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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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语选读课程论文 题目: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姓名:张惠 班级:08中文二班学号:2008370223解读“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摘要:学者们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释的分析主要从三方面入手:第一,论语中孔子谈到“利”、“命”、“仁”的次数,从谈及的频率便可直接看出是否“罕言”;第二,“与”的解释,在“和”跟“赞许”两种解释中展开争论;第三,孔子对“利”、“命”、“仁”的看法。笔者认为,要还原这句话的真意,需深究的是孔子对“利”、“命”、“仁”的看法,透过孔子的思想才能正确解释此话。孔子是赞许“利”、“命”、“仁”的,因而这句话应被注释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关键词:子 利 命 仁一、常见的三种解释

2、“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是历来倍受争议的一句话。学术界对它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三种:(1)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何晏论语集解说:“罕者,希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也。”陈冠伟,肖永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合理解读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5):31.刑昺疏:“此章论孔子希言难考之事也。罕,希也;与,及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孔子以其利、命、仁三者,常人寡能及之,故希言也。”吕庙军.“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新释J.邯郸学院学报,2006(6):88.朱熹则同意程颐的观点: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朱熹(集注),

3、崔存明(校订).钱选国学名著之论语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73.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谈到:“论语中讲仁虽多,但是一方面多半是和别人问答之词;另一方面,仁又是孔门的最高道德标准,正因为少谈,孔子偶一谈到,便有记载。不能以记载的多便推论孔子谈得也多。孔子生平所言,自然千万倍于论语所记载的,论语出现孔子论仁之处若用来和所有孔子平生之言相比,可能还是很少。诸家之说未免对于论语一书过于拘泥,恐怕不与当时事实相符,所以不取。”傅允生.“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辨析J.孔子研究,2000(4):123.刘宝楠认为“利命仁三者。皆子所罕言。而言仁稍多。言命次之。言利最少”刘宝楠.论语正义M.河北:

4、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172.。杨树达分析孔子“罕言仁”的原因是“所谓罕言仁者,乃不轻许人以仁之意,与罕言利命之义似不同”杨树达.论语疏证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137.。以上解释均认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应解释为:孔子很少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在此,“与”被译为“和”的意思。(2)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如此断句则把此句解释为:孔子很少谈到功利,赞许命运,赞许仁德。在这里,“与”被译为“赞许”。史绳祖学斋占毕:“论语谓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古注诸家皆以为三者子所希言,余独疑之。利者固圣人深耻而不言也如命与仁,尝不言。且考鲁论二十篇问答,言仁凡53条。张南轩已为诛泗言仁,断之曰言矣

5、。又命字,亦言之非一。孔子罕言者,独利而已,当以此句作一义。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与,此自别一义。与者许也。”吕庙军.“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新释J.邯郸学院学报,2006(6):89.郭沫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他很少谈利,但称道命,称道仁。他既说仁者不忧又说知命不忧。既说:君子无终食间违仁,又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命与仁在他(孔子)的思想中俨然有同等的斤两。”吕庙军.“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新释J.邯郸学院学报,2006(6):89.孔子确实很少谈到利。虽然他也很少谈到命运,但他对命运所持的态度与他对仁所持的态度一样,都是正面的。而在论语中,孔子提及“仁”的次数多达59处。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M.太原

6、: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175.因而将“与”译成“赞许”也表达了孔子对利、命、仁的态度。“如果以肯定否定论,孔子应该说,子罕言利,但赞同命和仁,后者与讲多讲少没太大关系。”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175.(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孔子讲利少,是因为他重义轻利;讲命也少,是因为天命难言;讲仁很多,是因为他推崇仁。这句话,如果以讲多讲少论,孔子罕言,可不止是利,还应有命,孔子应该说,子罕言利言命,不该把命和仁放在一起,与利对照,或把三者视为一类”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175.因此将这句话解释为“孔子很少谈到功利和命运,他赞成仁

7、德”。第一个“与”字解释为“和”,第二个解释为“赞成”。二、分析此话的重要依据孔子思想从以上三种解释中可看出,学者们对这句话的解释的分析主要从三方面入手:第一,论语中孔子谈到“利”、“命”、“仁”的次数,从谈及的频率便可直接看出是否“罕言”;第二,“与”的解释,在“和”跟“赞许”两种解释中展开争论;第三,孔子对“利”、“命”、“仁”的看法,赞许的便“多言”,反对的便“罕言”。在论语中,孔子言“利”6处,言“命”7处,言“仁”则达59处。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174-175.从谈及“利”、“命”、“仁”的次数来看,孔子是“罕言利与命”,而非“罕言仁”。“与”的常

8、用译意为连词“和”、“跟”,而“与”字在论语中确实又有译成“赞许”的用法,如“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已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论语述而)。然而,笔者认为孔子谈及“利”、“命”、“仁”的次数、“与”字作何解都不是分析“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关键。争论“利”、“命”、“仁”的言多言少及赞许与否是没有太大意义的。这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讲多了不一定就赞许,不赞许的东西也不一定少讲。所以要还原这句话的真意,需深究的是孔子对“利”、“命”、“仁”的看法。三、孔子对“利”、“命”、“仁”的看法(1)子多言仁,亦赞许仁“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他对“仁”必然是持赞成的态度。并且在论语中,

