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公司广告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服务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为推广电动车产品及品牌形象,需进行广告宣传;乙方具备专业的广告策划、制作与发布能力,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广告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广告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策划服务,包括市场调研、目标受众分析、广告主题确定、广告创意构思等。通过对电动车市场竞争态势、消费者需求及行为习惯的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广告策略,形成广告策划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审核。广告策划方案应包含广告目标
2、核心信息、传播渠道建议等内容。1.2 广告制作根据审核通过的广告策划方案,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设计(海报、宣传单页、户外广告牌等)、视频广告拍摄与剪辑、音频广告制作、网络广告素材设计(网页广告、社交媒体广告等)o广告制作需符合甲方品牌形象和市场定位,确保内容新颖、质量上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广告成品及相关源文件,供甲方验收。1.3 广告发布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双方确定的广告投放计划,负责将广告在约定的媒体渠道进行发布。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媒体、报纸杂志、网络平台(搜索引擎、社交媒体、视频网站等)、户外媒体(公交站牌、楼宇广告、地铁广告等)o乙方应确保广
3、告发布的时间、频率、位置等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并在广告发布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广告发布排期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在广告发布期间及结束后,乙方负责对广告效果进行监测与评估,通过专业的数据分析工具,收集广告曝光量、点击量、转化率、品牌知名度提升等数据指标,形成广告效果分析报告,并在广告发布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根据分析结果,为甲方提供后续广告优化建议。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其中,广告策划阶段为具体时间段,广告制作阶段为具体时间段,广告发布阶段为具体时间段。服务期满前X日,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若未达成续签协议,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X个工
4、作日内将广告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甲方。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具体构成如下: 广告策划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广告制作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广告发布费用:人民币(大写)元; 广告效果监测与评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该价款包含乙方提供广告服务所需的人工成本、设备使用费用、媒体发布费用、素材采购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该价款包含乙方提供广告服务所需的人工成本、设备使用费用、媒体发布费用、素材采购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3.2 支付方式3.2.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凶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r)。3.2.2 进度款:
5、乙方完成广告策划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策划费用的X%;广告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制作费用的X%;广告发布开始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发布费用的X%。3.2.3 尾款:广告发布结束且乙方提交广告效果分析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即总价款的X%o3.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与义务4.1.1 有权对乙方的广告服务过程和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内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4.1.2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
6、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1.3 向乙方提供广告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产品信息、品牌资料、企业资质文件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4.1.4 及时对乙方提交的广告策划方案、制作成果、发布排期表等进行审核,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文件后X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反馈。如因甲方审核延迟导致服务进度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4.2 乙方权利与义务4.2.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4.2.2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期限,组建专业的广告服务团队,投入足够的资源,确保广告服务高质量完成。4.2.3 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产品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
7、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X年。4.2.4 确保广告内容及发布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广告内容或发布行为引发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2.5 负责广告发布期间与媒体渠道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广告发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广告按计划顺利发布。第五条广告验收标准与方式5.1 乙方完成广告策划方案、制作成果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凶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意见书面反馈给乙方。如甲方未在
8、上述期限内进行验收或未反馈验收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5.2 广告策划方案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广告目标、市场定位、创意要求等为依据;广告制作成果验收标准以画面质量、内容完整性、创意表现等是否符合策划方案及行业标准为准;广告发布验收以实际发布情况是否与广告发布排期表一致、发布效果是否达到基本预期为标准。5.3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验收意见在凶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导致多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知识产权条款6.1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广告作品及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
9、将广告作品及素材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知识产权。6.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广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负责处理纠纷,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期限完成广告服务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
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7.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条款,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X%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8.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行政命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o8.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1、X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事件结束后X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_月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