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借款人面谈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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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借款人面谈记录面谈时间: 年 月 日 面谈地点: 借款人姓名: 配偶姓名: 现住址: 联系电话: 现根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有关规定,请您回答以下问题,并保证内容的真实性。1、您是否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 是 否2、您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您个人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您是否了解? 是 否3、您申请贷款的实际用途:种植业 养殖业 消费 其他4、您作为借款人,应当有足够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按合同规定按期归还信用社贷款,对此,您是否同意? 是 否5、如您有配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拥有共同财产,在还贷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时,由夫妻双方承担

2、连带责任。对此,您和您的配偶是否清楚? 是 否6、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在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贷款发放后,信用社将款项划入您的个人结算账户,您的信用社个人结算账号为: 。7、您签订借款合同后,应按照合同中条款规定,将抵押物的全部财产权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含违约贷款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对此,您是否清楚? 是 否8、您以房屋或其他房产办理抵押,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交付信用社,在贷款全部清偿后,才能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对此,您是否同意? 是 否9、信用社依据合同约定或按照

3、法院裁决处置抵押物时,产权所有人将被要求搬离已用于抵押的房屋,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您是否清楚? 是 否10、如果您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我社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对此,您是否清楚? 是 否11、如果您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转借他人、挪用它用等),信用社有权要求您立即还款,自贷款挪用之日起实行加罚息,同时取消您的授信资格。您的不良记录将被录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影响您在其它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对此,您是否清楚? 是 否12、您是否已对办理贷款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了明确的了解? 是 否13、如果此笔贷款担保方式为联保保证,需谈下述内容:您申请的贷款为联保贷款,您既为借款人,又为担保人,对其他小组成员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您将承担连带责任:(1)归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含罚息);(2)支付合同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费用;(3)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对此,您是否清楚? 是 否14、上述谈话记录是否是您真实的意思表达? 是 否15、您这次借款申请的额度是多少? 元16、您是否还有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 17、本人同意将贷款金额、用途、期限、经办人等内容在本村屯内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申请人签字: 配偶签字: 信用社调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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