9、“利”、“命”、“仁”三者所提及的频率最高的就是“仁”共59处。而杨树达认为孔子以“仁”作为最高道德,并不自称“仁”,也罕许人以仁,而判定“子罕言仁”。杨伯峻说“仁”为孔门最高道德标准,因此孔子少谈仁,一谈则被记载下来。这些解释实在太牵强。所以 “与仁”应解释为“赞许仁”,而不是“和(罕言)仁”。(2)子微言命,但畏天命在论语中,孔子谈“命”有7处。孔子所说的命分两种:一种是死生寿夭,即性命之命;一种是穷达祸福,即命运之命。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340.其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论语颜渊)就是讲这两种命。孔子是顺应天命的,特别是生死之命,纵使无可奈何也只能顺

10、应天意。当冉耕身染重病时,孔子探望他,只能悲痛地说:“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孔子关于人在命运面前无可奈何的观点还体现在:“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如命何!”(论语宪问)孔子并不赞同子服景伯杀掉公伯寮,他认为自己的主张能否实行在于天命,而天命并非公伯寮可以改变的。同时孔子是敬畏天命的。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天命”与“大人”、“圣人之言”都是君子要敬畏的东西。在这里,孔子将“天命”与“大人”、“圣人之言”放在了同样的位置,肯定了它的重要性。孔子一向极力

11、推崇君子,而“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日)。并且凭着他的个人经验,亦是“五十而知天命”。由此可以看出,孔子虽然很少提到“命”,但他对“命”是一种赞许的态度,它是敬畏天命的。(3)子非轻利,而求合理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有的人说,从上面的句子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孔子对“利”是抱有一种轻视、鄙夷的态度的。然而笔者并不如此认为,因为以上句子中的“利”都是相对而言的。孔子是提倡“获利”的,而他反对、鄙夷的是特定情况下的“利”,下面就来分析一下孔子对“利”的看法。孔子主

12、张“见利思义”。首先,“见利思义”中的“利”是在与“义”的对比当中的。也就是说,在“利”与“义”之间作选择,必然要选择“义”而舍弃“利”,就如“舍生取义”。孔子是一位非常推崇高尚道德的人,其中仁义是他推崇的美好道德之一,他也不会轻易许人以“义”。因而在“利”与“义”之间,必然是取“义”舍“利”。孔子提倡目光长远,反对“唯利是图”。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这句话主要的是一个道德评价的标准。罗国杰.关于孔子义利观的一点思考兼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J.学术研究,1994(3):53.笔者认为这不仅是一个道德评价的标准。之所以“小人喻于利”,是因为小人唯利是图、凡事趋利、

13、放利而行,因此这里所鄙夷的不是追求利,而是不顾一切地追逐利的方式。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孔子在此主张人要有长远的目光,不能为了小利而误了大事,但并没有否定“利”,或许也是说勿为小利而失大利。孔子亦追求利,且一定的利有利于社会和谐,求利要有道。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虽后面说到“民无信不立”,但这里亦将“足食”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一个国家要统治有序就必须安民,安民的良方之一就是“足食”,满足民众的利益愿望。“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论语尧日)要管理得当,就要“就着民众的利益所在而使他们得利”,从而“讲恩惠

14、而不耗费”齐冲天,齐小乎(注译).论语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289.。这里也体现了孔子对利的肯定,对民众讲利,其实是从政的一个重要手段。“利”虽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但并不能唯利是图、放利而行。孔子主张取“利”有道,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富与贵,这是人们想要的,不用正当的办法得到它,是不接受的。齐冲天,齐小乎(注译).论语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71.四、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孔子罕言“利”与“命”,但并不罕言“仁”。因此作“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注解是

15、不合理的。而将其译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也有失偏颇。因为此译法暗含一个意思孔子赞许命与仁,但反对利。然而经过以上的分析可知,孔子对“利”、“命”、“仁”三者都是持赞许的态度。因此,“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既符合事实(在论语中,孔子确实罕言利与命),又表明了孔子对“利”、“命”、“仁”三者的赞许态度(罕言并不等于不赞许)。参考文献:1齐冲天,齐小乎(注译).论语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2 李零.丧家狗我读论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3 刘宝楠.论语正义M.河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4 树达.论语疏证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5 朱熹(集注),崔存明(校订).钱选国学名著之论语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6 罗国杰.关于孔子义利观的一点思考兼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J.学术研究,1994(3):51-53.7 吕庙军.“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新释J.邯郸学院学报,2006(6):88-90,93.8 傅允生.“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辨析J.孔子研究,2000(4):123-125.9 陈冠伟,肖永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合理解读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5):3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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