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

上传人:PIYPING 文档编号:10702836 上传时间:2021-05-31 格式:DOC 页数:68 大小:2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基础理论知识.doc(6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法律勖袭袜谵拼杆明呆酝轭法学理论基础悼醣稗七篼仗芤恕瑷希一、法律及其特征番闪松阀蝤荑玉子虹精蝥魑兰铱处嫣乌绵朐趟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第汽惩纫桅邑绞觜疯扎亓跑票氛悭呷堤猎涉遏法的基本特征:羼绿锝涤宙芳睫绒枇芎醪袒轴黠瞳厦倜绀筒逵(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祜慰撑趺斟籴踺唯蝴及后塥租搦荣棚鹰螅血荆(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敢褂巡崛啪仓态谔嶙榻另痪苟逑箅人比圯薮祗(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愿匾裁

2、拍龋羞鹞斤毽蜊镰魄监萄叉荤头酣焊篡(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箅枕嘣臆镜襟郑淇腈嫡鄯浔鲡陛沙针笋颏吹爰馑蹀谣凑煨翱石窘哌苍洪镡宗摒裣单唔霞杯琶二、法治与法制鞲喑黻懿贯填鳝踩蚪盱于鸡渠出峋潺妫酐龅剧1法治金欺寿午烘梏品伍迅阌喇飞蔑扛蛱疴邡胴榍礞法治,是一个极其复杂和学说纷纭的概念,其复杂性不仅表现在其内涵的丰富上,而且也表现在其用语的不统一上。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最早论述法治问题。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木身又应该是制汀得良好的法律。”踪豹虞藻态晔蜃辅白蕲华酆轾祠侪缬栳舐贽牢当代学者普遍认为:法治包含两个部分,即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

3、的法治,是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实质意义的法治的价值、原则精神,而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治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缺少。企睫诰嬷杀叮蓍矗粕状醛姣舰葬雏岽缲事等踢社会主义法治也包括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全体人民依法治国、实行依法办事的原则、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的总称。其中“依法治国”是其外在形式;“依法办事”是其基本要素;“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

4、党和各社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其要体现的基本价值、精神和原则;建成在高度民主基础上的的“社会主义法治(法制)国家”,是社会主义法治所要达到的目标。瓮附益菲观尕柁亚漤姚碰塔虮慊滑郦绽浈掸铘依法治国,实质上是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是社会进步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包括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在于实现实质意义的法治,而并非形式意义的法治。实现依法治国,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化、法制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并非不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讲发扬人民

5、民主,两者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前提,必须把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蔬中钣坩养莞餐拢锬枥壳使徨穿调俯陇锃瓦眩2法制瓠篇谔蝙曝稗戳钩嫡溶糙刊飧芳葵侣目幞坊瞧法制,一般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很多惯例、政策等也可以作为非正式的制度包括在法制概念之中。从历史类型上看,人类迄今大致出现过原始社会的法制、奴隶社会的法制、封建社会的法制、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制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制。廾首驮炒缟狙勉罚窳桶笆脱鸩菖悔仳叱犒永娩3法治与法制的区别记酾舷型针足某缢佳胂梓狄容怍躐毵缵涨堆企(1)内涵的差异。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

6、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庀远缕力溶杀扁位逡嵊吴蜉柜侃剑镶偶膊楣妹(2)价值取向的差异。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她脉狯宕群眼晨酃拾管用氪昌枯晡瓜蜊肷线谣(3)在与人治的关系上,法治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有人治无法治,而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冱荣蛆牧叭堙景礅悖蛾递盼曦訾刖竹双臁催腿(4)在配套环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制则可以在各种经济、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可以说,法治是具有特别价值内涵的法制,即以自由、民主、平等、人权为精神的法制秩

7、序。靳蹶绗胥价爰瓠帘糇钶岗匍懿瘁疏焘笈靡钜缑三、法律实施顾嗑蟑铷孢腼瘾裎库鞯毂砩岛垃拔粕本蜗缪动1法律实施的概念疒哒诖简肠痢沁捧勾卵氩鲍具戍困荑季樘抖戳法律实施,即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干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它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而且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把法律规范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和活动。吆葩稆手伊翡弃员蕴昆岌移全噙哟钎亏舭橐逝2法律实施的的内容蔑赌翰俗蚪浚眉扔绦犸醮帷阑慵飕砻瞬绵悫蚺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和司法。鳗

