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会费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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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草案)为维护黄河水院各学生社团及协会的会员的合法权益,使社团的财务收支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确保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正常活动的进行,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根据黄河水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一、社团经费来源管理社团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会员会费、商家赞助、上级主管拨款及其他收入。一、会员会费、统一会费收取时间(1)社团在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院 级社团会费不得超过10元,系级协会不得超过5元,并开据发票。(2)社团招新时间由院社团联合部统一安排,各社团收取会费时使用由社团联合部盖章的统一发票。各社团招收会员时间只限于社团联合

2、部统一安排时间,其他时间不允许招收会员。(3)在招新期间,各社团收取会费开据发票时,应有本社团财务人员和社团联合部监察人员同时在场,私自开据发票无效。并杜绝收取会费不开发票或是打白条。(4)在招新结束后,任何社团不能以任何名义向社团成员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统计招新人数(1) 在招新前两周各社团应向院社团联合部提交本年度会员招收预案,包括计划招收人数和会费金额。并领取同等数目的发票。(2) 在招新活动结束之后,各社团应立即向社团联合部上交本年度招收新会员人员数目、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所收会费总额以及相关收款收据清单。(3) 在招新结束各社团上交收据本后,院社团联合部应及时根据各社团上交的收据及名

3、单核查会费收取情况,包括人数及收款数目,并与初步统计的人数进行对比,核定各社团收会费总额。、统一招新收据(1) 社团招新使用收据本(收据本须为三联,一联交与会员,一联社团自留,一联交与院社团联合部)由社团联合部统一提供。并在招新前两周,并对收据本进行统一盖章,并记录收据本的编号及页码差缺。并在社团提交本年度招新计划时发放同等数目的收据本。(2) 各社团在招新收取会费的同时就应该向会员开取收据,收据应规范填写(填写作废的收据,应注明“作废”字样,并写明理由,并交与社团联合部补发同等数目的收据)。社团联合部监察部干事将在此期间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3) 招新结束后,未使用的收据不再返换给各社团,由

4、社团联合部保管,备下次招新使用。(4) 社团联合部应对收据出现的各种问题予以记录,在社团大会上通报。二、商家赞助 (1) 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2)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取得商家赞助时,应及时报审社团联合部,活动的合作协议及合作方式,并由院社团联合部交予院团委审核。(3) 在活动结束之后,赞助金额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如有剩余并登记入账。(4) 在与商家合作过程中,各社团应做好赞助费用的记录及使用情况,并在本次活动之后交予院社团联合部审核。三、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1) 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

5、学院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2) 对于承办跨院级及院级活动,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活动经费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四、其它收入 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获得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帐目记录二、社团经费管理使用(一)日常支出(1) 社团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社团活动必须器材,维持社团日常办公事务的正常进行、以及社团正常活动的举办,严禁用于个人。(2) 各社团内部须建立专门有效的财务制度。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至少由两名成员(不得是社团负责人)组成,并且钱帐分离: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另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

6、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帐。(3) 社团如需购置集体器材,须经社团成员商讨之后决定,购入时要有正规发票,并由财务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并且要求及时公开告知会员所花费金额。(4) 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社团联合部。 (5) 各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6) 社团每学期进入学习月前一周应向社团联合部提交本学期的财务报表,接受社团联合部的审核。(二) 对社团大笔经费支出着重管理(1) 招新结束后,各社团应在指定时间将涉及培训、训练的费用上交社团联合部,填写社团联合部收入登记表并签字。需支出时,由一名社团

7、联合部同学、社团负责人、收款人在场共同填写社团联合部支出登记表及收款清单(一式三份)。(2) 在开展讲座活动时,若涉及老师的费用,应在支出时,由一名社团联合部同学、社团负责人、收款人在场共同填写社团联合部支出登记表及收款清单(一式三份)。(3) 在开展其他花费大于100元的活动时,社团负责人应在活动申报表中做好详尽的预算,活动结束后及时主动报社团联合部,备核实。(4 ) 凡需学院专款资助的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委审批,活动结束后持申请和发票报销。没有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支出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1)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2) 每

8、学期开始第一周和期末进入学习月前一周进行财产审核,并列表标明物品名称、数目、规格、价格等。(3)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购入时间等。(4) 社团在购入集体财产时,必须使用正规的全国统一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5) 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6) 社团解散时,社团负责人应统计财产并在按社团注销流程注销社团同时,应由由校团委监督协助处理完成社团财产的归属处理。 四、社团财务交接 (1) 在社团换届时,上届社团

9、财务人员应做好财务总结,并报交社团联合部审核后,在完成换届之后,新任财务人员确定后,及时公开完成财务交接工作,交接过程须由社团联合部和社团财务人员及负责人同时在场并签订财务交接确认表。( 2 ) 社团财务人员调动须在社团联合部的监督下办清交接手续。(3) 各社团在换届后应及时向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及财务收支报表,应在帐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五、社团财务审核(1) 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每学期期末进入学习月最后一星期对各社团进行财务审核,平时也将进行不定期抽查。(2) 在获知进行财务审核之后,各社团须在当周(进入学习月

10、第二个星期)把财务收支报表上交到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办公室。(3) 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及时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出全面评估,包括财务收支、记录情况等,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重要依据。 六、社团财务评优细则 (1) 建立完整且可行的规范的财务制度:专门的财务人员,完善的财务收支记录,财产记录。(20分) (2) 能取得校外商家赞助的并做好记录的。(15分)(3) 积极配合社团联合部的监督、检查,及时领取、上交账本。(20分)(4) 社团账目清晰,收支平衡,无隐瞒账目、假账、错账。(15 分) ( 5 ) 支出时发票正规,票据充足。(15分) ( 6) 账本页面整洁、内容详尽、字迹工

11、整。(15分)评比时每一项按三个等次给分,分别为好(满分的80%以上)、一般(满分的60%至80%)、差(满分的60%以下)。 七、有以下情节着之一者,由院社团联合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并可责令撤销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予以注销该社团,并上报院团委,该与有关人员相应处分并通报全院。对于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社团的处理办法: (1) 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警告);(2) 不按规定向院社团联合会报告预算情况的(警告、责令整改);(3) 隐匿会员数量,私自少报或截留新增会员会费的(限期整改、并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4) 获得商业赞助,未

12、向社团会员公布并未社团联合部登记,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 5 ) 各项收入不出示统一有效的收据的(警告、责令整改、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5) 决算严重超支的(警告、取消该社团评优评先资格);(6) 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财产的(通报批评、报院团委)(7) 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财产严重损失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 8 ) 不积极配合,阻挠、拒绝黄河水院学生社团联合部财务检查(取消其优秀社团评优资格、并通报警告)(9) 出现假账、隐瞒账目及出现经费亏空的社团(取消其优秀社团评比资格,情节严重则按规定对其实施注销) (10) 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八、附则一、本条例的修改权、解释权归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二一年十二月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黄河水院社团联合部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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