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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为促进本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和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推动本市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发展,经研究,引导资金将聚焦支持在线经济、到家经济、非接触式经济(包括但不限于物流、机器人、在线教育、在线医疗、人工智能、物联网、在线展览展示、在线文娱、在线研发设计、远程办公)等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对上述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的企业,暂不将上年度净资产为负作为申报限制条件。对于净资产为负的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的申报单位,须满足一定营收规模、市场占有率领先、现金流充沛等前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