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理财目标与农民股东利益保护——基于多重叠加、延伸式委托代理的视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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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理财目标与农民股东利益保护基于多重叠加、延伸式委托代理的视角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理财目标与农民股东利益保护基于多重叠加,延伸式委托代理的视角安慧:ll理标.囊誊-,关键词农特集椿资产绎营童罂._毒搀代理ll理财标拳Jj殳誊并1j益妒年:图分类F3249l文献标识码A.ll.,lll.:_l:催着安l_慧|lll-勘教凌郑:nl:较工:学院l支章编号.ll_1003747(2=.11)lll07.00725._l海稻舔-50002lll_l_l_lI_llll_I理财目标是公司财务决策活动的理论指南,不同的理财目标反映企业不同的价值取向.农

2、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集体资产公司)是随着我国城乡统筹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在保持集体资产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对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形态的创新,它承担着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护农民股东利益的功能.集体资产公司理财目标的选择直接决定着公司的财务活动是否会以实现股东尤其是农民个人股东利益保护为基本指南.理财目标的选择受公司股权结构以及相应委托代理关系类型的影响.股东财富最大化理财目标由于其明确和可操作性被普遍认可,但也有学者认为在大股东控制成为普遍现象,大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的情况下应该以股东现金流权财富最大化作为理财目标.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现金流权财富最大化是在公

3、司股权呈现充分分散或高度集中两种不同的状态时,因委托代理关系不同而对理财目标做出的理性选择.集体资产公司保持了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不变的前提,独特的股权结构和特殊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背景.使集体资产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呈现出多重叠加,委托代理链延伸等异于一般公司的复杂特性.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理财目标已不能充分体现该类理财的终极目的一即为谁创造财富的问题.为此,本文在厘清集体资产公司复杂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上,尝试从新的视角审视其理财目标与农民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一,文献回顾股权充分分散或股权高度集中是现代企业股权结构的主要特征,股权结构影响着公司委托代理的类型,而委托代理类型则进一步影响公司理财目标

4、的选择.Berle和Means(1932)认为所有权的广泛分散和非股东的管理者掌权是现代公司的两大特征,即现代大公司中存在严重的管理者控制现象Tensen和Meckling(1976)指出,公司管理者的利益并不总是与股东利益相一致,这种利益的分化往往会使管理者以股东利益为代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以公司股权高度分散为背景,探讨在公司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存在代理冲突,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差异情况下的治理问题.按照企业契约理论,在典型的Berle和Means范式的企业中,股东因承担企业自然的边际风险而享有剩余索取权,因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而享有剩余控制权,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

5、应要求使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理财目标是必然的选择.随着公司所有权集中度的提高,大股东的出现?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冲突有所缓解.大股东有*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正确处理小产权房与农村地制创新(编号:08BJY005)和河南省政府决采研究招标课题基于声誉管理的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发展与风险控制研究(编号:B745)的部分研究成果.?72?链0经一种,_特l_理铃=誊砖ll代一希_l_股.上托l_公_体0科ll委现Ill金权.1,一体一一地加0一.能土聋ll作功在誊lll要东多ll盼ll_重l_股ll出逮ll的ll民现.0.农呈_象lll保_顾系_l_对_=_益_兼关的利时理0害东一同代馒一股.括

6、被_民衡委ll_申农平.莽-江与特博关调独盏0者协.构.利.策0的结0,决遗权_._务0级剃畦$.吝团I_司一套一导.集.公势|拳.理lll成面-.股_l管易层各.营0蓉向对经最|ll导盖产而l餐涵资西理ll能体Il_蓦-在千集股ll着_l由一拱0我_ll标农0个0一承钎.于ll_民就ll财.由农一旅翟+日的要狂_l摘=特理弛lll等托大_l-伸.向.最.延lll取益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较强的对公司管理者实施监督的动机,从而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但在股权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会成为公司新的代理问题.Shleifer和Vishny(1997)认为在股权结构比较集

7、中的环境中,特别是在金字塔结构和交叉持股结构模式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是公司的主要代理问题.控股股东为了其私利常常侵占企业资源,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最终减少了公司价值.Claessens等(2002)认为控股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是损害公司价值的重要因素.基于此,刘志远,李海英(2010)认为大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导致股东集团内部出现分化,传统的股东财富最大化理财目标面临挑战.以企业契约理论为基础,选择股东现金流权财富最大化作为理财目标更有利于体现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托代理研究方面,陈剑波(2006)提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制度的治理结构

