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井防灭火措施.doc

上传人:土8路 文档编号:10532247 上传时间:2021-05-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主副井防灭火措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主副井防灭火措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主副井防灭火措施.doc(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主副井防灭火措施 1、木料场距离主井或副进口不得小于80m。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3、不得在主副井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进行,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有关领导、部门批推后方可施工。4、井口附近20m范围内的照明线路必须符合消防规定。5、在地面距主副井口不超过50m范围设置消防材料库。6、如井口或附近发生火灾,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汇报有关领导和调度。防止烟火进入井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