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第三方支付牌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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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浅谈第三方支付牌照摘 要:从2005年6月央行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出台到2010年6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公布,历经了整整5年之久,这五年也是中国第三方支付迅速发展的五年,也是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难产”的五年。终于在2011年5月在众多企业的翘首以盼中,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发放,第三方支付行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身份证”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支付业务许可证 非金融机构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什么是第三方支付呢?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的商业合作,以银行的支付结

2、算功能为基础,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概念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内称之为第三方支付牌照。为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文件,要求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许可证者将被禁止继续从事支付业务。支付业务许可证一直伴随着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见证了第三方支付从摸索期到迷茫期到成熟期的发展历程,它的正式诞生也显示了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在逐步完善迅猛发展的美好前景。三、2005年电子支付安全元年时的“第三方支付牌照”1999年3月“首易信支付”公司正式开始运营,

3、被称为我国首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之后的2004年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其创立的担保模式,有效的解决了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任缺失问题,促进了第三方支付市场迅速崛起。2005年,在瑞士达沃斯参加世界经济论坛的阿里巴巴ceo马云在会议上表示,不解决安全支付的问题,就不会有真正的电子商务可言。2005年将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年。在2005年上半年,为了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经过对我国目前支付市场的调研,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其他相关法律,制定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此办法一出,引起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很大反应,甚至各方揣

4、测央行将可能在征求稿中设定第三方支付企业准入制度,并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支付牌照”,至此,2005年真正成为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安全支付年。第三方支付牌照这个名词也逐步进入各方媒体和业内人士的视野,业界关于牌照的议论便不绝于耳。牌照发放传闻也一次比一次肯定,牌照问题已经让大多数的支付企业陷于焦灼状态,也一直成为了第三方支付企业心口上长久的痛。四、2007年电子支付洗牌元年时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于此同时,电子商务日益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随之而来的网络消费也是与日俱增,网上支付成为了主流的支付方式,而其中的第三方支付更是势不可挡地迅猛发展起来,为电子商务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力量。一时间,第三方

5、支付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国内的第三方支付达到小高潮。早期的第三方支付虽然市场庞大,但是入门门槛较低,模式相对简单,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给予引导和规范,使得第三方支付市场成为大家竞相争抢的“大蛋糕”,吸引了较多的创业人士和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多数第三方支付企业模式单一,为了相互竞争,价格战成了唯一的手段,为了争抢客户,几乎所有第三方企业都是免费提供结算服务,这使得多数企业处于零利润甚至负利润。整个行业看似发展迅速,但其中多数企业的生存状态去不理想。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谢众在5月份的“中国支付业国际峰会2007”上表示,央行对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给予高度重视,正在研

6、究拟定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在下周出台。该办法将明确非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是一项经央行批准进行的特许经营服务,只有依法取得支付清算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才能被依法认定为支付清算组织,在境内作为指定的服务中介机构提供支付清算。当国内众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忐忑中等待牌照下发时,而牌照则决定着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生存和未来,2007年已被业内认为是“电子支付洗牌年”。五、2010年第三方支付正规军元年时的“第三方支付牌照”正是因为行业内缺乏牌照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规范,企业数量较多,鱼龙混杂,过度竞争,监管不到位等等各种原因,使得部分第三方企业服务质量逐步下滑。同时,第

7、三方那支付中还存在着沉淀资金,非法洗钱,非法套现等金融风险,各种现象亟待政府出来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终于,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6月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非金融企业的支付业务实行“准入制”,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先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此办法一经出台,立即引起巨大反响,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得以“正名”,正式脱离了由于业务范围和法律地位不明确所造成的“半阳光化”的生存状态。支付业务许可证也因此被众多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誉为是“入行的通行证”。同年12月1日,央行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

8、法实施细则。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的非金融机构,只要符合办法的规定,都可以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办法旨在通过严格的资质条件要求,遴选具备良好资信水平、较强盈利能力和一定从业经验的非金融机构进入支付服务市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下规范从事支付业务,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这意味着目前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至少有一年的申请时限。国内的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早已开始着手准备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中国人民银

9、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六、2011年9月1日“大限”前央行两次发放电子支付牌照2011年5月18首批获得牌照有27家企业,既有国家队的银联商务等公司,也有民营队的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等公司。同年8月28日第二批获得牌照的是包括上海银联在内的13家企业。由于办法中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进行了定义,其不仅包含第三方支付从事的网络支付,还包含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因此获牌企业可以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各项相关支付业务。2011年9月1第

10、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最后期限,共计有40家企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但目前仍有一百多家未获牌照,其中不乏百付宝等互联网领域的领军人物,这些未获牌照的公司能否继续从事支付业务仍然存在疑问。同时,央行有关人士表示,央行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做数量限制,央行鼓励所有具有资质的非金融机构在支付服务市场中平等竞争,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七、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正式发放带来的影响办法中对于支付业务的范围,注册资本等各个方面都有严格要求,由此可见,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审核和筛选极为审慎,能获得牌照的企业无疑都具有业务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强、管理规范和风险防范能力强的特点。这次牌照的获得对于民营第三方支付来说

11、尤为重要,使得他们终于可以摆脱无休止的关于资质的质疑,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很多企业表示获牌之后,企业业务和范围在逐步扩大,而对于后进企业来说,他们不得不将面临多重的压力,因为未在较早时间获取牌照,将对企业现有的业务合作和新业务拓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造成市场占有的大幅流失。极具实力的企业加快业务发展和后进企业的迎难而上也必然带来支付行业新一轮的洗牌。同时法律地位明确,业务监管的到位,使得相关资金对产业投入会加大,第三方支付创新速度也将加快,并有包括电信、移动等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这个行业,也将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这些有利的因素将中国的第三方支付推向高潮。注:本文系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79。参考文献:1何翔慧浅议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规范第三方支付的必要性j技术与市场,2009,(8)2朱缀浅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与第三方监管j支付清算实务,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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