8、问题,认为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土地集体所有是既有的现实选择,但也使集体所有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董国礼等(2009)认为不同土地流转模式下的产权代理可以分为私人代理,国家代理和市场代理三种类型,相应的委托代理关系为单层委托代理,双层委托代理和循环委托代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2010)在对成都统筹改革实验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注意到由数千农户,数万人口通过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组建而成,财产权利与行政权力叠合到一起的集体资产公司中,如何处理公司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如何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将会是个长期而复杂的问题.综上所述,

9、已有文献对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的研究尚未形成一个基本与规范的理论分析框架,而将委托代理,理财目标与股东利益保护结合起来的研究则更为缺乏.二,基于土地权利的独特股权结构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不同的是,集体资产公司是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入股而成立的公司.从近年的实践来看,折股量化的集体资产通.g-是集体经营性资产,公益性集体资产通-g-不进行折股量化,而是全部直接列为集体资产公司的资本公积和公益金.集体土地所有权也不应被折股量化,被折股量化的只能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如果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折股量化并进行流转,最终可能会改变土地集体所有

10、的性质,造成土地的私有化.由于土地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能,目前我国集体所有基础上的土地均分机制是实现农民社会保障职能的最佳制度设计,而均分是无法通过私有制来实现的.并且土地私有化不仅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提高农业效率.,因此,为维持集体所有的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公益性资产一样不宜进入集体资产公司,而仍然应该由原集体资产所有权代表(实践中一般是?73?村民委员会,即村委会)进行管理.如图1所示.公益性资产兰竺圭竺HI兰竺圭U集体土地使用权其他可用于经营的集体资产村民委员会图1集体资产公司基本股份形成示意图对于进入集体资产公司并折股量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由集体拥有的部分(当然也可由村委

11、会直接以集体资产出资取得股份)形成公司的集体股.折股量化后由村民个人拥有的股份(除此以外村民也可以自身财产如现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投人取得股份)形成公司的个人股.显然,主要基于土地权利而形成的集体股与个人股构成了集体资产公司的基本股份.由于个人股股权的分散均衡,集体股往往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三,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关系分析Jensen和Meckling认为所谓委托代理是指委托人委托其他人(即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由于集体资产公司独特的股东结构和特殊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背景,其委托代理关系相对一般公司而言更为复杂.1.简单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关

12、系的多重叠力口简单集体资产公司指的是由单独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公司,公司实际上是某行政范围上的村集体.此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发生在公司内的封闭型关系模型,如图2所示.臣圆臣至蜜图IJ图2简单集体资产公司多重叠加的委托代理关系第一重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集体股股东与其代理人之间.集体股的终极所有人是全体村民,但全体村民所有实际上导致了委托主体虚拟,所有权主体缺位的现象.这时代理集体股行使股权的是能代表全体村民集体的机构或在这一机构中工作的人.即现实中的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或在村委会任职的干部.显然,在这一层基于土地集体所虽然这种做法使公益性集体资产在集体经营管理公司中仍保持全体村民共有的性质

13、.但如果公司破产.公益性集体资产也会因其所有者权益属性必将成为清偿债务的基础.进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丧失其公益的性质.所以把公益性集体资产直接列为公司资本公积或公益金并不合适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有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集体股代理人的村委会履行着管理所有村集体财产(包括土地)的职能.因此,当没有足够的制度约束时,会导致在村民股东和村集体组织的博弈中,村民股东处于非常明显的弱势地位,出现代理人利用代理权为个人或团体寻租,进而损害委托人即全体村民利益的行为.第二重委托代理关系源于股东集团内部分化而导致的控制股东与农民个人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与一般公司股权充分分散或高度集中不同.虽然村委会只

14、是集体资产公司集体股股权的代理人,但是公司事实上的控制股东呈现出明显的强势特征.这是因为现实中村委会有着复杂的功能:作为政府代理人,承担着大量政府委托的行政工作;作为集体财产法定代理人,履行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所有村庄集体财产的管理职责;同时还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协调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三位一体的角色在政府行政,村务管理,农民财产保护等方面存在巨大的矛盾冲突.这种矛盾实际上大大强化了村委会对集体资产公司的控制能力,并使村委会实际上是在完整地行使着集体所有者的权利.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背景表明农民个人股股东应该拥有集体股所有权,但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的结果只能是组织成员共有,责权关系不明晰,权利虚