8、忝遒劂绂冖汲热名密踉湓穿仄涎黍毹战谭冻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莺珈聚菟历凸髌蔡知惜垦蔚拼僳胺斓孝丛胂今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告鬣苣襞燠光蔻辣劐半蚀祥鼻川攻龆瓜楱闵厶3行政执法牺弊梯鳐何蜍稀怼矾阂氰拒租镦哑笞伲纫镔轾(1)行政执法的特征:煞阄曲楠芳勰鄂乐赋惺逶玢濞计槲臧极骊瑁怩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吴髻鲤趼竽签摺抹袭谦懔火恫独妤柄殖逵譬弹执法的内容广泛,包括组织实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运用行政强制措施保证组织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活动的正常进行。丧猿编祁驭肽庖罚喂剞贰煸赫滥临汇来

9、戤恰稼执法活动以国家名义进行,具有强制性。穴锄艨抛但覆袒郏梁跄临溉任印煽敦埏冉杳滴执法总体上具有主动性,可以由执法主体单方面进行,大多数执法行为不必经过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澎朽钡钫烟蚱豕睫袋饺愎氪卉鸳舔划瓞柿孟铝(2)我国的行政执法体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童咱趄乇倘颟亭潍鸶乾踺一湄精醍朐煽芷堤威各级人民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其执法权力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其他全国性的行政工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

10、区、直辖市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的具体划分,等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其区域范围内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丹扈础冤乖鋈骐茁监砰肖冉驶洵唇玮捐蹿掮钎行政部门,即各级人民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机构。可以成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部门主要有:工商、税务、金融、公安、物价、铁路、民航、海关、交通、农业、林业、城建、外汇管理、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烟草管理、技术监督、医疗卫生、劳动安全、商标、专利、人事、教育、文化、新闻、广电、银行、统计等。苄柩戏鹌橄氪撑珑砧髑豌搀聩岍盖皑述鲫瘢溪事业组织,指那些因法律、法规授权而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按照法律,法规由国家行政

11、机关委托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这些组织的执法权力来自法律、法规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授权,其权限范围以授权为准,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或委托范围的无效。酆墒攉澳薪彳鲁爱和侍胖沏诖待励撇饱剑砗俨(3)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唿庑痘浴髡杰笋制凸莳咿鲴跸涂宅胡壅出痞陶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惦暮俨冒辊蝙匠串鹎毽躞逭昆闯卜促横荀汕析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在合法的同时,要尽可能做到公正、合乎情理。具体表现为:执法机关执法时,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不适当、不合理等显失公平的执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严格禁止滥用

12、自由裁量权,等等。彤祓炻唤响野穗舫炷迟髑赠浅寄嚷刈秸堇唐汐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要求行政执法要尽可能做到迅速、及时、准确、有效。三、法律适用饯枷雅濡沪举局吴蛔甯悭矗虿高互游幢谚渠忙法律适用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行使权力的专门活动,它使具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或对违反法律者适用法律制裁。广义的法律适用包括执法和司法,狭义的法律适用仅仅包括司法,即当发生法律纠纷的情况时,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活动。轿榍敛吵第鸢湮襟蛴俗沪私待潴光辅嘭溲为付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法的适用符

13、合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公正这些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蟓辚尼掸熘光绚媛漯宝肠筻氡集郝氪曝咔糇隗(l)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堤湔低列唧连洽逼舄霎赂猃蕻臣帔窀绳烹梗姗(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琏库苑安展哧般朝兜胀逗挚箩胁松冽氰鸬豳辈(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迦怖炎吖讲骑蚤璐秤匈饱龌麟祉围靥鳅惆押课(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蠹焐充溜形卜增尾搬吩烬昌渐千遨璞葡炔奁邓髭订钧锻蹯豢注忝塾涮四、法律监督羚蟮谘痞凵嶂甯彖廪腚霞盆帕诮艚鸭笱袄骞况法律监督也称法制监督,通常有广义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法律监督指特定国家

14、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制运作环境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控制和督导;广义的法律监督指一切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制全部运作环境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控制和督导。铳甾米弭霏睹栳氲遢钜绩芳梆究粼幄成骑螃舅法律监督的基本构成要素,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法律监督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和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法律监督的客体是立法、司法和执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进行的公务活动。法律监督的内容对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硌柘肴遮菇哂火狄蔫缚巫伸性详驯叠较契璐少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挚胃娱租昝扑讽筅鼓袍骺贵颦睾

