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学课程考核与学业评价方案20_年教育学课程考核与学业评价方案 (一)考核要求 本科目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学基本知识的识记、理解及其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检验学生是否具有从事教育的理论知识和进行教育教学实践的技能。 考核要求分为识记、理解和应用三个能力层次其具体要求如下: 识记:记住大纲中规定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结论等。 理解:能解释有关概念、原理、原则、结论的主要内涵正确辨析相关的概念、原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懂得在不同情况下对基本慨念、原理进行正确的再现和表述。 应用:能把学习过的教育学知识应用于实际能举例说明、解释常见的教育现象具有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核形式 平时
2、考查+期末考试相结合 1. 平时(占40%按40分计算具体评定标准见下) 出勤:占10%旷课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课堂讲课讨论与分组活动:占10%按小组集体表现分别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折合百分数为:9分、8、6、6 作业:占20%不能按时完成试题库练习计0-12分、基本完成试题库练习计12-15分、比较优秀完成试题库练习计16-17分、完成并在材料分析题中有独到的科学的见解计18-20分 2.期末考试(占60%100分试卷具体分布如下) 识记:占30%左右(15个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理解与应用:占70%(2个材料题每题15分共30分;2个开放论述题每题20分共4分) 复习与辅导说明: 选择题主要集中在1-10章试题库随即抽取。 材料分析题与开放题主要应用2、3、6、7、9等章节相关理论: 1.教育与经济 2.影响人发展的主要因素 3.中小学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及教育 4.师生关系与教育(如何做一个学生喜欢的教师) 5.全面发展的内涵与理解(如何正确理解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6.教育原则(每个原则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1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