15、化.在成员共有基础上x,-J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形成的个人股权呈现出分散均衡的特点,在公司中没有相应的实质控制权,属于集体资产公司股东中的弱势群体.由于监督管理者成本过高,农民个人股股东不得不委托公司大股东一集体股股东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但由于村委会已替代集体股股东成为公司实质上的控制股东,因而表现为农民个人股东与控制股东村委会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显然,集体资产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为控制股东获取自身私利寻机侵害农民个人股东利益成为可能.问题是当利益受到伤害t,-J-,农民个人股股东可能会面临既无法用手投票也无法用脚投票来保护自身利益的尴尬状况.第三重委托代理关系是个人股股东中显名股东与隐名

16、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的集体资产公司中.由于公司法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而一般村集体的自然人数往往超过50人.因此,在登记注册公司时,一般由少数人作为代表众多实际股东的显名股东,显名股东通常是全体村民选出的村民代表,村集体组织中的能人或个人股股东中的核心成员,其余作为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委托显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显名股东因而成为隐名股东的股权代理人.在这一层基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契约关系的委托代理中,尽管二者都属于同一股东集团,但由于委托代理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双方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显名股东有为获取自身利益而损害隐名股

17、东利益的动机,尤其是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利益有冲突或需要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时候.将其所持股权的收益按协议分配给村民.?74?第四重委托代理关系虽然是公司全体股东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但由于集体资产经营公司特殊的制度背景和独特的股权结构而发生异化.集体资产公司的个人股股权极为分散且较为均衡.股权过于均等实际上等于没有股权,股东只是等待分红,没有其他动力.不愿关注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为管理者实际控制公司提供了便利.此时,公司控制股东即村委会若能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者的职能.直接对管理者行为施加影响,就会大大降低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成本.但由于缺乏职业经营管理者,实际上更是因为集体资产

18、公司管理层很少从所有权控制中分离出来,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管理者还是由村委会来担任.这也就是说,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中,村委会已经突破了陈剑波所说的三位一体角色,同时集政府代理人,公共事务管理人,公司实际控制股东,公司管理者四重身份于一身.四重身份的叠加尤其是行政权力与财产权利的叠加使村委会在公司中的实际控制权虽源于集体股所有权却远远大于所有权.结果导致村委会不但不会以控制股东身份履行监督经营管理者(实际上是自己监督自己)的职能,而且还可能利用控制权优势寻机侵占农民个人股东利益,并在享受全部利益的同时只承担与所有权成比例的部分成本.2.复杂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链的延伸复杂集体资产公司通常是在若

19、干个简单公司的基础上突破简单公司范围限制组建而成的规模更大的公司,其委托代理关系在简单公司委托代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拉长延伸形成更为复杂的开放型委托代理系统,如成都市锦江区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农锦公司).农锦公司是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先组建11个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经过工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由个村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股东共同成立农锦公司,并委托农锦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所有集体土地.农锦公司再次将集体建设用地的整理整治开发经营权委托给成都市兴锦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区农投公司).在如此复杂的组织中,其委托代理关系已突破简单公司封闭式的委托代理模式,出现了委托代理链

20、的延伸与拉长,如图3所示.复杂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关系模型的表现形式发生变化,结构关系吏为复杂.在图3所示的委托代理链中,农锦公司的股东公司是11个简单集体资产公司村级有限责任公司,其委托代理关系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个人股东因持股分散无法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行使表决权.又因股东持有股份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条件转让的限制而无法通过市场机制用脚投票撤出公司.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给个人而形成的个人股股权分散且较为均衡.在此基础上个人股股东若再以自身财产投入公司则会增加其持股份额.则有可能成为个人股股东中的核成员逼农锦公司和区农投公司的相关资料均来源于成都锦江区农村土地旁屋登记交易管理系统网上信息发布平台

21、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如图2所示,在此不再赘述.在简单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上延伸出的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村级股东公司与作为股东公司所有集体土地代理者的农锦公司之间.延伸出的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是农锦公司作为股东再次将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区农投公司.区农投公司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在扣除整治成本后,返还给农锦公司,再由农锦公司分配给村级公司,最后再由村级公司分配给农民个人股股东.c图3复杂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链的延伸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委托代理链条延伸,最初委托人(股东公司的股东即全体村民)距最终管理者遥远,信息严重不对称,使其在客观上很难直接有效地观察和把握最终获得经营权的公