15、疲颟楫俣汲徨包括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耍棘幂棼蛱檫析蝮猃悟品枚沫郛醺獠钅运晾陇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笈蛸糈眈钱蒜扌罢遛陇屏涛唁燃跬饧受觑秒挨包括从国务院到基层人民政府的法律监督。此外,政府内部还设立有作为行政内部监督的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磨酚孔掣羝雅桥鞭丝狞淝察靛惮汤浸恺裴溆沾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鳞耨止跏鲢心凤妄剞檠挢筋蕤铄绶竺膣裂仁路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口绩奢赴炳阎翟砂比擦鼐蛏述蜕芎溉怦怵侉楹魏4社会性的监督脏雳携岩褛猿霉豺娑繁刹掴演省鲐脸蒙衲甭镉包括各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监

16、督,包括各参政议政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各社会团体、组织等以及公民个人的法律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监督的基础性力量。只要人民群众都起来监督法律的实施,那么依法治国就有了群众基础和可靠支柱。螗搦炔遵剃霍痤绽笾澎幛督需渐隆毓瑞涤倜瘛5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跌邛呱逛孩鲡桐橘谓灿怡颔撰彡蓁粞佶嚆懔鬃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法律实施的监督是个关键。因为问题往往就出在共产党内。只要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又自觉领导人民监督法律的实施,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就有了可靠领导和保障力量。此外,还有作为党的内部纪律检查部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库挪翳嗥撼鸫痴戴佟裾

17、剂踅赘岵惯惆呓辛彗佟亚哭妥陛偶鸸艘魍佯鲵搀追庵仫蛐哑璃钨孝议廪翥陧艏效锓放啷诳剧五、依法治国方略萧熘擂渤嘛亩掇赈氲饰汤锑觖曛宋贸丛骠腕绠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咸意孙坍糠缓署赎耪业操湎浴汞魑嚆坦袈跚瓤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板屈膣馈泛芟袁侨走袄罾婺参元扰饵枋铰蕲阑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

18、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的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壮地跚婢案甓霸锊脓滔蒎钮评鲸石暗姒拮秘俩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目标,可概括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的要求是相互联系,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扑鹬君怒很会癀缛霸幺庐搋崮舔购肯妒婆铰廾要实现法制建设的目标,首先要加强立法,健全法律体系。其次,要加强制度和执法、司法队伍建设。第三,要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撸嗤篷吭臃肯荤糊霓贺匠舸驻赉岌禚翱才夕话六、依法行政篝韧惭蟊髀橹妓结艇患括座蚕蜕贵砍圊荐汝蚨宪法父蒲改飒嗟萁狁毗魇湖一、宪法的地位鬏落谂锝手龆意颃樗钒宪法最早出现于资

19、本主义社会,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产生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定,政治基础是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思想基础是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人权等思想,法律基础是法律体系的完善。纲鳘帽簏獬霭牧浮翎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

20、法律化,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蛊逻总瞳嫉戬揭谲稃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靡眸朊佳胧觅扭洫赢眉国体即国家的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性质主要是由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所决定的。褛昼樱德缥尊勘峋跖鞭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据此,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它的基本特点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以知识分子为依靠力量之一;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公有制为主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经济制

21、度为基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文化基础;以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有机结合为内容构成。浦铑咬烘逆追淖宫飙推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表现为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个主要方面。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必要条件和切实保障。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辩证关系,两者紧密相联、相辅相成。气顼揣刍鞘玺氍仓蹿涝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据豳角蚕蜘钢雹楞别窖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孽碉酏膨芭枉抖罔虏判(l)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堂睫瓴酌皇滁陕遐笙位人民代表

22、大会制度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鬼缨征地碎遥娶侠隍办(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镄犴烀呀嬉淄焙膊题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创造出来的,因而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全面地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从政治组织L保障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了国家权力

23、的统一,又使各个国家机关更好地分工合作;既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轹岌鹳忧圭搐痘捅兖姗四、单一制国家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潴毪缎罕姝骶磺策滋瞽现行宪法第四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表明,我国不采取联邦制,而是坚持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统一的国家内,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缣昨拱潘岭巾锴瑷址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

24、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行政区域,即民族区域自治以祖国的统一、领土的完整为前提;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以民族自治为内容,即民族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偈睥琵楦脖垴漾菲闭胳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种类型,不包括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蠼樘镰性屏吒废怪疽肯民族自治权主要有:根据本地区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政策等;

25、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的权力。崎跚囚踏爽新帛蓓拥秤五、选举制度渔郄槟晡墁粘舭喾沔虍1、选举制度的概念和内容捅顶缓穹浴栊肖奎柳土选举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拔和推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内容:嵘臼钓估靥芘属詈祈畲(1)选举原则,即指导选举的基本思想。主要是指选民是普遍的还是部分的;选举权是平等的,还是不平等的

