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啊飒飒 文档编号:10791163 上传时间:2021-06-0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入、支出管理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收入与支出的管理工作,保障各项收入、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收入与支出的范围收入是指公司在一定期间销售天然气、进行施工安装或提供商品、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根据公司业务特性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燃气销售、燃气初装。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商品销售、劳务收入、其他经营。支出是指开展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成本是商品产品加工制造过程中耗用的全部价值,包括燃气管网建设、维护和天然气购销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支出。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

2、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二章 收入、成本费用确认的原则第三条 收入的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取,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取,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 收入确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第四条 成本费用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应严格区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3、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费用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口径应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比性, 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应当遵循下列要求:1、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成本费用核算应与客观经济事项相一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价,不得人为降低或提高成本费用。3、成本费用核算应当为企业未来决策提供有用信息;4、一定期间的成本费用与相应的收入应当配比;5、成本费用的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6、成本费用归集、分配、核算应当考虑重要性原则。第三章 收入确认方式第五条 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1、燃气销售与客户签订供气合同后,由业务部门核定该客户的用气性质。抄表员定期对各客户的天然气使用量,进行抄表登记,由气量录入

4、员将用气量录入气费管理系统,每月根据气费管理系统气费月报表销售额确认收入。2、管道燃气初装费管道燃气初装费分为居民与非居民,由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初装合同后,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其中居民初装费当中燃气表作为商品销售业务不属于燃气初装费收入,其余部分收入按照十年递延摊销法确认初装费收入。非居民初装费收入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确认为接驳工程收入。3、 燃气表及配件居民管道初装费当中燃气表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当燃气表发出并安装完工时,确认为收入。维修时销售燃气表,在收到货款或取得货款收讫凭据,发出商品后确认收入。4、工程物资以物资公司发出材料清单及销售发票确认收入。5、燃气具收到货款或取得款项收讫凭据,

5、当发出货物后确认收入6、劳务收入以提供劳务,收到款项或取得款项收讫凭据后确认收入。7、其他经营以收到款项或取得款项收讫凭据后确认收入。第四章 成本费用的确认第六条 成本费用确认的具体标准1、燃气采购时作为库存商品,燃气销售时从库存商品转为生产成本,确认收入同时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2、管道燃气非居民初装费,在施工阶段发生的相关费用归集为工程施工,在工程完工结算时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管道燃气居民初装费核算方式不同于非居民用户,居民用户管网属于公司固定资产,无法结转成本。3、燃气表及配件、燃气具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4、改管、维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归集工程施工,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5、燃气管网建设、维护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制造费用。6、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机关为管理和组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营业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经营商品、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制造费用是指公司在保证管网设施、输配设施、调压设施等正常、安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各项费用第五章 附则第七条 本制度由计财部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支机构,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参照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