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公司安全环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三章风险分级管控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环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环保风险,推进安全环保治理体系向事前预防转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各级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环保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
2、管理工作。第三条双控机制建设应落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求,坚持下列原则:(一)坚持风险优先原则。以风险管控为主线,把全面辨识评估风险和严格管控风险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二)坚持系统性原则。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从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从生产经营全流程、生命周期全过程开展工作,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三)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将双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层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每个具体工作岗位,确保责任明确。(四)坚持持续改进原则。持续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实现双控机制不断深入、深化,促使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第四条双控机制建设应遵循“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法。构建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一)关口前移:在问题发生之前就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二)源头管控: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安全控制和管理措施,确保从源头就避免或减少安全环保风险。(三)预防为主: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减少或消除安全环保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综合治理:采用综合性的方法和手段,包括技术、管理、教育等多方面的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第五条本细则所称风险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事故(事件)可
4、能性与事故(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固有风险是指不考虑现有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事件)可能性与事故(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风险分析对象是指风险伴随的生产、储存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建设项目等。风险点(风险分析单元)是指按照功能相对独立、便于日常管理等原则,进一步将风险分析对象划分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便于识别的单元,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分为设备设施类风险点和作业活动类风险点。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和存储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风险事件是指可单独或共同引发事故(事件)的内在根源、状
5、态、行为或其组合。即: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风险识别评价是指辨识生产经营活动之中的潜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及其所引发的风险,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对生产系统、装置设施、作业环境、作业活动等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危险源辨识、评价。风险分级管控是指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以及存在条件、触发因素、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源种类及安全环保风险等级。根据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环
6、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各单位应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本级双控机制建设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评估本级双控机制建设和运行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双控机制建设和运行工作。第八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应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第九条各单位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负责职
7、责范围内的双控机制建设和运行工作。第十条各单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参与双控机制建设和运行工作。第三章风险分级管控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明确评估单元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管控措施制定、风险管控层级确定、风险清单编制、风险公告、运行考核的工作要求。第十二条风险分析单元划分:各级项目部应根据生产实际,收集开展风险分析的对象,一般包括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两大类。主要包括本单位所有的场所及设备设施、环境以及与其利益相关人员(包括承包商、服务商、访问者、服务人员等)的一切与生产、经营等有关的常规与
8、非常规活动。(一)设备设施各单位设备设施风险点应至少包含: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监督检查管理细则所涉及的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机械等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表1设备设施清单单位:XX单位(XX项目部)序号风险点名称所在部位型号(临设等可不填)数量备注(二)作业活动作业活动包括所有的常规作业(如生产操作、装卸车、打桩、土方开挖、塔吊安装拆除、钢筋加工、模板装拆、脚手架搭设拆除等)、非常规作业活动(临时性拆除、恶劣天气作业、开停车、动火、受限空间、紧急情况处置等),以及相关的承包商、服务商等在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的作业或本单位员工在任何区域内从事的与工作相关的作业活
9、动。表2作业活动清单单位:XX单位(XX项目部)序号风险点名称作业内容作业活动的地点(岗位)备注第十三条危险源辨识(一)危险源辨识应考虑如下因素:1 .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2 .设备设施可能出现的正常、异常及紧急工况;3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及活动,包括工作人员、承包商、访问者等;4 .工作场所潜在的紧急情况,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5 .工作场所附近可能受影响人员;6 .工作场所附近工作或活动的影响;7 .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8 .单位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9 .管理过程风险;10 .变更可能引起的风险;11.影响员工心理健康的因素。(二)危险源辨识描述:1
10、 .各级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岗位人员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小组,针对设备设施清单和作业活动清单的风险点逐个进行危险源辨识,必要时,可邀请有相关经验或工作业绩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指导服务。2 .危险源辨识可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对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危险源辨识。3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一般同时进行,应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工作危害分析法(/A)、作业安全分析法(JSA)、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方法对风险点进行危险源
11、辨识。4 .危险源描述应对引起能量意外释放的因素和能量意外释放可能引起的最严重后果进行说明。第十四条风险评价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环保风险评价分级标准,确定风险可接受等级。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评价,确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判定风险等级可采用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等评价方法确定,具体方法参见风险评价方法(附件1)。第十五条风险分级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评价风险的大小,确定风险等级。从风险分级管控角度,风险等级一般以固有风险作为风险等级划分基准。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12、四个风险管控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代表。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界定为重大风险:(一)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三)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四)经风险评估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五)按照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地方性法规文件要求应界定为重大风险的;(六)本企业认为有必要列为重大风险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一)各级项目部针对安全环保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二)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措施包含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三)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措施应考虑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
13、理性,并结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环保风险控制措施,使安全环保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并建立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附件2)。第十七条风险告知(一)各级项目部应采用安全环保风险四色分布图、重大风险告知、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信息技术等形式,对存在的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向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等)进行告知,并应在教育培训、班前安全活动及日常考核等管理活动中加以强化。(二)安全环保风险四色分布图将作业场所、生产设施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风险标示在总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示例见图1),并设置在醒目位置,向本单位从业人员或外来人员公示风险分布情况。其中,各项目应
1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现场风险点变化适时更新调整。一般可在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安装阶段和试车阶段分别绘制。图1厂区风险分布四色图示例(三)重大风险告知栏应在有重大风险的场所和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标明危险源名称、风险等级、危害有害因素、后果、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电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第十八条风险分级管控各单位安全环保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制度规定中,明确分级管控要求和责任划分,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一)风险分级管控基本原则1 .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重大风险应由企业组织进行专项管控。2 .分类、
15、分级、分层、分专业,逐一明确公司、分(子)公司、各级项目部、班组和岗位的管控重点、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3 .控制风险资源投入(如资金)、完善安全设施等应根据风险等级确定优先等级。4 .按照消除、限制和减少、隔离、个体防护、安全警示、应急处置的顺序控(二)实施风险分级管控1 .各单位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各自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形成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清单(附件3),明确分级管控分工的范围和责任,组织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建立管理记录。2 .管控层级自上而下应为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班组等)和岗位人员层级。3 .各单位应积