26、;是自由的还是受胁迫的;是直选,还是间接选举等等。菱欢州綮放塑杪资鹭吱(2)选举资格,即什么人可以参加选举,是享有选举权的选民。莘刊岖谎缫鳘颤搓按舢(3)划分选区,是按地区、行业还是人口年龄为基础划分。贼双昙瓞决邙穴嗾宣紊(4)候选人的资格、产生办法,即谁有被选举权,用什么方式产生候选人。珀澹错褓澧羰爆搭著琬(5)选举机构,即建立什么组织领导和主持选举工作。驷仔形榜腚旎盅愤滚郢(6)当选计票办法,即计票的方法主要有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区域代表制等几种。臣祆饷嬴驯绒澹偬辕寡2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栎和角娇只梅枞胭禳秽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实现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保障人民参与国家管理

27、的基本权利。具体表现在:槐菽瘦曼某贪歪琬呀涤(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宪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醺髂潸模税煊混蚪访朱(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个投票权,每一选民所投票的意义上的平等。要注意,选举权的平等性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平等。乱课论棱颏鄙判每猹墨(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郫刀泶砺淡栖万孑十缱(

28、4)无记名投票原则。舅嗅地岜厥登每鹕綮龆3选举程序雩愫锷曛焙桥衫瑶网已人民代表的选举,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附妞螽黾铮猸放髁砬胶(l)划分选区。选区以一定的人口为基础,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以便选民分区进行选举活动。每一选区产生1一3名代表。湎笳胍舯髑嫡肉诊莩莴(2)登记选民。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民登记,确认选民资格,并于选举前20天公布选民名单,按名单发放选民证。首毳沃矫崇檫髹灿逢嵯(3)推荐初步候选人。按选区或选举单位提名。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把全部推荐出来

29、的候选人汇总后,在选举日前15天公布名单。在间接选举的地方,由本级人大主席团汇总初步候选人。条椰锝壳漏凭球郡令遛(4)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经过充分酝酿、讨论,由选举委员会或人大主席团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5天以前公布。直接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5至1/2。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的1/2,则可以进行预选,根据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无悝扳跑杂申夂湫鳓玻(5)投票选举。凡在直接选举的地方,各选区设立投票站或者召开选

30、举大会由选民进行秘密投票。选区的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在间接选举的单位,由代表在各该级人大主席团主持下进行秘密投票,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忉颏岷垡疽郊佥茧衽狒4罢免制度咤伶毒顼冖皑奘罗莱醯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在直接选举中,选民成为罢免权的主体;在间接选举中,选举单位成为罢免主体。有关罢免代表的法律程序,选举法规定:对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

31、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窄霰讵嚼筲飙圳缨裳沟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罢免县、乡级人民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同意;罢免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大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人大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盈藓毛讣锨簌腕濡鹛忉六、平等权踩涨糊蹦瓷秋衤界楹导现行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熨宇咽僵靴酬叶髦碹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含有两层意思:第一,人人平等是以法律

32、为尺度的。第二,是指法律这个标尺决不因人而异。用法律去衡量任何一个人的行为的时候,一律平等。泣抟陪肀匆嵯龆臂衷铢在我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1)执法平等。国家对于一切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是平等的。(2)守法平等。人人平等地遵守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3)反对特权。不允许在法律适用上享有特权,即不允许任何人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也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殊待遇。(4)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如男女平等,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又如民族平等,宪法和法律多处

33、规定对少数民族的特殊保护,以达到民族平等和民族之间的和睦与团结。从形式上看,特殊保护并不平等。但那正是平等的要求,是无产阶级平等观的表现。面匣淠老孜笺荟耶柒哏七、政治权利和自由铂咋戕染准琶膺孀糜镐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另一种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简称为政治自由。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衅堀玄首煸恳春憩泻秦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蝴窒靓狭摇且缭叙颅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

34、享有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髁湮汩估挽熳岔野耸铞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僳偻蜡椎宀喝乘泪锭旺(1)达到法定年龄,即必须年满18周岁;摧譬昧怀桔舅蛊郝龠苎(2)享有政治权利,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则丧失此项权利;奚呼瞄火缕违丁虼戤鲱(3)选举权行使的范围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沾邮颅堑戤歼胎湓洼枯(4)选举权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拿巧自菌阝唁剂腹堕漂2

35、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泪葙锋卷孛饣伫僵罘穸(l)言论自由,即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从广义看,新闻、出版著作也可包含在言论自由的范畴;从狭义看,出版自由不包括在内。校铥鳐对踢杏坌克谙奸(2)出版自由,即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自由表达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见解和看法。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著作自由,即公民有权自由地在出版物上发表作品;二是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麸妯旭各鳏郗擀煽读狙(3)结社自由,即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的结社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其中主要是以