22、司的内部运行状况.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集体资产公司集体股委托主体虚拟,最初委托人并不明确,进而导致各代理链条上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也不十分明确,具有多重,叠加与延伸特性的代理链条难以形成有效的传导机制,无论是传统的监督还是激励机制,最终都无法实现对股东利益尤其是处于委托代理链上游,属于集体资产公司中弱势群体的农民个人股东利益的保护.尤其需要关注的是,股东与债权人之问由于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等契约也会产生债务代理冲突问题,即股东为满足自身利益而可能采用不同方式侵害债权人利益.与通常意义上的债务代理冲突相反,复杂集体资产公司中债权人因可能侵害股东利益而产生新的代理冲突.由于农锦公司所需资金由区农投公司全额投

23、资,农锦公司以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作为还款保障,并承担区农投公司的融资成本及支付一定的投资回报,区农投公司此时实际担任的是农锦公司债权人的角色.但农锦公司聘任区农投公司(区管政府性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来担任农锦总经理.公司的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沿用区农投公司的职员.不难看出,在农锦公司这样的集体资产公司中,债权人和集体资产的最终管理者已经合二为一,政府通过政府性投资公司主导着集体土地的流转.这种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核心的制度设计,反而使股东成为身兼双重身份的债权人侵害的对象,造成了股东与债权人代理冲突的异化.四,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财目标与股东利益保护】.集体资产公司理财目标应体现的价N-取向现代

24、企业制度主要通过契约设计促使剩余风险的承担与剩余控制权尽可能对应,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但集体资产公司委托代理关系的多重与叠加,委托代理链条的延伸及传导机制的无效,股东和债权人与管理者在不同情况下身份的重合,使得股东?75?尤其是中小股东在实际承担公司剩余风险的同时并未能获得相应的剩余控制权.同时,不发达的农村金融资本市场和较弱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不但没能通过法律等制度设计来保护股东尤其是个人股股东的利益,反而进一步加剧了集体资产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另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正处于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统筹发展的转轨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制度背景.政府主导土地流转色彩明显,政府可以通过政策的制定与变更引导集体

25、经济的发展方向从而引导公司理财的价值取向.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理财目标的选择很可能不再是公司自身选择的结果,而是受委托代理类型,各种制度约束和政府干预的影响.因此.作为体现公司价值取向的理财目标便承载了一项重要功能,即如何在理财导向层面体现对股东利益尤其是农民个人股东利益的保护,并通过理财目标引导各级决策者对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与协调的关注.在集体资产公司这类特殊公司中.以股权充分分散或以股权高度集中为基础的股东财富最大化或股东现金流权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并不适用.因为股东财富最大化是建立在全体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冲突的前提下,从简单集体资产公司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来看,公司控制股东与管理

26、者身份的重合使股东集团出现了分化,并改变了传统上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委托代理的本义,进而演化为控制股东利用控制权寻机侵占个人股股东利益的问题.那么此时以股东现金流权财富最大化作为理财目标是否恰当呢?实际上由于其股权结构,制度背景等的特殊性,公司控制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并不会像一般的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一样出现偏离,最大化股东的现金流权,并不能解决集体资产公司中身兼数重身份的村委会利用实际控制权为个人或团体寻租的行为.复杂集体资产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则表明,当债权人和集体资产的最终管理者身份重合时,全体股东有可能成为身兼双重身份的债权人侵害与掠夺.因此,在股东保护利益的同时注意协调平衡股东集团内部

27、的利益冲突,是确定选择该类公司理财目标的基础.2.集体资产公司理财目标的最佳选择: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理财目标可以涵盖三层涵义:第一,强调对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过程中,集体资产公司通常是按行政管辖范围组建成的公司,其收益主要来自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但同时土地出让收入也是当前我国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即政府实际上会参与公司集体土地流转收益的分配.如前述的区农投公司实际上是在代表政府分配农锦公司集体土地流转的收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理财目标,实际上是从价值导向层面强调集体土地流转中应寻求农民,集体和政府之间收益的平衡.最终实现农民股东利益的保护;第二,强调对各股东集

28、团利益的协调与平衡.集体资产公司中.股东分化为不同的利益集团.相对于以村委会为代表的控制股东而言,农民个人股东为代表的中小股东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其利益因公司委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托代理关系的多重与叠加,延伸与变异而最有可能受到损害.同时个人股股东中的显名股东也可能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损害隐名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各股东集团之间多种委托代理冲突严重的情况下,其利益协调与平衡显得尤为重要.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关注股东利益保护的同时,更以全体股东涵盖各类股东集团,强调所有股东利益的协调与保护,以降低各类委托代理成本,提升公司的价值创造能力,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三,以全体股东利益涵盖农民股东对财富

