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最新).docx

上传人:罗晋 文档编号:11768468 上传时间:2021-09-0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65.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最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0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最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0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最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0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最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最新).docx(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一)行为样态及责任1. 无证采矿(1) 行为样态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 擅自进人国家规划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 擅自开采国家规定 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2) 责任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 事责任。【注意】 单位和个人进人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 超范围采矿(1) 行为样态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2) 责任责令退

2、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3. 危害矿山秩序(1) 行为样态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2) 责任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情节显著轻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 非法转让矿产资源(1) 非法转让矿产资源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2) 非法倒卖探矿权、采矿权超出矿产资源法第6

3、条允许的范围,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5. 非法收购矿产品(1) 行为样态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2) 责任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 破坏性开采(1) 行为样态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2) 责任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 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7. 矿管公务人员职务犯罪(1) 行为样态负责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滥

4、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批准勘查、 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 处罚。(2)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8. 妨碍矿业公务(1)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拒绝、 阻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