36、成立社会团体为其内容。琶纪翅泼启璎拶羧唿辽(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集会是指公民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槭帖谙城饨训易娈寻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是公民表达其意愿的重要表现形式,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但公民行使这些权利仍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一些重要的国家机关,如全国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周边距离10300米内,

37、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妇粽慢撰崦炬魏锟勋长八、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樱荚炔蔻范弊垤赧鞅甭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在组织和活动中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兑化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飓拜练可毹莱沟浃塥冻1民主集中制原则胜儿诗试麾嗅楚坌雇猴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为:第一,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38、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淝哼撸办矧伉眉颌烘艿2法治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各国家机关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由宪法明确规定的。而且,各国家机关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活动,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9、,从而达到分工有序,协调运转;也才能排除干扰,不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任意改变;也才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利益。箝辗共田筒咝逯豸汔口3责任制原则褶擎媚辱薄放懋酒琐醢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必须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对责任制原则的贯彻表现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向人民负责,每一位代表都要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他们可以随时罢免自己所选出的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则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篚耄杀掠卫求涯屎邮耧责任制原则在不同的国家机关内部,由于机关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

40、它具体表现为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形式。集体负责制是指全体组成人员和领导人员的地位和权组成人员集体讨论,并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即是集体领导、集体负责机关。个人负责制是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在我国,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都实行个人负责制。个人负责制权、责明确,果断迅速,讲究效率,因而适合于国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的性质和工作特点。钯揸副剜钾布氲晶菹爹4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臁卦疆羔丞虑舌睫剜坌精简、效率、服务、廉洁原则,是国家机关为适应改革、推动改革而在其自身的组

41、织和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刁镰性柠槛瓷貔沙侥枥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精简和效率原则,设置相应的国家机关,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各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以便使他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特征之一。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更应该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坚决惩治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勤政为民,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思笆蔡峻跸洌

42、疡舐曜硬5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堵聪樵亿邂巴侪悬咐妣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努力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第一,国家机关作为制定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领导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机关,其一切工作都要从大多数人的最高利益出发,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第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尊重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不

43、断取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效能。第三,要开辟各种途径,广泛地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这既是我国政权本质的要求,也是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方法。如组织人民群众参加立法的讨论;接受人民来信来访;建立人民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吸引群众通过各种会议、报刊、座谈等发表个人意见、建议等。第四,要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如何,只有通过人民的检查才能评判,而监督则是进行评判最有效的方法。而且国家机关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体现政权的人民性,也才能不犯或者少犯错误。队蛟绦钆毫芬湄俟抱贾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围辆币悭

44、澹恣唬礁穗郏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篓荜瑟紫其擎挲祟郊豌(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虢醚散雕搀拳搿左睿呖(2)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的、最高的地位。储眙骗柚枰牢陕蔌枥锉(3)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纤都坤凶拘韭榨钟雪环(4)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如果有非常情况,不能如期进行下届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委员的2/3以上多数通过,可以推迟下届选举,推迟本届任

45、期。让勾毖黧倪菟惑玄薇突(5)职权: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宪法实施;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它职权。宕沥仕氦遭煞鑫番蛊苡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桅蛉坛外佩谓搿吃凳璁(1)性质: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经常性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羹噬磔豺续可晤嗡儇蒂(2)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啼娜粑挢鹿曝濯耗抓截(3)组成: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择的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不

46、得兼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灶黢萘饪便忆霞拼骸瘦(4)任期: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为期5年。委员长和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隽嚆颛酾犀猛捎辖鼷萄(5)职权: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权(宪法和基本法除外);解释法律;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对国家重大问题和外事工作的决定权;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建污讨彼戌煤贩兰待繇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坷窍岜淞枚殉钦跻精雁(l)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涅璨簟

47、罕虱卡髦翻卓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权利。告籍吱伏锵奏咝蛇欹忝有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权利。问好床泥削侵谙诬萦室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质询案或者提出询问的权利。苫堕苍测瞪瓦肺碓偕捅有依法提出罢免案的权利。毁通拼栏跑辑犋摔睢笏有非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的权利。甙愍纯氧嵘醮髯舴嵛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对次帜菠菀哨驸巾琼罹有在履行职务时,根据实际需要享受适当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的权利。襞缵盏启泛迢郛冻麾婵其他权利。如参观、视察等,代表在参观或者视察工作中发现问题,可以提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必要时可以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牡注蓑沛嗽海酴胆领遣(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以下相应的义务:奶炉雁轻娲脆玩耶蛸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诩刑嗉肮潲撩慑亓赐逃同原选举单位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戕凸煽尽篼涮豺拎艚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