备安装位置应准确,能够全面捕捉保护性支顶设施在顶升过程中的动态变化,并进行校准和测试。9.2.5 对保护性支顶设施的外部结构进行检查,确保无明显的变形、损伤或腐蚀,保护性支顶设施的尺寸应与设计图纸一致。10. 1一般规定10.6.1 施工单位依据现场保护性支顶设施、周边环境制定巡查及维护周期,建立定期巡查及维护的保证制度,填写检查及维护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备查。10.6.2 养护单位或巡查单位参照7.10规定的内容进行巡查维护。10.2日常巡查10.2.1 顶升和监控设备应进行巡查至少1次/天;桥梁通道沉降

46、达到预警值时,巡查频率应至少2次/天;在顶升作业期间,应派专人看守,做到实时监控设备状态;当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雨、大风、暴雪等)、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应加密巡查。每次巡查需详细记录设备状态、周边环境等信息,形成巡查报告。10.2.2 交通环境巡查:保护性支顶设施不应阻碍交通流,配置的交通导流设施、灯光应齐全有效。10.2.3 保护性支顶结构巡查10.2.3.1 保护性支顶结构应稳定,立柱、分配梁、连接件等不应变形、腐蚀、松动或损坏丢失。10.2.3.2 垫片检查:垫片分为钢垫片和橡胶垫片。钢垫片数量不应缺失或损坏,无位移现象产生,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橡胶垫片不应有缺失、裂缝、老化等情况出

47、现。10.2.3.3 连接件检查:螺栓、焊缝、销钉等连接件不应松动、断裂或腐蚀。10.2.3.4 外露基础检查:保护性支顶基础不应产生裂缝、变形、沉陷及积水情况。10.2.4 顶升设备巡查10.2.4.1 检查顶升支架、底座、千斤顶等关键部件应无变形、裂纹、脱焊及倾斜现象;核查连接部位螺栓、销轴应紧固到位,无松动、缺失;检查顶升轨道,应运行顺畅,无障碍物阻滞。发现螺栓松动等轻微问题应立即现场处理;发现支架变形、脱焊等严重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顶升作业并及时上报维修。10.2.4.2 检查液压油管及接头,应无破损、老化、漏油,且接头密封良好;油泵运行应平稳,无异常噪音及振动;观察液压油的油位、色泽及透明度,应无变质、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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