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管理制度检验测量设备校准失效的追溯评定制度1、目的加强对检验、检测设备(以下统称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测量设备检定状态有效及量值传递的准确,保证产品质量。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测量设备校准失效的追溯评定控制。3、职责3.1质量处负责测量设备校准失效的追溯评定的管理。3.2综合办负责对计量人员、检定人员培训和考核。3.3相关部门、人员负责配合工作。4、工作内容4.1、侧量设备周期检定4.1.1、质量处计量室制度测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由质量处长 审核后,报分管副厂长批准后实施。4.1.2、计量室检定员依据计量器皿检定规程,按照周期检定 计划开展周期检定工作;计量标准器及未建计量标准的测 量设
2、备送国家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4.1.3、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出具检验合格证,外送的测量设备检定 或校准合格后粘贴检定机构的合格或校准标志。4.1.4、未经过检定或校准及超期的测量设备不准用于产品的测量。4.2、测量设备的抽检要求4.2.1 质量处计量室应加强对在用测量设备的抽检, 以便监视测量设 备非正常使用。4.3、 测量设备校准失效控制及追溯评定4.3.1 当发现测量设备出现异常时, 使用者必须停止使用, 并通知质 量处,由计量室人员对异常测量设备进行检查。4.3.2 经计量人员检查证实测量设备校准失效时, 质量处按纠正预 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4.3.3 质量处依据产品类标识和工序质量记录, 追溯失效测量设备以 检验产品。对未发往用户的产品质量处重新检验。4.3.4 对已发往用户的产品由质量处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研究处理意 见,派人跟踪检验或验证,以便消除产品不合格隐患。4.3.5 计量室对失效测量设备重新检定或送市计量检定机构校准, 并 做好处理过程记录。4.3.6 测量设备出现校准失效的, 质量处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防 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