16、极推进QHSE数字化建设在双重预防机制中的应用,推进安全环保风险实现数字化动态管控。4 .各级项目部应按照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并上传相关数据,接受属地监管部门监督、监控。(三)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以安全环保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环保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环保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方法,明确事故隐患排查范围、内容、频次和治理、验收、台账建立、信息通报的工作要求
17、第二十条事故隐患按照治理难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各单位应参照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重大、较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排查治理。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安全环保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安全环保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四)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风险评估及安全环保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五)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六)对存在较大危险
18、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七)安全环保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八)项目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治和治理情况等;(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十)其他应当排查的事项。第二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方式。事故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一)公司通过综合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专项安全环
19、保监督检查、专业安全环保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现场随机抽样开展排查,对事故隐患进行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落实整改。(二)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或专项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形成记录,并按照事故隐患治理要求,治理闭环。1 .日常检(巡)查;2 .综合检查;3 ,专业(项)检查;4 .季节性检查;5 .重点时段检查;6 .节假日检查;7 .事故类比检查;8 .复产复工检查;9 .外聘专家诊断式检查;10 .其他安全检查。第二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频次。各层级事故隐患排查可与安全检查结合进行,定期排查的频次不得
20、少于下列要求(不定期或专项排查应结合实际进行):(一)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一次排查;(二)公司其他负责人应每月带队对所负责网格内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排查;(三)各分(子)公司负责人(班子成员)应每月带队对所负责网格开展一次排查;(四)各项目一级网格长应每月带队对所辖网格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五)各项目二级网格长应每周对所辖网格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六)各项目三级网格长应每日对所辖网格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七)作业人员应每日对自身作业环境开展一次排查。第二十四条事故隐患治理。能立即治理的必须立即治理,无法立即治理的,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事故隐患发展为事故,各
21、层级按照整改范围及难易情况,实行事故隐患分级治理:(一)针对一般事故隐患,应由工程项目一级网格长组织所辖网格成员实施整改工作,原则上须在24小时内完成闭环整改。治理主体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开展施工作业。(二)针对较大事故隐患,应由分(子)公司网格负责人组织工程项目一级网格长及成员制定并实施临时控制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原则上须在一周内完成闭环整改。分(子)公司负责人组织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开展施工作业。(三)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由公司网格负责人组织分(子)公司和工程项目一级网格长及成员制定并实施临时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和隐患整改方案,原则上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2、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还应组织安全生产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复查验收,必要时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开展施工作业。(四)公司对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政府部门专项督导、考核巡查、明察暗访或集团级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督查督办,进行重点督促整改。(五)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按照定治理方案、定资金来源、定负责人、定治理期限、定控制措施的“五定”原则开展治理,治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 .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3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4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5 .
2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6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7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8 .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较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建立档案,档案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治理期限、治理方案、治理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第二十五条精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除本细则第二十四条常规的全面排查治理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进行精准专项排查治理:(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变化,且可能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
24、二)周边环境、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原辅材料、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的;(三)复工复产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装置开试车、检维修的;(四)发现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不安全行为或者从业人员存在多处违章作业的;(五)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六)本行业领域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七)为保障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安全生产需要的;(八)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形。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
25、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以适当方式告知公众,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协调处理。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件4),
26、如实记录排查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以及治理、评估、验收等相关情况。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报告、消除较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相应奖励。第三十一条公司对较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安全环保评价考核及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和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公司授权安全生产管
27、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子公司应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CNCEC-13HJ-05-AQ-064-V02-2023同时废止。附件:L风险评价方法2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3 .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清单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风险评价方法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分别是:L(likeli
28、hood,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exposur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consequence,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danger,危险性)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XEXCo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风险大。1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分值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事件或偏差。3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
29、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做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做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0.2极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0.1实际不可能。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断准则分值频繁程度分值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见地暴
30、露3产生的后果严重性(C)判断准则分值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公司形象100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0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行业内、省内影响。15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地区影响。73人以下重伤。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及周边范围。3轻伤事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引人关注。1无工时损失。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形象没有受损。注:各企业、各项目应根据自身风险可接受程度,制定
31、符合自身实际的后果严重性判定标准。4风险等级判定准则(D)分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三320极其危险重大风险(红色)160R320高度危险较大风险(橙色)70R160显著危险一般风险(黄色)70一般危险低风险(蓝色)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单位/项目:序号风险点所在位置或作业活动危险源或风险描述可能导致的后果责任单位控制措施备注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清单单位:序号风险分析对象(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类型/作业活动)风险点作业步骤或存在部位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后果风险评价风险等级管控层级责任人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风险标识LECDLSR评价小组成员:日期:备注:O本表适用于风险评价及分级管控责任划分;2)风险评价中LEC法及LS法无需同时选择。3)风险等级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级区分,对应“红、橙、黄、蓝”四色标识4)责任人为风险点所在区域负责人或作业活动负责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序号隐患内容发现时间地点或部位可能引起的事故或危害隐患分级(一般、重大)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时间验收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