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

上传人:PIYPING 文档编号:10944654 上传时间:2021-06-1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63.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扬尘计算方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建筑工地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建筑工地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 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 工程渣土等物料。扬尘排放量核定按物料衡算方法进行,即根据建筑面积(市政工地 按施工面积)、施工期和采取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按基本排放量和可 控排放量分别计算。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W=WB+WKWB=ABTWK=A(P + P + P + P +P + P )T11 12 13 14 15 22、拆迁工程:W=ATP16W:建筑工地扬尘排放量,吨;WB:基本排放量,吨;WK: 可控排放量,吨;A :建筑面积(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万平方米;B

2、: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吨/万平方米 月;P 、P 、 P 、 P 、P :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 11 12 13 14 15控制排放量排污系数,吨/万平方米 月;P :拆迁工地一次扬尘系数;16P :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吨/万平方 2米 月。T:施工期,月。计算年基本排放量时,最大值为:建筑工程 12 个 月,市政工程为 8 个月。(3)相关说明:对于建筑工程、拆迁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程按施工面积 计算,施工面积按实际工程面积的 N 倍计算(长度小于 2 公里的 N 取 2.5;长度大于等于 2 公里 N 取 1.5)。施工期以月为单位,根据实际施

3、工时间,通常按自然月计,不足 一个月,大于 15 天(15 天)的按一个月计,小于 15 天的按 0.5 个月计。(4)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排放系数建筑工地扬尘基本排放系数(见表 1)表 1建筑工地扬尘基本排放系数 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 B工地类型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吨/万平方米 月 5.047.3825.2表 2建筑工地扬尘可控排放系数(见表 2)建筑工地扬尘可控排放系数可控排放量排放系数工地类型扬尘类型扬尘污染控制措施B 吨/万平方米 月 措施达标代码是 否建筑工地一次扬尘(累计计算)道路硬化管理边界围档 裸露地面覆盖 易扬尘物料覆盖 定期喷洒抑尘剂PPPPP1112131415000000

4、.710.470.470.250.3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P21.553.1市政工地一次扬尘(累计计算)道路硬化管理 边界围档易扬尘物料覆盖 定期喷洒抑尘剂PPPP1112141500001.021.020.660.3二次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P21.556.8拆迁工地一次扬尘边界围档及雾喷P1612.625.2表 3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见表 3) 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及达标要求序号控制措施基本要求12道路硬化与管理边界围挡裸露地1、 施工场所内 80%以上面积的车行道路必须硬化;2、 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3、 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1、 围挡高度

5、不低于 1.8 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 20 厘米高 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2、 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 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 0.5 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 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 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 90%以上;3 (含土方)覆盖易扬尘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 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1、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 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

6、遮蔽的范围内;456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冲洗装置2、 防尘布或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 95%;3、 小批量且在 8 小时之内投入使用的物料除外。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拆迁现场应当 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清扫。 1、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门 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2、 洗车喷嘴静水压不低于 0.5Mpa;3、 洗车污水经处理后重复使用,回用率不得低于 90%,回 用水水质良好,悬浮物浓度不应大于 150mg/L;4、 施工场所车辆入口和出口 30 米以内部分的路面上不应有 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物料;5、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设有专门的处置系统;6、 无法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的洗车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或 市政下水系统;7、 接纳洗车污水的水体和市政下水系统不得有任何因洗车 污水排放造成淤塞现象。说明 :“措施是否达标”根据基本要求判定,每项控制措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 不达标,则该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