29、和土地权利的要求.与一般公司不同,集体资产公司中的股东不但期望实现自身财富的增加,更希望公司能保障其在土地上拥有的相应权利,因为这种权利是在社会保障机制缺乏情况下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追求股东财富增加的同时,兼顾了农民股东在土地权利上的特殊要求.当然,为保证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财目标的实现,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安排必不可少:(1)村委会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职能实现分离.职能分离后的村委会承担政府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同时村委会也可作为集体资产所有权代表,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行使监督权.由集体资产公司作为集体股代理人,承担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能.这一制度设计

30、可以防止村委会利用多重身份叠加形成的实际控制权为个人或团体寻租,进而损害委托人即农民个人股东利益的行为.(2)在股东权利配置上,有倾向性地向农民个人股股东配置权利,真正改变集体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格局.强化农民个人股股东集体土地流转的主导运营权,使个人股东拥有相应的实质控制权,保证个人股东中隐名股东的利益,形成农民个人股东对控制股东的有效制衡机制,以提升各级委托人及委托代理链的有效性.(3)建立合理的集体资产公司股权退出机制.目前集体资产公司通常采用股东持有股份在限定范围内有条件转让的做法.这种做法虽然没能通过市场的流动性来弥补农民个人股东控制权的缺失,但却是当前体制下对农民股东利益保护的现实选择

31、.因为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决定了当股份转让没有限制时,外来资本的入侵很可能使农民面临另一种既失去股权,又失去土地的更为严重的情况.此时,如何从制度设计与创新层面保护农民个人股东利益的退出权就成为集体资产经管理公司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4)在管理者的选聘上,避免控制股东与管理者或债权人与管理者身份的重合,真正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管理者,以保证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同时满足管理者控制权收益的激励,对管理者实行薪金,福利和发展空间等多元化激励方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以降低代理成本.(5)完善集体资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农民个人股股东的知情权,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加剧的代

32、理问题.?76?五,结论通过研究发现,简单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封闭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中,村委会同时集政府代理人,公共事务管理人,公司实际控制股东(集体股代理人),公司管理者四重身份于一身.四重身份的叠加尤其是行政权力与财产权利的叠加使村委会在公司中的实际控制权虽源于集体股所有权却远远大于所有权.结果导致村委会可能会以农民个人股东利益为代价去追求自身的控制权收益.而复杂集体资产公司开放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代理链条的延伸与传导机制的无效,债权人和集体资产最终管理者身份的重合,则使全体股东成为身兼双重身份的债权人侵害与掠夺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体现公司价值取向的理财目标实际上承载着一项重要功能:即

33、如何在理财导向层面引导各级决策者对集体资产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护与协调的关注.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由于能涵盖对全体股东利益的保护,各股东集团利益的协调平衡及农民股东在土地权利上的特殊要求而成为集体资产公司理财目标的最佳选择.这一理财目标的实现需要借助于相应的制度安排与创新.参考文献:(16刘志远,李海英.理财目标,股东权利配置与投资者保护J.会计研究.2010.(07).(2BerleAdolf.GardinerMeans.TheModernCorporationandPropertyIN.NewYork:MacMillam,1932.312MichaelC.Jensen,WI11iamH.Mec

34、kling.Theoryofthe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Costs,andOwnershipStructureJ.The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76,(03).4AndrelShleifer,RobertW.Vishny.ASurveyofCorporateGovernanceJ.TheJournalofFinance,1997,(07).5StunClaessens,SimeonDjankov,JosephP.H.Fan,andLarryH.P.Lang.DisentanglingtheIncentiveandEntr

35、enchmentEffectsofLargeShareholdings口.TheJournalofFinance.2002,(12).7(1O14陈剑波.农地制度:所有权问题还是委托一代理问题J.经济研究,2006.(07).8董国礼,李里.任纪萍.产权代理分析下的土地流转模式及经济绩效口.社会学研究2009,(01).9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纽.还权赋能:奠定长期发展的可靠基础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实践的调查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11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一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13张庆君.关于农村金融创新中土地抵押贷款模式的思考J.农村经济.2010.(11).15罗丹严瑞珍.陈洁.不同衣村土地非农化模式的利益分配机制比较研究LJ.管理世界,2004,(09).责任编辑:ln棱.对:愁lll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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