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_1.docx

上传人:PIYPING 文档编号:12698539 上传时间:2021-12-0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_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_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_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_1.docx(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动火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区内的动火作业,不适用固定动火区域和固定用火作业。3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3.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3.2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2、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本规范第13条"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规定执行。3.3凡处于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3.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3.5动火作业时,在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3.6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及粉刷或喷漆等作业。3.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3.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3.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普知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